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章 共鸣的阅兵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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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镇北侧的营房内,雇佣士兵为即将到来的阅兵式做最后的准备。
塞宾斯坐在在木凳上,用毛巾仔细擦拭一支蓝幽幽的精铁单手戟。
这件近战兵器是斧与矛的结合体,长1.9米,用桐油侵泡的铁橡木做柄,在矛头上加了一面沉重的战斧,矛尖可以戳刺,斧刃用来劈斩,背面的倒钩可勾断敌人的四肢或脖颈。
想要熟练运用这门凶残的兵器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塞宾斯加入第一雇佣军团已有两年半,每天刻苦训练,就连最严苛的教官也对他赞赏有加,提拔他担任8人小队的伍长。但塞宾斯也只掌握了使用长矛、单手矛、盾牌和投矛的战斗方法,如果论运用技巧,他比教官还差的很远。
雇佣军团的步兵平时主要修炼伏牛秘形,提升力量与体能,注重意志磨练和服从性,强调小队战术配合与各兵种之间的协同作战,对个人武技反而没有太急迫的要求。
像单手戟这样象征精锐的招牌家伙,绝大多数军团士兵都不会使用,但这并不妨碍大家对它爱不释手。
据说,把伏牛秘形和灵猴秘形都修炼到高深境界的人才算精锐士兵,到那时,他可以轻松学会任何兵器,当然也包括单手戟。
所有流民出身的雇佣士兵都缺乏安全感,他们渴望获得更强大的个人武力,成为家族的精锐士兵。尽管兰德尔家族对雇佣军团开放高级武技秘法,但循序渐进的过程必不可少,雇佣士兵需要时间夯实基础,获得教官的指点,以及充沛的食物、药剂和装备。因此,他们至少要在军团服役十年才有可能成为精锐士兵。
在此之前,这把强悍精铁单手戟仅仅是漂亮的仪仗兵器。
“大家做好换装准备,阅兵式的集结号随时都会吹响,我们绝不能当列队最后一名!否则,就等着全装备越野7公里!”十夫长卡奥对着塞宾斯他们大声吼道,副手“野狼”和比尔跟在他的身后。
卡奥曾经是多铎王国的封臣子弟,因为战争的缘故,失去了封君、封地和亲人,沦为流民。但他有一身本领,精通各种类型的兵器,尤其擅长远程武器,可以用标枪刺穿60米外逃跑的山羊,也能骑着战马用弓弩连续射中120米内的橡木靶子。他一人一矛,就能把一个8人小队抽的满地找牙,26名士兵对卡奥十夫长没有不服气的。
塞宾斯等三个伍长甚至认为卡奥的武技比大队长安文还要出色,卡奥却严厉地训斥他们,禁止士兵非议长官。一次酒后失言,卡奥隐晦地告诉手下的三个伍长,军团士兵都有机会当上百夫长,但不能光靠个人武勇,还得学习战术指挥,而最重要的是忠诚。至于百夫长以上的职务,非要银月侍从出身不可,他们这些雇佣士兵是没指望的,百夫长的下一代却有机会。
百夫长统领80名以上的士兵,已经是响当当的人物了。卡奥的目标是当上百夫长,塞宾斯也想更进一步,成为十夫长,他有意识的模仿自己的长官,提升自己的领导才能,而不单单追求个人武技。
卡奥的两个副手,比尔和野狼就是最好的例子。
比尔流民出身,今年刚满20岁,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个人武技都排在小队的末尾,但他为人机灵,口齿伶俐,被卡奥提拔成副手,负责传令。野狼身体强壮,刻苦勤奋,个人武技出类拔萃,甚至能与十夫长卡奥平分秋色。可他沉默寡言,木讷呆板,不善交际,不懂变通,连伍长都没能当上。卡奥却很喜欢野狼,视他为心腹,让他专门负责小队的军纪。
正如塞宾斯的继母玛西所说:有拳头,有头脑,有帮手的人才能坐稳流民首领的位置。
这条流民首领的规则似乎在雇佣军团里也管用,卡奥十夫长有勇有谋,笼络两名副手和三个伍长,26名士兵被他治的服服帖帖。
塞宾斯了解这些手段,唯独对最重要的忠诚没有深刻的体会。流民的忠诚是听首领的话,可他现在不是流民。塞宾斯向自己的上司请教,什么是雇佣军的忠诚?卡奥沉默了许久,神情复杂的告诉他们,忠诚是热爱,是拥护,是勇敢,是服从,是高尚的美德。
三个伍长似懂非懂,但他们知道必须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让纳尔森勋爵满意,让领主大人满意,否则就没有未来。
营房外的广场上,号手吹响了嘹亮而急促的集结号。
“换装!列队!”
