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欢庆的卡里普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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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者们抵达卡里普拉村的时候,差不多是凌晨两点。
这个时间对于他们这群游戏迷来说不算什么,游戏狂人都是昼夜不分的,就算是女武神这种相对不狂热的,一旦遇到有什么活动之类,熬通宵也不算多么稀罕的事情。至于长孙武和无眠之流,那更是传说中的“修仙党”——不吃不喝不睡觉,专业闭关,说的就是他们这种人。
如此痴迷游戏,长孙武的生意居然没因此破产,也实在是个异数。
至于无眠,他家有的是钱,虽然爹妈为了防止他学坏,管钱管得严,但按照他花钱的势头,只要不出现足以让社会崩溃的严重通货膨胀,把他就这么在电脑桌前养到天荒地老得道飞升都没问题——作为一个富二代,玩了十年游戏,连氪金一万开启“黄金律”都不够,可想而知他有多节约。
因为他的理论就是——能够用脑子搞定的事情,坚决不用钱解决。
一行人趁着浓重的夜色回到卡里普拉村,只见村子的大门紧闭。大门后面隐约传来卫兵们的话音,讨论的却正是他们的事情。
“那群冒险者出去这么久了,也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他们不会被野狼吃了吧?”一个比较年轻的声音问。
回答他的,是个年纪较大的声音:“怎么可能!那个细皮嫩肉的小白脸也就罢了,那几个一身重甲的,什么狼能够吃得掉他们啊?”
“说的也是……那你觉得,他们能够消灭附近的狼群吗?”
“这就不知道了,老实说我不大看好。狼也不是傻子啊,看他们这一群人气势汹汹地出去,一个个都拿着家伙——那个头上有角的斧子简直比脸盆还大,人马姑娘的枪几乎跟擀面杖一样粗。换成你是狼,你会去招惹这么一群人吗?”
“我当然不会,傻子才做这种事!”
“对啊。狼也是欺软怕硬的,它们就喜欢袭击老人小孩,连我们这些卫兵都没被袭击过,更不要说他们那样的冒险者了。”
“也就是说,他们这一趟怕是白跑了?”
“大概是吧,但我也不确定。能当冒险者的,肯定有些特殊的本事。他们那群人里面有两个法师,法师都是很厉害的。更不要说还有个会飞的小姑娘,她飞在天上的话,狼群一下子就会被找到吧。”
“那他们究竟能不能成功呢?”
“唉!你这人问题真多,我也不知道啊!”年纪比较大的那个卫兵不耐烦了,说,“你这么闲的话,接下来就一个人站会儿岗吧,我年纪大了,真的不大熬得住,去屋子里面睡会儿。”
“等等!”这时候穿越者们已经来到了门口,尤涅若一边叫喊,一边抬起拳头敲门,“我们回来了!”
“还带回来不错的猎物哦!”小茄子拍着翅膀,直接飞过了厚重的木门,对惊讶的卫兵们说,“那群给你们添麻烦的野狼已经被我们干掉了,它们狼王的尸体都让熊猫叔带回来了。”
卫兵们大吃一惊,急忙打开大门,迎接冒险者们进来。
当他们看到熊猫扛着的那条纯白巨狼尸体时,顿时惊喜交加,年轻一些的卫兵直接撒丫子就朝着村长的家跑去,一边跑一边叫:“我去通知村长!这个好消息一定要让他现在就知道!”
