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反派十号之传奇人物的徒弟们恋恋恋 十二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本作品晋江独家发表, 请勿转载谢谢! 林诗音毕竟是女人,不方便见外男, 故而敬了龙啸云一杯, 便身姿优雅地离席。
龙啸云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脑海中映出一双清冷的眸子, 只觉得里面折射出的冰冷寒意使他背脊发凉, 直到现在仍然心有余悸。
“大哥?”见他出神,李寻欢唤了声。
“这酒倒是香醇。”龙啸云浅酌一口, 心想许是他看错了,林诗音冷是冷了点, 但不会露出那种眼神,他们又不是仇敌, 没必要发射死亡视线进行恐吓。
李寻欢自养伤以来, 在龙啸云严格的监督下,滴酒未沾, 肚子里的酒虫早已馋了, 修长的手执起酒壶给自己满上, 见龙啸云没有出声制止, 总算松了口气, 将色泽清透的玉液一饮而尽,笑道:“这是表妹亲手酿制的桃花酿,就是我平日也难以喝到, 今日算是沾了大哥的光。”
龙啸云瞥了他一眼, 打趣道:“哪里是沾了我的光, 是我沾了你的光才对。”
林诗音自己不喝酒,这桃花酿为谁所酿,还用猜吗?见青年笑容中藏不住的喜欢,龙啸云由衷希望,没有他的参合,李寻欢和林诗音能有一个好结果。
打趣人,反遭人打趣,李寻欢淡然一笑,倒也不尴尬,举杯说道:“今日一醉方休。”
酒过三巡,龙啸云已不胜酒力,有些微醺,瞧着眼睛越喝越亮的李寻欢,心中嘀咕着,这家伙酒量真好,搞不好喝到明日清晨也不会醉。
就是这样不会醉的男人,突然醉了。
龙啸云轻轻推了推他,见他没反应,正想开口叫管家,意识渐渐模糊,脑袋一垂,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
……
热,很热。
身体中仿佛有烈焰在燃烧,每个细胞发出渴望的叫嚣,尖叫着,嘶吼着,想要发泄着什么。龙啸云陷入半昏迷半清醒状态,想睁开眼睛醒来,四肢却如同灌了铅,无法动弹,眼皮似是粘在一起,怎么也睁不开,醒不来。
——这种感觉就像是鬼压床。
错金螭兽香炉飘出渺渺轻烟,奇异的香味在屋中扩散开来。
轻柔的好似春风般的感触落在下巴上,紧接着是嘴唇、鼻子、脸颊,铺天盖地的亲吻落了下来,有什么撬开他的唇齿,闯入口中肆意扫荡。龙啸云想将这个走错房间,对他意图不轨的混蛋踹出去,奈何身体无法活动自如,只能由着对方继续轻薄他。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炷香的时间,也许只有片刻。
龙啸云终于收回身体控制权,他毫不留情地抬腿,准备把身上的登徒子踹飞,结果付诸行动时,踹人变成了拥抱,更似有魔鬼在暗处控制他的身躯,让他理智全非……
天空再次飘起了雪。
白色纸窗上映着一个纤细的身影,面无表情地看着房内翻云覆雨的两人,冷冷一笑:“莫要怪我,这是你逼我的,要怪便怪你自己……”
冷风中,青丝凌乱飞舞,那条纤细的身影毫不留恋地扬长而去。
……
龙啸云从来没感觉这样舒爽过,脚下软绵绵好似踩在云端上,身体好似泡在温泉中,意识遨游在天地,浮浮沉沉,自在逍遥。
一夜狂欢,无论身体还是精神皆是那么的餍足。
这种感觉让他想到了前世,高考失利,当兵前的那个夜晚。
打小一块玩到大的好兄弟亲自下厨做了了一桌子美食,为他饯别,当时他还在想,这个兄弟长得好,又会持家做饭,真不知以后便宜了哪个女人。
之后他喝醉了,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睡得迷迷糊糊,感觉到有只手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脸,柔软的触感落在额头,鼻梁,最后是嘴唇,他呼吸一重,不由自主地张开嘴巴……
第二天,意识到昨夜发生了什么,他直接吓得落荒而逃。
当兵的两年中,认识的战友也有出双入对的,他的心态渐渐转变,不会再因为性向问题,避对方如洪水猛兽,仿佛靠近一点就被传染上什么疾病。那两年,只要一得空,他就反复思考两个问题,他的好兄弟为什么喜欢他?当日不告而别会不会伤到他?
