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怡云庄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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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症!这可万万使不得!”文氏可知道慢症的厉害,反反复复、缠缠绵绵,折磨得人生不如死,一辈子都会被它耗光。
要真是这样,对五娘也太残忍了,她已经生得不好看,估计会很难嫁,要是再生个慢症……不堪设想。
文氏低声道:“请您再想想法子,不能眼见着五娘落个终生的慢症不是?”
太医吊足了胃口,见文氏也是真心急了,才假装“迫不得已”,慢慢地道:“那就得看宋大人和宋夫人是不是舍得了……”
“有什么舍不得,只要能治好孩子!”文氏以为是要花钱,她虽不偏爱五娘,但为五娘治病,她还是毫无怨言的,“是不是要什么名贵的药材?太医大人您尽管开方子,我们宋家自然会尽力去寻药。”
“不不!”太医赶紧摆手道,“不是钱的事儿,是舍不舍得让五小姐吃苦。”
“吃苦?”文氏倒呆住了,这好像没啥不舍得,五娘好像一直很能吃苦。
“要想恢复,只有一个法子,加倍地运动。而且,得送到郊外去。郊外空气新鲜、吃食都是地里生长,闲来跟着村妇们洗衣摘菜,如果五小姐可以坚持每日去外头跑上几里路,也许功效就会大大加强……”
文氏无语了,送到郊外去……
一个好端端的小姑娘,在家中呆着不好,要去什么郊外,关键是,哪里有郊外让她去?自家在郊外又没有宅子……
咦,等等,自家没有,宋天蓝有啊!
文氏有点儿自责,觉得自己好像惦记上了别人家什么东西。
太医开了方子,又郑重嘱咐了一回,方子上的药,无法绝根,只有去郊外住个一年半载的,将这病根绝了才好。
晚上等宋其凤回来,文氏忐忑地跟他说了,宋其凤想想,当然是五娘的病情最要紧。既然太医都这么讲了,必得照办。不就是住到郊外去么,总比让女儿受一辈子苦要来得好多了。
只是这事儿的确得自己跟侄女说一声,征求她的同意才行。
没想到,宋天蓝表示完全没问题。她反而担心,二叔和二婶是不是放心堂妹要去庄子里住这么久。
宋其凤表示,会派家仆跟过去,不光是要照应五娘,也是为了给宋天蓝搭个手,凡事好有个商量。宋天蓝觉得这主意真心不错,要是宋相宜能跟她一同去庄子上住,她会非常开心乐意。
宋相宜自然更没问题,这一切本来就是她一手策划,在宋府真是住得够了,她如此向往田园生活。就算不像宋天蓝那样打了一辈子的主意,哪怕住个一年两年,也是大良朝女性完美而独特的经历。
虽说宋氏夫妇百般地不放心,五月初的一个清晨,宋天蓝和宋相宜还是满怀着憧憬,踏上了未知之路。
马车一离开,最开心的是宋相若。她长舒一口气,暗暗祈祷,最好永远别回来了,一个老姑娘,一个丑姑娘,就和那些弃婴呆一辈子吧,娘是我的、爹是我的、哥哥的是我的、宋家是我的……嗯,汝南王世子……也是我的。
娇美的宋家三娘,立刻就钻进了文氏的屋子,满腔热情地回归“贴心小棉袄”的角色。
而马车却带着另外两位姑娘奔向了更广阔的天地。
五月的怡云庄,比春天来的时候又添了几分华丽的娇媚,一切的颜色都更艳丽、更浓重。进庄子的时候,宋天蓝在门楣底下暗暗立誓,要在这里完全自己心底的宏愿,无论听起来如何不可思议,她都坚信,事情是一点一滴做出来的,没试过,怎么知道不可能?
