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文学 > 位面便利店 > 34.第三十四章

34.第三十四章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在一张黒木桌子上, 逐一摆放了三个透明的玻璃杯。

    里面都盛满了不同颜色的液体。

    有红的、有黄的、还有无色的。

    显而易见,这就是凯文买到的三瓶酒了。

    为了鉴别不同酒的味道, 凯文把它们分别倒在了三个杯子里,准备好好体验一下, 被古王国人推崇的酒,到底好在什么地方。

    在用清水漱过口后, 凯文犹豫了一番,最终挑选了盛放葡萄酒的杯子。

    在古籍里,葡萄酒是一种享誉盛名的酒液,据说这是旧王国贵族最爱喝的饮料之一。

    虽然凯文对那些腐化堕落的贵族嗤之以鼻, 但他不得不承认, 在享受这种事上真没人能比过他们。

    所以, 他学习古王国贵族品酒的样子, 举起酒杯轻抿了一口, 然后忍着喉间的不适, 硬是把酸涩的酒浆咽了下去。

    “不对劲, 这酒一点也不好喝!”咽下一口酒后, 凯文百思不得其解:“如果酒的味道就是这样, 不可能有那么多人为它痴狂!”

    “店主卖给我的该不会是假酒吧?”

    怀抱着满满地不信任,凯文放下玻璃杯, 又换了其他两种酒喝。

    结果白酒辛辣刺鼻,他一口闷下差点被呛出眼泪;而啤酒苦涩不堪, 只有咽到尽头才有一丝回甘, 根本就没有那种让人着迷的感觉。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凯文满腹疑虑, 于是他暂且放下酒杯,去翻阅他之前搜集到的资料。

    “酒,对于初心者来说很难喝,但是一旦喝惯了,就会觉得和咖啡一样,意外的很好喝。”

    “另外,有些人其实并不喜欢酒的味道。但他们追求喝醉了以后飘飘欲仙、忘却烦恼的感觉,所以才喜欢喝酒。”

    看完这些,凯文若有所悟。

    之前他也看过这页资料,但是他对酒抱有美好的幻想,所以就把这份资料忽略了,没想到比起那些吹捧之词,这份资料才是真正客观的。

    或许,那些对酒过分的溢美之词都是酒鬼写的吧?

    凯文再次更正了对酒的认识。

    那么,他就再尝尝看吧。

    有了心理准备,再次拿起酒杯的时候凯文已经不指望酒有多好喝了。

    这次,他还是先从葡萄酒尝起,一口一口的抿着喝。

    等一杯落肚后,他终于尝出了葡萄酒的酸、甜、咸、涩。

    出乎意料,这么多味道混杂在一起也不会让人作呕,而且当喝完很久后,他真的体验到了和初次喝咖啡时一样的感觉。

    “葡萄酒的味道还算可以嘛。”

    此时,凯文开始有些晕乎乎了,他的脸庞也开始泛红。他想,这大概就是醉酒的滋味吧。

    因为还有两杯酒没有喝,所以凯文忍住了想要休息的念头,拿起酒杯继续喝。

    酒鬼们几百年都没能碰到的酒就在他面前,不喝完也太浪费了。

    于是,他又仔细品完了苦甘的啤酒。

    但当喝白酒的时候,他实在忍受不了这股辛辣的味道,就干脆一口饮尽,结果,他刚喝完,一股眩晕就笼罩了他的头脑。于是他踉跄地倒在床上,很快就醉的不省人事了。

    一夜无梦。

    第二天,凯文扶着落枕的脖子从床上爬了起来。

    由于昨天醉得太厉害,所以他连衣服也没脱,直接就躺在床上睡下了。

    当然,他也没来得及找枕头,于是脖子也就自然而然地疼了起来。

    起床后,凯文没时间惯一个劲抗议的脖子,直接看靠在墙上的钟,钟上显示的是早上五点,他起的意外的早。

    而且没了昨晚临睡前的头晕难受,却产生了起死回生的错觉。

    这种奇妙的感觉让他陶醉,尽管知道喝酒意味着头晕眼花,但为了这种醉醺醺地状态,他愿意再喝一杯。

    “那些诗人,那些酒鬼关于酒的描写也不全是胡吹嘛。”

    凯文嘟囔了一句,就丢下酸痛的脖子不管,一手翻开笔记本,动笔把拿三种酒的味道详细地记录下来。

    而且,能卖酒的地方,一般也会通晓酿酒的方法。

    下次去店里,试着向店主换酒方看吧。

    便利店

    由于赵雪的帮忙,路鹿卖出一些黄金后就不怎么缺钱了。

    但即使不缺钱,路鹿也会接一些喜欢的商稿,因为他不想未来也用黄金换钱。

    对于便利店,路鹿曾认真的考虑过。

    按大姨给的消息,一年半后这块地段就要正式开始拆迁。

    而这个便利店的性质很奇怪,他不认为其他的便利店也能有这种莫名其妙的功能。

    所以一年半后,就意味着这段奇妙的经历会彻底结束。

    与其指望着利用便利店一夜暴富,不如踏踏实实地靠自己赚钱。

    而且便利店拆迁后,没有进货的负担,他自己赚的钱也足够养活自己。

    除了刚开便利店那会,路鹿从小到大就没缺过钱,所以对物质没什么欲望。只要每天能画自己想画的画,他就很满足了。

    所以,这天晚上路鹿日常在等道士,同时在思考白天接的那张商稿。

    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要的插画。

    和往常一样,客户讲明了具体的要求,付了定金后路鹿就该干活了。

    要是以往,他构思过后就直接动手画了。但是看完客户的原版小说后,他又不想这样轻易动笔了。

    他很喜欢书里营造的世界,所以他想创造出更好的作品。

    而且他也有自己的野心,任何一个艺术工作者都想让自己的作品青史留名。

    即使路鹿明白每天出产的画千千万万,他能让历史记住的可能性很低,但是人总是要有梦想的,万一实现了呢?

    因此,路鹿暂时搁笔了一天,并没有急着画雇主的画,而是计算着时间,等待赵雪的到来——

    因为雇主的小说,故事背景就是一个残酷的末世世界。

    他想取得赵雪的帮助。

    要想画出打动人心的末世图景,就要见过真正的末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