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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雨夜的车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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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人一看就是个小混混,易小念早年摆地摊的时候遇见过不少,知道最好不要和他们有任何交集,就算争执也不要发生,否则就会像一块口香糖似的粘上你。

    于是她立刻站起身,端起自己的粥,躲到最边上的桌子去了。

    小混混讨了个没趣,哼了几声,倒没追过来,等面上来以后自顾自吃面,不一会儿就走了。

    易小念松了口气,慢吞吞地喝完粥,吃掉最后一口包子,准备掏钱付账,可是手刚伸进装钱的口袋里,马上就愣住了。

    原本装着一百多块的口袋,现在只剩下几个硬币孤零零地躺在里面,大额纸币早已不知去处。

    幸而花店钥匙还在。

    易小念意识到自己的钱一定是被人偷了,顶着满头红发,打扮得像只公鸡似的小混混浮现在脑海。

    肯定就是他偷的!自己真是太大意了,居然都没想到这一点!

    现在该怎么办?易小念看着那几枚硬币不知所措。

    她可以忍着不吃饭,忍着不喝水,忍着不睡觉,可是晚上还得去明祥镇呢,去明祥镇要坐大巴车,又不是坐公交车,凭这几个硬币能去吗?会被司机当场踹下来的吧……

    何况她连早餐的钱都还没付。

    还是先把眼下的事解决了吧,毕竟小摊老板是个身强力壮的汉子,她就算多长出两只手也打不过对方。

    得亏她点餐的时候想省点钱,只点了碗白粥和一个包子,但是就算如此,付完账后,手里也只剩下一个硬币了。

    易小念把那枚硬币翻来覆去看了看,确认靠它到不了明祥镇,把它捏在手心里,问店老板:“您知道明祥镇该往哪个方向走吗?要走多远啊?”

    老板指了条路,说了下大概的方向后惊讶问道:“你要走过去吗?恐怕得走一整天吧,前面就是车站,你坐车去不就好了,顶多一个小时就到了。”

    易小念干笑道:“没有没有,我随便问问。”

    最后,她用那枚硬币买了瓶矿泉水,揣在外套口袋里,踏上老板指的那条路。

    横竖都是身无分文了,她无论如何都得回明祥镇。

    她不怕辛苦,走一天就走一天,只要最后能得到答案。

    说白了,其实易小念还是没办法逼自己相信,张晓画是个绝情的人。

    以前两人一起度过的无数个日日夜夜不是梦,张晓画只是一时糊涂了,绝对不是故意想要伤害她。

    易小念生平还从来没有走过那么远,而且离开城区以后,风景就越来越荒芜,走了几个小时,路边已经很少看到人家了,两边都是高松林立,景色苍茫的山丘。

    易小念走之前还担心自己身上没有钱,路过饭店门口时看到别人吃饭会觉得难受,走到后来才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沿路根本就没有看到什么饭店。

    只是天气实在太冷,明明已经过完元宵了,气温却还是在十度以下徘徊,而且今天天色阴沉,没有阳光,又不时挂着大风,看起来像是要下雨。

    万一下雨就完了,她没有伞,身上的外套也很薄,不防水,在这荒郊野岭,下雨的时候连躲都没地方躲,只能硬生生站在光秃秃的马路上淋着。

    易小念简直不敢想下去,然而就仿佛是上天刻意与她作对一般,没走多久,天上居然真的淅淅沥沥下起雨来。

    唯一能够庆幸的是雨不算大,不至于淋到让人无法行走,更不会引发什么泥石流。

    外套基本被打湿了,贴在身上十分难受,可是万一脱下来只会更冷,易小念用力把两只胳膊交叠抱在胸前,好让自己的体温不要流逝太快,起码要坚持走到明祥镇吧。

    雨水从她凌乱湿润的额发上滴落,流到眼睛里面,打湿了卷翘浓密的睫毛。

    易小念用手背擦了一把眼睛,看清楚眼前的道路,沿着马路边沿快步走着。

    身边偶尔会有车辆经过,但是没有一辆车停下来,世界仿佛就只剩下了雨和路,而她的人生,也只剩下行走一件事。

    明祥镇究竟在哪里?明祥镇还有多远?易小念几乎无法思考,整个人都被冻得瑟瑟发抖,面色雪白,嘴唇乌青。

    不知过了多久,天色全黑,雨却仍然未停。

    路旁没有灯,易小念只能凭借着车辆的车灯光芒勉强行走,好几次都险些摔倒,滚到旁边的水沟里。

    她抬头看了眼前方,那里漆黑一片,像是个没有尽头的恐怖幽洞,让人不敢前行。

    明祥镇真的会在前面吗?易小念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或许她从一开始就是朝着错误的方向。

    可是事到如今,已经没有退路了,相比未知的前方,已经经历过,荒芜的身后才是最恐怖的。

    易小念坚持走了下去,没过多久,熟悉的路口出现在眼前。

    由于下雨,街上已经没有人了,明祥镇的居民早早入睡,偶尔有几家店面还开着灯,却也看不见人影。

    正是个好机会!

