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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番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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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戎歌“咚咚”锤了几下张志创的胸口,说,讲点良心!我!是!帮!你!照顾!!

    张志创一时无言,但男人的本能就是反击,他还是说,我谈过的妞可不止她一个……也没见你都帮我照顾,你还说不是因为她?

    纪戎歌垂下了眼睑,说,可你的哪个妞……像麦乐那么惨?我要是她哥,我非削死你!

    张志创不说话,对麦乐,他始终有愧疚。

    纪戎歌叹了一口气,拿起桌上的车钥匙,准备离开。

    张志创正了正身子,收住了飘忽的思绪,将红酒搁在一旁,沉吟了很久,开口问他,她……还好吗?

    声音中是隐隐的怯。

    纪戎歌走到门前,停了步子。半天,他才回头,看了看张志创,面无表情,说,呵……五年了,等到了你一句问候,可真难得!

    张志创自觉无趣,却也不知如何回答,悻悻地说,好吧,你是情圣,你有情饮水饱!我做不到!纪大公子,你就尽情地俯瞰我、鄙视我好了!

    纪戎歌斜了他一眼,不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缓缓说,其实,很早之前,我已经将她送到了国外。我怕这里对她来说终究是个伤心地。

    张志创叹了口气,说起来,算我欠她的!

    纪戎歌嘴角扯起一丝讥讽的笑,说,对啊,你欠她的,所以呢,她最需要你的时候,你离开了她;所以呢,这么多年来你对她一点都不闻不问;所以呢,你终于要结婚了,娶的还是别人!

    张志创只觉得头皮都发麻了,他天不怕地不怕,只怕纪戎歌说话。不知道是律师做久了还是怎的,他一说话就跟甩飞刀似的。

    张志创尴尬地笑笑,故作轻松地拍拍手,说,都过去了,不是吗?她早已经忘记我了,就像你,不是也已经忘记于莫春了吗?

    纪戎歌愣了一下,笑笑,点点头,轻叹一声,也对。

    这是他在这个夜晚,说过的最轻缓的一句话。

    那个夜晚,他的车子飞驰在公路上,以靠近死神的速度。

    车载电台的音乐声开始流淌,许茹芸的声音像一股缓缓的溪流,划过夜空,袭入人心——

    如果云知道,

    想你的夜慢慢熬。

    每个思念过一秒,

    每次呼喊过一秒。

    只觉得生命不停燃烧。

    ……

    在他分神的瞬间,只见有行人穿过马路——车速瞬间减缓,车轮制动时与路面重重擦出的火花撕开夜幕,响起尖锐的刹车声。

    行人仿佛无事一样走到马路对面,丝毫不觉死神刚刚与之擦肩。

    在巨大的惯性下,纪戎歌重重前倾,安全带狠狠地勒住了他,将他绑回座位。冷汗滑落脊背,只剩下喉咙间混杂的不知是何情绪的喘息。

    望出窗外,是重重的夜,任凭你如何跋涉,却也走不出。

    城市的夜晚,我们该用什么抵御思念?

    03女人,就是天真,以为自己有多特别!

