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最长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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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四,决战前的最后一天。
京城的热闹气氛达到了最顶峰,几乎到处都是人,几乎到处都能听见人的声音。
这一天,从早晨开始,也是不断有各种事情发生。
从辰时初一刻开始,最后一批来自各种偏远地区的州郡的贡礼陆续到底,从京城的南门运进来,一路上都是官兵把守,扬长过街,各种珍奇应有尽有,什么宝石绫罗,奇珍异兽,特色水果,茶叶兵器,摆的满满当当的一车又一车,吸引了不知道多少目光。
而其中最有特色的一份贡礼,或者说,是最为特殊的一份贡礼,当属从边地送来的,之所以说这一份贡礼特殊,不是说那东西有多么的奇珍。
或者说,奇珍也对,这一份贡礼不仅仅是奇珍,还是世上绝无仅有的,价值连城,是皇帝收到了会无比开心,无比荣耀,无比安心,哪怕是见到了这一份礼物的臣民也会与有荣焉的东西。
这份礼物是一群活人。
一群来自最遥远的边地的活人,他们居住在边人最为尊贵的王庭里,本来他们有机会掌管整个边地的命运,但是他们现在却不得不披覆风尘而来,到一个异国的王都,度过他们孤独又逼仄的下半生。
这些人就是边人大君的妃子以及儿子,是在去年的那一场边地史无前例的大胜之后,最重要的一份贺礼。
虽然是晚了一年,因为在这一年里,为了彻底吞食掉边地,归入大陈的版图,大将军王不负还需要他们进行一些表面上的安抚作用,现在,在这一次中秋他们被送来了京城,则是说明,边地已经不需要这些人了,大将军王不负已经完成了对于边地的吞并和同化,这些人就是最好的明证。
所以,这些人送来的晚是晚了一些,却已经足够诚意,大将军王不负是把一个完整的边地交给了皇帝。
哪怕是最不通政事的臣民也是能够看懂这一点。
所以当这些人入城的时候,在街道两边围观的民众们简直疯了,大家大声呼喝着,大笑着,有些人甚至是唱起了歌来,完全是肆无忌惮的狂欢。
而那些装载着边人王室的车架上,那些边人大君的妃子,以及儿子们,都是如同绵羊一样瑟缩着,完全不敢抬头看一眼这一座即将关押他们一生的囚笼。
这是对于异族的,完全胜利啊。
“听说了吗?为了运这些蛮子来,王大将军派了三千精骑护送他们,真是便宜了他们,就他们这些狗日的,死在路上才好,进了京,简直没来由地辱没了我大陈的国都。”
“是啊,不过说起来,我还真想去城外看看那些我大陈的精锐呢,踏平边地,挥斥方遒,想想就热血沸腾,到底是怎么样的虎贲可以做到这样呢?”
“想去看?简单啊,我有个亲戚在军中,听他说,那些精骑得明天才走呢,明天之前你都可以去,这样吧,你请我吃顿好的,我带你悄悄地溜进去,怎么样?”
“好啊,从小当兵就是我的梦想,可惜我爹不让,一定要我读书!”
……
听着街边的嘈杂的各种对话,崔离小心地挤过了热闹的长街,远处还有歌声隐隐约约传来,唱的是一首前人编撰的抗击边人的歌曲,听来格外让人热血奔涌,但等到崔离拐进一条小巷,就也渐渐听不清了。
崔离的心情很平静,既不为外面的热闹所扰乱,也不为明天即将到来的决战所担心,他听说古月安这几日都在斋戒,他觉得很好,这说明古月安很重视这一战。
但他不会去这么做,不是说他不重视这一战,而是他的性格使然,以及,他的境界已经让他不需要再以这样的方式来平静内心。
他只是如常的生活,就已经是最好的准备了。
不过今天他做的事情却有些不寻常,因为他走的这一条街,是他平时绝对不会来的地方,这一个小巷,也是他绝对不会踏足的地方。
十年了吧,不止十年了,得有十二年了,他已经有快十二年没有来这个地方了,若不是他记性奇佳,又因为此地的确在他的生命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十二年的岁月变迁,也许他就找不到这个地方了。
顺着记忆里的路线一直往里走着,在一个破败的院落前停了下来,崔离抬手想要敲门,可是门一碰,却是自己已经开了。
和外面看起来的破败不同,这个院子里的一切都很干净,虽然都已经显得很有些年头,却因为那种干净,而不会显出一种随时可能会彻底碎掉破掉塌掉的感觉,只是透出一种年月的质感。
就好像这么多年过去了,时间只是留下了一些若有若无的波纹,剩下的一切,和他走之前,没什么两样。
“你终于肯来见我了?”就在这个沧桑的院落里,一张石桌旁,坐着一位青衣的公子,这位公子眼眸如水,看他看的深沉。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里好像一点都没有变。”他不知道该怎么接,只好这么说。
