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4章 嗜血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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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他脑洞开的再大,也不能想像出戴着面具的白衣女子竟然是卑弥呼,而且这个卑弥呼已经成了残疾!可是她的残存的意识还能有所感觉。画面一转镜头开始从面具里面朝外看。
让方奇无法想像的是,这个卑弥呼一手攥着的人偶竟然是她自已的腿骨。除了她取出自已的腿骨,而且是她自已用刻刀将自已的腿骨雕刻成了这个人偶,并且用早已炼化而成的玉石填充进人偶里,画面到此嘎然而止。
方奇退出来,好久好久还觉得恶心难受,有种说不出来的沉闷感觉。信手推开船舱上的小木窗,一股腥咸的海风和哗啦啦的船桨击水声一骨脑地涌进来。大海上黑漆漆一遍,看不到任何的亮光,唯能感觉到船桅杆上有火光照在四周,黑越越的看的很不真切。
方奇伸手掐住太阳穴按揉了一阵子,脑子里还在回想着刚才的那个画面,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卑弥呼已经是倭国女王,她犯不上这么自残吧,那么她铁了心的自残到底是什么原因?取下自已的腿骨刻成骨头人,又欲把骨头人修炼成七窍玲珑心,这完全有悖于常理呀。
她既然能修成鬼道,说明她很聪明。既然聪明,也应该知道修身为修物更加容易,她修成自身岂不是更好,难道又有甚么不得已的苦衷让她必须这么做呢?
方奇掏出那枚鬼王之钥对着灯火仔细翻看,那枚墨绿的玉石钥匙仍然一如之前,在灯火下发出微微沁绿的光泽。钥匙的一头圆环里的骷髅头上好像烟雾飘荡,只要不动,烟气便会慢慢凝结成那几个字。可是这把玉钥内里却无任何有用的信息,方奇从一开始就想搞懂这东西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可惜试了好几次都无果。
苗苗从参悟中清醒过来,蹦到方奇这边扒在小窗子朝外面看,“这是往中原的方向去的吗?”
方奇给烟袋锅里装上烟叶:“应该是往西边的,估计天亮大概能到棒子的地方。特么的,咱们又绕了一圈子。”想想都郁闷,转悠了一圈又回到起点。
苗苗把玉镯子还给他,“这个卑弥呼身上疑点还真是多呢,现在我都搞不懂和歌山里埋的到底是不是她本尊了。”
“我也是这样想啊,可是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做,总得有证据吧,不能瞎猜。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她封存的记忆有一部分是真实的,也可能是她不想再回想的过去。更有可能因为创伤太深,所以她在竭力掩盖过去,或者说她篡改了记忆。前面可以说是人格分裂,等到她修到一定程度完全能把这部分记忆彻底封死。”
苗苗惊叹道:“哇塞,放气,你还是个精神医学专家呢,可不是想讽刺你哈,我只是想说是搬砖的那个砖家,哈哈哈……”
方奇吧嗒一口烟,“臭丫头,你就踩我吧,反正我在你心中一点地位也木有。”忽然想起七窍玲珑心的事来,伸手便朝她胸口袭去,嘴里还解释道:“对了,我刚才感觉到这个木头人是七窍玲珑心,让我摸摸你是不是。”
苗苗一巴掌打掉他的手:“去,咸猪手!想占我便宜还能编出谎话来,切,真没创意。”
“呃——”方奇讪讪地缩回手去,便听到外面已经叮当刀剑相撞打在一起的声音,有人怒骂有人惨叫,摇头道:“这帮家伙还真是不能发财,迟早会自相残杀,全部完蛋的。”
苗苗伸手关了小木窗子,把嘈杂声隔绝在外面,“管他们呢,眼不见心不烦,咱们只管安安稳稳到达目的地就行。”
黑暗角落里有道黑影朝他们飞过来,方奇扭头一看,是那个维克多精灵人:“咦,你睡好了?”那小美女扇动着翅膀来到两人面前,停在苗苗的手里,说道:“你俩还真是天生一对呢。”
方奇没想到精灵竟然能看出苗苗是女扮男装,心里大感惊异:“快说说,你是怎么知道她是女的?”
精灵人摊开手,“没什么啊,我们维克多人天生就有很多本事,并不算什么。”
苗苗手里捧碰上精灵,“你长的这么小,跟蜻蜓似的,怎么给卑弥呼抓住的?嗳,对了,我给你起个名字叫豌豆公主,你喜欢吗?”
