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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一章 没有对比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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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阴夏木,归鸟啼鸣,漫天彩霞如颜料染过,映照着田里忙碌人们辛勤劳作的身影,显得多彩动人。

    田埂边,一道芝兰玉树、龙章凤姿的身影卓然地立着,把身边那个纤瘦的影子映衬得更加娇小。两人正是刚刚从京城押送高产小麦种子回归的朱俊阳,和在田边监督佃农们种植玉米的余小草。

    “呶!这是朝廷收购种子的银票,总共是五千两。收起来吧!”这次回京,朱俊阳上报唐古小麦的产量,整个朝廷都震惊了,也喜坏了皇上和一帮忧国忧民的大臣们。

    要说玉米的高产,那是因为这种粮食本身就是高产作物,再加上精心种植,群臣虽然有些惊讶,却没有现在那么不敢相信。

    京城皇庄的试验田,刘尚书听说唐古那边种下了冬小麦,也耕种了一部分。麦种选的最好的,田地的肥料施得足足的,经年的老农照看着……即便一切都做到了极致,产量依然没有突破四百斤。

    而唐古的田地,刘尚书也带着手下去看了,土地并不比皇庄肥沃,麦种也都是从京城运过去的,伺候田地的人是雇的长工……无论哪一样都比不上皇庄试验田的精细,可人家亩产达到了六百斤,几乎是皇庄产量的一倍。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肯定不是因为阳郡王,京中谁不知道阳郡王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从小被拘在王府或者别院中,即便出门身边也有高手亦步亦趋地跟着。如果不是被皇上硬逼着接下种植玉米的差事,说不定这辈子都没机会跟田地粮食打交道。属于那种只知道米饭、馒头,不认得稻谷和小麦的主儿。

    刘尚书认真总结对比了一下,唐古跟皇庄唯一的不同,就是由余家人主事。他特地向阳郡王打听了一下,距离唐古那八百亩田地不远的余家庄子,也获得了高产。附近的庄子纷纷向余家预定良种,小麦的种子被炒到了五十文一斤的高价。

    刘尚书特地对比了皇庄产的小麦,和唐古运过来的粮食。发现唐古田地产的麦粒,比皇庄上要大一圈,而且颗颗都跟小胖子似的,饱满的很。阳郡王带回来的麦穗,也让他惊讶,居然跟成年男子中指差不多长,几乎是皇庄出产的麦穗的一倍长。难怪产量会高上许多。

    如果这样的小麦作为麦种的话,明年会不会是个大丰收呢?哪怕亩产能达到五百斤,也是不小的进步啊!别说五十文一斤,就是再高些也有人愿意买!

    为了进行彻底的对比,皇上还特地让人把两地的小麦磨成面粉,做成了馒头,在朝堂上请众大臣品鉴。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皇庄的小麦面粉做成的馒头,在唐古的馒头面前,简直成了不起眼的小丫鬟。

    皇庄的如果单看倒没有什么,是家常吃的普通馒头,味道还算不错。可跟唐古的馒头一比,胜负自知。唐古的馒头白白胖胖,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吃进嘴巴里有嚼劲,有股甜丝丝的味道,口感极佳。即使不就什么菜,也能吃上一个,根本停不下来。

    两笼馒头,皇庄的大臣们只尝了一小口,而唐古的那笼却被吃了个精光,有两个武官甚至为了最后一个馒头,争得脸红脖子粗,差点没打起来。

    坐在龙座上的朱君凡,吃了半个馒头,意犹未尽。自从穿到这儿,吃的馒头都是皇庄上的那种,因着没加漂白粉,看着有点黑,吃在嘴里粘粘的,一点都没有前世富强粉的好口感。直到今天,他终于吃到了比较可口的馒头,白白的,松松软软,香喷喷的,比他前世吃的馒头还要好吃。

    这肯定是那个穿越小老乡的功劳,不知道她是怎么把小麦改良成现在这样的?还是……她有个能够种植粮食的洞天福地,作为穿越的福利?小说上不都这么写的吗?——《带着空间来穿越》《穿越空间种田》《随身空间之良田千顷》……朱君凡在宝座上YY着,全然没注意手下的大臣为了一块馒头快要打起来。

    苏然见自家主子云游太虚去了,忙咳嗽两声,提醒他关注下面两位将军一下。太丢人了,又不是贫民区的乞丐,为了一块馒头,至于嘛?!

