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作者:(美)卡勒德·胡赛尼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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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希德和我倚着墙,坐在那些男孩对面,他们跟法里德开玩笑,爬上他的肩膀。尽管我一再推辞,瓦希德令其中一个男孩去给我拿毛毯,以便我坐得舒服些,又让玛丽亚给我端茶。他问起从白沙瓦来的旅途,问起路过开伯尔隘口的情况。

    “我希望你们没有碰到任何强盗。”他说。与开伯尔隘口同样远近闻名的是,强盗利用那里的地形打劫过往旅客。我还没有回答,他就眨眨眼,大声说:“当然,没有任何强盗会打我兄弟那辆破车的主意。”

    法里德将最小那个孩子抱倒在地,用那只完好的手去挠他的肋骨。那孩子咯咯大笑,双脚乱踢。“最少我还有一辆车,”法里德气喘吁吁地说,“你那头驴子最近怎样?”

    “我的驴子骑起来比坐你的车好。”

    “骑驴才知驴难骑。”法里德回敬说。他们全都笑起来,我也笑了。我听见隔壁传来女人的声音。从我坐的地方,可以看到那间屋子的一半。玛丽亚和蒙着棕色面纱的妇女低声交谈,从一个大水壶往茶壶里面倒茶。那女人年纪较大,应该是她妈妈。

    “你在美国干什么呢,老爷?”瓦希德问。

    “我是个作家。”我说,法里德听到之后轻声一笑。

    “作家?”瓦希德说,显然颇有好感。“你写阿富汗吗?”

    “这么说吧,我写过,但现在没有。”我说。我最后一本小说叫《此情可待成追忆》[1]原文为A Season for Ashes,这里为意译。[1],写的是一个大学教授的故事,他发现妻子跟他的学生上床之后,追随一群吉卜赛人而去。这本书不错。有些评论家说它是本“好”书,有一个甚至还用了“引人入胜”这样的评语。但突然之间,它让我很难为情。我希望瓦希德不会问起它的内容。

    “也许你应该再写写阿富汗。”瓦希德说,“将塔利班在我们国家的所作所为告诉世界其他角落的人们。”

    “嗯,我不是……我不算是那种作家。”

    “哦,”瓦希德说,点点头,有点脸红,“你知道得最清楚,当然。我不该建议你……”

    就在那时,玛丽亚和另一个妇女走进来,端着一个小盘子,上面有茶壶和两个茶杯。我毕恭毕敬地站起来,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弯身鞠躬。“你好。”我说。

    那妇女放下面纱,遮住下半边脸,也鞠躬。“你好。”她的声音细不可闻。我们不看对方的眼睛。她倒茶水的时候我站立着。

    那妇人将热气腾腾的茶杯放在我面前,退出房间。离开的时候,她赤裸的双脚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坐下,喝起那杯浓浓的红茶。瓦希德终于打破那之后令人不安的沉默。

    “是什么让你回到阿富汗呢?”

    “是什么让他们这些人回到阿富汗呢,亲爱的哥哥?”法里德说,他在跟瓦希德说话,鄙夷的眼光却一直看着我。

    “住口!”瓦希德怒道。

    “总是同样的事情。”法里德说,“卖掉土地,卖掉房子,收钱,像老鼠那样跑开。回到美国去,用那笔钱带上家人去墨西哥度假。”

    “法里德!”瓦希德咆哮。他的孩子,甚至还有法里德都害怕起来。“你的礼貌哪里去了?这是我的房子!阿米尔老爷今晚是我的客人,我不容许你这样给我丢脸!”

    法里德张开口,几乎就要说出些什么,想了想又没说出来。他颓然倚着墙,无声说着些什么,将那只残废的脚放在完好的脚上面,鄙薄的眼光一直盯着我。

    “原谅我们,阿米尔老爷。”瓦希德说,“打小时候起,我弟弟的嘴巴就比脑袋快两步。”

    “那是我的错,真的。”我说,试图在法里德的逼视之下露出笑脸。“我没觉得被冒犯了。我应该把我到阿富汗来的任务跟他说。我不是来卖田产的,我要去喀布尔找个小男孩。”

    “小男孩?”瓦希德重复说。

    “是的。”我从衬衣的口袋掏出宝丽莱照片。再次看到哈桑的照片,再次让我的心因为他的死揪痛起来。我不得不将眼光移开,把它递给瓦希德。他端详着那张照片,抬眼望望我,又看回去。“这个男孩?”

    我点点头。

    “这个哈扎拉男孩?”

    “是的。”

    “他对你很重要吗?”

    “他的父亲对我来说很重要,就是照片中那个男人,现在他死了。”

    瓦希德眨眨眼:“他是你的朋友?”

    我内心想说是,仿佛在心灵深处,我想保守爸爸的秘密。可是谎言已经足够多了,“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兄弟。”我压制着情绪说,又加上一句,“我的私生弟弟。”我转过茶杯,把弄着杯柄。

    “我不是想要刺探你的隐私。”

    “你没有。”我说。

    “你会怎么安置他呢?”

