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两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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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定是一个凶杀案。判断一件死亡案件,首先就是要判断死者死于凶杀还是自杀。凉亭的三人死亡,他杀特征比较明显,所以根本就不需要朝自杀的方向去想,但对于很多案件,在没有得到确切的验尸结果前,很难直接下结
论,到底是自杀还是被人谋杀。
按照某个刑警们都知道的定理来说,只要凶犯进过这个凉亭杀过人,那么他自然会留下很多痕迹。只要查案之人非常细心的查找,这些痕迹就能被找出来,从而能确定杀人凶手一系列特征。
包括他的身高,体重,职业,甚至男女性格,思维和习惯方式等等。若是在后后世,也就是穆潇潇生存的现代,刑侦技术已经高度发展,现场只要能取到指纹。稍加比对便会查出这个人有没有案底。也可以通过现场获取的血液唾沫,毛发皮囊等组织回去测试dna,从而成为
给凶手定罪的铁证。
不过穆潇潇穿越到这个时代,这些手段想都别想。她必须采用最原始的验尸方法,没有任何高科技仪器的帮助,只能依靠经验判断。
穆潇潇从两个被杀的随从开始查起,这两个随从死因一模一样,都是被人用长刀直接瞬间割断喉咙,刀口是从左侧向右,左低右高,证明杀他们的人要远远高于他们的身高。
穆潇潇目测这两个随从身高至少在五尺开外,在这个时代已经不算矮,可是杀他们的人,竟然比他们还要高很多。那证明凶手的身高接近六尺,简直可以说是一个彪形大汉了。
从刀口的形状来看,刀是从左往右,也显得有些奇怪。
因为人如果正面杀人,一般都会从右向左砍,这样更为顺手,而若是从背面杀人,虽然是从左向右,可是那样的话,一般会左边高右边低,不会留下这种左边低右边高的伤口。穆潇潇蹲在两个随从中间,看看左面的又看看右边,用手反复在空中比划着使刀姿势,她得出一个很奇怪的理论。杀这两个的人的凶手似乎擅长反手的刀法。可是为什么要反手杀人,不是显得的很不方便
吗?穆潇潇用丝帕垫着着手又检查了两个随从身上其他部位,再没见到什么伤口。而从死者的喷溅出来的血液量来判断,足以导致他们死亡。配合那个黑衣人提供的杀人时间,就更可以确定,这两人的死因就
是长刀割断喉咙,导致供血不足,供氧不足,窒息而死。从杀人动机来看,这两个随从的死,基本上不需要去判断什么动机,因为他们面对这个凶蛮的凶手,就只是一个路人甲先生,凶手几乎没有任何思考,顺手就杀死了他们。唯一的动机便是他们是保护胡来
的人。
所以重点还是在胡来身上。
穆潇潇从凉亭的地面先查起。因为这个地方并不偏僻,白日里肯定有很多人进来,所以地上的脚印很很纷乱,但是让穆潇潇惊讶的是,两个随从喷溅出来的血液上面还有很多乱七八糟脚印。仔细辨识起来。似乎是三个人的脚印,其中
有一个肯定属于黑衣人,其余两个属于两个不同的人。其中一个脚印,宽而长,而且脚印踩踏的很深,证明这个人的身高体重都非常惊人,想必就是杀人的凶手。另外一个人相对比较轻,而且是一个脚轻,一个脚更轻,估计是这个人身体有某种残疾,导致一
个脚没有另外一个脚有力。
从脚步的数量来看,这个轻一点的脚印显得有些杂乱,证明这个人当时很慌乱。有可能是无意间进入凉亭的人看到了尸体,所以被吓坏了,才会导致如此凌乱的脚印出现。而那个很大的脚印。则自始至终显得很坚定。没有进来的脚印,只有出去的,那证明他进来的时候,这两个人的血还没喷撒在地上,也就间接证明了他确实有更大的嫌疑,而且他的脚印几乎是一条直线,
