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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指挥史下手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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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太医被人引着走进房中,啪的一声,雕花木门被小厮紧紧关上,闻着房中的药味儿,李太医皱着眉走到床前,看着指挥史苍白的脸色,问:

    “指挥史,您的伤可好些了?”

    廉肃嗤了一声,道:“我的伤势如何,没人比李太医更清楚,何必明知故问?今日之所以派人将李太医请过来,本官有事想要麻烦你。”

    “何事?”李太医心头一紧,即使面前的男人受了重伤,却仍似饿狼般,一双眼睛紧紧盯着他,好像他不答应,就会被这只猛兽死死咬住脖颈,连啃带咬的扯下一块肉。

    李太医为官多年,知道廉肃是个不好惹的硬角色,此刻赔着小心,强挤出一丝笑。

    “劳烦李太医放出消息,说本官伤了脊骨,日后再难站起,只能坐在轮椅上度日。”

    “不成!”李太医面露惊慌之色:“这是欺君之罪!指挥史不怕陛下知道了,治你的罪吗?”

    廉肃还真不怕,毕竟他身上的伤就是为救崇德帝才受的,即使李太医故意说他重伤难治,崇德帝也不会怀疑,就算日后他只能在轮椅上度日,指挥史的位置依旧能保住。

    为了得到齐蓁,廉肃还真是什么招数都使出来,不惜自残。

    “李太医真不帮?”

    廉肃微微眯起眼,眼中露出一丝狰狞的杀意,想起面前的人是锦衣卫指挥史,李太医身子不由打了个哆嗦,问:

    “指挥史想要装多久?”

    “三月足矣。”

    要是三个月齐蓁还没有心甘情愿的从了他,那就休怪他用强了。

    想到赵恒那张虚伪的脸,廉肃眼神阴冷,不带一丝温度,李太医从旁看着,半点儿拒绝的话都说不出口,只能应下此事。

    齐蓁刚回到玉颜坊,正在熬制做引子的米团,就听到一阵脚步声。

    把米团子规规矩矩的摆放好,在酒坛子里发酵,齐蓁边忙活边问:

    “怎么突然回来了?不是说要在廉府住几天吗?”

    齐蓁被廉肃赶回玉颜坊后,即使心里有火没处发,到底也是担心那个男人,便告诉了廉伯元一声,让他去照看着廉肃,廉伯元现在虽然只有十四,但却十分懂事,心智手段比成年男子不差分毫,有他待在廉府照看,齐蓁才能放心。

    廉伯元面色青白,就连薄唇都失了血色,看着他这幅模样,齐蓁心里升起一丝不妙之感,几步走上前,一把扣住廉伯元的肩头,急问道:

    “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

    廉伯元到底还是个孩子,即便没流泪,但眼底却满布血丝,喉结动了动,哑声道:

    “娘,叔叔可能、可能残了。”

    脑海轰的一声,齐蓁觉得自己听错了,廉肃不是腹部被砍了一刀吗?怎会突然残了?

    “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太医怎么说的?”

    见齐蓁红了眼,廉伯元不敢隐瞒,将李太医所说的话一五一十的交代了。

    “叔叔腹部中的一刀十分严重,伤了脊骨,也不知能不能再站起来。”

    泪水猛地奔涌而出,齐蓁死死捂住嘴,廉肃那种人,要是知道自己再也站不起来了会怎么想?

    顾不得别的,齐蓁一把推开廉伯元,直接跑出了玉颜坊,坐上街边的马车,就往廉府的方向赶去。

    廉伯元看着马车离去时在雪地上轧出的车辙,紧紧皱着眉,觉得事情有些蹊跷。

    上次李太医给二叔看诊时他也在场,当时李太医可没说二叔伤到了脊骨,怎么没两天竟然不良于行了?