龙啸云自认为相貌堂堂,很得女人的喜欢,而他兄弟李忆模样更是出众,从小到大,收到的情书加起来有好几麻袋,高中那会儿,还有老师对他表白。
对方从小长得就漂亮,越大越男神,比时尚大片中的明星模特还好看。
相貌上,他没有优势。
体育方面,他兄弟十项全能,比他还行。
性格方面,他兄弟温柔、体贴、细心,比他这个“老干部”好多了。
他唯一的优势,大概是身材更加高大威武,看起来更富有男性魅力……?
所以,他兄弟到底喜欢他什么呢?高大的身材和男人味吗?
不管如何,龙啸云告诉自己以后若能遇见对方,一定要好好道歉,即便他不喜欢男人,也没办法接受他,也不能让对方产生心理阴影,从此对所有男人失去信心,孤家寡人一辈子。
后来,他去了白鹤大学当教官训练新生,在校园中再次遇到对方,才知道他兄弟正在为小时候成为医生的梦想努力着,现在已经成为医学院的一员。另外,凭借温文尔雅,绅士有礼,比明星还要耀眼的出众外貌,大受女生欢迎,被人发在网上的照片还上了头条,是广大民众公认的国民男神。
龙啸云一边为好兄弟骄傲自豪,一边思考怎样打破僵局,和他坐下来谈一谈感情问题。
结果,好兄弟比他还主动积极,当晚两人又聚了一次,在兄弟租好的房子中,敞开心扉,彼此剖析感情该何去何从,是风驰电掣的在弯道上狂奔,还是及时刹车悬崖勒马?
再然后,不知怎么的,酒后乱性睡了。
就像现在,他和李寻欢莫名其妙睡了一模一样。
龙啸云眼神复杂地看着怀中俊美的青年,很想把昨晚那个疯狂乱性的自己揪出来捅死。
酒色误人,酒后乱性,古人诚不欺我。
龙啸云思绪烦乱,重新闭上眼睛,自欺欺人地希望再次醒来,发现这只是个梦。
不过,在此之前还得为青年清理一下身体。靠着顽强的意志力,龙啸云挣扎着起身。整个过程中,对方睡得深沉,没有一丝一毫清醒的迹象,看来累极了。
他轻叹一声,揽着青年相拥而眠。
李寻欢走后,龙啸云依旧按部就班,雷打不动得保持着良好的生活作息,该遛狗时就遛狗,该游玩就游玩,失恋似乎没有给他造成一点心理阴影。
然而,林仙儿却不怎么想。
为什么呢?
因为龙啸云就像是留守儿童,呸,是留守丈夫那样,管理经营着自家生意,顺带照顾李寻欢家里的生意,安安分分不花心,兢兢业业感动人,这让林仙儿想到了独自一人在寒窑中苦度18年的王宝钏,等来了丈夫,等来了小三,享受了十八天幸福美好的生活就挂掉……好好一个人,十八年的苦都受了,短短十八天莫名其妙死了,要说其中没点什么阴谋诡计,林仙儿她还真不相信。
所以,她真怕李寻欢带着只狐狸精回来,也来一出,小三成功上位,大家都称颂小三善良大度有风范,原配心里苦,却有苦说不出。
见龙啸云迟迟没有找对象的意思,林仙儿那叫皇上不急太监急,内心蠢蠢欲动,再次起了给龙啸云介绍对象的心思。在此之前,她率先做出试探,挑李寻欢的毛病。
一个人存心挑另一人的毛病,鸡蛋里都能挑出骨头,毛病还不好找吗?
