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初抵安陆(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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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相貌堂堂,气度非凡的老人,赫然便是曾做过宣大总督,后任户部尚书的孙交孙志同。他是成化十七年的进士,经成化、弘治、正德三朝,如今也得算是一位三朝元老。
别看他如今没了官职,但是绝对不能以白丁视之,他是被勒令致仕,冠带闲住。也就是说,依旧保持着做官的待遇,只是不掌权柄。而大明朝的官场体制中,这样的角色想要复起,也不过就是一道旨意的事,而且一旦复起,就是原职起复继续回去尚书,不用从头做起,洗点练级。这样的存在,属于谁也不能小看的潜力股。
再者,他结交清流、士子,与当今大明文坛的宿儒才子,朝内清流名臣多有往来,乃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人物。孙家在安陆也是一等一的望族,影响力非同小可,当初兴王在日,与他往来甚厚,也是平起平坐。区区一个安邦泰,在此老面前,根本就提不起来。即使如今致仕在家的孙交,想要坏掉他的前程,也不过就是随手丢个纸条,或是写封书信的事而已。
见他不顾体统的跪在泥水里,孙交微笑摇头道:“使不得,这可万万使不得。老朽如今不过是一山野老翁,可不敢当你这三品命官的跪拜。看看,官服都脏成什么样子了,这不是要折老朽的寿么?来人啊,把安指挥搀起来,有话站起来说。”
他并不提杨承祖的事,可是安邦泰也明白,这事用不着提,或者说,孙交用不着和自己提。这老头一露面,这事就不是自己能掺和的起的,趁早带人撤了为好。他这支人马来的快,去的急,不过问了几句安好,就带着人马逃命般的离开。
乌景和的那些闲汉们,原本以为军卫的人来了,能为自己撑腰,没想到孙老尚书居然亲自出现,把军卫全吓跑了。自己这种杂碎,在这样的老人面前,是没胆量出现的,早早的就散了。只是乌景和走不掉,他这个仪宾要是见了孙交,连礼都不见就跑了,不知道要被多少人戳脊梁骨。
他不善水性,又加之喝了酒,身体就更弱,先挨了顿打,后喝了泥水,脑子都有点糊涂,一条人命去了半条。可是还得强打着精神,由两个亲信掺着来给孙交见礼,孙交是与兴王平辈论交的,算是乌景和的长辈,受他这礼,也受的
坦然。
等见过礼之后,孙交道:“兴王千岁过身不满百日,你身上怎么不服孝?固然你不服斩衰,齐衰总是该服的吧。王府宫人,也要服斩衰三年,女婿有半子身份,穿成这样,喝的酒气熏天,成何体统?若是被有心人参你一本,朝廷那里,怕也要发落于你。你看看,喝酒不算,还要把自己摔成这副样子,简直是……你回去好生反省一下,不可再任性胡为了。”
当年刘瑾威风全盛时,他是敢直接弹劾立皇帝的主,乃至后来,连皇帝他也敢弹劾,小小乌景和对他来说,根本就不能算个人。这么训一通,完全是看在与老兴王交情的份上,否则怕是直接上本弹劾也做的出来。
乌景和在他面前并不敢还一句口,只是懦懦应着,之后就在下人搀扶下离开。这一场打斗,至此暂时画了句号。
等到乌景和一走,孙雪娘在那名使女陪同下,轻移莲步来到父亲面前,盈盈一拜道:“女儿给老爷见礼了。劳动老爷亲自前来,实在是女儿的不孝。”
孙交摆摆手“不必多礼,为父到码头,也不是来接你的。你的那位救命恩人在哪?我是要看一看,能写出滚滚长江东逝水的少年才子,是何等人物。不就是几步路么,算不了什么,老夫还没到走不动的地步呢。”
孙雪娘船刚到地方时,就已经安排人去家里通消息,顺带把自己在恶虎庄的遭遇,以及那首临江仙誊抄一份,给爹送了过去。恶虎庄那事,即使她自己不说,她爹想必已经得到了消息,这么大的事,不是能压的住的。官场上有自己的消息渠道,河南方面的信函,怕是早就寄到了家里。
