第六十章 退出这个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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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暮白了他一眼,受不了他言语中的坏心思。
叶凡却朝她露出一个贱贱的笑。
“我跟我爸妈说一声。”与暮说完就转身跑到自己父母前去交代了一声。
说实话这么多天没见,与暮不是不想傅致一的,可正是因为太想才更要克制住自己,不然自己这半个月的独自旅行不是白费了吗?
与暮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踱步过去,叶凡已经亲手将门替她打开,她看了他一眼问:“我们开车走了,你怎么办?”
“啧啧,与暮真是个会关心人的好女孩。”叶凡嘴巴像是涂了蜂蜜,“与暮家乡这么美丽,我一个人去走走,欣赏下风景也不错,说不定还能有一次艳遇。”
与暮觉得自己跟他真是不属于同一国的话题人物,便没说什么,径自坐了进去。
车门一关,顶级跑车便发动了。
坐在后面的与暮忍不住说了句:“别开那么快,我家乡的马路比较窄,很容易撞到在马路边玩耍的小朋友。”
不过她的话却没人领情,前面开车的人闷不吭声,显然心情不是很好。
与暮悄悄打量过去,南方的天气现在已经算挺冷的了,他却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黑色风衣。
与暮总觉得男人秋冬季节的时候会比夏天的时候要更俊帅一些,可用在傅致一身上就完全不具备意义。
无论是春夏秋冬,他给人的感觉都一样的好看,是那种一沾上便很难移开视线的感觉。
从开车出来,他便一声不吭,兰博基尼中隐隐地透露出一股沉闷的气息。
他不说话,与暮自然不会傻到找话题,看着他开着车到处乱跑,停下的时候已经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了。
与暮的家乡原本就小,平常的车子开了几十分钟就能走到小镇的尽头,这么丁点的地方怎么经得起他的兰博基尼狂飙的速度?
两人坐在车上沉默了许久,与暮才忍不住问:“小傅爷,你来这里找我不会就是为了让我看你是怎么飙车的吧?”
事实上对于他会来这里找自己,她心里的意外早就满满上升到喉咙口了,只不过表面上没有显露出来而已。
“四海阁没允许你辞职,你凭什么就收拾包袱走人了?”他的语气很冷淡,原来是来这里抓人的。
不过小傅爷亲自来抓人上班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还是说四海阁里每个翘班的人都有这么好的待遇?
“我已经递了辞职信了。”她的口气自然也不好,“允不允许是你们的事情,反正我手上也没什么工作,何况那时候我又没跟你们签什么协议,有什么不能走的?”
她就这么不想待在他身边?傅致一很不悦。
她就是喜欢跟他抬杠,什么事情都倔强固执。见他有别的女人在家里,竟然说搬东西走就搬东西走,给她买的东西,从来也没见她用过就算了,搬家的时候居然还给他好好地摆放在那里,像是耀武扬威地宣告一切都是他的自作多情!
那天,看见助理递过来她的辞职信,他立即打了电话过去,谁知她居然关机,气得他把手机给砸了。
小倩站在一旁吓得不敢吭声。
眼见傅致一半天没说话,与暮以为他又在生哪门子莫名其妙的气,她还想回家去吃饭呢,没工夫管他气不气闷不闷,最后干脆豁出去地说:“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就送我回去,我好不容易回家一趟,想陪陪我爸妈。”
他居然回给她两个字:“没门。”
见过这么蛮不讲理的人吗?与暮翻了个白眼。
“你究竟想要怎样?有话不说,难道要我陪你在这里发呆一个下午吗?”
“让你待着就待着,有错吗?”他还真是说得理直气壮,可是她凭什么要浪费时间陪他待着啊?
看着外面前不着村落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地,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情愿,她也不会傻得下了车自己走回去。
真是后悔刚才怎么就上当上了他的车?
