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我在你家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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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幸好她的反应够快,不然“第三者”的罪名,她还没有当上便要背负了。
傅致一出来时,问她是谁打来的,她说是筱小姐,并且告诉他说:“她说她今天回来了,已经在你家了,问你什么时候可以回去?”
听得出,虽然这位筱小姐对其他人很不屑一顾,但对要求她转达给傅致一的话却是字字斟酌。
换成平常人,女朋友回来了自然是要男友亲自去接的。
筱小姐回来之前非但没有跟傅致一说,自己先到了他家,还慎重地问男方什么时候有时间可以回去一下。
傅致一听完之后,并没有动作,将手机直接关机丢在了茶几上,朝着一旁站着发呆的与暮道:“不是说要睡觉吗?”说完他转身就往卧室走去。
“哎……”与暮连忙拉住他,“你女朋友回来了,你怎么不回家?”
“谁规定她回来了我就要回家?”
“可是你也不能待在我这里啊?”
与暮从小乖女孩一个,生怕被人误会了她跟傅致一的关系。
虽然他们之间,到现在都没有发生什么特别不正常的事情,但是现在这样的小不正常,已经因为他突然出现的“女朋友”,让她感觉到不安内疚了。
如果在知道了他有女朋友的情况下,自己还跟他在一起,那么她跟沈书枝又有什么分别?
“难不成你想赶我走?”傅致一挑眉,话锋一转,“我知道你不舍得。”
他说完便大摇大摆地往里面走去。
与暮愣愣地站在原地,满脑子里都写着“不行,这样做是不对的”几个大字,她二话没说便冲上去将傅致一给扯了出来。
傅致一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她想干什么,一路被她扯出了卧室,然后莫名其妙被赶出了门。
“砰”的一声,门当着他的面被关上了。
半秒钟后,站在里面的与暮就听见门外一个暴怒的男声:“朝与暮!你给我开门!”
与暮:“不!”
傅致一:“……”
被女人宠惯了的傅致一哪里受到过这般待遇?
走在小区里,不少女人频频回头,有人甚至想要搭讪,结果被他一个凌厉的眼神直直地停下了脚步,然后慢镜头转身朝自己的伙伴泪奔而去,依依不舍地对着自己的伙伴咬手指:“那个哥哥长得真的好帅,但是眼神好恐怖哦!”
于是待在客厅里抱着薯片很欢乐地看着电视的与暮,接到这样一个电话——
她刚拿起手机“喂”了一声,就听见对方阴恻恻的声音:“朝与暮,你有种!”说完便“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与暮愣了一下,然后,笑得喘不过气。
因为早上的闹腾,与暮的好心情一直延续到第二天。
一大早她就起了床,拖着迪欧到浴室去洗了个澡,这家伙这辈子最讨厌的事情便是洗澡,每次都要强拖带扯的,看着它洗完澡后气呼呼地跑到阳台上去晒太阳,她轻笑一声,只觉得可爱,又转身回房顺便将屋子也整个清理了一遍。
小时候,每次看见母亲在家里勤劳地清洁房子的时候,她总想,以后的自己可不要做这样的苦差。将来的她一定要找一个听话的老公,爱她疼她,什么都不需要她做。
现在她才知道,其实收拾房间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尤其一边听着音乐,一边慢慢收拾房间里每一件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一种享受。
待到她将屋子都收拾干净了,迪欧细长的毛在阳光下也被晒柔顺了,她拿出皮筋将它遮住眼睛的长毛扎了起来。
与暮第一次见到它时,它就蹲在谭勋的身边乖巧得不得了。
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算不上小的小家伙,后来与它混熟了,她才知道它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乖巧。
当有人在家的时候,它可以乖得让人忽略它的存在,从不乱叫,每次她做事情的时候它会一声不吭地在旁边看,或者独自在角落呼呼大睡。
可如果家里没人的话,它便开始造反,破坏值爆表。
小时候的它体力充沛,喜欢追逐活动的物体,还会把家里的东西乱叼乱放。
与暮虽然很喜欢它,但平时是不会让它上床的。
女人在整洁这方面的要求向来比男人要高,虽然谭勋也很爱干净,但一个大男人肯定没那么多心思去管一只大狗。而且只要迪欧洗好澡,清清爽爽一身,他便任由它去,就算在他床上待一天也没关系。
自从与暮来了之后,迪欧便没上过床了。
这是它对它的新女主人特别不满意的地方。
于是它时常会趁与暮外出的时候肆意地跳上去蹦上几蹦,打几个滚,下班回家与暮就会发现满地的屎尿,以及一地的碎报纸……
与暮又是生气又是无奈,生气它的胡闹,无奈它是怕孤单,想与主人亲近,所以以后只要是它刚洗完澡,一身干净,她就会让它在床上玩一会儿。
如今她单身一人,它也愿意一直跟在她身边,前几天她因为感情的事情时常忽略了它,它饿了渴了也不记得喂养,现在一想便觉得可怜。
下午她去了一趟超市。
从今天开始她想要给自己一个快乐的单身生活,世界那么大,她的生活不能仅存在于过去的感情中,世上不是只有谭勋一个男人。
可偏偏,老天总不愿放过她,当她前脚刚踏进超市的时候,后脚就接到了谭勋的来电。
“你在哪儿?”