李寻欢的毛病还真的不好找。
林仙儿找了半天,对方一不嫖/娼,二不好赌,三不抽大烟,除了喜欢喝酒,但喝酒是毛病吗?它不是啊!江湖上混得,谁不喝酒?酒量越好,越豪杰。就是她,没事也小酌两杯。
这李寻欢生的风流俊美,文武双全,还有一个好家世,老天爷似乎对他格外偏爱,林仙儿想破脑袋,也找不到他身上的缺点。以前,她怀疑李寻欢喜欢男人,林诗音知道真相才离家出走,现在她有了新的看法——一定是李寻欢太完美了,完美的不似凡人,林诗音无法忍受比她还完美的未婚夫,离他娘的家!
林仙儿想找出李寻欢的缺点,找来找去全是优点,甚至产生这种男人打灯笼都找不着,遇到了还不得赶紧拿下,留着自己享受的想法。若不是知道李寻欢喜欢的是男人,她都意志动摇,想再去勾搭一下,使使美人计,一举拿下他。
“那李寻欢除了模样端正,武功高点,有什么好的,值得你如此念念不忘?” 最后,她只能这么说。
龙啸云道:“现在模样端正,武功高点的人已不多了。”
“甩了他。”林仙儿纤手一挥,豪气道:“改明儿给你介绍模样俊俏的小郎君,保管比李寻欢那个老男人叫你满意。”
龙啸云摇了摇头,好笑不已。
“你别摇头,我说真的。”林仙儿道:“前不久我遇到一个有意思的少年,倔强冷峻像是雪原上的孤狼,长得比李寻欢还好看,关键人家年轻,有朝气,还特有范。李寻欢会飞刀,人家也不差,使得一手凌厉绝伦的快剑,他的名字我都打听好了,叫阿飞。”
本作品晋江独家发表, 请勿转载谢谢! 林诗音毕竟是女人,不方便见外男, 故而敬了龙啸云一杯, 便身姿优雅地离席。
龙啸云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脑海中映出一双清冷的眸子, 只觉得里面折射出的冰冷寒意使他背脊发凉, 直到现在仍然心有余悸。
“大哥?”见他出神,李寻欢唤了声。
“这酒倒是香醇。”龙啸云浅酌一口, 心想许是他看错了,林诗音冷是冷了点, 但不会露出那种眼神,他们又不是仇敌, 没必要发射死亡视线进行恐吓。
李寻欢自养伤以来, 在龙啸云严格的监督下,滴酒未沾, 肚子里的酒虫早已馋了, 修长的手执起酒壶给自己满上, 见龙啸云没有出声制止, 总算松了口气, 将色泽清透的玉液一饮而尽,笑道:“这是表妹亲手酿制的桃花酿,就是我平日也难以喝到, 今日算是沾了大哥的光。”
龙啸云瞥了他一眼, 打趣道:“哪里是沾了我的光, 是我沾了你的光才对。”
林诗音自己不喝酒,这桃花酿为谁所酿,还用猜吗?见青年笑容中藏不住的喜欢,龙啸云由衷希望,没有他的参合,李寻欢和林诗音能有一个好结果。
打趣人,反遭人打趣,李寻欢淡然一笑,倒也不尴尬,举杯说道:“今日一醉方休。”
酒过三巡,龙啸云已不胜酒力,有些微醺,瞧着眼睛越喝越亮的李寻欢,心中嘀咕着,这家伙酒量真好,搞不好喝到明日清晨也不会醉。
就是这样不会醉的男人,突然醉了。
龙啸云轻轻推了推他,见他没反应,正想开口叫管家,意识渐渐模糊,脑袋一垂,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
……
热,很热。
身体中仿佛有烈焰在燃烧,每个细胞发出渴望的叫嚣,尖叫着,嘶吼着,想要发泄着什么。龙啸云陷入半昏迷半清醒状态,想睁开眼睛醒来,四肢却如同灌了铅,无法动弹,眼皮似是粘在一起,怎么也睁不开,醒不来。
——这种感觉就像是鬼压床。