    廉伯元心里有了猜测,却也不敢断定,反正二叔做什么事情心里都有计较,他自己的事情,自然不用侄子插手。

    马车到了廉府,齐蓁给了钱后,就直接往府里冲。

    守门的小厮一个个都有眼力见儿,早就知道这位容貌娇嫩色如春花的夫人是大人的嫂子,根本不敢阻拦,直接引着齐蓁往卧房的方向赶去。

    廉府不算大也不算小,五脏俱全,山石树木全都不缺,但齐蓁此刻根本没有心情注意别的,只急急的跟在小厮身后,不停问:

    “你家大人真的站不起来了?”

    小厮有手背抹泪,红着眼道:

    “奴才也希望是假的,但李太医在整个京城里都极有名望,他不可能骗主子啊!这可怎么办……”

    齐蓁嘴里发苦,眼神复杂,两手攥紧了,等走到卧房门口时,直接推门而入。

    房中阴沉沉的,所有的帘子全都挡的严严实实,一丝光都透不进来,那股药味儿浓郁到令人作呕,让本就压抑的房间更添几分阴翳。

    “滚出去!”

    听到外头传来的响动,一个青花瓷碗突然从帐子里砸出来,落在地上,碎成齑粉,不用看齐蓁就知道男人到底用了多大的力气,就连声音里也压抑着怒火,藏都藏不住。

    莲步轻移,女人的身子本就不沉,齐蓁脚上踩着的棉鞋只有薄薄一层布底,虽然不保暖,但走路却没有响声。

    她面沉如水,心里却慌得厉害,看廉肃这幅样子,应该也知道自己再也站不起来了,这可怎么办?

    伸手撩开厚重的帘子,齐蓁走了进去,房中早就烧了地龙,热气混杂着药味儿蒸腾,让齐蓁眉头紧皱,死死抿着颜色娇艳的红唇,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直接呕出来。

    要是那样的话,以廉肃的自尊心,恐怕恨不得将齐蓁的皮给生生剥下来。

    “我让你滚没听到吗?”

    阴渗渗的声音突然传来,廉肃转头,待看到齐蓁后,明显吃了一惊。

    男人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单衣的系带没有系好,露出健壮结实上下起伏的胸膛。

    齐蓁走到床边,弯下腰,伸手将男人胸前的系带仔细系上,因怕碰着男人的伤口,齐蓁动作十分小心,饶是如此,被养的细腻如削葱根般的指尖还是不经意从男人胸膛上划过,好像被风吹拂的柳枝,在平静的湖面上晕起一圈一圈的涟漪。

    刚从外面走进来,房外天寒地冻,房中闷热似火。

    女人的指尖冰凉,让廉肃微微眯起鹰眸,目光灼灼的盯着她,像饿极了的野兽般。

    齐蓁同样感觉到男人身上的热度,她指尖轻轻颤了一下,打起十二分的小心,不敢再碰到廉肃一丝一毫,很快就将系带给系好了。

    “即使房里不冷,总有暗风吹进来,受了凉就不好了。”

    低低的声音带着一丝轻颤,说不出的婉转动听,好似娇啼,让人心神荡漾。

    廉肃眯了眯眼,一把握住齐蓁的手腕,看着雪白皓腕被粗糙的大掌紧握,好像怕了一样往回缩,他讥讽一笑:

    “你怕我?”

    齐蓁低着头,不敢看廉肃的正脸,也不想惹怒了这个男人,现在他应该好好养伤,而不是将自己憋在这种阴郁的房间里闷着。

    “先放手,我把帘子给扯开。”

    “我不放,又如何?”

    齐蓁知道男人是刻意刁难,她也不恼,用空闲的另一手扯开床帐,之前她走进来时已经掀开了不少帘子,总算有光透进来,虽仍有些微弱,但齐蓁总算能看清男人的脸了。

    廉肃原本生的十分俊朗,高鼻深目,似有一丝胡人血统,但又因读书的缘故,身上带着几分温润如玉的气质。

    可在军中历练三年,也不知这男人到底经历了什么,竟然好像山中奔出来的野兽般,一双虎目冒出阵阵寒光,让人看着两腿就不由打摆子,危险逼人。

    但此次一受伤,廉肃瘦了不少,面色因失血过多变得惨白,下颚处棱角分明,青黑的胡茬儿满布,那处的骨头都要凸出来了。

    齐蓁心疼的直皱眉,只觉得这人实在是太不爱惜自己,无论如何,性命为重啊!