而且,她还有个意外收获,那就是宋相宜。
这个在江南时候不起眼的胖堂妹,到了京城,居然变得如此聪慧大胆,最重要的,是不世俗。
在宋天蓝这样的人看来,不世俗是一个多么可贵的品质。
她不知道,其实宋相宜也是这么看的。她择友的标准一直都是如此,率性、真诚、不世俗。
宋家派过来不少仆从,有江南来的,也有京城宋府来的,全是看上去颇有些颜面的仆从。想来也是,两位闺阁小姐住到乡间,再开明的人家也得派信得过的家仆,既为服侍得到位,也为监管得到位。
怡云庄筹备的育婴堂,远没有想像中顺利,幸好不光宋家之人上劲,汝南王世子也数次伸出援手,该添置的床铺衣物,该登记的、该组织的,慢慢地,倒也一样一样理顺了。
东西还没添全的时候,村里的吴大娘就送了个孩子过来。
“要孩子是吗?这是我侄儿媳妇在城里卖豆腐的时候捡的,本想送到养生堂去,可我看这孩子生得真是俊,送到那边,怕不当回事儿,好好的小女孩儿,别给糟践了。
宋相宜凑上去一看,小女孩大概六七个月,果然雪白粉嫩,眼睛乌溜溜的,闪着纯净的光芒。不
问了吴大娘,是送养还是助养。吴大娘哪里有钱助养,只说让小女孩有个归宿,她也就心安了,真正也是质朴之极的要求。
之前因为料到会收年龄很小的弃婴,怡云庄已在周边村民中征集了数位正在奶孩子的小媳妇。小媳妇们本来就带带孩子甚是无聊,听说喂奶还给钱,自然十分高兴,屁颠屁颠就走马上任了。
说上任,也牵强,其实就这些村户严格来讲都是怡云庄的人,抱着孩子串个门,就串到了庄子里。顺便给喂个奶什么的,完全没有压力。
宋天蓝给小女孩起了个名字,育婴堂将来的孩子将统一姓庄,怡云庄的庄,这小女孩是头一位,便叫庄元贞。
宋相宜直夸这名字好听,再看元贞,又好看了几分。
她和宋天蓝不一样,不完全是为了育婴堂而来,她更重要的任务是减肥啊!
在怡云庄外的小河边,每天清晨都会定时出现宋相宜的身影。有人认出来,咦,这不是以前那位裙脚上蝴蝶会飞的胖女孩么,她也住进了怡云庄?哦,她在河边飞奔而来,又飞奔而去,真不像个大家闺秀啊。
“慢症!这可万万使不得!”文氏可知道慢症的厉害,反反复复、缠缠绵绵,折磨得人生不如死,一辈子都会被它耗光。
要真是这样,对五娘也太残忍了,她已经生得不好看,估计会很难嫁,要是再生个慢症……不堪设想。
文氏低声道:“请您再想想法子,不能眼见着五娘落个终生的慢症不是?”
太医吊足了胃口,见文氏也是真心急了,才假装“迫不得已”,慢慢地道:“那就得看宋大人和宋夫人是不是舍得了……”
“有什么舍不得,只要能治好孩子!”文氏以为是要花钱,她虽不偏爱五娘,但为五娘治病,她还是毫无怨言的,“是不是要什么名贵的药材?太医大人您尽管开方子,我们宋家自然会尽力去寻药。”
“不不!”太医赶紧摆手道,“不是钱的事儿,是舍不舍得让五小姐吃苦。”
“吃苦?”文氏倒呆住了,这好像没啥不舍得,五娘好像一直很能吃苦。
“要想恢复,只有一个法子,加倍地运动。而且,得送到郊外去。郊外空气新鲜、吃食都是地里生长,闲来跟着村妇们洗衣摘菜,如果五小姐可以坚持每日去外头跑上几里路,也许功效就会大大加强……”
文氏无语了,送到郊外去……
一个好端端的小姑娘,在家中呆着不好,要去什么郊外,关键是,哪里有郊外让她去?自家在郊外又没有宅子……
咦,等等,自家没有,宋天蓝有啊!