错金螭兽香炉飘出渺渺轻烟,奇异的香味在屋中扩散开来。
轻柔的好似春风般的感触落在下巴上,紧接着是嘴唇、鼻子、脸颊,铺天盖地的亲吻落了下来,有什么撬开他的唇齿,闯入口中肆意扫荡。龙啸云想将这个走错房间,对他意图不轨的混蛋踹出去,奈何身体无法活动自如,只能由着对方继续轻薄他。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炷香的时间,也许只有片刻。
龙啸云终于收回身体控制权,他毫不留情地抬腿,准备把身上的登徒子踹飞,结果付诸行动时,踹人变成了拥抱,更似有魔鬼在暗处控制他的身躯,让他理智全非……
天空再次飘起了雪。
白色纸窗上映着一个纤细的身影,面无表情地看着房内翻云覆雨的两人,冷冷一笑:“莫要怪我,这是你逼我的,要怪便怪你自己……”
冷风中,青丝凌乱飞舞,那条纤细的身影毫不留恋地扬长而去。
……
龙啸云从来没感觉这样舒爽过,脚下软绵绵好似踩在云端上,身体好似泡在温泉中,意识遨游在天地,浮浮沉沉,自在逍遥。
一夜狂欢,无论身体还是精神皆是那么的餍足。
这种感觉让他想到了前世,高考失利,当兵前的那个夜晚。
打小一块玩到大的好兄弟亲自下厨做了了一桌子美食,为他饯别,当时他还在想,这个兄弟长得好,又会持家做饭,真不知以后便宜了哪个女人。
之后他喝醉了,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睡得迷迷糊糊,感觉到有只手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脸,柔软的触感落在额头,鼻梁,最后是嘴唇,他呼吸一重,不由自主地张开嘴巴……
第二天,意识到昨夜发生了什么,他直接吓得落荒而逃。
当兵的两年中,认识的战友也有出双入对的,他的心态渐渐转变,不会再因为性向问题,避对方如洪水猛兽,仿佛靠近一点就被传染上什么疾病。那两年,只要一得空,他就反复思考两个问题,他的好兄弟为什么喜欢他?当日不告而别会不会伤到他?
龙啸云自认为相貌堂堂,很得女人的喜欢,而他兄弟李忆模样更是出众,从小到大,收到的情书加起来有好几麻袋,高中那会儿,还有老师对他表白。
对方从小长得就漂亮,越大越男神,比时尚大片中的明星模特还好看。
相貌上,他没有优势。
体育方面,他兄弟十项全能,比他还行。
性格方面,他兄弟温柔、体贴、细心,比他这个“老干部”好多了。
他唯一的优势,大概是身材更加高大威武,看起来更富有男性魅力……?
所以,他兄弟到底喜欢他什么呢?高大的身材和男人味吗?
不管如何,龙啸云告诉自己以后若能遇见对方,一定要好好道歉,即便他不喜欢男人,也没办法接受他,也不能让对方产生心理阴影,从此对所有男人失去信心,孤家寡人一辈子。
后来,他去了白鹤大学当教官训练新生,在校园中再次遇到对方,才知道他兄弟正在为小时候成为医生的梦想努力着,现在已经成为医学院的一员。另外,凭借温文尔雅,绅士有礼,比明星还要耀眼的出众外貌,大受女生欢迎,被人发在网上的照片还上了头条,是广大民众公认的国民男神。
龙啸云一边为好兄弟骄傲自豪,一边思考怎样打破僵局,和他坐下来谈一谈感情问题。
结果,好兄弟比他还主动积极,当晚两人又聚了一次,在兄弟租好的房子中,敞开心扉,彼此剖析感情该何去何从,是风驰电掣的在弯道上狂奔,还是及时刹车悬崖勒马?