村长的确很快就知道了,事实上,整个村子的人都很快就知道了。
托这家伙大嗓门的福,很多村民都被吵醒。他们穿上衣服出门一看,也就忍不住大叫起来,于是剩下的人也都被吵醒了。
过了一会儿,几乎整个卡里普拉村的村民们都聚集在了村长家门口的小广场上,围观得胜归来的冒险者们,还有他们带回来的猎物。
许多的狼皮和狼牙被乱七八糟扔在地上,而那条远比寻常野狼大得多的狼王尸体,则放在旁边临时搭起来的案板上。村子的屠夫和猎人为了争夺给它开膛剥皮的资格争得不可开交,已经忍不住要动拳头。
“哇!好大的狼啊!”不止一个人发出这样的惊呼。
也有胆大的人凑上去,试着用手摸一摸狼王的尸体。尸体已经冰冷,但还没完全僵硬——因为无眠给它用了一个“保鲜术”。这法术其实主要是用来处理药草之类的,但用在保存猎物的尸体,也算是颇为合适。
小孩子们叽叽喳喳的,时不时壮着胆子过去摸一摸,然后大叫“真的是狼啊”、“真是漂亮啊”之类。大人们则一边议论,一边用敬畏的目光看着冒险者们。
熊猫受到的这种注视最多,不仅因为狼王的尸体是他背回来的,也因为狼王身上看不见利器的伤痕,只有后颈处有两个拳头形状的凹陷,分明是被人用拳头打死的。
这群冒险者里面,赤手空拳作战的只有熊猫。
很显然,狼王是在一对一的战斗之中,被这个长着奇怪的黑白脸,看上去憨态可掬的壮汉凭借一双铁拳活活打死的。
这种事情完全超出了卡里普拉村村民们的想象,所以每一个能想通或者被告知这一点的人,都不由得对熊猫的强大充满了敬畏乃至向往。
不止一个年轻人的眼中闪着憧憬的光芒,他们已经打定主意,明天就来找这个强大的战士拜师学习,看看能不能向他学点本事。
也不用能够完全学到他这个水平,哪怕只有他的一半,也就很了不起啦!
过了一会儿,屠夫总算是用拳头说服了对手,争取到了给狼王剥皮的资格。他起先打算按照一般的规矩,从肚子那里下刀,结果引以为豪的剥皮小刀竟然切不开狼王的兽皮,让他十分尴尬。
狼王的毛比一般的狼毛要柔软不少,但它的皮反而更加坚韧,剥皮小刀无非是普通武器,还真拿它没办法。
看到这种情况,无眠笑了笑,手指一弹,一团金光落在屠夫的小刀上,那把平平无奇的剥皮小刀顿时泛起了淡淡的金芒,好像镀了一层金似的。
屠夫先是一愣,然后就在无眠的鼓励下再次挥动了刀子。
这次,他终于能够切开了坚韧的狼皮,像往常一样开始了工作。
无眠满意地点头了点头,他之前还稍稍有点担心,怕自己的附魔法术对屠夫的小刀不起作用。事实证明,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尽管屠夫的这把小刀甚至都算不上是什么正规的武器,但无眠的法术同样能够对它发挥很好的效果,一点也不比用在穿越者们兵器上时候来得差。
穿越者们抵达卡里普拉村的时候,差不多是凌晨两点。
这个时间对于他们这群游戏迷来说不算什么,游戏狂人都是昼夜不分的,就算是女武神这种相对不狂热的,一旦遇到有什么活动之类,熬通宵也不算多么稀罕的事情。至于长孙武和无眠之流,那更是传说中的“修仙党”——不吃不喝不睡觉,专业闭关,说的就是他们这种人。
如此痴迷游戏,长孙武的生意居然没因此破产,也实在是个异数。
至于无眠,他家有的是钱,虽然爹妈为了防止他学坏,管钱管得严,但按照他花钱的势头,只要不出现足以让社会崩溃的严重通货膨胀,把他就这么在电脑桌前养到天荒地老得道飞升都没问题——作为一个富二代,玩了十年游戏,连氪金一万开启“黄金律”都不够,可想而知他有多节约。
因为他的理论就是——能够用脑子搞定的事情,坚决不用钱解决。
一行人趁着浓重的夜色回到卡里普拉村,只见村子的大门紧闭。大门后面隐约传来卫兵们的话音,讨论的却正是他们的事情。
“那群冒险者出去这么久了,也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他们不会被野狼吃了吧?”一个比较年轻的声音问。
回答他的,是个年纪较大的声音:“怎么可能!那个细皮嫩肉的小白脸也就罢了,那几个一身重甲的,什么狼能够吃得掉他们啊?”
“说的也是……那你觉得,他们能够消灭附近的狼群吗?”
“这就不知道了,老实说我不大看好。狼也不是傻子啊,看他们这一群人气势汹汹地出去,一个个都拿着家伙——那个头上有角的斧子简直比脸盆还大,人马姑娘的枪几乎跟擀面杖一样粗。换成你是狼,你会去招惹这么一群人吗?”
“我当然不会,傻子才做这种事!”
“对啊。狼也是欺软怕硬的,它们就喜欢袭击老人小孩,连我们这些卫兵都没被袭击过,更不要说他们那样的冒险者了。”
“也就是说,他们这一趟怕是白跑了?”
