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作者:江湖太妖生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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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章

    宋丁香看她姐变了脸色,心里叹了口气。

    若是在她生活的那个年代,很多女人都独立起来了,若是嫁给渣男都会想到离婚及时止损,必然这种男人还真的能留着过年吗?

    可是这个年代,哪怕被退婚都是一种耻辱,就更别说离婚了。

    想到这里,她笑了笑道:“姐,我的意思是你现在有儿子傍身,娘家也会给你撑腰,为什么不在家里强悍一些呢?只有你镇住了那个家,你男人才听话,你公婆也不会找事儿。若是你镇不住,哪怕就是娘家帮你难道你就不受欺负了?姐,你想想是不是这么个理儿?”

    宋兴义家家风相当不错,方氏也不是那种唯唯诺诺的女人。在这种环境下养出来的孩子都不可能会像那种没有主心骨的女人,遇到一点儿事儿就慌乱。

    宋玉兰之所以如此难过,一个是因为年纪太小了,从小到大顺风顺水,哪里知道人心险恶?二是她对那个男人确实也有些感情,尤其是还要为了孩子,这些感情就会成为那个男人用来压制她的杀手锏,让她有些不知所措了。

    宋丁香虽说之前从未结婚,可是见多识广,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劝,怎么哄,她心里好歹也是有些成算的。

    宋玉兰坐在炕头上又想了片刻,站起身道:“你说的在理,这件事儿是我相差了……我这就回去,他们家若是再敢闹腾我就抱着孩子回来,顺便跟周围邻居唠唠他们花我嫁妆的事。我就不信了他们还真的能这么不要脸!”

    俗话说拧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宋玉兰如今还占着理字,又有娘家撑腰,对方跟她耍她就得横起来才能压下对方嚣张的火焰。

    “姐,喝碗粥再回去吧?”周一诺已经熬了粘粥,毕竟宋玉兰这么一闹腾他们再想睡回笼觉也不太可能了,不如吃点儿东西该收拾收拾该准备准备。

    宋玉兰给自己舀了热水擦擦脸,又涂了点儿宋丁香的香脂,道:“不喝了,趁着现在人少我得赶紧回去,要不让人见我回来没去娘家不好说。”

    她急匆匆来,又急匆匆走。宋丁香看着她渐渐消失的背影,又叹了口气。

    她终于明白方氏目送她姐回去的那种心情了,是不舍,也是担忧。

    周一诺的护膝和皮毛马甲都做了出来,宋丁香正在给他做鞋垫。鞋垫儿也做了两种,一种上面絮了层棉花,踩着软和也暖和,一种就是单鞋垫,夏天穿戴的。

    除了鞋垫还要缝袜子,这时候的袜子可不像以后那种纯棉带松紧的,其实就是个布袋子,穿的时候往脚上一套用绳子系上就可以了。宋丁香比量着周一诺的脚,做的袜子底上也缝了一层鞋垫。这样哪怕鞋子走破了脚也不会受伤。

    方氏他们帮周一诺做的鞋子非常结实,厚厚的鞋底,鞋帮和鞋尖上缝了皮子,这样做出来的鞋子保暖而且耐磨。

    宋丁香准备的那个藤甲也做好了,这个藤甲做的非常结实,平时可以用来当架子背东西,遇到情况直接往身上一套绳子一勒,那就是个盔甲。

    离去当兵的时间越近,家里人也越揪心,总恨不得把能带的都让周一诺带上,生怕他出去冻着了伤着了。

    宋丁香还让她爹找人做了几个皮囊,皮囊不是用来装水的。一个装了炒的咸鲜的老姜沫炒虾皮儿,一个装了消炎的药膏子。这俩皮囊到时候就紧紧的系在身上,是保命的东西。

    刚不过完十五,镇上就来了人,吆五喝六的念着名单把当初写上去名字的那些男人都喊走了。

    周一诺离开,宋丁香倒是觉得还好,不过方氏着实的哭了一顿,看向自家闺女的眼神满是怜爱。他走了,宋丁香二话不说就搬回了宋家,那房子收拾出来让大伯家老大跟媳妇儿住了进去。等开春母猪生了小猪,那就得随时有人盯着,平日里住个人也方便。

    周一诺背着自己的东西,和一群认识的不认识的人站在一起,紧张得不行。他这两个月养的壮实了,脸色也没以前那么黑,瞅着相当端正的一个人儿。尤其他个子还高,往那里一戳顿时就鹤立鸡群起来。

    一个当官模样的年轻男人溜溜达达的走了过来,大声问道:“谁叫周铁柱?”

    周一诺一愣,还没出声,周围就响起了好几个回答的声音。

    那人眉头一拧,道:“打过老虎的周铁柱,住在北河沟子村的那个!”

    周一诺站了出来,道:“是我。”

    那人上下打量了一下他,嗤的笑了,道:“瞅着还不错,认字儿吗?”

    周一诺道:“认识一些,不多。”

    那人惊了,道:“哟,还认识字儿呢?会写吗?”