听见熟悉的声音,与暮蹙眉,也许她应该挂电话,可最终还是不忍心:“在外面,有事?”
“我在你家等你。”
“……”
与暮的这间单身公寓,谭勋是有钥匙的。
也许是事情发生后,两人都没意识到这一点。
当谭勋发现家里丢在一边的钥匙时,立刻赶过来。
他也不是没想过,既然她变得这么冷血,自己为什么还要一厢情愿地把她找回来?
他故意让沈书枝在自己面前徘徊,试图忘记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
可当他看见与暮跟别的男人在一起时,那种惴惴不安的心情又出现了。
傅致一!
为什么偏偏是他?
当与暮提着在超市里买来的东西回到家,便看见谭勋坐在沙发上,身边蹲着迪欧,抬头对他撒娇。
那画面让与暮心一紧。
谭勋听见动静回头,与暮装作面无表情地走过去:“你是来还我家钥匙的吗?把钥匙放在桌上就行。”
刚才接完他的电话,她没有立刻就回来,而是在超市里逛了一大圈,才以乌龟的速度踱回来,本以为一向没有耐心的谭勋等不了那么久自然会走,却没想到他竟一直在这里等着。
她可不相信他来这里只是为了还钥匙,她也不笨,能够猜得出他是有话想要跟自己说的。
临近中午了,她也饿了,没过多与他纠缠,去厨房做了饭。
她没有像以前一样,只要他在家吃饭都会做好一大桌子的菜。
这次简单的三菜一汤,也不全是他喜欢吃的菜,而是她自己喜欢的多一点。这么明显的举动,想必他那么聪明,应该知道代表什么意思。
一餐晚饭吃得很安静,彼此都没有说话。
他先吃完的,吃得不多,吃完就看着她吃。与暮也不介意他的目光,径自吃自己的。
很久没吃到自己做的东西,这一做就做了两天,味道还是挺不错的。
待将碗里最后一粒米吃光,她放下筷子,问:“有什么事,说吧。”
谭勋沙哑着声音问:“你和傅致一真的在一起了?昨天晚上,有人看见他来过这里。”
“嗯,是他。”她点头。
一个男人在女人家里过夜太容易让人往旖旎的方向想了,偏偏她不想解释自己只是跟傅致一睡觉,没有上过床。
谭勋一向是个直接的人,见她不多作解释就直接问了出来:“你们……有没有做……”
“没有。”
想都没想,她否认。
但在看见谭勋的脸上露出那种得意的表情后,与暮便开始后悔了,知道他又自以为她没跟傅致一那样,是因为他的关系了。
她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消除他的误会,与其让他以为自己对他还有什么,不如拿个男人当挡箭牌,谭勋有感情洁癖,一定受不了她跟别的男人有任何暧昧不明的情愫的。
与暮:“没有跟他发生关系并不是因为你的关系,只是时机未到。”
谭勋瞬间变了脸色:“什么叫时机未到?你爱上他了?”
“这跟你无关。”
谭勋:“与暮,我说过,不要跟他接触太深,他不是什么好人!”
与暮:“他是不是好人我不知道。至少他从没有当着我的面是一套,背着我又跟别的女人是另一套。”
“……”
次日,傅致一来到四海阁已是早上十点,走进办公室却见与暮办公桌边空空荡荡的,问及助理,助理说与暮还没来上班,电话也打不通。
。
也幸好她的反应够快,不然“第三者”的罪名,她还没有当上便要背负了。
傅致一出来时,问她是谁打来的,她说是筱小姐,并且告诉他说:“她说她今天回来了,已经在你家了,问你什么时候可以回去?”
