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有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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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越歪了歪嘴,老头子当年教的这门小功课的确是有点小用处的,可是命理推算原本就是华夏文化中最神秘,甚至也可以说是最不靠谱的。老头子自己都不能保证掌握了多少,现在到他这里也只是当个小玩意儿而已。
什么鬼?
秦越又掐了掐手指,怀疑自己算错了。
可那河图洛书的呈现的是两段模糊变化,阴阳交叠,似乎是劫数,又似乎是福源。
这……难不成是桃花劫?
难道指的是那只母老虎?
尼玛,别开玩笑了。
楼下,岑菲的红色轿车开了出去。车上,岑菲依然怒气冲冲,一手把着方向盘,一边又自己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脸上的表情浮现几丝诡异。
胸口那种钻心的疼痛真的没有了,而且最近一段时间,那里变得特别敏感,只要稍稍触碰就会刺痛不已,可是现在好像……
混蛋秦越!
岑菲陡然停下车,眼前冒出秦越混不吝的可恶样子。
那个家伙难道真的说的实话?
诚然,岑菲不得不承认,秦越真的很有本事。连续两场手术,不光把周权搞得颜面扫地,还在海陵市医界算是名声大噪。现在外面都有传闻了,说是第一人医来了一个特别厉害的中医专家,专治疑难杂症。
要是在以前,岑菲听到这种消息都会呲之以鼻的。
中医这个东西,确实是很有研究价值的,对于一些慢性病症的治疗手段,也偏向温和。作为一个医科博士,岑菲知道西医并不是绝对万能的,某些时候中医会是西医治疗中的一种很好的补充。
可是,那些说中医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甚至可以达到西医几乎不可能产生的治疗效果的,她是持保守态度。
然而,秦越第一次给王夫人接生的时候,她没有亲眼看到。第二次给那个夜市斗殴的重伤病人手术,她却近在咫尺地目睹秦越用神乎其技的金针,帮助她把一场成功率不足百分之五的手术,在半个小时的时间内使病人脱离危险。这一点决然无法否认,甚至过了几天了,她依然感觉有一丝玄幻的味道。
更诡异的是,现在岑菲摸到了自己身体上的那颗瘤块,虽然还是有拇指节大小,但是却没有了那种结石一般的坚硬。不仅没有了难以忍受的刺痛,甚至外廓还明显地软化了。
终于,岑菲放下了紧紧攥着的手机。
就在这时,手机忽然微微震动,响了起来。
看了一眼手机的来电显示,岑菲眼睛一亮。
“爷爷?”
“菲菲啊,是我。”
……
安居苑的出租屋里,秦越换了双拖鞋,大脚趾上出现了一块血泡,不过已经不疼了,他也就懒得继续使用金针疏导。反正,凭他的灵枢真气,这点儿小小外伤会比常人恢复得快得多。一般来说,到晚上就血泡也就可以自然化解了。
不过,岑菲那母老虎出手真是够狠的。
秦越晃了晃脑袋,以后对这种女人,还是离得远一些的好。相比起来,娟姐可就好多了,那才是真正的女人该有的样子嘛。
这么想着,楼上已经散发出了阵阵香气。
呵呵,这味道一闻就知道了,那是杜鹃的饭菜已经上桌啦。
虽然说秦越的厨艺是相当不错的,但是杜鹃的水准也不差。来海陵市住了这么一段时间吃过几次,杜鹃烧的都是一些家常菜,没有大酒店的菜品美轮美奂,也没有大排档的味道浓烈,却有种抵挡不住的生活味道。
这种味道,秦越喜欢。
哒哒地穿着夹脚拖鞋,秦越不用杜鹃再下来喊,直接小跑着上楼去了。
门没有关,推门而入。
“唔,好香啊。”
这一片地方,虽然也属于城市,但是跟一般的城市不同,因为这里算是当初农村拆迁的安置房,所以这块儿的老百姓生活还保留着淡淡的村镇生活味道。
邻里之间也没有那么多防备,当然,今天这门肯定是杜鹃特意给秦越留的了。
听到秦越的声音,杜鹃穿着围裙端着一碗热汤从厨房微笑着出来。
“坐吧,我去给你盛饭。”
“好嘞。”
秦越反脚一勾,把门带了起来。
一桌饭菜,四五个菜,一大碗肉汤。
嗅着生活味的淡淡香气,秦越的食指大动,肚子已经暗暗敲起了鼓。不等杜鹃盛饭过来,他已经迎了过去,主动接过了碗。
“娟姐,你别忙了啊,过来吃吧。”
“没事儿,你先吃,我还有个菜炒一下。”