只是孙交是个沉的住气的,即使见到信也未必会有什么举动,至于说来码头接人,那同样想也别想。不管杨承祖对孙家的恩情再大,他也不会做出这种事,要报恩的方法很多,犯不上自己走一回。
可是加上那首词,效果就不一样了。孙交本人就是当世宿儒文豪,与大明弘治四杰之一的边贡是好友至交,又与大明文坛前七子中的几位多有往来,除了八股文章外,诗词上的功力同样深厚。
他见到这阕临江仙后的反应,事实上比他女儿
还要更大一些,孙雪娘不过是仰慕杨承祖不屑于科举,不追求功名富贵的节操。
而孙交看到这首词时,更多的是感同身受,大生生平又得一知音之感。作为三朝元老,如今致仕林泉的老臣,他何尝没有这种感慨,只是他的才学,尚不足以把感慨写成这样的文字。
这锦衣官年纪轻轻,居然有这样的才学,更有这样的胸怀?如果说单纯一个恶虎庄事件,对于孙交的触动并不大,可是加上这首词作之后,孙交已经坚定了一个信念,自己女儿的乘龙快婿就是此人了。
他在到达码头时,心里已经有个想法,哪怕这锦衣官相貌丑怪一些,女儿也要嫁了。左右经过恶虎庄的风波,她也不好嫁别人,就算她自己有些委屈,那也只好怪自己命不好。可等到两下相见后,他端详几眼,心内就更坚定了招婿之念。
这锦衣官少年英俊,又有才学,这样的女婿如果错过了,自己的女儿,肯定找不到更好的对象。因此他一方面打发了女儿和儿子上轿,又对杨承祖道:“在河南,多亏了杨世兄出手搭救了小女,这份恩德,老朽是要报答的。如果不嫌寒舍简陋,还请杨世兄到家中盘桓几日,也让我稍尽一点地主之谊。”
杨承祖本来觉得,这种文官眼睛都长在了脑壳上,是不大可能看的起自己这种锦衣武臣的,没想到见面之后的发展,似乎有点往自己最讨厌的方向进行。忙道:“老人家,您如此厚待,让晚辈愧不敢当。按说能到府上做客,是晚辈的造化,可是怎奈晚辈身上还带着差事,如果不去王府先办了手续,怕是不大好吧。”
“你是说兴王府的事?”孙交哈哈一笑“那算不了什么,早两天晚两天,没什么关系。当日兴王在时,与老朽还算是个能说上话的朋友,我说句话,他们都要给个面子,我回头为你说明一下就可。再者,那地方现在是个是非坑,急着过去,并不是什么上策。你与我回家去,我慢慢与你分说就是了。”
这位相貌堂堂,气度非凡的老人,赫然便是曾做过宣大总督,后任户部尚书的孙交孙志同。他是成化十七年的进士,经成化、弘治、正德三朝,如今也得算是一位三朝元老。
别看他如今没了官职,但是绝对不能以白丁视之,他是被勒令致仕,冠带闲住。也就是说,依旧保持着做官的待遇,只是不掌权柄。而大明朝的官场体制中,这样的角色想要复起,也不过就是一道旨意的事,而且一旦复起,就是原职起复继续回去尚书,不用从头做起,洗点练级。这样的存在,属于谁也不能小看的潜力股。
再者,他结交清流、士子,与当今大明文坛的宿儒才子,朝内清流名臣多有往来,乃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人物。孙家在安陆也是一等一的望族,影响力非同小可,当初兴王在日,与他往来甚厚,也是平起平坐。区区一个安邦泰,在此老面前,根本就提不起来。即使如今致仕在家的孙交,想要坏掉他的前程,也不过就是随手丢个纸条,或是写封书信的事而已。
见他不顾体统的跪在泥水里,孙交微笑摇头道:“使不得,这可万万使不得。老朽如今不过是一山野老翁,可不敢当你这三品命官的跪拜。看看,官服都脏成什么样子了,这不是要折老朽的寿么?来人啊,把安指挥搀起来,有话站起来说。”
他并不提杨承祖的事,可是安邦泰也明白,这事用不着提,或者说,孙交用不着和自己提。这老头一露面,这事就不是自己能掺和的起的,趁早带人撤了为好。他这支人马来的快,去的急,不过问了几句安好,就带着人马逃命般的离开。
乌景和的那些闲汉们,原本以为军卫的人来了,能为自己撑腰,没想到孙老尚书居然亲自出现,把军卫全吓跑了。自己这种杂碎,在这样的老人面前,是没胆量出现的,早早的就散了。只是乌景和走不掉,他这个仪宾要是见了孙交,连礼都不见就跑了,不知道要被多少人戳脊梁骨。