听得出,虽然这位筱小姐对其他人很不屑一顾,但对要求她转达给傅致一的话却是字字斟酌。
换成平常人,女朋友回来了自然是要男友亲自去接的。
筱小姐回来之前非但没有跟傅致一说,自己先到了他家,还慎重地问男方什么时候有时间可以回去一下。
傅致一听完之后,并没有动作,将手机直接关机丢在了茶几上,朝着一旁站着发呆的与暮道:“不是说要睡觉吗?”说完他转身就往卧室走去。
“哎……”与暮连忙拉住他,“你女朋友回来了,你怎么不回家?”
“谁规定她回来了我就要回家?”
“可是你也不能待在我这里啊?”
与暮从小乖女孩一个,生怕被人误会了她跟傅致一的关系。
虽然他们之间,到现在都没有发生什么特别不正常的事情,但是现在这样的小不正常,已经因为他突然出现的“女朋友”,让她感觉到不安内疚了。
如果在知道了他有女朋友的情况下,自己还跟他在一起,那么她跟沈书枝又有什么分别?
“难不成你想赶我走?”傅致一挑眉,话锋一转,“我知道你不舍得。”
他说完便大摇大摆地往里面走去。
与暮愣愣地站在原地,满脑子里都写着“不行,这样做是不对的”几个大字,她二话没说便冲上去将傅致一给扯了出来。
傅致一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她想干什么,一路被她扯出了卧室,然后莫名其妙被赶出了门。
“砰”的一声,门当着他的面被关上了。
半秒钟后,站在里面的与暮就听见门外一个暴怒的男声:“朝与暮!你给我开门!”
与暮:“不!”
傅致一:“……”
被女人宠惯了的傅致一哪里受到过这般待遇?
走在小区里,不少女人频频回头,有人甚至想要搭讪,结果被他一个凌厉的眼神直直地停下了脚步,然后慢镜头转身朝自己的伙伴泪奔而去,依依不舍地对着自己的伙伴咬手指:“那个哥哥长得真的好帅,但是眼神好恐怖哦!”
于是待在客厅里抱着薯片很欢乐地看着电视的与暮,接到这样一个电话——
她刚拿起手机“喂”了一声,就听见对方阴恻恻的声音:“朝与暮,你有种!”说完便“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与暮愣了一下,然后,笑得喘不过气。
因为早上的闹腾,与暮的好心情一直延续到第二天。
一大早她就起了床,拖着迪欧到浴室去洗了个澡,这家伙这辈子最讨厌的事情便是洗澡,每次都要强拖带扯的,看着它洗完澡后气呼呼地跑到阳台上去晒太阳,她轻笑一声,只觉得可爱,又转身回房顺便将屋子也整个清理了一遍。
小时候,每次看见母亲在家里勤劳地清洁房子的时候,她总想,以后的自己可不要做这样的苦差。将来的她一定要找一个听话的老公,爱她疼她,什么都不需要她做。
现在她才知道,其实收拾房间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尤其一边听着音乐,一边慢慢收拾房间里每一件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一种享受。
待到她将屋子都收拾干净了,迪欧细长的毛在阳光下也被晒柔顺了,她拿出皮筋将它遮住眼睛的长毛扎了起来。
与暮第一次见到它时,它就蹲在谭勋的身边乖巧得不得了。
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算不上小的小家伙,后来与它混熟了,她才知道它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乖巧。
当有人在家的时候,它可以乖得让人忽略它的存在,从不乱叫,每次她做事情的时候它会一声不吭地在旁边看,或者独自在角落呼呼大睡。
可如果家里没人的话,它便开始造反,破坏值爆表。
小时候的它体力充沛,喜欢追逐活动的物体,还会把家里的东西乱叼乱放。
与暮虽然很喜欢它,但平时是不会让它上床的。
女人在整洁这方面的要求向来比男人要高,虽然谭勋也很爱干净,但一个大男人肯定没那么多心思去管一只大狗。而且只要迪欧洗好澡,清清爽爽一身,他便任由它去,就算在他床上待一天也没关系。
自从与暮来了之后,迪欧便没上过床了。
这是它对它的新女主人特别不满意的地方。
于是它时常会趁与暮外出的时候肆意地跳上去蹦上几蹦,打几个滚,下班回家与暮就会发现满地的屎尿,以及一地的碎报纸……
与暮又是生气又是无奈,生气它的胡闹,无奈它是怕孤单,想与主人亲近,所以以后只要是它刚洗完澡,一身干净,她就会让它在床上玩一会儿。
如今她单身一人,它也愿意一直跟在她身边,前几天她因为感情的事情时常忽略了它,它饿了渴了也不记得喂养,现在一想便觉得可怜。
下午她去了一趟超市。
从今天开始她想要给自己一个快乐的单身生活,世界那么大,她的生活不能仅存在于过去的感情中,世上不是只有谭勋一个男人。
可偏偏,老天总不愿放过她,当她前脚刚踏进超市的时候,后脚就接到了谭勋的来电。
“你在哪儿?”
