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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礼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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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要亲眼看着那个人是怎样的反应:他的肌肉会如何抽搐,皮肤会如何紧绷,眉梢眼角会如何变化……他不想放过任何一点细微之处。

    “来了。”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于谦和抬头,正看见丁树海和方煜文从二楼慢步而下。寿星翁今日的气色比往常好很多,额头很有光泽,两边颧骨透着红色,连皱纹都似乎少了许多。

    于谦和明知道那一声“来了”不是对着自己说的,却还是不能控制地弯起了嘴角:“是啊,终于来了。”

    雷诺和叶知远刚进刑警队的大办公室,李兰就迫不及待地迎上前来。

    “雷队,”她手上抓着一份资料,有点儿惊悚也有点儿慌乱,“于谦和的背景资料,他妈……他亲生妈……”

    一向伶牙俐齿的人竟然也说不出来话来,叶知远也不觉紧张起来。

    李兰白着脸,很没形象地把资料干脆往雷诺怀里一塞,好像那是个烫手山芋似的:“您快看看吧!”

    雷诺便也不多言语,直接翻开。

    四个人在客厅里坐定,于谦和便将礼物放在茶几上,轻轻推到了丁树海的面前。

    丁树海微觉意外地望了他一眼,道了一声:“客气了。”便示意保姆来收走。

    保姆刚弯下腰,便听于谦和道:“丁先生不看看是什么礼物?”保姆只好停住,抬头望向主人。

    丁树海望了于谦和一眼,暗暗地皱了一下眉头。他本来就不喜欢这个年轻人的眼神,今天好像格外招人厌。猛一看像一潭死水,可是再仔细地看一会儿,便又能从那死水之下感受到一种汹涌。想把谁一起拖入那汹涌里,翻腾撕扯成碎片,再和他一起归于死寂一般。

    丁树海朝保姆点一下头,保姆便自觉地退下了。

    “你太破费了,”他客套着,“只不过来吃顿便饭而已。”

    于谦和笑着摇了摇头,缓缓地道:“何谈破费,一文不值。”他并不是客套,而是真的一文不值,“不过,礼轻情义重。”

    丁树海搞不清他的意思,疑惑像一层雾气隐隐约约地浮现在脸上。别说方煜文和丁浩然,连保姆都听得出于谦和的意思并不像他说的话那么简单。

    丁树海垂下眼睛,看着那只包装得一丝不苟的礼盒,鲜红的绸缎花像有生命力一样地怒放开来。也许是那夺目的红色刺动了他的神经,他不禁暗暗地想:也好,就看看他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他又抬头看向于谦和,礼貌性地一笑:“好,那我就先谢谢你了。”说完,便伸手要拿礼盒来拆。

    却不料于谦和陡然伸手,啪的一声,将他的手牢牢按住。

    所有人的目光一瞬间集中到了于谦和的身上,但是于谦和视若无睹,只定定地看着丁树海。因为丁浩然的关系,两个人见过不少面,这却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丁树海很不喜欢这种接触,无论是眼神还是皮肤,立刻抽了一下手,竟然没有抽出来。他不觉一愣,又加了几分力气狠狠一抽,方勉强抽回。

    手背上有点儿发麻,残留着些许疼痛,仿佛已被剥去了一层肉眼看不见的薄皮。

    “也不用这么着急么,丁先生,”他的不适却让于谦和勾起了嘴角,“在您拆开礼物之前,我想先跟您讲讲这个礼物的由来。”

    方煜文不觉弓起背,插入道:“你要干什么?”

    连丁浩然也嗅到了一丝令人不安的味道:“你到底怎么啦?”今天的于谦和实在是太古怪了。

    于谦和便也抽回手坐好,安抚似的朝他笑一笑,可是回答的时候却又将脸转向了丁树海:“没什么,想讲个故事而已。”停了一下,又补充一句,“可能有点儿长。”

    丁树海略微一静,便道:“好,你讲。”

    以下便是于谦和的故事。像很多故事一样,包括我们一开始讲过的那个故事有一个非常俗气的开头。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

    这里的人们不关心外面的世界是否更惨淡,也不关心外面的世界是否更精彩,只觉得这里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朴素却也愚蠢。

    忽然有一天,从小小的汽车站里走出了一个穿旗袍卷头发的女人。旗袍是大红锦缎的旗袍,胸口上绣着碗大的银白牡丹,太阳光底下一照,老远就能看见银光闪烁。头发刚及肩膀,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简简单单将一边别在耳后,烫了微微蓬起的一道卷。

    小县城的人也不懂这叫古典还是叫时尚,只是一看见便觉得眼前一亮。

    女人独自拎着一只小小的箱子,买下了一幢民国时期遗留下的两层楼的小洋房,从此便在这里安家落户。

    那幢小洋房的隔壁还有一幢小洋房,本来分别属于一对姐弟。“文革”的时候姐弟俩都倒了霉,但是后来又将房子退还了。只是那时,姐弟俩都已不在人世,后人也移居他乡,两幢小洋房一直等着卖出去。