后来,她就真的待在他的车里陪他发了一个下午的呆。他倒好,心情不爽,开个窗子抽根烟,她坐在车上屁股都麻掉了,最后忍不住下车,门还不敢关,生怕他自己一个人开车走了把她丢在这里。
深秋的郊外下午倒也不怎么冷,风吹过脸颊,很是舒服。
说起来,与暮好像真的好久没有在这样的郊外玩了,还小的时候,父亲每个双休日都会抽一天的时间带她出来玩,这样的郊外看似什么都没有,却让她感觉到新奇,好像可以在没有人的地方做很多事情,很久之后她才知道原来那种感觉叫作自由。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傅致一开到的地方不远处正好有一条很长的河,与暮知道这条河是连着自己的小镇的。
她坐在河边,一时兴起就将鞋袜给脱了,光溜溜的脚丫子刚触及水面就感觉到水的凉意。
不同于夏日,这样的天气,虽说不算太冷,但河水的温度还是冷得刺骨。
不知道什么时候傅致一也下了车,走到她身后。
与暮知道他就站在那里,也不管他,自顾自地玩。
耳边又传来他冷哼的声音:“你倒是悠闲!”
与暮敢肯定这个人心里肯定有一定程度上的变态,就是见不得别人活得比他开心。可是她自己也有些变态心理,越是不想自己活得好的人,她越想活出自己的精彩。
“你们处于财富顶端的人,当然不知道普通百姓的心理。”她平静地说,“生活本来就这么艰难,当然要在微小的细节里给自己找快乐,不然每天都生活在痛苦里,那样快乐吗?”
他冷哼一声,没说话。
与暮以为他是无话可说,却不料他竟也跟着她一起坐在草地上。
傅致一是个有轻微洁癖的人,他的房间永远是干干净净的,每天都要人来打扫,身上更是干净得连一根头发都找不到。
所以当他这么不拘小节地跟她一块坐下时,着实让她有些意外。
“谁跟你说有钱人就没有吃过苦?”他扬眉,看着她的眼神已经不是那个高高在上,跩得不得了的四海阁小傅爷了,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平易近人的邻家哥哥,“我在吃苦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喝奶。”
与暮被他这句话给逗笑了,呵呵两声:“你吃过苦?看不出来。我从来都没见过有比你更细皮嫩肉的人。”
这点倒是不假,他手掌心上一个茧子都没有,比女人的手还嫩,实在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以前还吃过苦。
“那你说说,你吃过什么苦?”
“我吃过什么苦,要真的算起来,那些都是我自作自受,谁让我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
“又是谭勋?”
“嗯。”她懒懒地抬起头,“刚认识他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跟他有很长一段距离,完全两个世界的人。说得庸俗一点就是他是王子型的人,身边的一切都很美好,我就是布满灰尘里的小平民,是连灰姑娘都算不上的那种。灰姑娘至少还有仙女帮忙,我要自己帮自己,拼了命地想要去拉近跟他之间的距离。可到最后我们还是隔得很远,它告诉我,人不怕看不清楚现实,怕的是明明看得那么清楚,知道注定会失败,还要去尝试那种失败的感觉。”
“嗯。”对于她的长篇大论,傅致一只是轻应了一声。
“像你这样的大人物,是不是特别不屑跟别人谈起感情?”她这样问。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们每天都忙着应酬,有那么多钱,什么美女不主动送上门?随便在里面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她会迁就你、讨好你,众星捧月,这样的感觉一定很好,所以你们从来都不会因为感情的事情而心生烦恼。”
他勾勾嘴角,对她的话不置可否。
与暮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聊上的,好像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
回去的路上已经是黄昏了,与暮早已经饿得肚子咕咕响了,偏偏身旁那家伙好像跟她作对,车子开得极慢。
快到小镇上的时候,傅致一才开口:“今晚跟我一起回去。”
与暮:“我不回去。”
眼见傅致一脸上晴转多云,她外加了句:“我好不容易才回来看我爸妈,我想多陪陪他们。”
“那待会儿你跟他们吃个道别晚饭。”
“……”
她有些心烦,讨厌在同一件事情上反复纠结。
从搬出他的别墅,辞了那份工作开始,她便决定要退出这个游戏,她年龄也不小了,没有精力去玩,也玩不起。
早知道没有结果的事情她做过一次,受了教训,也就该知道收敛了。
“我说不回去就不回去。就算我回去了,也不可能跟你回别墅,更不可能去你的四海阁上班。”
她一字一句说得清清楚楚,口气却是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冲。
她其实不想说狠话的,只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逼她。
她真的不知道跟他回去还能有什么意义。
。
与暮白了他一眼,受不了他言语中的坏心思。
叶凡却朝她露出一个贱贱的笑。
“我跟我爸妈说一声。”与暮说完就转身跑到自己父母前去交代了一声。
说实话这么多天没见,与暮不是不想傅致一的,可正是因为太想才更要克制住自己,不然自己这半个月的独自旅行不是白费了吗?