听见熟悉的声音,与暮蹙眉,也许她应该挂电话,可最终还是不忍心:“在外面,有事?”
“我在你家等你。”
“……”
与暮的这间单身公寓,谭勋是有钥匙的。
也许是事情发生后,两人都没意识到这一点。
当谭勋发现家里丢在一边的钥匙时,立刻赶过来。
他也不是没想过,既然她变得这么冷血,自己为什么还要一厢情愿地把她找回来?
他故意让沈书枝在自己面前徘徊,试图忘记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
可当他看见与暮跟别的男人在一起时,那种惴惴不安的心情又出现了。
傅致一!
为什么偏偏是他?
当与暮提着在超市里买来的东西回到家,便看见谭勋坐在沙发上,身边蹲着迪欧,抬头对他撒娇。
那画面让与暮心一紧。
谭勋听见动静回头,与暮装作面无表情地走过去:“你是来还我家钥匙的吗?把钥匙放在桌上就行。”
刚才接完他的电话,她没有立刻就回来,而是在超市里逛了一大圈,才以乌龟的速度踱回来,本以为一向没有耐心的谭勋等不了那么久自然会走,却没想到他竟一直在这里等着。
她可不相信他来这里只是为了还钥匙,她也不笨,能够猜得出他是有话想要跟自己说的。
临近中午了,她也饿了,没过多与他纠缠,去厨房做了饭。
她没有像以前一样,只要他在家吃饭都会做好一大桌子的菜。
这次简单的三菜一汤,也不全是他喜欢吃的菜,而是她自己喜欢的多一点。这么明显的举动,想必他那么聪明,应该知道代表什么意思。
一餐晚饭吃得很安静,彼此都没有说话。
他先吃完的,吃得不多,吃完就看着她吃。与暮也不介意他的目光,径自吃自己的。
很久没吃到自己做的东西,这一做就做了两天,味道还是挺不错的。
待将碗里最后一粒米吃光,她放下筷子,问:“有什么事,说吧。”
谭勋沙哑着声音问:“你和傅致一真的在一起了?昨天晚上,有人看见他来过这里。”
“嗯,是他。”她点头。
一个男人在女人家里过夜太容易让人往旖旎的方向想了,偏偏她不想解释自己只是跟傅致一睡觉,没有上过床。
谭勋一向是个直接的人,见她不多作解释就直接问了出来:“你们……有没有做……”
“没有。”
想都没想,她否认。
但在看见谭勋的脸上露出那种得意的表情后,与暮便开始后悔了,知道他又自以为她没跟傅致一那样,是因为他的关系了。
她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消除他的误会,与其让他以为自己对他还有什么,不如拿个男人当挡箭牌,谭勋有感情洁癖,一定受不了她跟别的男人有任何暧昧不明的情愫的。
与暮:“没有跟他发生关系并不是因为你的关系,只是时机未到。”
谭勋瞬间变了脸色:“什么叫时机未到?你爱上他了?”
“这跟你无关。”
谭勋:“与暮,我说过,不要跟他接触太深,他不是什么好人!”
与暮:“他是不是好人我不知道。至少他从没有当着我的面是一套,背着我又跟别的女人是另一套。”
“……”
次日,傅致一来到四海阁已是早上十点,走进办公室却见与暮办公桌边空空荡荡的,问及助理,助理说与暮还没来上班,电话也打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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