    谁也不知道女人是从哪里来的,她也不屑理睬那些试图和她攀谈的男女老幼。初时也隔三岔五地从那小洋楼里出来走走。过了两三个月,忽然有一天,从小洋楼里传来一阵小提琴的声音。

    前十几秒的时候,真是如泣如诉,哀婉动听得让每一个路过的人都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可是当一个令人战栗的低音细细延伸到几将断绝的时候,陡然拔高,尖锐得像一把锥子插进了人们的耳朵。之后便爆发了一阵狂暴得犹如疾风骤雨的琴声,越往后越杂乱无章,像一只沉默中的野兽终于失去了控制,只是不停地张牙舞爪、咆哮吼叫,想要撕裂每一个人的神经。路人们捂着耳朵仓皇逃窜,也有两三个已经吓傻了的,僵硬着两条木桩似的腿动也不能动。

    谁也说不清那令人疯狂的琴音持续了多久。有人说几十分钟,有人说几个小时,也有人说持续了整整一天。但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结论,那次之后,再也没有人听过那幢小洋房里传出过小提琴的声音。

    过了几天,女人请了一个哑巴保姆,便越发深居简出。再过去半年,小洋房里传出了婴儿的哭声。

    人们第一次看到那个小婴儿,已经是他出生三年后的事。那天,保姆偷偷趁着女人午睡,将他带出了小洋房,也没有走远,只是搀着他细嫩的小手在小洋房前的花圃上摇摇晃晃地走路。他小心翼翼地抓着一朵鲜橘色的雏菊,舍不得摘下,也舍不得放开,只是用乌溜溜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

    见过的人都说那孩子长得挺漂亮。小脸雪白雪白的,眼睛又大又圆,一头细软微黄的头发带点儿自然卷。像个洋娃娃。硬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个子似乎小点儿,小胳膊也细了点儿,好像……好像还不会说话。

    三周岁了还不会说话,也不出声。保姆给他什么他就接着,顶多只会用手指一下。

    保姆正跟他数花圃里有多少朵雏菊的时候,忽然从小洋楼里发出一声尖叫。一转头的工夫,就见那个女人披散着头发冲了出来。她竟然突然醒来了。

    女人一把拽过孩子。孩子个头小,被她捉住一只胳膊,便不得不踮起了脚尖,半拎半吊着。女人扬手就甩了保姆一巴掌,就听啪的一声,保姆踉跄着倒退一步,顿时红肿了半边脸。吓得他瞪圆眼睛,大哭起来。

    女人白刷刷着一张脸,身体一个劲儿地发着抖。她像看着仇人那样,血红的眼睛盯紧了保姆。她用力地咬着牙,牙齿都快咬碎了,才从齿缝里迸出了一个一个的字:

    “你也想把我的孩子带走吗?”

    保姆惶恐急了,顾不得脸上火烧火燎的痛拼命地摆手,唔唔啊啊地做着手势。

    但是女人根本不愿理睬,拽着孩子向小洋楼里走去。孩子跟不上大人的步伐,没几步就跌倒了,她就拦腰把他提溜在自己的腰间,任凭孩子哭得炸弹一样响,急匆匆地进了门。

    嘭的一声!门又死死地关上了。

    故事讲到这里,于谦和暂停了。眼睛里隐隐约约有水光在闪动,似乎沉浸到了故事里,又似乎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讲下去。

    他自己也觉得心情略微怪异了些。这么多年来,他不只一次假想这一天的到来,想说的话在脑子里上演了几千遍,真到了说的时候,竟然和原来想的一点儿都不一样了。

    他本来不想讲这个故事的。

    只想求一个痛快罢了。

    按照原来的剧本,他就该让丁树海顺顺当当地解开红色缎带。当那个老男人看到礼物的一刹那,六十岁的脸上露出非常精彩的表情时,他就可以大笑一场,再说几句恶毒淋漓的话,然后将一切抛在脑后,潇洒离去。他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在那一刻突然阻止了他,要讲那个无聊的故事。

    乱了,真的乱了。

    于谦和不期然地黯然沉寂,让听众们也陷入了静默。

    方煜文望了一眼丁树海。刚及耳顺之年的男人一言不发地望着讲故事的人,放在沙发扶手上的左手却不知为何在悄悄地用力,黑色真皮很明显地凹陷出五指印痕。

    方煜文看在眼里,心头微微一动。便问:“那个保姆被辞退了吗?”

    于谦和方微微动了一下眼珠,清醒过来:“没有。女人仍然雇用她,买菜、交水电费……打点一切需要出门的事务,但是从那天开始,不允许她再踏进小洋房一步。”

    “那个孩子呢?”方煜文接着问,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却不敢相信,“他再也没有出过小洋房?”

    于谦和想了一想,终于知道该怎样讲完这个故事了。

    保姆从此不被允许进门,但是她还是有机会见到那个孩子。每次女人在楼下拿完菜,开始在厨房里忙碌,孩子就会在二楼的阳台上,搬一张小凳子,站在小凳子上看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