    “阿肃,你得吃点东西。”

    男人半张脸隐藏在阴影中,齐蓁看不清他的神色,只听他道:

    “一个废人,还吃什么?不如自生自灭。”

    心头一颤,齐蓁喉间好像被一团棉花给哽住似的,半晌没说出话来。

    “什么废人?又不是治不好了!”

    齐蓁眼眶发热,不由自主的开口反驳,她见不得心高气傲的男人被打倒,明明廉肃好不容易活着回来了,为什么老天爷非让他受这种苦?

    “你走吧。”

    男人突然放开手,余光扫见莹白皓腕上一圈紫红的淤痕,廉肃不着痕迹皱了皱眉,暗忤自己下次不能用这么大的劲道,否则齐蓁皮薄肉嫩的,恐怕会受不住。

    想想女人这一身细皮嫩肉如同雪花堆砌而成,红唇柔软馥郁,声娇人美,在床上的风情他早已领略了一半,还剩下另外一半,只能等他细细探索了。

    齐蓁杵在原地,一动不动。

    “你既然想要改嫁,最好与我保持距离,否则坏了你的名声,那个侍卫可就不会要你了。”

    齐蓁是想嫁给赵恒,但却不会在廉肃受伤的时候提及此事,她知道男人对她的心思。

    “我、”

    见女人脸上露出犹豫,廉肃讽刺一笑:

    “你要留在这,是可怜我?”

    “不是……”齐蓁连连否认,生怕廉肃动怒,气坏了自己的身子。

    “不是可怜我,那你是改变主意,不嫁赵恒,想嫁给我了?”

    齐蓁面色一变,刚要摇头,就看见男人狰狞的脸色,大手死死攥着锦被,额角蹦出青筋,豆大的汗珠儿滑落,滴在被上。

    “你怎么了?是不是伤口疼了?”

    单薄雪白的亵衣被鲜血染红,齐蓁瞳仁一缩,蹲在床头,颤巍巍的想要拉高男人的衣裳检查伤口,却不防被人一把按住了手。

    廉肃死死盯着她,一字一顿:

    “你要是可怜我的话,就滚!想呆在廉府里,就必须当我的人。”

    齐蓁后背倚在床柱上,紧紧咬着唇,缓了一会才道:

    “我是你嫂子。”

    “廉府里有不少下人伺候,就不必劳烦你了。”

    见男人廉肃露出不耐烦,齐蓁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还想再说些什么,就见着李太医走了进来,一看到男人被鲜血染红的亵衣,李太医大惊失色,按着廉肃的手臂,将人推倒在床上,冲着齐蓁道:

    “夫人帮我给大人上药。”

    李太医动作飞快的将男人身上的亵衣解开,纱布早就被鲜血染红,一层层的黏在一起,李太医解开纱布,往齐蓁手里头塞了一瓶金疮药,用干净的帕子擦干上面的血迹,满头大汗道:

    “快往上撒药粉。”男人腰腹处的伤口十分狰狞,好像一条大蜈蚣爬在一块筋肉上,此时这条蜈蚣甚至还张开嘴了。

    齐蓁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狰狞可怖的景象,吓得腿都软了,好在她强打起精神,一边发抖一边把药粉给洒在伤口上。

    “好了。”李太医心疼自己的金疮药,生怕齐蓁撒多了浪费,毕竟廉肃身上的伤口看似狰狞,其实只是皮肉伤,要是老老实实地躺在床上,要不了几日就能长好。

    李太医冲着齐蓁招手,说:

