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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追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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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霍司注意到我脸上纠结的表情,忽然停了脱衣服的动作,又将衣服翻下去,笑着说:“不吓你了,只不过是脱件衣服而已,看把你吓成什么样子了。”

    我无力反驳,只讪讪的道:“家里有风扇,你要不要站在风扇面前,让风扇对着你吹,这样衣服快的比较快。”

    “虽然不习惯这种方式,但是现在好像也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了。”霍司幽幽的叹了一口气,行动却没有一点勉强,自顾自的走到客厅的风扇旁,打开了风扇的开关,站在风扇的面前吹起衣服来。

    支架风扇的高度最高也不超过一米,霍司的身高却有一米八之多,站在一米多的风扇面前必须半蹲着才能吹的到。

    这么一个大男人半蹲着姿势怎么看都怎么奇怪,墙角落里放着一个平时不怎么用的木椅子,我走过去把椅子移到他的身后。

    我说:“你还是坐着吹吧,半蹲着挺难受的,坐着吹的话舒服一点。”

    霍司回头瞥了我一眼,狭长的眉眼微微一挑,“其实我把衣服给脱了更舒服。”

    听多了这样的调/戏的话,这样程度的已经习以为常,我瞪了他一眼,假装沉下脸,“你要是再这样不正经说话,就离开我家。”

    “开个玩笑而已。”霍司立马收敛脸上的肆笑,低声下气的求道:“就让我再这里多呆一会,刚才我不是帮你修水管了吗?”

    “是你自己要修的,并不是我让的。”我纠正道。

    “是是,是我自己要修的,那你让我再呆一会可以吧。”

    霍司本来是一个富二代,生活从来都是娇生惯养,现在扯下少爷架子帮我修水管,于情于理我都不应该这么赶他走。

    我这样想着,本来在对着风扇吹衣服的霍司忽然转过身,认真的看着我,深棕色眸子幽暗,“则灵,明天的时间可以空出来么?”

    下意识的准备开口拒绝,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就看见他眸子闪过一丝神伤,暗神道:“那种场合估计你也不喜欢,我还是不强求你了。”

    我心里升起一丝愧疚,这么多天来从来都没有答应过他一次,今天都托人家的福气才修好水管,心中一软,犹豫着开口:“我明天上午有时间,如果你要我去的话,我是可以陪你去的。”

    “那行,明天早上八点我来接你。”霍司一下换了笑容,眼中一扫刚才的阴郁。

    脸色转变的太快……我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

    霍司离开之后,我打扫了一下厨房,又将没有洗的碗洗干净,洗完澡到床上刚拿起手机,夏鸢浅的电话就打了进来。

    “则灵,今天我才知道,霍司那个男人是有名的花花公子,在B市是出了名的,不仅花名在外还死性不改,每交一个女朋友的时间从来没有超过一个月,他这次肯定也是抱着玩玩的心态的!”夏鸢浅的嗓门大,即使我拿手机隔耳朵一段距离也能听的一清二楚。

    我扯了扯嘴角,平静道:“这些我早就知道了。”

    “兔崽子,居然还在我的面前夸下海口,真是不要脸!”夏鸢浅“呸”了一下,阴阳怪气的道:“居然敢追我们则灵,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

    我听着她的话,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人家照着镜子里的自己可美了,又不是猪八戒。”

    “你还开我的玩笑,我是和你说真的呢!绝对不要和霍司扯上关系,这个家伙就是一个牛皮藓,一旦沾上了怎么都弄不掉了。”夏鸢浅在电话那头义正言辞的叮嘱,听着她的语气,我可以想象她此刻的神情有多么的严肃了。

    “嗯,我知道了。”

    “我说真的,你不要不当回事。”夏鸢浅的声音顿时有些急了。

    我知道她在担心什么,宽慰道:“你都说了他每一个女朋友都不会超过一个月,我不会犯傻的。”

    我这么说,夏鸢浅才安心了一点,只不过在电话里又多叮嘱了几句。

    挂断了电话,我设置了早上七点的闹钟,霍司走之前说九点会来接,七点起来应该差不多。

    第二天清晨,我循着闹钟爬了起来,煮了白粥,又到洗手间解决了洗漱的问题又去房间换了衣服,换好出来的厨房的白粥已经煮好了,随便炒了一盘青菜当作小菜。

    拿起筷子正准备吃的时候就响起一道门铃声,我放下了筷子去开了门。

    霍司懒懒的倚靠在门槛上,今天他穿了白色的运动服,整一套,更衬得他身姿挺拔,身形隽修,平日里的刘海弄了上去,戴着一顶运动帽,减弱了邪魅,反而增添了几分阳光的味道。

    美好的事物每个人都喜欢,看到美的人或者物心情也会跟着好起来,不管是谁都不例外。

    我有些惊讶他这么一大早就到了门口,“不是说好九点吗?现在才七点多,你怎么就来了?”

    “本来是准备八点出发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早上醒得特别早,想着就早点来见你了。”霍司说话仿佛有一种魔力,总是能把话说得暧昧却不惹人厌烦。

    我打开门让他进来,他进来直接去客厅坐在餐桌前,拿了面前唯一的一双筷子,自然而然的吃了起来。

    我看着他,有些无奈,每一次进来都表现的像是自己家好吗?也许是我的目光盯的有些久了,霍司抬眸看我,“早上来的有些急,没有吃饭。”

    “哦。”

    我转身重新拿了一副碗筷来,自己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吃。

    因为是早餐,加上以为只有我一个人吃,所以并没有弄的很丰盛,连馒头或者油条都没有。

    霍司吃的很平静,仪态很优雅,仿佛眼前不是简陋的白粥青菜而是西餐一般。

    我问:“如果你要是吃不下去就不要吃了吧,外面的早餐店应该开门了。”

    “为什么吃不下去?”霍司抬眸看我,“我倒是觉得白粥煮的很好,不管是粘稠度还是口感都控制的刚刚好。”

    我没有把用电饭煲煮出来的粥的味道都是这么一个样子告诉他,只讪讪道:“你要是觉得好吃你就多吃点。”

    “那我就不客气了。”

    霍司也真的没有客气,一电饭煲的白粥几乎被他一个人解决……

    吃完饭,上了车,霍司开车很稳,速度始终控制在一个范围内,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电视剧里的富二代都喜欢飙车,代表着自己的不一样。

    霍司漫不经心的瞥了我一眼,也许是我眼里的惊讶太过于明显,他微微一笑:“并不是所有的公子哥都喜欢超速开车的,永远不要一竿子打死一船人。”

    我悻悻地转开目光,不自然的道:“我没说你是公子哥。”

    “不是你说,我本来就是。”霍司眼睛看着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抓着方向盘的姿势有点奇怪,普通人开车都只是将手放在方向盘上,而不是像他紧紧的抓着方向盘,仿佛在害怕着什么。

    车子开到了一栋大厦地下停车场,还有半个小时才到九点。

    我抬头看了看高耸入云的大厦,忍不住问:“我们来这里要干什么?”

    “进去了就知道了。”

    霍司从身后拿出一副眼镜架在鼻梁上,高挺笔直的鼻梁上安置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狭长邪魅的丹凤眼被遮挡在眼镜后面,我脑子里掠过一个词语--斯文败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