精灵人一笑:“当然喜欢,你们叫我豌豆公主,我就叫你们黑脸王子和白脸王子?”
方奇脸真黑下来,黑白这种搭配他忌讳,就是不喜欢,让人第一个想到的便是黑白无常来,“咄,甚么黑脸王子?叫我黑马王子,要不就叫方哥哥,叫她苗苗。”
苗苗抚掌大乐:“好不要脸,还方哥哥情妹妹的,凭甚么直接叫我名字,就叫你哥了?叫他放气!”
方奇脸色尬了,“苗苗,说话表揭短。”对着精灵人叮嘱道:“她可是为了方便出行假冒男人,你也别叫她姐姐,直接叫苗苗好了,反正她就叫苗苗。”
精灵人很聪明:“那好,你们叫我豌豆,我就叫你放气,叫她苗苗。”
方奇想分辩,可一想还是算了,放气这个词可是苗苗给他的呢称,现在又多个漂亮妹纸叫,当然多多益善,可惜个头太小了点,不然,嘿嘿……脑子刚想到这儿,便挨了苗苗一脚。
苗苗想起方奇是把她从卑弥呼女王的墓穴里救出来的,便问道:“豌豆啊,你是怎么给卑弥呼抓住的?是不是有个小故事?我想听故事了。”
豌豆的经历很奇妙,她是生活在欧洲森林深处的精灵家族。一般来说精灵家族很少会离开他们居住的大森林太远,豌豆也是偶一出现便被个嗜血猎人用网罩抓住。嗜血猎人是生活在森林里的猎人,他们喜欢吃肉,尤其是喜欢从人类那里交换来的熟肉。他们在森林中能抓到稀罕物会拿到镇子上跟人类交换熟肉,交换豌豆的代价便是一木桶熟牛肉。
“嗜血猎人?”苗苗打断她的话,“听这名字不是喝血的吗?怎么又喜欢上吃肉了?”
豌豆回答道:“他们打猎来的野兽必先喝干猎物的血,据说喝兽血能让他们迅速恢复体力,所以就叫嗜血猎人的。”
便是他脑洞开的再大,也不能想像出戴着面具的白衣女子竟然是卑弥呼,而且这个卑弥呼已经成了残疾!可是她的残存的意识还能有所感觉。画面一转镜头开始从面具里面朝外看。
让方奇无法想像的是,这个卑弥呼一手攥着的人偶竟然是她自已的腿骨。除了她取出自已的腿骨,而且是她自已用刻刀将自已的腿骨雕刻成了这个人偶,并且用早已炼化而成的玉石填充进人偶里,画面到此嘎然而止。
方奇退出来,好久好久还觉得恶心难受,有种说不出来的沉闷感觉。信手推开船舱上的小木窗,一股腥咸的海风和哗啦啦的船桨击水声一骨脑地涌进来。大海上黑漆漆一遍,看不到任何的亮光,唯能感觉到船桅杆上有火光照在四周,黑越越的看的很不真切。
方奇伸手掐住太阳穴按揉了一阵子,脑子里还在回想着刚才的那个画面,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卑弥呼已经是倭国女王,她犯不上这么自残吧,那么她铁了心的自残到底是什么原因?取下自已的腿骨刻成骨头人,又欲把骨头人修炼成七窍玲珑心,这完全有悖于常理呀。
她既然能修成鬼道,说明她很聪明。既然聪明,也应该知道修身为修物更加容易,她修成自身岂不是更好,难道又有甚么不得已的苦衷让她必须这么做呢?
方奇掏出那枚鬼王之钥对着灯火仔细翻看,那枚墨绿的玉石钥匙仍然一如之前,在灯火下发出微微沁绿的光泽。钥匙的一头圆环里的骷髅头上好像烟雾飘荡,只要不动,烟气便会慢慢凝结成那几个字。可是这把玉钥内里却无任何有用的信息,方奇从一开始就想搞懂这东西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可惜试了好几次都无果。
苗苗从参悟中清醒过来,蹦到方奇这边扒在小窗子朝外面看,“这是往中原的方向去的吗?”