    周一诺点点头道:“会写一点儿,只是写的不好看。”

    “行行行,不错不错,你跟我走。其他的……伍三儿,你看着分配。”那年轻男人很满意的模样,背着手溜达在前面带路。

    周一诺背着自己的行囊跟在后面,背后全是羡慕的眼光。

    等走到一排房子前,那年轻男人才道:“我姓王,我叔跟你手里买了只老虎,觉得你这个人还不错就给我顺口说了一下。正好我这里缺个随从,需要能文能武的。你好好干,以后有的是你升官发财的机会。”

    “谢谢老爷。”周一诺欠了欠身,不知道这个时候自己要不要跪下。

    那人又嗤的笑了,道:“叫什么老爷?我是这里的千户,以后叫我王大人知道吗?”他说完指着旁边的一个破屋子,道:“这段时间你先住在这里,每日除了训练就是要跟在我身边儿。等开了春咱们就要开拔去更北的地方,现在去怕你们鼻子都冻下来。”

    周一诺应了声,他想了想,从自己行囊里掏出一副护膝递了过去,道:“王大人,这是我们村自己打的狼,我岳母做的护膝,若是不嫌弃……”

    王千户一愣,随即哈的笑出声道:“你这人倒是还不错,别人都给我塞银子塞女人,你给我塞护膝。不过正是用得着的时候,大人我领你这份情。”说完,他把护膝接了过去拿在手上左右看了看,又捏了捏狼皮,“肚子上那块?不错,软和。”

    过了十五,不但周一诺去当了兵,宋志轩也赶回了书院。宋桃红男人徐强和周围的几个学子搭伴儿雇了辆车往京城去了。村子里这些日子说的话题除了那些被征兵走了的男人,就是在讨论徐强能不能考上进士。

    同样是宋家姐妹,一个男人去当兵九死一生,一个男人去考进士备不住一步登天飞黄腾达。这对比让不少人都兴奋起来,私底下没少说宋家这姐妹俩的事儿。

    宋丁香干脆门儿都不出了,安安心心的在家里缝衣服做饭打扫院子,一直到了春耕,这股子话潮才过去。

    春耕是庄户人家一等一的大事儿,宋兴义家地多,足足有三十八亩,这还不算宋丁香聘礼的那五亩地。如今家里俩女人肚子里揣了娃,连半个劳动力都算不上了,于是这次春耕连方氏的那俩小子都得跟着去。

    幸亏家里有一头牛,否则还不定怎么累人呢。

    宋丁香用帕子包了头,踩着被融化的雪水滋润的绵软的黑土地,深一脚浅一脚的赶到自家地头。她那五亩地被宋兴义张罗着佃了出去,如今她忙乎的也是娘家的地。

    宋兴义牵着牛,宋志成在后面扶着犁耙,泥土被深深的翻了起来,散发出带着春意的清香。宋志远则带着几个孩子女人,拿着锄头把大块的泥土敲碎,要让这片地变得更加柔软。

    在耕的这片地是要种稻米的,旁边还有一大片种着冬小麦,积雪一融化就露出了嫩绿的芽尖儿,看的人心里发热。

    俗话说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五九六九隔河看柳,七九河开,燕来,九九加一九耕牛遍地走。宋丁香吹了吹酸软的腰,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解放后的某个时期。几只麻雀在旁边的杨树稍上叽叽喳喳的叫着,一眼望去无边无际的农田里到处都是农人,还有几头耕牛。

    这时候谁家有一头耕牛那可真的就代表是富裕人家,宋兴义六个兄弟,也只有老大家跟他家有耕牛。老五老六家里的地大多都佃出去了,自己耕作的就四五亩,专门种一些精细的粮食。

    宋老三和宋老二家人口多,一道这个时候恨不得全员上阵,埋头在地里吭哧吭哧的干。因为他们也都分了家,都是个管个的,乍一看没有宋兴义这边兴旺,一大家子人都聚在一起忙乎。

    晌午来送饭的是挺着大肚子的方氏和三个小外甥。过年就七岁的土蛋带着四岁的黑蛋和狗蛋,拎着装了干粮的篮子,小腿儿倒腾的快着呢。

    就算平日里再怎么节省的人家,也不会在春耕的时候亏待下地的人。方氏带来的饭菜是酸菜炖肉和大饼子,一揭开盖子那股子香喷喷的味道就涌了出来,引得隔壁宋老三家的那几个不停的往这边看。

    宋兴仁咽了咽口水,抬头瞅着天上的太阳,对他家大儿媳妇道:“你回家看看,咋饭还没送来?这都啥时候了,不吃饭下晌还干不干活了?”

    宋志深家的缩了缩脖子,哦了声,拔腿就往家里赶。一进家门就看自家闺女宋娇杏沉着个脸,正在从锅里往外起饼子呢。

    “咋是你做饭?你奶呢?”吴氏左右看了看,没看见宋三奶奶。

    宋娇杏哼了声,道:“你们刚走那边就来话了,说我姐不舒服让过去看看,奶二话不说就走了。我等着快晌午都还没回来,怕你们着急这才忙乎着做饭呢。”

    吴氏撇了撇嘴,道:“你那个姐又闹腾什么幺蛾子呢?”宋桃红这一嫁出去,变得金贵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