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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美女有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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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谁在沙漠中行走九天,突然看到绿色,心情都会好起来。叶铭微微一笑,快速朝草原移动。

    然而,就在他动的时候,从另一个方向,一匹马急驰而来。马上,坐着一个女子,二十来岁,容很美。

    她的样子很焦急,眼神中充满了恐惧。而在她身后,是五骑快马,马上是青一色的蓝衣人,手持弓弩,挂短刀。

    女子即将冲到叶铭近前时,五匹快马就已经靠近了。其中一人,纵身一跃,就落在女子后方,一掌将她打落马背。

    女子落地后,翻滚了几下,人又爬起来。她怀中,似乎抱着一个红漆的木匣子,看样子十分的珍视。

    五人都下了马,看到不远处叶铭,似乎刚从沙漠中走出,十分狼狈。其中一人,想都没想,手中的弓弩突然指向叶铭,然后扣去扳击。

    叶铭眯起眼睛,大家素昧平生,他居然直接杀人,就因为自己看到他们了?

    弓弩射出的箭很快,那人射出后,就认定叶铭必死。

    果然,叶铭没躲,直至弩箭到近前三尺,他才突然伸手,将弩箭抓在掌心。

    那用弩的人大吃一惊,他用弩杀人一辈子了,还没见过反应如此快的人,直接就把弩箭接住!

    “刷!”

    叶铭一甩手,弩箭电射而出,突然穿透了对方心脏,然后又射出很远。由此可见,他这一甩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

    那人的尸体,重重摔倒在地,他至死都不甘心,怎么就遇到这么一位厉害人物?

    其余四人都傻了,他们几乎同一时刻,将弓弩对准叶铭。

    这一次,他们却没有机会射击,因为叶铭一甩手,四枚刀币就飞了出来,每一枚刀币,都深深地钉入四个人的眉心,当场死亡。

    女人先是一愣,然后看着叶铭,感激地说:“壮士,多谢相救。”

    叶铭没理她,她去尸体上搜了搜,被他搜出一些随行之物,除了一些刀币,还有几张钱票,看上面的数字,居然有一万五千多刀币。

    零碎的东西,就不怎么值钱了,他简单挑了几样。然后,他又取下一把短刀。感觉这短刀的做工不错,可用于防身。

    他做完这一切,才问那女子:“他们为什么杀你。”

    女子紧了紧怀里的匣子,说:“我是五百里外,玄铁城朱家的人。我朱家是炼器世家,掌握着赵国最高明的炼兵之术。可是昨天深夜,一伙人冲入我家,将我朱家人杀了一干二净。我运气好,当时不在家中,躲过一劫。”

    “那之后,我悄然返家,进入藏宝之处,取走我朱家的传家之宝。不想他们在暗中监视,见我出现,就一路追杀过来,直至此处。”

    叶铭听后,指着匣子问:“什么 宝贝,我能看看吗?”

    女子居然就把匣子送过来,她看着叶铭,认真地说:“小女子愿将传家宝 送上,只求壮士杀了那些歹人,为我家人报仇!”

    叶铭接过匣子,打开之后,里面是一把匕首。这匕首,做工精湛,入手之后,他居然感受到有灵气在内中流转,居然是件法器!

    他暗暗惊奇,这个世界上的法器,恐怕比术士的数量都少,没想到被他遇上。

    他收起匕首,问:“你知道是谁杀你全家?”

    女子点头:“这些穿蓝衣的人,都是鬼王府的杀手。”

    接着她又告诉叶铭,鬼王其实就是当今赵国国主的堂弟,他是此地的郡王,只是行事狠辣,杀人如麻,被人视为魔鬼,因此人称鬼王。

    那鬼王对此称谓不仅不反感,反而欣然接受,以鬼王自居,还建立了鬼营,鬼杀手等 职务。

    在赵国,郡王的权势很大,当地的官员都要服从他们。这鬼王,三天前派人索取朱家的传家之宝,也就是这件匕首,名为‘图灵匕’。朱家人没答应,结果就招来了灭门之祸。”

    叶铭:“那个鬼王一定很厉害,你让我杀他,你怎知我能做到?”