方奇给烟袋锅里装上烟叶:“应该是往西边的,估计天亮大概能到棒子的地方。特么的,咱们又绕了一圈子。”想想都郁闷,转悠了一圈又回到起点。
苗苗把玉镯子还给他,“这个卑弥呼身上疑点还真是多呢,现在我都搞不懂和歌山里埋的到底是不是她本尊了。”
“我也是这样想啊,可是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做,总得有证据吧,不能瞎猜。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她封存的记忆有一部分是真实的,也可能是她不想再回想的过去。更有可能因为创伤太深,所以她在竭力掩盖过去,或者说她篡改了记忆。前面可以说是人格分裂,等到她修到一定程度完全能把这部分记忆彻底封死。”
苗苗惊叹道:“哇塞,放气,你还是个精神医学专家呢,可不是想讽刺你哈,我只是想说是搬砖的那个砖家,哈哈哈……”
方奇吧嗒一口烟,“臭丫头,你就踩我吧,反正我在你心中一点地位也木有。”忽然想起七窍玲珑心的事来,伸手便朝她胸口袭去,嘴里还解释道:“对了,我刚才感觉到这个木头人是七窍玲珑心,让我摸摸你是不是。”
苗苗一巴掌打掉他的手:“去,咸猪手!想占我便宜还能编出谎话来,切,真没创意。”
“呃——”方奇讪讪地缩回手去,便听到外面已经叮当刀剑相撞打在一起的声音,有人怒骂有人惨叫,摇头道:“这帮家伙还真是不能发财,迟早会自相残杀,全部完蛋的。”
苗苗伸手关了小木窗子,把嘈杂声隔绝在外面,“管他们呢,眼不见心不烦,咱们只管安安稳稳到达目的地就行。”
黑暗角落里有道黑影朝他们飞过来,方奇扭头一看,是那个维克多精灵人:“咦,你睡好了?”那小美女扇动着翅膀来到两人面前,停在苗苗的手里,说道:“你俩还真是天生一对呢。”
方奇没想到精灵竟然能看出苗苗是女扮男装,心里大感惊异:“快说说,你是怎么知道她是女的?”
精灵人摊开手,“没什么啊,我们维克多人天生就有很多本事,并不算什么。”
苗苗手里捧碰上精灵,“你长的这么小,跟蜻蜓似的,怎么给卑弥呼抓住的?嗳,对了,我给你起个名字叫豌豆公主,你喜欢吗?”
精灵人一笑:“当然喜欢,你们叫我豌豆公主,我就叫你们黑脸王子和白脸王子?”
方奇脸真黑下来,黑白这种搭配他忌讳,就是不喜欢,让人第一个想到的便是黑白无常来,“咄,甚么黑脸王子?叫我黑马王子,要不就叫方哥哥,叫她苗苗。”
苗苗抚掌大乐:“好不要脸,还方哥哥情妹妹的,凭甚么直接叫我名字,就叫你哥了?叫他放气!”
方奇脸色尬了,“苗苗,说话表揭短。”对着精灵人叮嘱道:“她可是为了方便出行假冒男人,你也别叫她姐姐,直接叫苗苗好了,反正她就叫苗苗。”
精灵人很聪明:“那好,你们叫我豌豆,我就叫你放气,叫她苗苗。”
方奇想分辩,可一想还是算了,放气这个词可是苗苗给他的呢称,现在又多个漂亮妹纸叫,当然多多益善,可惜个头太小了点,不然,嘿嘿……脑子刚想到这儿,便挨了苗苗一脚。
苗苗想起方奇是把她从卑弥呼女王的墓穴里救出来的,便问道:“豌豆啊,你是怎么给卑弥呼抓住的?是不是有个小故事?我想听故事了。”
豌豆的经历很奇妙,她是生活在欧洲森林深处的精灵家族。一般来说精灵家族很少会离开他们居住的大森林太远,豌豆也是偶一出现便被个嗜血猎人用网罩抓住。嗜血猎人是生活在森林里的猎人,他们喜欢吃肉,尤其是喜欢从人类那里交换来的熟肉。他们在森林中能抓到稀罕物会拿到镇子上跟人类交换熟肉,交换豌豆的代价便是一木桶熟牛肉。
“嗜血猎人?”苗苗打断她的话,“听这名字不是喝血的吗?怎么又喜欢上吃肉了?”
豌豆回答道:“他们打猎来的野兽必先喝干猎物的血,据说喝兽血能让他们迅速恢复体力,所以就叫嗜血猎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