再然后,不知怎么的,酒后乱性睡了。
就像现在,他和李寻欢莫名其妙睡了一模一样。
龙啸云眼神复杂地看着怀中俊美的青年,很想把昨晚那个疯狂乱性的自己揪出来捅死。
酒色误人,酒后乱性,古人诚不欺我。
龙啸云思绪烦乱,重新闭上眼睛,自欺欺人地希望再次醒来,发现这只是个梦。
不过,在此之前还得为青年清理一下身体。靠着顽强的意志力,龙啸云挣扎着起身。整个过程中,对方睡得深沉,没有一丝一毫清醒的迹象,看来累极了。
他轻叹一声,揽着青年相拥而眠。
李寻欢走后,龙啸云依旧按部就班,雷打不动得保持着良好的生活作息,该遛狗时就遛狗,该游玩就游玩,失恋似乎没有给他造成一点心理阴影。
然而,林仙儿却不怎么想。
为什么呢?
因为龙啸云就像是留守儿童,呸,是留守丈夫那样,管理经营着自家生意,顺带照顾李寻欢家里的生意,安安分分不花心,兢兢业业感动人,这让林仙儿想到了独自一人在寒窑中苦度18年的王宝钏,等来了丈夫,等来了小三,享受了十八天幸福美好的生活就挂掉……好好一个人,十八年的苦都受了,短短十八天莫名其妙死了,要说其中没点什么阴谋诡计,林仙儿她还真不相信。
所以,她真怕李寻欢带着只狐狸精回来,也来一出,小三成功上位,大家都称颂小三善良大度有风范,原配心里苦,却有苦说不出。
见龙啸云迟迟没有找对象的意思,林仙儿那叫皇上不急太监急,内心蠢蠢欲动,再次起了给龙啸云介绍对象的心思。在此之前,她率先做出试探,挑李寻欢的毛病。
一个人存心挑另一人的毛病,鸡蛋里都能挑出骨头,毛病还不好找吗?
李寻欢的毛病还真的不好找。
林仙儿找了半天,对方一不嫖/娼,二不好赌,三不抽大烟,除了喜欢喝酒,但喝酒是毛病吗?它不是啊!江湖上混得,谁不喝酒?酒量越好,越豪杰。就是她,没事也小酌两杯。
这李寻欢生的风流俊美,文武双全,还有一个好家世,老天爷似乎对他格外偏爱,林仙儿想破脑袋,也找不到他身上的缺点。以前,她怀疑李寻欢喜欢男人,林诗音知道真相才离家出走,现在她有了新的看法——一定是李寻欢太完美了,完美的不似凡人,林诗音无法忍受比她还完美的未婚夫,离他娘的家!
林仙儿想找出李寻欢的缺点,找来找去全是优点,甚至产生这种男人打灯笼都找不着,遇到了还不得赶紧拿下,留着自己享受的想法。若不是知道李寻欢喜欢的是男人,她都意志动摇,想再去勾搭一下,使使美人计,一举拿下他。
“那李寻欢除了模样端正,武功高点,有什么好的,值得你如此念念不忘?” 最后,她只能这么说。
龙啸云道:“现在模样端正,武功高点的人已不多了。”
“甩了他。”林仙儿纤手一挥,豪气道:“改明儿给你介绍模样俊俏的小郎君,保管比李寻欢那个老男人叫你满意。”
龙啸云摇了摇头,好笑不已。
“你别摇头,我说真的。”林仙儿道:“前不久我遇到一个有意思的少年,倔强冷峻像是雪原上的孤狼,长得比李寻欢还好看,关键人家年轻,有朝气,还特有范。李寻欢会飞刀,人家也不差,使得一手凌厉绝伦的快剑,他的名字我都打听好了,叫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