    “夫人仔细看着点,日后老夫要是没在府上的话,就由夫人亲自给大人换药包扎。”

    原本齐蓁有些委屈,但听到太医的话,她也不敢耽搁,一双杏眼死死盯着李太医的动作,确定自己没有遗漏了什么步骤,这才松了一口气。

    房间里烧了地龙,热的好像一个大蒸笼,齐蓁不喜欢太热的地儿,玉颜坊没有通地龙,只烧了炭盆子,里面的脂膏不能受热,否则脂膏的香味儿可能就变了。

    从怀里掏出帕子,齐蓁擦了擦身上的汗,她平时最喜欢的就是桃花香膏,涂上之后,身上出汗香味就会越浓,像桃花成了精似的,粉面桃腮,杏眸里波光盈盈,红唇柔软,配上似剥了壳儿的鸡蛋般光洁的皮肉,无一处不美。

    齐蓁觉得有人在看她,她抬头环顾四周,发现这些人一个个都低着头,根本没人将目光放在她身上。

    大概是感觉错了,齐蓁心里这么想着,乖乖的立在原地,一动不动。

    “你什么时候回玉颜坊?”

    “玉颜坊有孙氏看着,我只要偶尔回去一趟就成了。”

    走到廉肃身边,见男人脸色惨白,齐蓁不免有些心疼,她凑近了廉肃,忽然闻到男人身上的一股汗味儿,毕竟受伤之后,最好不要来回乱动,否则伤口一裂开,还得重新包扎。

    齐蓁知道他受伤很重,恐怕身上还没沾水,低垂着眼,问:

    “最近一直伺候在你身边的丫鬟是哪个?”

    廉肃眯眼,手指轻叩床沿,打量着面前的女人,从纤细的脖颈到丰盈饱满的胸脯,再到单手可握的细腰,一丝一毫的美景都不愿错过。

    “你问这么干什么?”

    “总得给你擦洗一下。”

    剑眉紧拧,男人身上的气势顿时变得更加阴沉,他知道这个女人对自己没有半分男女之情,所以才不介意贴身伺候他的到底是男是女。

    深吸一口气,廉肃压着心头怒火,漫不经心道:

    “我身边没有人伺候,又不是废人,何必让别人动手动脚?”

    不知怎么,齐蓁偏从男人的话里听出了一丝讽刺的味道,自打翠琏这丫鬟来到玉颜坊之后,因为她为人老实本分,做活上手快得很,齐蓁很多活计都分给她了,有时候犯懒了还让翠琏伺候着沐浴更衣,可不是廉肃口中的废人?

    “我去叫给小厮来。”

    说着,齐蓁转身欲走,廉肃看着女人的背影,气的眼睛发红,忍了又忍,情绪这才平复下来。

    “你不是说要照顾我吗?难道说的都是假话?”

    齐蓁顿住脚步,转过身子,眼带诧异,好像从来没有认清面前的男人似的。

    “我是你嫂子,男女授受不亲。”

    “长嫂如母。”廉肃不耐烦的反驳,他知道来硬的肯定奈何不了齐蓁,所以才想着装病来逼这个女人就范,说到底,廉肃心里门清儿,知道齐蓁心软,才这么说的。

    女人果然没话说了,长嫂如母的确不假,但廉肃是个成年男子,身材高大健硕,现今虽尚未娶妻,但瞧见这人用在她身上的手段,就清楚廉肃对男女之事懂得不少,想起自己要亲自伺候这人擦身,齐蓁一颗心扑通扑通直跳,眼神连连闪烁。

    “好。”

    齐蓁竟然点头答应了,廉肃剑眉一挑,饶有兴味的看着女人端着铜盆,用手将巾子浸入温水中扭的半干。

    刚才李太医给廉肃处理伤口过后,男人身上那件沾了血的亵衣就被扔在地上,现在赤裸着上身,露出精壮的胸膛。

    原本廉肃肤色偏白,但从军三年,皮肤竟然晒黑了不少,现在虽然不能算是黝黑,却比往日多了不少男子气概,根本看不出以前是个精研四书五经的文弱书生。

    拿着巾子坐在床边,齐蓁刚伸出手,就被男人抬起下巴,肆意的打量着。

    “你是不是也觉得我是个废物,以后再也站不起来了。”