杜鹃淡淡的表情,秦越微微愣了一下,也没在意。道了一声好,就端起饭碗直截坐下大快朵颐。
菜就是家常菜,味道也是本土菜系那种淡口儿,却又细腻的感觉。
秦越平时在排档吃惯了,那种重油重辣,偏向川菜的风格已经有些腻味,偶尔吃到杜鹃烧的这一手菜,莫名地觉得尤其香甜。而且,杜鹃这样的家庭妇女到菜市场买菜,肯定都是精挑细选一些新鲜干净的菜,远比外面饭馆的东西要新鲜。
这些东西吃到肚子里,不光卫生没有问题,口感也好很多。尤其秦越是修炼内家功力的,吃到这桌子天然有机的蔬菜时,还能微微感觉到一股灵气。
心,是厨艺的至高境界。
新鲜的放心菜品,跟认真做出来的东西,本身就可以给农耕为主体发展过来的华夏人民带来那种本能般的舒适感。而对于秦越来说,如此一桌的饭菜,更让他身体中灵枢真气注入淡淡的活力。
中医本身就是讲究食补了,他从小修炼的时候,太爷爷就给他灌了不少滋补的东西,的确是对功力很有效。而现在这些家常菜,虽然没有那么明显的效力,但是从出外读书这么多年,饭菜都已经很难讲究了。
此刻吃着这些,秦越觉得要是可以天天都有人给自己烧出这么一顿好饭,对于修炼肯定也是大有裨益的。这种生活中的用心,某种程度上,并不比郑家豪华的别墅环境带来的灵气感应差。
秦越顿时胃口大开,不一会儿功夫,一大碗饭就已经扒拉干净,桌上的饭菜也已经吃了好多。
可是他忽然眉头微微一收,有些奇怪。怎么回事,娟姐怎么还没出来呀?说好的就是炒一个菜而已,听着厨房里面似乎也没有什么动静了,应该算是炒好了吧。再不过来,他都有些不要好意思吃了。
毕竟他这种饭桶级别的饭量,真不客气起来,一桌子全给干完了也是不在话下的。
“娟姐,你快来吃呀,要不然好菜可就都被我吃光了。”
“哦……哦,来了,就来了!”
秦越一声呼唤,仿佛打破了某种被忽略的沉静,杜鹃慌忙擦拭了一下围裙,端着一盘炒蔬菜出来了。
盘中菜,有一股温热的味道。但是秦越丹田中暖暖灵枢真气微微一沉,发觉这盘菜已经不是刚出锅的那种滚烫。杜鹃其实已经炒好这盘菜有片刻功夫了,却没有马上端出来一起吃饭。
心中莫名涌现些许疑惑,娟姐有心事?'
秦越歪了歪嘴,老头子当年教的这门小功课的确是有点小用处的,可是命理推算原本就是华夏文化中最神秘,甚至也可以说是最不靠谱的。老头子自己都不能保证掌握了多少,现在到他这里也只是当个小玩意儿而已。
什么鬼?
秦越又掐了掐手指,怀疑自己算错了。
可那河图洛书的呈现的是两段模糊变化,阴阳交叠,似乎是劫数,又似乎是福源。
这……难不成是桃花劫?
难道指的是那只母老虎?
尼玛,别开玩笑了。
楼下,岑菲的红色轿车开了出去。车上,岑菲依然怒气冲冲,一手把着方向盘,一边又自己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脸上的表情浮现几丝诡异。
胸口那种钻心的疼痛真的没有了,而且最近一段时间,那里变得特别敏感,只要稍稍触碰就会刺痛不已,可是现在好像……
混蛋秦越!
岑菲陡然停下车,眼前冒出秦越混不吝的可恶样子。
那个家伙难道真的说的实话?
诚然,岑菲不得不承认,秦越真的很有本事。连续两场手术,不光把周权搞得颜面扫地,还在海陵市医界算是名声大噪。现在外面都有传闻了,说是第一人医来了一个特别厉害的中医专家,专治疑难杂症。
要是在以前,岑菲听到这种消息都会呲之以鼻的。
中医这个东西,确实是很有研究价值的,对于一些慢性病症的治疗手段,也偏向温和。作为一个医科博士,岑菲知道西医并不是绝对万能的,某些时候中医会是西医治疗中的一种很好的补充。
可是,那些说中医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甚至可以达到西医几乎不可能产生的治疗效果的,她是持保守态度。
然而,秦越第一次给王夫人接生的时候,她没有亲眼看到。第二次给那个夜市斗殴的重伤病人手术,她却近在咫尺地目睹秦越用神乎其技的金针,帮助她把一场成功率不足百分之五的手术,在半个小时的时间内使病人脱离危险。这一点决然无法否认,甚至过了几天了,她依然感觉有一丝玄幻的味道。
更诡异的是,现在岑菲摸到了自己身体上的那颗瘤块,虽然还是有拇指节大小,但是却没有了那种结石一般的坚硬。不仅没有了难以忍受的刺痛,甚至外廓还明显地软化了。
终于,岑菲放下了紧紧攥着的手机。
就在这时,手机忽然微微震动,响了起来。
看了一眼手机的来电显示,岑菲眼睛一亮。
“爷爷?”