    “把他带到白沙瓦,那儿有人会好好照料他。”

    瓦希德把照片还给我,厚厚的手掌放在我肩膀上。“你是条让人尊敬的汉子,阿米尔老爷。一个真正的阿富汗人。”

    我暗自汗颜。

    “你今晚来我家做客,让我很骄傲。”瓦希德说。我跟他客气了几句,偷眼看向法里德。现在他低着头,玩弄着草席残破的边缘。

    隔了一会,玛丽亚跟她妈妈端来两碗热气腾腾的蔬菜汤,还有两片面包。“很抱歉,没有肉。”瓦希德说,“现在只有塔利班才能吃上肉。”

    “这看起来很棒。”我说,它确实很棒。我让他跟小孩也吃些,但瓦希德说他们在我们来之前刚吃过。法里德和我卷起衣袖,手抓面包,浸在蔬菜汤里面,吃了起来。

    吃的时候,我看着瓦希德的儿子,他们三个都很瘦,脸上脏兮兮的,棕色的头发剪得很短,戴着无边草帽,不时偷偷看着我的电子手表。最小那个在他哥哥耳边说了些什么,他哥哥点点头,眼神一直没离开我的手表。最大那个男孩——我猜想他大概十二岁——摇晃着身体,眼光也落在我的手表上。吃完之后,玛丽亚端来一陶罐水,我洗过手,问瓦希德我能不能送点礼物给他儿子。他不许,但我执意要送,他勉强同意了。我把手表脱下来,交给三个男孩中最小那个。他怯生生地说了句“谢谢”。

    “它可以告诉你世界任何城市的时间。”我告诉他。孩子们礼貌地点点头,将手表传来传去,轮流试戴。但他们很快就不感兴趣了,将手表扔在草席上。

    “你本来可以告诉我。”法里德后来说。瓦希德的妻子替我们铺好草席,我们两个躺在一起。

    “告诉你什么?”

    “你到阿富汗的原因。”他的声音没有了那种自遇到他以来一直听到的锋芒。

    “你没问。”我说。

    “你应该告诉我。”

    他翻过身,脸朝着我,屈手垫在头下。“也许我会帮你找到这个男孩。”

    “谢谢你,法里德。”我说。

    “我错了,不该瞎猜。”

    我叹气:“别烦了。你是对的,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他双手被绑在身后,粗粗的绳索勒进他的手腕,黑布蒙住他的眼睛。他跪在街头,跪在一沟死水边上,他的头耷拉在两肩之间。他跪在坚硬的地面上,他祷告,身子摇晃,鲜血浸透了裤子。天色已近黄昏,他长长的身影在沙砾上来回晃动。他低声说着什么。我踏上前。千千万万遍,他低声说,为你,千千万万遍。他来回摇晃。他扬起脸,我看到上唇有道细微的疤痕。

    并非只有我们两个。

    我先是看到枪管,接着看到站在他身后那个人。他很高,穿着人字型背心和黑色长袍。他低头看着身前这个被蒙住眼睛的男人,眼中只有无尽的空虚。他退后一步,举起枪管,放在那个跪着的男人脑后。那时,黯淡的阳光照在那金属上,闪耀着。

    来复枪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

    我顺着枪管向上的弧形,看见枪口冒着袅袅烟雾,看见它后面那张脸。我就是那个穿着人字型背心的人。

    我惊醒,尖叫卡在喉咙中。

    我走到外面。明月半弯,银光黯淡,我伫立,抬头望着星辰遍布的夜空。蟋蟀隐身黑暗中啾啾鸣叫,风拂过树梢。我赤裸的脚下大地寒凉,刹那间,自我们穿过国境后,我初次感到我回来了。度过所有这些年月,我又回来了,站在祖辈的土地上。正是在这片土地上,我的曾祖父在去世前一年娶了第三个妻子。1915年那场横扫喀布尔的霍乱要了他的命。最后,她给他生了前两个妻子所未能生出的:一个儿子。正是在这片土地上,我的祖父跟纳迪尔国王一起狩猎,射杀一头鹿。我妈妈死在这片土地上。也是在这片土地上,我曾为了得到父亲的爱苦苦奋斗。

    我倚着那屋子的一堵泥墙坐下。突然间,我觉得自己和这片古老的土地血脉相连……这让我很吃惊。我的离开很久远了,久远得足以遗忘,也足以被遗忘。我在大地某处有个家,对于那些睡在我倚着这面墙那边的人们来说,那地方或许遥远如另外一个星系。我曾以为我忘了这片土地。但是我没忘。而且,在皎洁的月光中,我感到在我脚下的阿富汗发出低沉的响声。也许阿富汗也没有把我遗忘。

    我朝西望去,觉得真是奇妙,在峰峦那边的某处,喀布尔依然存在。它真的存在,不只是久远的记忆,不只是《旧金山纪事报》第十五版上某篇美联社报道的标题。西方的山脉那边某个地方有座沉睡的城市,我的兔唇弟弟和我曾在那里追过风筝。那边某个地方,我梦中那个蒙着眼的男人死于非命。曾经,在山那边,我作过一个抉择。而如今,时隔四分之一个世纪,正是那个抉择让我重返这片土地。

    我正打算回去,听到屋里传出说话声。我认得有个是瓦希德的嗓音。

    “……没有什么留给孩子吃的了。”

    “我们是很饿,但我们不是野蛮人!他是客人!你说我该怎么办?”他的声音很疲累。

    “……明天去找些东西,”她哭泣着说,“我拿什么来养……”

    我蹑手蹑脚走开。现在我明白为什么那些男孩对手表毫无兴趣了。他们根本就不是在看着手表,他们看着的是我的食物。

    我们在隔日早上道别。就在我爬上陆地巡洋舰之前,我谢谢瓦希德的热情招待。他指着身后那座小小的房子。“这里是你的家。”他说。他三个儿子站在门口,看着我们。最小那个戴着手表——它在他瘦小的手腕上荡来荡去。

    我们离开的时候,我看着侧视镜。瓦希德被他的儿子环绕着,站在一阵车轮卷起的尘雾中。我突然想起,要是在另外的世界,这些孩子不会饿得连追逐汽车的力气都没有。

    那天早些时候,我确信无人注意,做了一件二十六年前就已经做过的事情:将一把皱皱的钞票塞在草席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