    男人的目光比刀剑还要锋利,毕竟冬日寒风还要凛冽,齐蓁抿嘴摇头,耷拉着眼皮,不敢与廉肃对视,只轻轻道:

    “你救了陛下,是咱们大业的英雄。”

    廉肃嘴角微微上扬,心情也因为女人的夸赞好了不少,带着粗茧的手指在女人下巴的软肉上轻轻揉.捏着,又麻又痒,引得齐蓁想要伸手按住男人作乱的手,却听廉肃道:

    “还不快擦身?”

    齐蓁手一抖,拿着巾子按在了男人隆起肌肉的手臂上,轻轻擦拭着,男人的身体与女人全然不同,不像她那么柔软,坚硬似花岗岩般。

    前世里齐蓁被老太监逼着为他擦澡,也摸过老太监的身子,不过那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去了根儿的原因,一身松肉,没有半点儿肌肉,跟女人的绵软相比,也不差什么了。

    指尖一不小心碰到了廉肃的胸膛,齐蓁磨了磨牙,只想着快点动作。

    两人挨得极近,炙热的气息随着平坦胸膛的每一次起伏喷洒在齐蓁脸上,痒痒的,也让房间的热度越来越高。

    廉肃身体前倾,鹰眸肆意盯着面前的女人,好像猎人在看自己的猎物似的。

    “蓁蓁,当时你要是直接嫁给我多好?”

    齐蓁眼皮子抬都没抬一下,前世里面前的男人直到死都没给自己一个好脸色,怎么平白捡了一条命,竟然盯上了她。

    “叔叔莫不是失血过多,脑子糊涂了吧。”

    廉肃瞅着齐蓁,咧嘴直笑,伸手按住女人单手可握的细腰,将人往怀里带。

    “放手!”齐蓁小幅度的挣扎着,既怕让廉肃伤上加伤,也不想被这人平白占了便宜。

    头顶上传来闷闷的笑声,齐蓁翻了个白眼,低声道:

    “你快点放开,别忘了自己之前说过什么。”

    廉肃自然记得自己之前说过的话,不过他那些话,包括流在地上的血,只是为了骗骗面前的女人,现在软玉温香在怀,他要是不好好享受着,哪里还算个男人?

    即使下身不能动,齐蓁也敏感的察觉到一杆长枪紧紧贴在她腹上,那形状与温度隔着一层薄薄小袄也能感受的清清楚楚。

    齐蓁低咒一声,恨不得廉肃坏的不是脊骨,而是男人的命根子,缺了那几两肉,他也就不用日日想那些有的没的了。

    将人抱在怀里,廉肃清晰的感受到怀里女人的腰有多细,他皱了皱眉,用手丈量着齐蓁的腰围,不满的嘀咕着:

    “怎么瘦了这么多?”

    没日没夜的照顾了这个男人几日,齐蓁不瘦才有鬼了,好在她这几年的猪蹄汤没有白喝,胸口的两团依旧十分傲人,远远超过寻常女人,虽然不及郑三娘波澜壮阔景致逼人,但也是一手不能掌握的大小。

    被人紧紧压在怀里头,那两团都被挤得变形了,廉肃这无耻之徒甚至还轻轻摩擦着,异样的酥麻让齐蓁面红耳赤,想要推开面前的男人,眼前却突然闪过一道金光。

    原来男人手里头拿了一只金步摇,这只金步摇做的十分精致,薄薄的金片一层叠一层,做成了牡丹花的形状,花蕊是晶莹剔透的红宝石,虽然只有齐蓁的指甲这么大,但瞧着这步摇的做工,少说也得上百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