卡奥十夫长一声令下,士兵们条件反射般的开始披挂装备。
换装列队是雇佣军团非常重要的一项训练科目。集结号一旦吹响,士兵们两两一组,相互帮助,必须在3分钟之内,穿好牛皮内甲、钢环锁甲、硬皮腿铠和战靴,戴上头盔,背负两支投矛和藏剑盾牌,拿起单手矛,在十夫长的带领下列队集合,随时投入战斗。
斯宾塞的8人小队只用了2分钟就披挂整齐,排成一列,他迅速检查了手下的装备,率先报告道:“二组,换装完毕!”
“一组,换装完毕!”
“三组,换装完毕!”
卡奥满意地点点头,下令道:“三十一小队,列队出发!”
二十七名士兵排成一列,跟在十夫长的后面,有序地离开营房。广场上,各中队的百夫长和亲卫班已经立好了旗帜,一队队士兵迅速走向各自的位置。五分钟之后,4个500人步兵方阵矗立在训练场上,整个过程都有条不紊,秩序井然。紧接着,150人的骑兵分为5队,排在步兵方阵的右手。最后是120名装备精良的迅鸟轻骑登场,他们骄傲地立在训练场的最右边。
两个全身罩着黑色的铠甲的身影站在方阵的前方,他们是第一军团长纳尔森勋爵和副军团长乔莫森勋爵。
塞宾斯很少看到副军团长乔莫森,他听说副军团长只是挂个虚衔,他大多数时候都驻守在南部要塞,偶尔会指挥雇佣军团与鱼人作战。纳尔森军团长就不一样了,他几乎每天都在军营里训练士兵,举行各种战术演练,常常带领军团和鱼人实战,
虽然军团长纳尔森治军严厉,但他是平民出身,必要的时候还会展示强大无匹的个人武力,亲自斩杀凶暴鱼人,保护步兵方阵。在雇佣士兵的心目中,纳尔森军团长无疑是他们的榜样和领袖。
塞宾斯饱含感激和崇拜的目光紧紧追随着军团长。母亲玛西之所以能够避免刑罚,还成为了莉莉娅夫人的卫士,多亏纳尔森勋爵从中斡旋。
“骑兵队准备就绪!”
“迅鸟轻骑准备就绪!”
“第一大队准备就绪!”
“第二大队准备就绪!”
“第三大队准备就绪!”
“第四弓队准备就绪!”
三个作战班组成一个27人小队,由十夫长统领,三个小队组成一个90人中队,由百夫长率领,5个中队加2个小队,组成一个500人大队,由大队长率领。四个大队长和骑兵统领清点完人数,分别向军团长作出汇报。
纳尔森抬头看了一眼太阳,目光转向2000名军团士兵,跨上战马,大手一挥,“听从号令!出发!”说完,他策马赶到骑兵队的最右侧。
骑兵队执旗手挥舞矛旗,各军阵首尾相连,排着整齐的队伍,如同苏醒的巨蟒向平湖镇行进。
副军团长乔莫森曾经是蔷薇庄园的秘密骑士,退役之后,成了妮可的封臣,担任男爵领守备官一职。他虽然从骨子里蔑视流民士兵,却不敢小看白银阶的北地之熊,只是纳尔森对阅兵式的态度让乔莫森深感不安,眼看军团即将走进平湖镇大门,他忍不住内心的担忧,悄声道:“阁下,尊贵的大人们都等着观摩阅兵式。我们是不是再和士兵们交待一下?”
纳尔森有些莫名其妙的问道:“交待什么?”
乔莫森表情一僵,无奈地道:“大人,难道我们就这么走过去?万一,有人挡路怎么办?这些突发情况不需要提前准备吗?”