    朱君凡回过神来的时候,两个加起来岁数超过一百岁的老将军,已经开始扭打起来。他重重地清了清喉咙,两位老将军身边的人赶忙把人拉开。看到皇上脸色不好,朝堂上立刻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两个老将军粗重的呼吸声清晰可闻。

    朱君凡哭笑不得,道:“看来,众爱卿都青睐于唐古庄子上的小麦良种。朕亦然!同样的种子,种出来的粮食却有截然的差别,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群臣立即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有的说是水土的原因,有的说是气候的因素,有的说是管理者的缘故……刘尚书这时候发挥了诸葛亮舌战群儒的魄力,把群臣说的因素都一一驳斥回去。

    讨论出的最终原因有点玄幻,和又无法让人反驳——只要余家参与的粮食种植,似乎都与众不同。早春的蔬菜啦、甘甜的西瓜啦、蝗灾之际玉米不欠收啦、种出的小麦高产啦……事实胜于雄辩。那些早先极力反对余家入朝为官的,也偃旗息鼓,不再出头了!

    朱君凡笑了笑,道:“这余家的确挺有本事的!尤其是余家小姑娘!朕都听说了,种蔬菜、种西瓜、种玉米和这次种冬小麦,都是余家那个年仅十二岁的小姑娘提议的。看来,余家真正有本事的人,正是这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小丫头啊!”

    “皇上,余家的男人入朝为官臣等不反对。可是……如果皇上抬举一个小丫头,只怕臣民们会有微词……”杨御史又跳出来了。这人也一根筋,不撞南墙心不死。

    朱君凡哈哈笑道:“微词?只要天下百姓能够丰衣足食,朕还怕什么微词?想当年朕还只是黎王世子的时候,建船厂,造大船,不也有不少臣子说朕劳民伤财吗?朕亲自出海寻回高产饱腹的番薯时,那些微词不攻自破。如果没有当初朕兴建远洋船舶,现在哪里有高产的番薯、玉米和土豆?”

    “皇上圣明!”群臣们躬身应道,对皇上的远见心服口服。玉米和土豆尚未得到推广,番薯的重要性他们是有深切体会的。北方连年大灾,死去灾民的人数却远远小于往年,而且能够很快地恢复生息。除了皇上仁慈减免赋税外,就是因为有高产又不挑地的番薯,灾民们才不至于因没有粮食而饿殍遍地。

    “朕登基以来,重视民生,一直在寻找和提拔农事方面的人才,就为了普天之下的百姓,能够吃饱肚子穿暖衣服。现在,有了一位种田的奇才,难道要因为她的性别而放弃吗?”朱君凡很走心地质问道。

    群臣忙躬身不语,杨御史还很没眼色地梗着脖子道:“皇上,可以封赏她的父兄……”

    “杨爱卿,此女尚幼,这几年还可以辅佐她的父兄从事农事。过几年她长大了,要是出嫁了呢?她的父兄占着职位,却不能给老百姓谋利,难道我们大明封赏的都是一些尸位素餐的官员吗?”朱君凡口气重了,几乎用质问的语气问道。他最恨那些占着茅坑不拉屎的蛀虫,他继位以来挖出了不少这样的官员,可尸位素餐的人依然存在,让人防不胜防。

    杨御史还想反驳,可被皇上说得一时词穷,拧着眉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其他的大臣见皇上龙颜大怒,更不敢再多说一句。

    朱君凡轻轻叹了口气,道:“这件事,等朕召见过余家父女再议。俊阳,你带过来的小麦,给众位大臣每家送一百斤,算朕赏赐大家的!”

    “皇上,不可啊!!”群臣心生欢喜,正要叩谢皇恩的时候,户部的刘尚书跳出来,用生命阻止皇上的旨意。

    朱君凡心累啊,叹息着道:“刘爱卿,你又有什么‘高见’?!”

    “皇上!阳郡王送回来的小麦,粒粒饱满,是不可多得的良种啊!臣以为,这些小麦应该作为种子,在京城及周边试种。皇上,您试想如果这些种子种出了高产的小麦,并且推广到全国,能养活多少百姓啊!臣以为,这些小麦应该作为良种储存起来,而不应该当做粮食吃进肚子里啊!”

    群臣还在回味着刚才白胖胖的馒头的滋味,皇上说赏赐给他们粮食的时候,心中不禁心花怒放。一百斤小麦至少能磨出七八十斤面粉吧?那得蒸出多少馒头来?足够他们吃个够了!这刘尚书也真是的,简直损人不利己,要皇上收回成命!皇上,您千万要顶住啊!!

    有这么个全心全意替老百姓着想的臣子,朱君凡欣慰的同时也感到心累。其实,刘尚书说得都挺有道理,可是自己手下这些替他分忧的大臣,难道他连一袋小麦都做不得主封赏给他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