    苏伯文找莫春,是希望她能陪他去一趟C城。因为自家侄女将嫁至C城,他要去参加婚礼,恰好听闻那里是莫春的家乡,便也来了游兴。

    莫春刚要推脱,倒不是她不希望陪苏伯文,只是近日工作确实很忙。未及她开口,苏伯文便已含笑说,呐,陈总那里我已替你请假了。说完,他将一杯茶端到莫春眼前,静静地笑。

    莫春愣了愣,轻轻抿了一口茶,说,那……好吧。

    苏伯文轻呷了一口茶,笑,陈总都说你是该好好休个年假了,没见女孩子工作这么拼命的。

    莫春知道,陈总无非是给了苏伯文一个顺水人情。“吃人饭,受人管”,打死她,她都不会主动跟陈总这个资本家提及请假一词的。不过可以回家探望奶奶,这让莫春很开心。

    吃过晚饭,她随着苏伯文的习惯喝了点茶,消食。

    其实,莫春是不喜欢在夜里喝茶的,容易影响睡眠。只是这些年来,这习惯就这么被苏伯文给养成了。

    苏伯文驱车将她送到楼下,莫春装作无意地看了看手表,说,哈,时间还真不早了。

    苏伯文看着她,笑笑。万花丛中过遍,他怎么会不明白眼前这女子的这点儿小心思,她这是在婉拒自己,唯恐他提及“上去坐坐”之类的词汇。

    他喜欢看她耍一些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小聪明,这种时候,她像是狡黠的狐狸。

    苏伯文下车,送她到楼前,冲她道晚安,温雅如月光。

    突然,他轻呼了一声,哦,你瞧,差点忘了。说着返回车里,将一盒精致的桃花糕放到她眼前,说,这次出门,吃得顺口,给你带回了一盒,也尝尝。

    莫春接过,素白的手腕在夜里显得格外白,她笑笑,说,谢谢。

    莫春上楼后,房间里的灯亮起来了。

    她踢掉高跟鞋,换上平底拖鞋,缓缓地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看着楼下。苏伯文靠在车前,仰望着她所在的楼层,看到她的灯亮起来了,才反身坐进车里,缓缓驱车离去。

    这个习惯,他已经维持了多久,莫春忘记了。

    说起来,她和苏伯文是什么关系,她自己也不清楚。但她明白,苏伯文是她在这个城市里可以依赖的人。

    文艺点儿的说法是,苏伯文就是她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为数不多的温暖。

    尽管,她明白,苏伯文算不上一个善人。

    苏伯文年轻时,曾是有名的情场浪子。用夏律的话说,姓苏的,那不是什么好玩意儿,情场十里鬼见愁你懂不懂!

    莫春认识苏伯文,是因为白楚漂泊到了这座城市。苏伯文不知是为了附庸风雅,还是有利可图,为他办了一场画展。

    那时的莫春,还是一个有些单纯的萝莉,完全不似现在御姐般的存在。

    在画展期间,苏伯文对这个萝莉也动过点儿小心思,尽管他发现这萝莉的心思似乎全部在那个怀才不遇的画家身上——可对苏伯文来说,但凡是有点儿姿色的,他便总会用他那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来发现她们的与众不同。

    只是后来,不知是因为她太过寡淡,还是因为下不了手,便渐渐淡忘了。

    直到两年后,还是拜白楚同他侄女间那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所赐,苏伯文再见莫春,这时她一身凌厉的决绝,如同锋利的刀,突然掘开了他记忆的罅隙。

    一个女人,两种面孔,一个是记忆中的天使,一个是现实中的罗刹。此种冲击之下,让他再次对她提起兴趣。

    苏伯文不缺女人。

    寻欢作乐的、逢场作戏的、非君不嫁的、纠缠不清的、寻死觅活的……各种类型的女人。但总的来说,莫春似乎是他所缺少的类型。

    所有的女人,终极目标似乎都是能嫁他便嫁他,不嫁他至少也捞一笔。但莫春似乎对嫁给他没多少兴致,她的心是游离态的。

    从不拒绝,也不迎合。

    这些年,他喜欢和她聊聊天,说说话,喝一杯清茶,品一方风月。清汤寡水的相处中,好像毫无暧昧;但后来,苏伯文发现,原来毫无暧昧才是最大的暧昧。

    因为一切皆有可能。

    娶妻,苏伯文是不可能了,他经历过一场失败的婚姻,便也不肯再入围城。常常,他也会玩味地想,如果他同莫春突然提及,让她做自己的情人,她会怎样应对。

    很多时候,他很想知道答案;可更多时候,他不想知道答案。因为任何答案都会破坏掉这种时不时撩拨他的心的怀想。

    再说,他真的是不缺情人,不缺床伴。

    他很喜欢自己和莫春现在的这种状态。

    莫春放下窗帘,突然有些不放心夏律,还有那个莫名其妙而来的小婴儿,犹豫了一下,她拨打了钟晴的电话。

    钟晴的职业很特殊,她在大学做助教,是个性心理学家,给两本时尚杂志撰写专栏,当然,与性相关。

    他们仨曾是合租伙伴,莫春跟着夏律称呼钟晴“四眼妹”,谁都不会想到这个厚镜片后的文静女孩,研究的是那“项目”。而钟晴跟着夏律称呼莫春“老处女”。

    莫春很厌恶这个称呼,钟晴就帮她出谋划策来洗脱这名称——莫春当时很虔诚地看着钟晴,希望她给出的治理夏津的方式得当。结果钟晴所谓的好主意就是把夏律“办”了!她手舞足蹈跟个跳大神的似的,说,莫春,我以我血荐轩辕!还有什么方式比这个更直截了当的?