“有人挡路那就碾过去!事后,有猴子负责。”纳尔森咧嘴一笑,放下头盔面罩,瓮声瓮气的道:“兰德尔大人说,如果我带着雇佣军团进城溜达一圈还做要准备,那就是他的失败……更是我们的耻辱!”最后一句是他真实的想法。
乔莫森心里一惊,突然发现除了他和纳尔森,周围没有士兵说话,而这沉默的背后是第一军团令行禁止的纪律和发自内心的自豪。他不得不承认,无论战斗力如何,2000多人的流民雇佣军团已经有了一丝獠牙军团的精锐气质。
平湖镇的主干道可容5辆马车并行,道路干净空旷,民众被一个个带着红袖章的灰毛巾挡在绿化带的后面,他们掂着脚,伸着脖子,瞪大眼睛,等候军团的出现。
马蹄踏在青石板铺就的主干道上,率先发出清脆的“嗒”“嗒”声,然后是战靴的沙沙声和铠甲碰撞的铿锵,共同汇成肃杀森严的乐章。
“快看,他们来了!”一个眼尖的镇民高声喊道。
黑衣黑甲的骑兵、迅鸟战骑、步兵方阵、弓兵方阵排成整齐的队列,如同一道黑色的钢铁的洪流浩浩荡荡的出现在道路上。
早已等候多时的民众想要朝前凑,却被会毛巾和治安士兵推了回去,只得站在道路两边,高声呼喊。
“好威风!我也想当雇佣军……”一个半大的小子对伙伴们嚷着。
“罗恩,看这里!看这里……看到没?第三排第四个士兵是我儿子罗恩......”一个父亲在向周围的人炫耀。
“杰克森,杰克森。哈鲁在那?我看不到他,你告诉他,我们住在营帐区433号,让他回头来找我们!别忘了啊!”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的妇人请军阵中的熟人传话给她的丈夫。
“你挤我干什么?小心老子揍你!”“是后面的人推我……瞪什么眼?再敢瞪一下试试?!”两个男人因为拥挤的问题相互推搡,结果被灰毛巾拎到了路边,勒令他们交罚款。
军阵滚滚向前,长枪林立,气势如虹,但雇佣士兵不是围观者的亲人就是朋友,街边的民众没有首当其冲的压迫感,大家只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相互炫耀和攀比,乱糟糟的声音吵得人心烦。
民众感觉不到排山倒海的气势,军阵中的士兵就更没有感觉了。
正午的骄阳拼命辐射热浪,黑色的铠甲被烤的滚烫,塞宾斯只觉得自己是被火炉包裹的面包,汗水模糊了眼睛,近100磅的装备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军纪和骄傲不允许他软弱无力,他腰背笔直如同标枪,但还是渴望能够快一点抵达中央广场,早一点结束阅兵式。
大道通往中央广场的一处拐角,灰毛巾拉出警戒线,围出一块空旷的角落,有几个人站在那里。塞宾斯视线模糊,看不清他们的样貌,隐约知道是几个孩子和大人。
眼看军阵就要路过拐角,那几个大人举起风笛凑到嘴边,婉转的笛声奏出悠扬旋律,随风飘荡,如清泉叮咚,沁人心脾。
“晨曦照亮大地,花朵盛开,黎雀歌唱。”天籁般的纯净童音和着笛声吟唱。
笛声渐渐欢快,那几个孩子又合唱道:“晨风吹动云彩,阳光普照,钟声响起。”
塞宾斯被歌声吸引,想起美好的早晨,精神变得爽朗,浮躁的心情渐渐沉静,脸上露出微笑。军阵越过歌者,走上平湖镇的中央广场,而前面则是另一组吟游诗人,他们在弹奏竖琴,。
“远方传来怪物的脚步,大地颤抖。”
“空气弥漫紧张的气氛,战争将至。”
紧迫的旋律,让塞宾斯屏住呼吸,握紧手中的精铁战戟,目光敏锐而警惕。整个军阵的气势都为之一变,仿佛绷紧的弓弦。
“泪水划过母亲的脸庞,家园就在后方。”
“军号吹响,热血澎湃,捍卫家园的时候到了!”
高亢饱满的号声辉煌壮丽,嘹亮而富有威严,塞宾斯仿佛看到成群的怪物张牙舞爪,如潮水般涌来,即将淹没他的家园和亲人,唯有奋勇一战才能保卫家园,保卫父母和兄弟姐妹。
就在此时,苍劲雄厚的战鼓如惊雷闪电,穿透漫天乌云,在天地间奔涌咆哮,一股神奇的力量彻底点燃他胸中的热血。
“吾王,吾王,听汝号令!”
“长枪饮敌血,战斧噬敌肉。”
“向前,向前,永不退缩!”
“同袍并肩,浴血而战!”
一个沙哑的女声唱出激昂的乐曲,塞宾斯仿佛置身于血色弥漫的战场,与敌人奋力拼杀,身边的战友一个接一个地倒下,但他们的心中没有悲伤绝望,只有英勇杀敌的信念。
“铠甲为墓,长剑作碑。”
“吾主,吾主,愿您的光辉照耀吾辈。”
“吾主,吾主,愿您的光辉永存世界。”
慷慨豪迈之情油然而生,军团士兵不再迷茫,无所畏惧,军阵的气势节节攀升,仿佛排山倒海般势不可挡,又仿佛崇山峻岭般坚不可摧。
人群跟着军阵涌入广场,就连维持秩序的灰毛巾也在其中,他们默然无声,眼含热泪,再也没有先前的嘈杂,只有澎湃的热血。
纳尔森高声喝道:“第一军团,齐步!”