说一个地方和从前一样,总比说一个人和之前一样要容易,因为地方总是那个地方,哪怕坏了旧了也就是个破地方,人却不一样,人太容易变了,一变,就容易变成伤心人,故人,旧人,仇人,无论哪一种,都不是太好的,所以有个词叫物是人非。
说的可能就是眼前的情景。
“那是因为我很早就买了下来,派人日日打理,只要有一丁点差错,我就会杀了那个人。”青衣的公子含笑,说出了杀人的话。
“明月……”崔离苦笑着叹息了一句,他发现自从当年从这里离开的那天以后,他面对着面前的这一位女子,剩下的最多的表情就是苦笑。
而在那以前,他们也有很多欢乐的时光。
在他们还年少时,一位是从关外来的破落家族的穷酸少年,一位是从蜀中来的清秀少年郎,两位少年一见如故,寄住在这处已经有些年月的屋子里,夏天乘凉谈武,顺便抱着西瓜一边吃一边抓萤火虫制成萤囊挂在屋檐下看一整夜,到了冬天,围炉喝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饮了一杯又一杯。
那是他们最好的岁月。
“我是来向你辞行的。”崔离过了很久,忽然说。
“你又不是要死了,那个古月安绝非你的对手,如果你是打算赢了他以后就逃,那么哪怕追到天涯海角,哪怕是一辈子,我也不会放过你的。”青衣公子还是平平淡淡地说话,英气的剑眉却叫人丝毫不敢怀疑他说的话。
她说到做到。
说追一辈子,就是一辈子。
“明月,我是个不详的人,从小到大跟我有关联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这是天命。”崔离的表情还是很苦,“不过,这种天命很快就要结束了,因为在我看到那个年轻人的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和他终有一战,而我,会输给他。”
“屁话,什么天命,当年你也这样跟我说,所以我拼命修炼,现在我已经可以感受天地,不就是天,若是这贼老天要你死,我就斩了这天。”一瞬间,浓烈的剑意充斥满了整个沧桑的院落,那些院子里冬天本不该开着的花一下子凋零,秦明月一字一顿道,“若是那古月安要杀你,那么,我现在就去杀了他,那天命就没了,不是吗?”
“明月,你不会明白的。”崔离只是摇头,“总之,这一战一定要进行,你答应我,千万别做傻事,就留在这里好吗?”
“除非你也答应我,一定要活着回来见我。”秦明月的剑意未消,整个空气里依然是剑气纵横。
“我……不敢保证,但……我尽量。”崔离只是摇头,然后,转身。
“崔离,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秦明月最后说道。
崔离全身一震,没有说话,走了。
八月十四,决战前的最后一天。
京城的热闹气氛达到了最顶峰,几乎到处都是人,几乎到处都能听见人的声音。
这一天,从早晨开始,也是不断有各种事情发生。
从辰时初一刻开始,最后一批来自各种偏远地区的州郡的贡礼陆续到底,从京城的南门运进来,一路上都是官兵把守,扬长过街,各种珍奇应有尽有,什么宝石绫罗,奇珍异兽,特色水果,茶叶兵器,摆的满满当当的一车又一车,吸引了不知道多少目光。
而其中最有特色的一份贡礼,或者说,是最为特殊的一份贡礼,当属从边地送来的,之所以说这一份贡礼特殊,不是说那东西有多么的奇珍。
或者说,奇珍也对,这一份贡礼不仅仅是奇珍,还是世上绝无仅有的,价值连城,是皇帝收到了会无比开心,无比荣耀,无比安心,哪怕是见到了这一份礼物的臣民也会与有荣焉的东西。
这份礼物是一群活人。
一群来自最遥远的边地的活人,他们居住在边人最为尊贵的王庭里,本来他们有机会掌管整个边地的命运,但是他们现在却不得不披覆风尘而来,到一个异国的王都,度过他们孤独又逼仄的下半生。
这些人就是边人大君的妃子以及儿子,是在去年的那一场边地史无前例的大胜之后,最重要的一份贺礼。
虽然是晚了一年,因为在这一年里,为了彻底吞食掉边地,归入大陈的版图,大将军王不负还需要他们进行一些表面上的安抚作用,现在,在这一次中秋他们被送来了京城,则是说明,边地已经不需要这些人了,大将军王不负已经完成了对于边地的吞并和同化,这些人就是最好的明证。
所以,这些人送来的晚是晚了一些,却已经足够诚意,大将军王不负是把一个完整的边地交给了皇帝。
哪怕是最不通政事的臣民也是能够看懂这一点。
所以当这些人入城的时候,在街道两边围观的民众们简直疯了,大家大声呼喝着,大笑着,有些人甚至是唱起了歌来,完全是肆无忌惮的狂欢。
而那些装载着边人王室的车架上,那些边人大君的妃子,以及儿子们,都是如同绵羊一样瑟缩着,完全不敢抬头看一眼这一座即将关押他们一生的囚笼。
这是对于异族的,完全胜利啊。
“听说了吗?为了运这些蛮子来,王大将军派了三千精骑护送他们,真是便宜了他们,就他们这些狗日的,死在路上才好,进了京,简直没来由地辱没了我大陈的国都。”
“是啊,不过说起来,我还真想去城外看看那些我大陈的精锐呢,踏平边地,挥斥方遒,想想就热血沸腾,到底是怎么样的虎贲可以做到这样呢?”