    莫春说,滚!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莫春都以为钟晴是个女色魔,要不她就是精神不正常。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原来还真有性心理学家这种职业。

    当翻看了钟晴出版的图书后,她才咂嘴,说,四眼妹,看样子我还真错怪你了。这一年多来,我还一直以为我跟个女变态一起合租呢。

    钟晴白了她一眼,说,我就跟你说了,性学是一门跨学科的领域,它包涵甚广,什么生物学、医学、心理学、统计学、流行病学、社会学以及……犯罪学!

    说完,她斜了莫春一眼,期冀从她的眸子里看到崇拜之情,然后继续滔滔不绝道,所以,我们性心理学家,真可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之博学,之多才,不是你能想象的!我们研究人类的性成长、性关系的发展、性交的机制以及性功能障碍等。当然,我们也研究性病理学,比如,性虐待……

    莫春当时就差点趴在她面前。

    后来,莫春就搬出了合租房,房子里就剩钟晴和夏律了。不知道为什么,此后莫春每当看到钟晴和夏律,脑子里就会蹦出“性虐待”这个词。

    当然,夏律是被虐的那一朵。

    钟晴说,她已经快见上帝了。搞了一下午,她和夏律才把那婴儿送进了福利院。她说,你和姓苏的老男人不是玩真的吧?你放着夏律这样的嫩草不吃,你去嚼老菜帮,你心理变态吧。

    莫春不置可否,说,我下周和苏伯文回C城。

    钟晴倒吸一口冷气,说,见你奶奶,然后订婚?

    莫春说,你想象力太强大了。

    钟晴说,莫春我跟你说,苏伯文那就是荷尔蒙泛滥的一主儿。老花花公子!滥情!滥性!你可别以为他要为你洗心革面了。女人,就是天真,以为自己有多特别!其实都一样!你不听专家的话有你好受的!

    莫春说,好了好了,将你的观点留着给专栏吧。我要休息了,晚安。另外,睡觉的时候请关好门,别忘了你可是跟一小花花公子“同居”呢,小心他兽性大发。

    钟晴冷哼一声,很帅地说,跟姐比兽性,他们都差着呢!

    莫春挂掉了电话。有一点她是确定的,钟晴喜欢夏律,虽然她从不说。

    因为太喜欢一个人,所以我们总是静默,小心翼翼地陪在他身边,陪着他疯,陪着他傻,陪着他呆,陪着他去追逐他喜欢的女孩。

    她也曾经这样喜欢过白楚。

    男人表示自己宠一个女人,会说,你就是要星星月亮我都能给你摘!而女人,说不了这等美丽的情话,她们只会做更二的傻事——你要是喜欢别的女人,我都能陪你追。

    04那我可就不告诉你,谁来参加我的婚礼了。

    纪戎歌最近的工作日程被排得满满当当,他都有些怀疑女助理是不是被对手收买了,在故意整自己。

    整整一周,自己一热爱生活的大好青年被折磨成工作狂了。

    整理好手边的最后一份文件,他起身。落地窗外,是城市的喧嚣。

    车水马龙,不停追逐。

    他端起女秘书送来的咖啡,味道很香。

    忙碌了一上午,就这么随便一口咖啡,都让人觉得人生格外惬意。他看了看手表,时间已近晌午,婚宴已经开始了。

    他故意将电话转至秘书台。朋友的婚礼他并非不喜悦,而且他也见过苏泽,是一个很文艺清新的姑娘,发黑如檀,肤白如雪。

    只是,昨天,他收到了麦乐从澳洲邮寄来的明信片,是微笑着的麦乐和一只袋鼠。那一刻,他又有些难过,为麦乐。

    所以,大概是想找一个平衡点吧,他选择了婚礼晚至。

    张志创的电话拨进来的时候,他已驱车赶到举行婚礼的酒店,按下电梯按钮那一刻,整个人还沉浸在上杯咖啡的香浓带来的好心情中。

    张志创说,你搞什么鬼,电话转至秘书台!泡妞泡过头了?起不了床了?

    纪戎歌看着闪烁的电梯灯,骗他道,我在外地,忙。

    张志创几乎奓毛,说,我婚礼,你居然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