可见他没有多余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胡来。
看完其他辅助现场,穆潇潇终于将目光锁定在胡来身上。胡来的情况比较特殊。据汇报说,他的琵琶骨被捏断,但是却是死于刀伤。
穆潇潇小心翼翼的避开血液喷洒的地方,不去破坏凶手留下的血脚印,凑到胡来身边。
正如回报所说,胡来心脏处插着一把短刀,这把刀看起来有些年代。刀柄是铜制的,显得很古朴。由于摸得次数太多,导致刀柄有些发亮。
从刀柄的形状来看,这应该是属于把短刀,长度最多不会超过一尺。刀柄也没有全部没入身体,留着四五寸留在外面,也就说进去刀刃最多也就五六寸的样子,刚好能刚好到能杀死人的地步。
但,这并不能证明凶手杀人是恰到好处,从而证明他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凶手。
相反,穆潇潇从刀周围的痕迹来看凶手应该是个新手,甚至他可能从来没杀过人。
因为,他刀痕的周围都被划破,有明显的摇晃痕迹,证明他杀死人之后,手抖得很厉害,才会在伤口周围形成了很多刀的扩充伤痕。
凶手杀死人之后,竟然把凶器直接留在了现场,证明他当时非常慌乱,地上那些杂乱的脚印也能证明这一点。
穆潇潇很是纳闷,这个凶手到底是怎么回事?
胡来心口上插的短刀,绝对不是杀死两个随从的那把刀,那也就是说至少有两把凶器在杀人现场,一个人会带着两把杀人凶器吗?
严格来说,好像也不是不可能,有的人就是喜欢一把长刀,然后再带一把短刀防身。
但对于这一点,穆潇潇暂时不能完全确定,心里留下了一个保留看法。
因为她现在不是官家身份,不能轻易接触到现场的证据,也就无法具体检验这把短刀的形状,只能再找机会看。不过她的直觉告诉她,虽说一个人带两把刀也有可能,可她更偏向于另外一个想法。随从和胡来非一人所杀!
这一定是一个凶杀案。判断一件死亡案件,首先就是要判断死者死于凶杀还是自杀。凉亭的三人死亡,他杀特征比较明显,所以根本就不需要朝自杀的方向去想,但对于很多案件,在没有得到确切的验尸结果前,很难直接下结
论,到底是自杀还是被人谋杀。
按照某个刑警们都知道的定理来说,只要凶犯进过这个凉亭杀过人,那么他自然会留下很多痕迹。只要查案之人非常细心的查找,这些痕迹就能被找出来,从而能确定杀人凶手一系列特征。
包括他的身高,体重,职业,甚至男女性格,思维和习惯方式等等。若是在后后世,也就是穆潇潇生存的现代,刑侦技术已经高度发展,现场只要能取到指纹。稍加比对便会查出这个人有没有案底。也可以通过现场获取的血液唾沫,毛发皮囊等组织回去测试dna,从而成为
给凶手定罪的铁证。
不过穆潇潇穿越到这个时代,这些手段想都别想。她必须采用最原始的验尸方法,没有任何高科技仪器的帮助,只能依靠经验判断。
穆潇潇从两个被杀的随从开始查起,这两个随从死因一模一样,都是被人用长刀直接瞬间割断喉咙,刀口是从左侧向右,左低右高,证明杀他们的人要远远高于他们的身高。
穆潇潇目测这两个随从身高至少在五尺开外,在这个时代已经不算矮,可是杀他们的人,竟然比他们还要高很多。那证明凶手的身高接近六尺,简直可以说是一个彪形大汉了。
从刀口的形状来看,刀是从左往右,也显得有些奇怪。
因为人如果正面杀人,一般都会从右向左砍,这样更为顺手,而若是从背面杀人,虽然是从左向右,可是那样的话,一般会左边高右边低,不会留下这种左边低右边高的伤口。穆潇潇蹲在两个随从中间,看看左面的又看看右边,用手反复在空中比划着使刀姿势,她得出一个很奇怪的理论。杀这两个的人的凶手似乎擅长反手的刀法。可是为什么要反手杀人,不是显得的很不方便