“想去看?简单啊,我有个亲戚在军中,听他说,那些精骑得明天才走呢,明天之前你都可以去,这样吧,你请我吃顿好的,我带你悄悄地溜进去,怎么样?”
“好啊,从小当兵就是我的梦想,可惜我爹不让,一定要我读书!”
……
听着街边的嘈杂的各种对话,崔离小心地挤过了热闹的长街,远处还有歌声隐隐约约传来,唱的是一首前人编撰的抗击边人的歌曲,听来格外让人热血奔涌,但等到崔离拐进一条小巷,就也渐渐听不清了。
崔离的心情很平静,既不为外面的热闹所扰乱,也不为明天即将到来的决战所担心,他听说古月安这几日都在斋戒,他觉得很好,这说明古月安很重视这一战。
但他不会去这么做,不是说他不重视这一战,而是他的性格使然,以及,他的境界已经让他不需要再以这样的方式来平静内心。
他只是如常的生活,就已经是最好的准备了。
不过今天他做的事情却有些不寻常,因为他走的这一条街,是他平时绝对不会来的地方,这一个小巷,也是他绝对不会踏足的地方。
十年了吧,不止十年了,得有十二年了,他已经有快十二年没有来这个地方了,若不是他记性奇佳,又因为此地的确在他的生命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十二年的岁月变迁,也许他就找不到这个地方了。
顺着记忆里的路线一直往里走着,在一个破败的院落前停了下来,崔离抬手想要敲门,可是门一碰,却是自己已经开了。
和外面看起来的破败不同,这个院子里的一切都很干净,虽然都已经显得很有些年头,却因为那种干净,而不会显出一种随时可能会彻底碎掉破掉塌掉的感觉,只是透出一种年月的质感。
就好像这么多年过去了,时间只是留下了一些若有若无的波纹,剩下的一切,和他走之前,没什么两样。
“你终于肯来见我了?”就在这个沧桑的院落里,一张石桌旁,坐着一位青衣的公子,这位公子眼眸如水,看他看的深沉。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里好像一点都没有变。”他不知道该怎么接,只好这么说。
说一个地方和从前一样,总比说一个人和之前一样要容易,因为地方总是那个地方,哪怕坏了旧了也就是个破地方,人却不一样,人太容易变了,一变,就容易变成伤心人,故人,旧人,仇人,无论哪一种,都不是太好的,所以有个词叫物是人非。
说的可能就是眼前的情景。
“那是因为我很早就买了下来,派人日日打理,只要有一丁点差错,我就会杀了那个人。”青衣的公子含笑,说出了杀人的话。
“明月……”崔离苦笑着叹息了一句,他发现自从当年从这里离开的那天以后,他面对着面前的这一位女子,剩下的最多的表情就是苦笑。
而在那以前,他们也有很多欢乐的时光。
在他们还年少时,一位是从关外来的破落家族的穷酸少年,一位是从蜀中来的清秀少年郎,两位少年一见如故,寄住在这处已经有些年月的屋子里,夏天乘凉谈武,顺便抱着西瓜一边吃一边抓萤火虫制成萤囊挂在屋檐下看一整夜,到了冬天,围炉喝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饮了一杯又一杯。
那是他们最好的岁月。
“我是来向你辞行的。”崔离过了很久,忽然说。
“你又不是要死了,那个古月安绝非你的对手,如果你是打算赢了他以后就逃,那么哪怕追到天涯海角,哪怕是一辈子,我也不会放过你的。”青衣公子还是平平淡淡地说话,英气的剑眉却叫人丝毫不敢怀疑他说的话。
她说到做到。
说追一辈子,就是一辈子。
“明月,我是个不详的人,从小到大跟我有关联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这是天命。”崔离的表情还是很苦,“不过,这种天命很快就要结束了,因为在我看到那个年轻人的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和他终有一战,而我,会输给他。”
“屁话,什么天命,当年你也这样跟我说,所以我拼命修炼,现在我已经可以感受天地,不就是天,若是这贼老天要你死,我就斩了这天。”一瞬间,浓烈的剑意充斥满了整个沧桑的院落,那些院子里冬天本不该开着的花一下子凋零,秦明月一字一顿道,“若是那古月安要杀你,那么,我现在就去杀了他,那天命就没了,不是吗?”
“明月,你不会明白的。”崔离只是摇头,“总之,这一战一定要进行,你答应我,千万别做傻事,就留在这里好吗?”
“除非你也答应我,一定要活着回来见我。”秦明月的剑意未消,整个空气里依然是剑气纵横。
“我……不敢保证,但……我尽量。”崔离只是摇头,然后,转身。
“崔离,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秦明月最后说道。
崔离全身一震,没有说话,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