文氏有点儿自责,觉得自己好像惦记上了别人家什么东西。
太医开了方子,又郑重嘱咐了一回,方子上的药,无法绝根,只有去郊外住个一年半载的,将这病根绝了才好。
晚上等宋其凤回来,文氏忐忑地跟他说了,宋其凤想想,当然是五娘的病情最要紧。既然太医都这么讲了,必得照办。不就是住到郊外去么,总比让女儿受一辈子苦要来得好多了。
只是这事儿的确得自己跟侄女说一声,征求她的同意才行。
没想到,宋天蓝表示完全没问题。她反而担心,二叔和二婶是不是放心堂妹要去庄子里住这么久。
宋其凤表示,会派家仆跟过去,不光是要照应五娘,也是为了给宋天蓝搭个手,凡事好有个商量。宋天蓝觉得这主意真心不错,要是宋相宜能跟她一同去庄子上住,她会非常开心乐意。
宋相宜自然更没问题,这一切本来就是她一手策划,在宋府真是住得够了,她如此向往田园生活。就算不像宋天蓝那样打了一辈子的主意,哪怕住个一年两年,也是大良朝女性完美而独特的经历。
虽说宋氏夫妇百般地不放心,五月初的一个清晨,宋天蓝和宋相宜还是满怀着憧憬,踏上了未知之路。
马车一离开,最开心的是宋相若。她长舒一口气,暗暗祈祷,最好永远别回来了,一个老姑娘,一个丑姑娘,就和那些弃婴呆一辈子吧,娘是我的、爹是我的、哥哥的是我的、宋家是我的……嗯,汝南王世子……也是我的。
娇美的宋家三娘,立刻就钻进了文氏的屋子,满腔热情地回归“贴心小棉袄”的角色。
而马车却带着另外两位姑娘奔向了更广阔的天地。
五月的怡云庄,比春天来的时候又添了几分华丽的娇媚,一切的颜色都更艳丽、更浓重。进庄子的时候,宋天蓝在门楣底下暗暗立誓,要在这里完全自己心底的宏愿,无论听起来如何不可思议,她都坚信,事情是一点一滴做出来的,没试过,怎么知道不可能?
而且,她还有个意外收获,那就是宋相宜。
这个在江南时候不起眼的胖堂妹,到了京城,居然变得如此聪慧大胆,最重要的,是不世俗。
在宋天蓝这样的人看来,不世俗是一个多么可贵的品质。
她不知道,其实宋相宜也是这么看的。她择友的标准一直都是如此,率性、真诚、不世俗。
宋家派过来不少仆从,有江南来的,也有京城宋府来的,全是看上去颇有些颜面的仆从。想来也是,两位闺阁小姐住到乡间,再开明的人家也得派信得过的家仆,既为服侍得到位,也为监管得到位。
怡云庄筹备的育婴堂,远没有想像中顺利,幸好不光宋家之人上劲,汝南王世子也数次伸出援手,该添置的床铺衣物,该登记的、该组织的,慢慢地,倒也一样一样理顺了。
东西还没添全的时候,村里的吴大娘就送了个孩子过来。
“要孩子是吗?这是我侄儿媳妇在城里卖豆腐的时候捡的,本想送到养生堂去,可我看这孩子生得真是俊,送到那边,怕不当回事儿,好好的小女孩儿,别给糟践了。
宋相宜凑上去一看,小女孩大概六七个月,果然雪白粉嫩,眼睛乌溜溜的,闪着纯净的光芒。不
问了吴大娘,是送养还是助养。吴大娘哪里有钱助养,只说让小女孩有个归宿,她也就心安了,真正也是质朴之极的要求。
之前因为料到会收年龄很小的弃婴,怡云庄已在周边村民中征集了数位正在奶孩子的小媳妇。小媳妇们本来就带带孩子甚是无聊,听说喂奶还给钱,自然十分高兴,屁颠屁颠就走马上任了。
说上任,也牵强,其实就这些村户严格来讲都是怡云庄的人,抱着孩子串个门,就串到了庄子里。顺便给喂个奶什么的,完全没有压力。
宋天蓝给小女孩起了个名字,育婴堂将来的孩子将统一姓庄,怡云庄的庄,这小女孩是头一位,便叫庄元贞。
宋相宜直夸这名字好听,再看元贞,又好看了几分。
她和宋天蓝不一样,不完全是为了育婴堂而来,她更重要的任务是减肥啊!
在怡云庄外的小河边,每天清晨都会定时出现宋相宜的身影。有人认出来,咦,这不是以前那位裙脚上蝴蝶会飞的胖女孩么,她也住进了怡云庄?哦,她在河边飞奔而来,又飞奔而去,真不像个大家闺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