与暮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踱步过去,叶凡已经亲手将门替她打开,她看了他一眼问:“我们开车走了,你怎么办?”
“啧啧,与暮真是个会关心人的好女孩。”叶凡嘴巴像是涂了蜂蜜,“与暮家乡这么美丽,我一个人去走走,欣赏下风景也不错,说不定还能有一次艳遇。”
与暮觉得自己跟他真是不属于同一国的话题人物,便没说什么,径自坐了进去。
车门一关,顶级跑车便发动了。
坐在后面的与暮忍不住说了句:“别开那么快,我家乡的马路比较窄,很容易撞到在马路边玩耍的小朋友。”
不过她的话却没人领情,前面开车的人闷不吭声,显然心情不是很好。
与暮悄悄打量过去,南方的天气现在已经算挺冷的了,他却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黑色风衣。
与暮总觉得男人秋冬季节的时候会比夏天的时候要更俊帅一些,可用在傅致一身上就完全不具备意义。
无论是春夏秋冬,他给人的感觉都一样的好看,是那种一沾上便很难移开视线的感觉。
从开车出来,他便一声不吭,兰博基尼中隐隐地透露出一股沉闷的气息。
他不说话,与暮自然不会傻到找话题,看着他开着车到处乱跑,停下的时候已经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了。
与暮的家乡原本就小,平常的车子开了几十分钟就能走到小镇的尽头,这么丁点的地方怎么经得起他的兰博基尼狂飙的速度?
两人坐在车上沉默了许久,与暮才忍不住问:“小傅爷,你来这里找我不会就是为了让我看你是怎么飙车的吧?”
事实上对于他会来这里找自己,她心里的意外早就满满上升到喉咙口了,只不过表面上没有显露出来而已。
“四海阁没允许你辞职,你凭什么就收拾包袱走人了?”他的语气很冷淡,原来是来这里抓人的。
不过小傅爷亲自来抓人上班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还是说四海阁里每个翘班的人都有这么好的待遇?
“我已经递了辞职信了。”她的口气自然也不好,“允不允许是你们的事情,反正我手上也没什么工作,何况那时候我又没跟你们签什么协议,有什么不能走的?”
她就这么不想待在他身边?傅致一很不悦。
她就是喜欢跟他抬杠,什么事情都倔强固执。见他有别的女人在家里,竟然说搬东西走就搬东西走,给她买的东西,从来也没见她用过就算了,搬家的时候居然还给他好好地摆放在那里,像是耀武扬威地宣告一切都是他的自作多情!
那天,看见助理递过来她的辞职信,他立即打了电话过去,谁知她居然关机,气得他把手机给砸了。
小倩站在一旁吓得不敢吭声。
眼见傅致一半天没说话,与暮以为他又在生哪门子莫名其妙的气,她还想回家去吃饭呢,没工夫管他气不气闷不闷,最后干脆豁出去地说:“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就送我回去,我好不容易回家一趟,想陪陪我爸妈。”
他居然回给她两个字:“没门。”
见过这么蛮不讲理的人吗?与暮翻了个白眼。
“你究竟想要怎样?有话不说,难道要我陪你在这里发呆一个下午吗?”
“让你待着就待着,有错吗?”他还真是说得理直气壮,可是她凭什么要浪费时间陪他待着啊?
看着外面前不着村落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地,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情愿,她也不会傻得下了车自己走回去。
真是后悔刚才怎么就上当上了他的车?