“大概是吧,但我也不确定。能当冒险者的,肯定有些特殊的本事。他们那群人里面有两个法师,法师都是很厉害的。更不要说还有个会飞的小姑娘,她飞在天上的话,狼群一下子就会被找到吧。”
“那他们究竟能不能成功呢?”
“唉!你这人问题真多,我也不知道啊!”年纪比较大的那个卫兵不耐烦了,说,“你这么闲的话,接下来就一个人站会儿岗吧,我年纪大了,真的不大熬得住,去屋子里面睡会儿。”
“等等!”这时候穿越者们已经来到了门口,尤涅若一边叫喊,一边抬起拳头敲门,“我们回来了!”
“还带回来不错的猎物哦!”小茄子拍着翅膀,直接飞过了厚重的木门,对惊讶的卫兵们说,“那群给你们添麻烦的野狼已经被我们干掉了,它们狼王的尸体都让熊猫叔带回来了。”
卫兵们大吃一惊,急忙打开大门,迎接冒险者们进来。
当他们看到熊猫扛着的那条纯白巨狼尸体时,顿时惊喜交加,年轻一些的卫兵直接撒丫子就朝着村长的家跑去,一边跑一边叫:“我去通知村长!这个好消息一定要让他现在就知道!”
村长的确很快就知道了,事实上,整个村子的人都很快就知道了。
托这家伙大嗓门的福,很多村民都被吵醒。他们穿上衣服出门一看,也就忍不住大叫起来,于是剩下的人也都被吵醒了。
过了一会儿,几乎整个卡里普拉村的村民们都聚集在了村长家门口的小广场上,围观得胜归来的冒险者们,还有他们带回来的猎物。
许多的狼皮和狼牙被乱七八糟扔在地上,而那条远比寻常野狼大得多的狼王尸体,则放在旁边临时搭起来的案板上。村子的屠夫和猎人为了争夺给它开膛剥皮的资格争得不可开交,已经忍不住要动拳头。
“哇!好大的狼啊!”不止一个人发出这样的惊呼。
也有胆大的人凑上去,试着用手摸一摸狼王的尸体。尸体已经冰冷,但还没完全僵硬——因为无眠给它用了一个“保鲜术”。这法术其实主要是用来处理药草之类的,但用在保存猎物的尸体,也算是颇为合适。
小孩子们叽叽喳喳的,时不时壮着胆子过去摸一摸,然后大叫“真的是狼啊”、“真是漂亮啊”之类。大人们则一边议论,一边用敬畏的目光看着冒险者们。
熊猫受到的这种注视最多,不仅因为狼王的尸体是他背回来的,也因为狼王身上看不见利器的伤痕,只有后颈处有两个拳头形状的凹陷,分明是被人用拳头打死的。
这群冒险者里面,赤手空拳作战的只有熊猫。
很显然,狼王是在一对一的战斗之中,被这个长着奇怪的黑白脸,看上去憨态可掬的壮汉凭借一双铁拳活活打死的。
这种事情完全超出了卡里普拉村村民们的想象,所以每一个能想通或者被告知这一点的人,都不由得对熊猫的强大充满了敬畏乃至向往。
不止一个年轻人的眼中闪着憧憬的光芒,他们已经打定主意,明天就来找这个强大的战士拜师学习,看看能不能向他学点本事。
也不用能够完全学到他这个水平,哪怕只有他的一半,也就很了不起啦!
过了一会儿,屠夫总算是用拳头说服了对手,争取到了给狼王剥皮的资格。他起先打算按照一般的规矩,从肚子那里下刀,结果引以为豪的剥皮小刀竟然切不开狼王的兽皮,让他十分尴尬。
狼王的毛比一般的狼毛要柔软不少,但它的皮反而更加坚韧,剥皮小刀无非是普通武器,还真拿它没办法。
看到这种情况,无眠笑了笑,手指一弹,一团金光落在屠夫的小刀上,那把平平无奇的剥皮小刀顿时泛起了淡淡的金芒,好像镀了一层金似的。
屠夫先是一愣,然后就在无眠的鼓励下再次挥动了刀子。
这次,他终于能够切开了坚韧的狼皮,像往常一样开始了工作。
无眠满意地点头了点头,他之前还稍稍有点担心,怕自己的附魔法术对屠夫的小刀不起作用。事实证明,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尽管屠夫的这把小刀甚至都算不上是什么正规的武器,但无眠的法术同样能够对它发挥很好的效果,一点也不比用在穿越者们兵器上时候来得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