    女子抬起头,道:“我看到壮士出手,绝对是顶尖的高手。而且,那鬼王身上,有一件国主赏赐的宝贝,名为‘金刚法衣’,刀枪不入。杀了他,壮士就能夺取法衣。除此之外,鬼王财富无数,且他素来爱才,所有珍宝,都藏在卧室。”

    叶铭想了想,道:“好,我答应你了。不过我对此地不熟悉,你要引路才行。你不必怕鬼王府的人再追杀你,他们来多少都是送死。”

    叶铭现在,对自己在这世界上的实力,有了比较清醒折认识。他的实力,应该远超一般的人,就算是一些高手,在他眼中也很弱小。

    他还没接触到这世上,最顶尖的那一批人,因此不知差距有多少。不过,他现在的实力,也在不断提升之中,想必那些术士,也不比他强多少。”

    女子用力点头:“只要能报仇,我什么都可以做。”

    于是,叶铭就带着一个漂亮的女人,继续往前走。不久,就进入一个小镇,镇上有饭馆。他有些饿了, 带着女人入内点了东西吃。

    他现在知道,女人叫朱圆圆,今年二十一岁,尚未婚嫁。叶铭很奇怪她为何没有嫁人,就问:“你们这边,似乎十几岁就出嫁,你为何还是姑娘?”

    朱圆圆轻声道:“我是因为早年许配给了玄铁城的一位公子,可后来他夭折了,我的婚事也因此耽搁,外人觉得我不祥,便没人愿意。”

    叶铭摇头:“这么漂亮的女子,居然没人要,当真可笑。”

    朱圆圆低下头,说:“小女子现在无家可归,若得报了大仇,愿意做牛做马,侍奉壮士。”

    这话无疑就是说,她是愿意跟叶铭的。叶铭心说这倒也不错,他点头:“好吧。不过你别壮士壮士的叫我了,以后叫我叶大哥吧。”

    朱圆圆点头:“是,叶大哥。”

    通过这朱圆圆,叶铭进一步了解这赵国。这赵国,完全由贵族统治,贵族拥有所有特权。

    而且,贵族的血统都很强大,不管是学文还是学武,都比普通老百姓高出一截。军中大将,朝中大臣,几乎都是贵族出身。

    叶铭问:“这么说,贵族天生就高贵?”

    朱圆圆:“世人都这么说。”

    叶铭不以为然,说:“什么高贵,这其中必有门道,我早晚会知道的。”

    天色已晚,二人就在镇子上休息。入夜,叶铭继续修炼,离开了沙漠,他感觉这里的天地灵气,又深厚了许多。

    这下他就更奇怪了,明明有这么充足的灵气,这里的人居然不修炼,何其怪也!

    修炼了一夜,他的力量,又增加了不少,达到了四十个中千力。

    天一亮,二人就启程了,前往玄铁城。玄铁城,是赵国一座中等 规模的城市,那鬼王就住在玄铁城,其封地方圆五百里,就包括了玄铁城。

    这一路上,越往后走,就越繁华。至后来,叶铭就看到一座大城,官道宽阔,车水马龙。

    终于到了玄铁城,进入城中,叶铭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个最贵的馆子吃了一顿。

    朱圆圆怕被人发现,蒙了纱巾,跟着叶铭。

    叶铭的饭量很大,一顿饭点了二十四道菜,还不算汤和甜品。最后,他把一桌子东西都吃完了,这才心满意足。

    他一边剔着牙,一边问:“鬼王府就在附近吧?”

    朱圆圆点头:“此去东五百步,就是鬼王府。”

    叶铭说:“我杀了鬼王之后,你有何打算?”

    朱圆圆想了想,说:“我愿意随叶大哥,去赵国的国都,太平城。我们手中有钱,就能在那里买家置业。”

    叶铭其实也有类似的想法,叶少白他们的修为也算可以,是可以出来吸收这里的天地灵气的。不过在此之前人,他先要在这里安稳下来。

    杀人对叶铭来说,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对方是鬼王,还是要准备一下的。

    入夜,朱圆圆焦急地在客栈等候。而叶铭,已经出现在鬼王府的附近。

    他纵身一跃,就跳起几十米高。人在空中人,他俯视鬼王府,就看到一处灯火最为明亮的位置,便朝那个位置落下。

    此刻,鬼王赵令宗,正在把玩着他的珠宝。他的卧室中,到处是珍宝,他亦爱宝,哪天不把玩一番,就手痒痒。

    突然,屋顶一声巨响,尘土飞扬,瓦片、木屑、沙土纷纷落下。隐约中,他看到一条身影重重落在他不远处,把他的床都踩烂了。

    “你是鬼王?”对方问。

    鬼王勃然大怒:“大胆,你是何人,敢毁了本王的……”

    “噗”

    寒光一闪,叶铭就割了鬼王的脑袋。然后捡起一个大毯子,将屋里的珍宝,捡好拿的,包了一个大包裹。

    这时,一群侍卫大叫着冲进来。不过他纵身一跃,飞起几十米高,背着包裹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