后来,她就真的待在他的车里陪他发了一个下午的呆。他倒好,心情不爽,开个窗子抽根烟,她坐在车上屁股都麻掉了,最后忍不住下车,门还不敢关,生怕他自己一个人开车走了把她丢在这里。
深秋的郊外下午倒也不怎么冷,风吹过脸颊,很是舒服。
说起来,与暮好像真的好久没有在这样的郊外玩了,还小的时候,父亲每个双休日都会抽一天的时间带她出来玩,这样的郊外看似什么都没有,却让她感觉到新奇,好像可以在没有人的地方做很多事情,很久之后她才知道原来那种感觉叫作自由。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傅致一开到的地方不远处正好有一条很长的河,与暮知道这条河是连着自己的小镇的。
她坐在河边,一时兴起就将鞋袜给脱了,光溜溜的脚丫子刚触及水面就感觉到水的凉意。
不同于夏日,这样的天气,虽说不算太冷,但河水的温度还是冷得刺骨。
不知道什么时候傅致一也下了车,走到她身后。
与暮知道他就站在那里,也不管他,自顾自地玩。
耳边又传来他冷哼的声音:“你倒是悠闲!”
与暮敢肯定这个人心里肯定有一定程度上的变态,就是见不得别人活得比他开心。可是她自己也有些变态心理,越是不想自己活得好的人,她越想活出自己的精彩。
“你们处于财富顶端的人,当然不知道普通百姓的心理。”她平静地说,“生活本来就这么艰难,当然要在微小的细节里给自己找快乐,不然每天都生活在痛苦里,那样快乐吗?”
他冷哼一声,没说话。
与暮以为他是无话可说,却不料他竟也跟着她一起坐在草地上。
傅致一是个有轻微洁癖的人,他的房间永远是干干净净的,每天都要人来打扫,身上更是干净得连一根头发都找不到。
所以当他这么不拘小节地跟她一块坐下时,着实让她有些意外。
“谁跟你说有钱人就没有吃过苦?”他扬眉,看着她的眼神已经不是那个高高在上,跩得不得了的四海阁小傅爷了,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平易近人的邻家哥哥,“我在吃苦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喝奶。”
与暮被他这句话给逗笑了,呵呵两声:“你吃过苦?看不出来。我从来都没见过有比你更细皮嫩肉的人。”
这点倒是不假,他手掌心上一个茧子都没有,比女人的手还嫩,实在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以前还吃过苦。
“那你说说,你吃过什么苦?”
“我吃过什么苦,要真的算起来,那些都是我自作自受,谁让我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
“又是谭勋?”
“嗯。”她懒懒地抬起头,“刚认识他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跟他有很长一段距离,完全两个世界的人。说得庸俗一点就是他是王子型的人,身边的一切都很美好,我就是布满灰尘里的小平民,是连灰姑娘都算不上的那种。灰姑娘至少还有仙女帮忙,我要自己帮自己,拼了命地想要去拉近跟他之间的距离。可到最后我们还是隔得很远,它告诉我,人不怕看不清楚现实,怕的是明明看得那么清楚,知道注定会失败,还要去尝试那种失败的感觉。”
“嗯。”对于她的长篇大论,傅致一只是轻应了一声。
“像你这样的大人物,是不是特别不屑跟别人谈起感情?”她这样问。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们每天都忙着应酬,有那么多钱,什么美女不主动送上门?随便在里面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她会迁就你、讨好你,众星捧月,这样的感觉一定很好,所以你们从来都不会因为感情的事情而心生烦恼。”
他勾勾嘴角,对她的话不置可否。
与暮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聊上的,好像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
回去的路上已经是黄昏了,与暮早已经饿得肚子咕咕响了,偏偏身旁那家伙好像跟她作对,车子开得极慢。
快到小镇上的时候,傅致一才开口:“今晚跟我一起回去。”
与暮:“我不回去。”
眼见傅致一脸上晴转多云,她外加了句:“我好不容易才回来看我爸妈,我想多陪陪他们。”
“那待会儿你跟他们吃个道别晚饭。”
“……”
她有些心烦,讨厌在同一件事情上反复纠结。
从搬出他的别墅,辞了那份工作开始,她便决定要退出这个游戏,她年龄也不小了,没有精力去玩,也玩不起。
早知道没有结果的事情她做过一次,受了教训,也就该知道收敛了。
“我说不回去就不回去。就算我回去了,也不可能跟你回别墅,更不可能去你的四海阁上班。”
她一字一句说得清清楚楚,口气却是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冲。
她其实不想说狠话的,只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逼她。
她真的不知道跟他回去还能有什么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