“菲菲啊,是我。”
……
安居苑的出租屋里,秦越换了双拖鞋,大脚趾上出现了一块血泡,不过已经不疼了,他也就懒得继续使用金针疏导。反正,凭他的灵枢真气,这点儿小小外伤会比常人恢复得快得多。一般来说,到晚上就血泡也就可以自然化解了。
不过,岑菲那母老虎出手真是够狠的。
秦越晃了晃脑袋,以后对这种女人,还是离得远一些的好。相比起来,娟姐可就好多了,那才是真正的女人该有的样子嘛。
这么想着,楼上已经散发出了阵阵香气。
呵呵,这味道一闻就知道了,那是杜鹃的饭菜已经上桌啦。
虽然说秦越的厨艺是相当不错的,但是杜鹃的水准也不差。来海陵市住了这么一段时间吃过几次,杜鹃烧的都是一些家常菜,没有大酒店的菜品美轮美奂,也没有大排档的味道浓烈,却有种抵挡不住的生活味道。
这种味道,秦越喜欢。
哒哒地穿着夹脚拖鞋,秦越不用杜鹃再下来喊,直接小跑着上楼去了。
门没有关,推门而入。
“唔,好香啊。”
这一片地方,虽然也属于城市,但是跟一般的城市不同,因为这里算是当初农村拆迁的安置房,所以这块儿的老百姓生活还保留着淡淡的村镇生活味道。
邻里之间也没有那么多防备,当然,今天这门肯定是杜鹃特意给秦越留的了。
听到秦越的声音,杜鹃穿着围裙端着一碗热汤从厨房微笑着出来。
“坐吧,我去给你盛饭。”
“好嘞。”
秦越反脚一勾,把门带了起来。
一桌饭菜,四五个菜,一大碗肉汤。
嗅着生活味的淡淡香气,秦越的食指大动,肚子已经暗暗敲起了鼓。不等杜鹃盛饭过来,他已经迎了过去,主动接过了碗。
“娟姐,你别忙了啊,过来吃吧。”
“没事儿,你先吃,我还有个菜炒一下。”
杜鹃淡淡的表情,秦越微微愣了一下,也没在意。道了一声好,就端起饭碗直截坐下大快朵颐。
菜就是家常菜,味道也是本土菜系那种淡口儿,却又细腻的感觉。
秦越平时在排档吃惯了,那种重油重辣,偏向川菜的风格已经有些腻味,偶尔吃到杜鹃烧的这一手菜,莫名地觉得尤其香甜。而且,杜鹃这样的家庭妇女到菜市场买菜,肯定都是精挑细选一些新鲜干净的菜,远比外面饭馆的东西要新鲜。
这些东西吃到肚子里,不光卫生没有问题,口感也好很多。尤其秦越是修炼内家功力的,吃到这桌子天然有机的蔬菜时,还能微微感觉到一股灵气。
心,是厨艺的至高境界。
新鲜的放心菜品,跟认真做出来的东西,本身就可以给农耕为主体发展过来的华夏人民带来那种本能般的舒适感。而对于秦越来说,如此一桌的饭菜,更让他身体中灵枢真气注入淡淡的活力。
中医本身就是讲究食补了,他从小修炼的时候,太爷爷就给他灌了不少滋补的东西,的确是对功力很有效。而现在这些家常菜,虽然没有那么明显的效力,但是从出外读书这么多年,饭菜都已经很难讲究了。
此刻吃着这些,秦越觉得要是可以天天都有人给自己烧出这么一顿好饭,对于修炼肯定也是大有裨益的。这种生活中的用心,某种程度上,并不比郑家豪华的别墅环境带来的灵气感应差。
秦越顿时胃口大开,不一会儿功夫,一大碗饭就已经扒拉干净,桌上的饭菜也已经吃了好多。
可是他忽然眉头微微一收,有些奇怪。怎么回事,娟姐怎么还没出来呀?说好的就是炒一个菜而已,听着厨房里面似乎也没有什么动静了,应该算是炒好了吧。再不过来,他都有些不要好意思吃了。
毕竟他这种饭桶级别的饭量,真不客气起来,一桌子全给干完了也是不在话下的。
“娟姐,你快来吃呀,要不然好菜可就都被我吃光了。”
“哦……哦,来了,就来了!”
秦越一声呼唤,仿佛打破了某种被忽略的沉静,杜鹃慌忙擦拭了一下围裙,端着一盘炒蔬菜出来了。
盘中菜,有一股温热的味道。但是秦越丹田中暖暖灵枢真气微微一沉,发觉这盘菜已经不是刚出锅的那种滚烫。杜鹃其实已经炒好这盘菜有片刻功夫了,却没有马上端出来一起吃饭。
心中莫名涌现些许疑惑,娟姐有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