吗?穆潇潇用丝帕垫着着手又检查了两个随从身上其他部位,再没见到什么伤口。而从死者的喷溅出来的血液量来判断,足以导致他们死亡。配合那个黑衣人提供的杀人时间,就更可以确定,这两人的死因就
是长刀割断喉咙,导致供血不足,供氧不足,窒息而死。从杀人动机来看,这两个随从的死,基本上不需要去判断什么动机,因为他们面对这个凶蛮的凶手,就只是一个路人甲先生,凶手几乎没有任何思考,顺手就杀死了他们。唯一的动机便是他们是保护胡来
的人。
所以重点还是在胡来身上。
穆潇潇从凉亭的地面先查起。因为这个地方并不偏僻,白日里肯定有很多人进来,所以地上的脚印很很纷乱,但是让穆潇潇惊讶的是,两个随从喷溅出来的血液上面还有很多乱七八糟脚印。仔细辨识起来。似乎是三个人的脚印,其中
有一个肯定属于黑衣人,其余两个属于两个不同的人。其中一个脚印,宽而长,而且脚印踩踏的很深,证明这个人的身高体重都非常惊人,想必就是杀人的凶手。另外一个人相对比较轻,而且是一个脚轻,一个脚更轻,估计是这个人身体有某种残疾,导致一
个脚没有另外一个脚有力。
从脚步的数量来看,这个轻一点的脚印显得有些杂乱,证明这个人当时很慌乱。有可能是无意间进入凉亭的人看到了尸体,所以被吓坏了,才会导致如此凌乱的脚印出现。而那个很大的脚印。则自始至终显得很坚定。没有进来的脚印,只有出去的,那证明他进来的时候,这两个人的血还没喷撒在地上,也就间接证明了他确实有更大的嫌疑,而且他的脚印几乎是一条直线,
可见他没有多余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胡来。
看完其他辅助现场,穆潇潇终于将目光锁定在胡来身上。胡来的情况比较特殊。据汇报说,他的琵琶骨被捏断,但是却是死于刀伤。
穆潇潇小心翼翼的避开血液喷洒的地方,不去破坏凶手留下的血脚印,凑到胡来身边。
正如回报所说,胡来心脏处插着一把短刀,这把刀看起来有些年代。刀柄是铜制的,显得很古朴。由于摸得次数太多,导致刀柄有些发亮。
从刀柄的形状来看,这应该是属于把短刀,长度最多不会超过一尺。刀柄也没有全部没入身体,留着四五寸留在外面,也就说进去刀刃最多也就五六寸的样子,刚好能刚好到能杀死人的地步。
但,这并不能证明凶手杀人是恰到好处,从而证明他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凶手。
相反,穆潇潇从刀周围的痕迹来看凶手应该是个新手,甚至他可能从来没杀过人。
因为,他刀痕的周围都被划破,有明显的摇晃痕迹,证明他杀死人之后,手抖得很厉害,才会在伤口周围形成了很多刀的扩充伤痕。
凶手杀死人之后,竟然把凶器直接留在了现场,证明他当时非常慌乱,地上那些杂乱的脚印也能证明这一点。
穆潇潇很是纳闷,这个凶手到底是怎么回事?
胡来心口上插的短刀,绝对不是杀死两个随从的那把刀,那也就是说至少有两把凶器在杀人现场,一个人会带着两把杀人凶器吗?
严格来说,好像也不是不可能,有的人就是喜欢一把长刀,然后再带一把短刀防身。
但对于这一点,穆潇潇暂时不能完全确定,心里留下了一个保留看法。
因为她现在不是官家身份,不能轻易接触到现场的证据,也就无法具体检验这把短刀的形状,只能再找机会看。不过她的直觉告诉她,虽说一个人带两把刀也有可能,可她更偏向于另外一个想法。随从和胡来非一人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