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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7章 帝王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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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长恭嘴巴里裹着食物,含糊不清:“说起来都是你俩的功劳,我也只是顺势而为罢了。哎,卡娃在干嘛呢?”方奇一努嘴,“她不是刚刚进入筑基阶段嘛,就闹着想练傀儡术了,让她练练也好。”

    “那咱们什么时候能走?”

    苗苗说:“等她把马匹都炼化一遍,本来这几匹马已经没什么灵气了,再跑恐怕也跑不到多远,等着她炼化完了咱们就走。”

    话说卡娃在那一修炼傀儡术可就不是一时半刻了,直到前半夜才算结束。夜晚漆黑一团,自然也是走不成了,况且卡娃修炼完了之后也得补充下体内气息,吃完东西她又去修行禅坐。

    方奇和苗苗也都相继进入大禅定,继续参悟。俗话说“温故而知新”,把旧知识重新温习一遍,就会有新的看法和见解,这种说法用在修行上也是同样管用。

    他俩把以前的几种所学法术都好好整理温习一遍,还真是熟中生巧,参悟出更多的东西来。只是他俩这一参悟,时间便过的飞快。人家说闭关修炼才能修出真谛,引话不假,时间太短肯定不行。

    天亮之时,两人收势相商了下,决定若是有空得找个安静的所在好好闭关修行几个月,甚至几年,把这么长时间所学的东西都好好修炼修炼。

    东方刚露出一丝鱼肚白,几匹马就又踏上征程,方奇坐在傀儡马上一边走一边吃东西,感受着傀儡马的状态。一边还跟卡娃说着傀儡的制作要点,他俩边走边说。

    苗苗和高长恭则说着别的话题,金毛趴在木头傀儡马上嚼着肉块,这一路上它才是最为舒服的,不用想着修行,也不用想着前方会到哪里。虽然它也尝试过变人,可是努力了数次还是失败,最后只得放弃。

    变人这种事不是说变就能变的,以前它变幻成人有妖的成分,可是自从跟了傀儡人之前,妖法也得不到施展,反倒是受了傀儡人不少的制作傀儡的熏陶,总觉得傀儡术不用费心费力,也不用担心得意会忘形被人识破。心里自然将妖法也看的淡了,可是后来又跟着方奇他们走,不仅不再修妖,甚至连修人也懒得再修。

    直至被触手怪吞噬掉,更觉得连身体都不是自已的了,还修个毛线啊,干脆连修行的想法都断了。触手怪确实很强大,即便它不修行,妖力也是强悍的惊人。到后来它才明白,触手怪之所以这么厉害,就是因为它不停地吞噬别人增加自身能力。黑水妖被吞噬之后,因她的妖体已经到了即将崩溃的地步,所以触手怪的主体才没被她所掌控。

    大狗也曾经贼心不死想借助于黑水妖的人形妖力幻化成人,依然没能成功。就算是到了那个巨芒怪眼之中炼化之后,它的妖力倒是增加了不少,可是想修炼成人,却是难上加难。相反的,它想变成狗却是易如反掌,说变就变,一点也不含糊。

    大狗也就郁闷了,想来想去也搞不懂到底是怎么回事,虽然方奇也指点过,可是简单是对驴弹琴,没有一点效果。思来想去最终还是放弃,做人不如狗的安全,至少没有人成天想着害它。所以现在它变成金毛也是心安理得,没觉得有啥不适应。

    这条狗一肚子的心思,一边嚼肉一边流口水,也不想听他们都在说啥,反正对于它来说有肉吃有的玩就OK,别无所求。

    他们在沙漠里晓行夜宿走了两天终于来到开罗城,开罗是座大城,先在城中找个客栈住下,让掌柜的准备了酒肉以备他们去三座金字塔去寻找病毒库。

    开罗城里也是乱七八糟,比起大马来还不如,毕竟存在的时间实在太久了。

    方奇他们在楼下的饭馆又吃起熟悉的羊肉,便听到有人议论起蒙元人打仗的消息。苗苗他们对这些事一点兴趣也没有,不久蒙元人就会征服大马城,波斯帝国危在旦夕。蒙元人所到之处便是一遍废墟,死的人会成千上万数不胜数。可是那又与他们有什么关系?

    蒙元人会在这遍统治区建立一个新的伊儿汗国,即便时间不会太长,他们也会穷凶极恶地毁灭一切,再古老的遗迹他们也不会在乎。

    吃了饭,方奇在城中休息两天,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想去挖墓,这个墓可不是普通人的墓,而是古埃及的三位国王的古墓。去挖墓之前他们自然也要打探好关于那里的详细情况。

    打听情况最好的地点便是城外的驼马牲口交易场所,那处交易地便在沙漠上,远远的就能看见三座雄伟矗立的大金字塔。方奇和苗苗带着金毛来到城外。

    这里的人都是头裹黑灰布,身上披着粗粗的毛毡布,吆喝着骆驼等等牲口,三五成群地交易。靠着土墙脚那边还坐着几个只露出眼睛穿着草鞋的埃及人。

    方奇他们一出现在这种地方,自然引来好多人的注意。从墙脚那站起个人走到他马前一边打着手势一边问他是不是要买骆驼,也不由分说拉着他的马便往一边去,嘴里还唠叨不停,说他的骆驼是这个城里最好的牲口,没谁的骆驼能比的上他养的。

    方奇跟着他来到那堵墙边,他跑到断墙那边牵出一头骆驼来,手在骆驼背上拍打着,扬起一阵灰尘,嘴里呱啦呱啦:“瞧一瞧看一看啊,不看不知道了啊,这是沙漠上最好的骆驼!小——舅舅!”那匹骆驼乖乖趴下。

    方奇和苗苗都懵逼的不行,原来这儿的人管骆驼叫小舅舅,尼媒的,真是开眼界了。他又伸出手掌来:“看看看了啊,怎么样,很听话吧。”

    方奇问:“这匹马多少钱?”

    那家伙瞪圆眼睛:“马?”连连摇着手指头,“NO,NO,NO,这叫骆驼,沙漠上最好的牲口,不贵不贵,只要三百个第那尔。”

    方奇对他招招手:“行了,你也不用介绍了,这匹马我要了。”在身上掏出一锭银子来,那家伙一把扯掉头巾想要接过银子,方奇一缩手,“我说要了,但是还有个条件,你得带我去那三座帝王陵去转转,我想去那地方看看。”

    那家伙听了忙缩手,脸上露出骇然的表情,又裹上头巾,连连摇手,嘴里呱啦呱啦,看样子十分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