    易小念迈着两条冻僵的腿,浑身湿淋淋地往她和张晓画的出租屋走去,可是屋里没有开灯,她在外面敲了很久的门也没有人回应,似乎张晓画并不在里面。

    这下该怎么办?直接去姑姑家找吗?

    易小念有些犹豫,她相信张晓画不会离开这里,不会抛弃她,但是她并不相信姑姑。

    事实已经证明了,姑姑之前之所以帮助她们两个,完全是因为自己的私欲,并不是她想象的那么简单。

    易小念拉了拉外套,把自己裹紧一点,偶然间碰到口袋里的钥匙,便改主意往花店跑。

    张晓画经常丢三落四的,手机钥匙什么老是落在花店里,说不定她还可以找到衣服,把身上这些毫无温度的东西换下来。

    她实在太冷了,冷到连胃都已经没了知觉,根本感受不到饿不饿。

    花店门口一片漆黑,大门冷冰冰地关着,易小念站在远处的屋檐下看了好一会儿,确定没有人守在旁边后,便快步冲进雨幕中,跑到门前,从外套里掏出钥匙,哆哆嗦嗦地开门,手指已经冻到失去血色。

    她太紧张了,以至于有车辆停在身后都没有注意。

    其实不能说没有注意,她有听到声音,只不过姑姑家并没有车,显然车上的人不会是她,所以才没当回事儿。

    由于温度的缘故,她的动作显得十分笨拙,平常开门不过几秒钟的功夫,今天却是费了好大的力气,不过最后还是打开了。

    易小念欣喜极了,正准备推门进去,背后突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嗓音。

    “你果然在这里。”

    她愣住了,一只手握着门把手,一只手推门,以这样的姿势停在门前,犹如被人用枪指着后脑勺一般,动也不敢动。

    雨水从头顶淋下,流到脖子里,很冷,可是那个人的声音更冷。

    像是山顶上的雪,像是天池里的冰。

    遥远,疏离,不食烟火,不入人世,还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眷恋,如同前世的回眸。

    那人没有持枪,易小念却感觉自己不如中枪,心脏仿佛被人用钢丝勒住,无法呼吸,无法跳动。

    车灯很亮,把所有东西都照映在店门的玻璃上,使得易小念不用回头,也能看见身后的场景。

    那个人长身而立,一如既往地冷漠威严,忠心耿耿的保镖撑着伞站在他身后,如同永远不会开口的雕塑。

    光芒照亮了他身上价格昂贵的黑色大衣,上面有几滴水珠在滚落。

    他背光而立,整张脸孔都藏在阴影中,可是易小念知道,那是超过世上所有男人的英俊。

    顾英爵,他的名字叫顾英爵,这三个字令所有少女梦寐痴狂,宁愿付出一切和他见面,只为得到他的一个微笑。

    他的脸应该出现在广告牌上,在杂志封面上,在国际会议上,而不是这个偏僻的小镇。

    易小念不知该如何反应。

    事实上,她也不需要反应,因为顾英爵已经大步向她走过来,同时挥手制止了想要跟上的保镖,不顾雨水淋湿他的发。

    “这就是你喜欢的地方吗?你从我身边离开,就是为了住在这种破房子里?”

    他一脚踹开门,嘴里说出无比讽刺的话,却没有走进去,而是伸出双手用力托起易小念的脸,狠狠地说:“不要躲,看着我!”

    易小念痛苦万分,拼命埋下头,不想让对方看见自己的狼狈模样。

    顾英爵看穿了她,松开手,冷冷道:“下雨天连伞都没有,淋成这个样子,看来你过得也不好嘛。”

    “你的朋友呢?你不是跟她很要好吗?我给你的九十万难道还不够你花,居然来住这种的地方?还是说,你拿它去给别的小白脸了呢?”

    “你把我骗走,从公寓里逃出去是不是很得意?看到我接电话是不是很有成就感?”

    “说话啊,你哑巴了吗?”

    顾英爵难得一下说这么多话,而且句句都带着无比的怒意。

    天知道,他的冷漠只是伪装,他几乎快被自己的愤怒淹没了。

    这个该死的女人,带着他的孩子离开他,简直是罪不可赦,如今又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站在他面前,难道还以为他会怜惜她吗?

    “我命令你,说话!”说到最后,顾英爵漆黑的眼眸里几乎冒出危险的火光。

    一直深埋着头的易小念终于有了动静,她看起来眼眶通红,在白生生的脸上十分显眼,眸子仿佛被水洗过一般的通透纯净,原本清脆的嗓音变得沙哑,略微带着哭腔,穿透雨幕。

    “你为什么来这里?”

    顾英爵怔了怔,与她对视了很久。

    “我想你了。”他说完抿紧嘴唇,突然一把抱住她,霸道地吻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