他不善水性,又加之喝了酒,身体就更弱,先挨了顿打,后喝了泥水,脑子都有点糊涂,一条人命去了半条。可是还得强打着精神,由两个亲信掺着来给孙交见礼,孙交是与兴王平辈论交的,算是乌景和的长辈,受他这礼,也受的
坦然。
等见过礼之后,孙交道:“兴王千岁过身不满百日,你身上怎么不服孝?固然你不服斩衰,齐衰总是该服的吧。王府宫人,也要服斩衰三年,女婿有半子身份,穿成这样,喝的酒气熏天,成何体统?若是被有心人参你一本,朝廷那里,怕也要发落于你。你看看,喝酒不算,还要把自己摔成这副样子,简直是……你回去好生反省一下,不可再任性胡为了。”
当年刘瑾威风全盛时,他是敢直接弹劾立皇帝的主,乃至后来,连皇帝他也敢弹劾,小小乌景和对他来说,根本就不能算个人。这么训一通,完全是看在与老兴王交情的份上,否则怕是直接上本弹劾也做的出来。
乌景和在他面前并不敢还一句口,只是懦懦应着,之后就在下人搀扶下离开。这一场打斗,至此暂时画了句号。
等到乌景和一走,孙雪娘在那名使女陪同下,轻移莲步来到父亲面前,盈盈一拜道:“女儿给老爷见礼了。劳动老爷亲自前来,实在是女儿的不孝。”
孙交摆摆手“不必多礼,为父到码头,也不是来接你的。你的那位救命恩人在哪?我是要看一看,能写出滚滚长江东逝水的少年才子,是何等人物。不就是几步路么,算不了什么,老夫还没到走不动的地步呢。”
孙雪娘船刚到地方时,就已经安排人去家里通消息,顺带把自己在恶虎庄的遭遇,以及那首临江仙誊抄一份,给爹送了过去。恶虎庄那事,即使她自己不说,她爹想必已经得到了消息,这么大的事,不是能压的住的。官场上有自己的消息渠道,河南方面的信函,怕是早就寄到了家里。
只是孙交是个沉的住气的,即使见到信也未必会有什么举动,至于说来码头接人,那同样想也别想。不管杨承祖对孙家的恩情再大,他也不会做出这种事,要报恩的方法很多,犯不上自己走一回。
可是加上那首词,效果就不一样了。孙交本人就是当世宿儒文豪,与大明弘治四杰之一的边贡是好友至交,又与大明文坛前七子中的几位多有往来,除了八股文章外,诗词上的功力同样深厚。
他见到这阕临江仙后的反应,事实上比他女儿
还要更大一些,孙雪娘不过是仰慕杨承祖不屑于科举,不追求功名富贵的节操。
而孙交看到这首词时,更多的是感同身受,大生生平又得一知音之感。作为三朝元老,如今致仕林泉的老臣,他何尝没有这种感慨,只是他的才学,尚不足以把感慨写成这样的文字。
这锦衣官年纪轻轻,居然有这样的才学,更有这样的胸怀?如果说单纯一个恶虎庄事件,对于孙交的触动并不大,可是加上这首词作之后,孙交已经坚定了一个信念,自己女儿的乘龙快婿就是此人了。
他在到达码头时,心里已经有个想法,哪怕这锦衣官相貌丑怪一些,女儿也要嫁了。左右经过恶虎庄的风波,她也不好嫁别人,就算她自己有些委屈,那也只好怪自己命不好。可等到两下相见后,他端详几眼,心内就更坚定了招婿之念。
这锦衣官少年英俊,又有才学,这样的女婿如果错过了,自己的女儿,肯定找不到更好的对象。因此他一方面打发了女儿和儿子上轿,又对杨承祖道:“在河南,多亏了杨世兄出手搭救了小女,这份恩德,老朽是要报答的。如果不嫌寒舍简陋,还请杨世兄到家中盘桓几日,也让我稍尽一点地主之谊。”
杨承祖本来觉得,这种文官眼睛都长在了脑壳上,是不大可能看的起自己这种锦衣武臣的,没想到见面之后的发展,似乎有点往自己最讨厌的方向进行。忙道:“老人家,您如此厚待,让晚辈愧不敢当。按说能到府上做客,是晚辈的造化,可是怎奈晚辈身上还带着差事,如果不去王府先办了手续,怕是不大好吧。”
“你是说兴王府的事?”孙交哈哈一笑“那算不了什么,早两天晚两天,没什么关系。当日兴王在时,与老朽还算是个能说上话的朋友,我说句话,他们都要给个面子,我回头为你说明一下就可。再者,那地方现在是个是非坑,急着过去,并不是什么上策。你与我回家去,我慢慢与你分说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