士兵的脚步整齐划一,步声如雷,气势雄浑如同一个巨人,仿佛要踏碎任何敢于阻挡他前进的障碍。
“第一军团,向右看!致军礼!”
士兵齐刷刷地转头,他们看到木头搭建的主席台前,两名身着黑甲的骑士分别骑着一只体型雄健的蓝色迅鸟和一匹黑色骏马,正注视着军阵。那是雇佣军团效忠的主人,兰德尔子爵大人和菲妮可丝男爵大人。
“砰!”士兵抬起左手重重地拍击胸口,好像军团的雷鸣在向主人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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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一群菜鸟,似乎又不一样了……”观礼台上,图尔南斯望着下面的军阵,摩挲光溜溜的下巴。
西尔维娅一身盛装,唇角勾起笑意,稳稳地坐在椅子上,她的身后是约克家族所有的高阶骑士。
有骑士,有士兵,怎么能没有吾主的光辉……克莱门特微微一笑,站起身,扬声道:“至高主的仆人,请助我一臂之力。”
培罗主教率领牧师,围绕教宗的左右,高举双手,低声吟唱,点点光华汇聚在教宗的白金权杖上。一道白金色的光辉直指苍穹,又化作圣光帷幕向下垂落,笼罩住广场上的第一军团,为每一名士兵都渡上了一层神圣之光。
维克多只感觉到浑身一阵轻松,铠甲上的灼热迅速消散,感知变得敏锐,力量和勇气源源不断地从身体里涌出。
三阶神术英勇,可以振奋精神,恢复体力,强化斗志,提升少许力量与敏捷,效果持续10分钟。普通的三级牧师最多一次加持15个人,像克莱门特这样,同时为2000多人加持英勇术,堪称神迹。
广场上的民众纷纷跪下,大声赞美光辉之主,步兵方阵则没有丝毫犹豫,径直穿过广场。
维克多暗自欣喜,他对第一雇佣军团的表现非常满意。如果士兵们跪下祷告,那才是最大的失败。他们显然没有在圣光面前忘记军纪,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
从一开始,维克多就没指望2000人的阅兵式就能凝聚民心,竖立军队的信念。所以,他想到了地球上气势磅礴的音乐作品。
音乐超越任何一种语言,拥有打动人心的魅力。兰德尔领的民众来自四面八方,本身就没有家族观念,但这不代表他们抗拒家族。事实上,绝大多数流民都渴望成为某个家族的子民,只是缺乏统一的认识。音乐和阅兵式能够激发他们内心的共鸣,促使他们团结在维克多的麾下,选择效忠兰德尔家族。
其实,阅兵方阵没有变化,变的是人的心态。当所有人的情绪都被音乐感染的时候,再看军阵就不一样了。当然,这种变化影响不了高阶骑士和高阶神职者的意志。维克多并不在乎贵宾们的看法,只要民众对兰德尔领的情感得到升华就行了。
维克多没想到教宗会亲自施展神术,鼓舞第一军团的士气。教宗释放出公开支持的信号完全是意外的惊喜。
此时,西尔维娅终于站了起来,轻柔而坚定的说:“很好!”
平湖镇北侧的营房内,雇佣士兵为即将到来的阅兵式做最后的准备。
塞宾斯坐在在木凳上,用毛巾仔细擦拭一支蓝幽幽的精铁单手戟。
这件近战兵器是斧与矛的结合体,长1.9米,用桐油侵泡的铁橡木做柄,在矛头上加了一面沉重的战斧,矛尖可以戳刺,斧刃用来劈斩,背面的倒钩可勾断敌人的四肢或脖颈。
想要熟练运用这门凶残的兵器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塞宾斯加入第一雇佣军团已有两年半,每天刻苦训练,就连最严苛的教官也对他赞赏有加,提拔他担任8人小队的伍长。但塞宾斯也只掌握了使用长矛、单手矛、盾牌和投矛的战斗方法,如果论运用技巧,他比教官还差的很远。
雇佣军团的步兵平时主要修炼伏牛秘形,提升力量与体能,注重意志磨练和服从性,强调小队战术配合与各兵种之间的协同作战,对个人武技反而没有太急迫的要求。
像单手戟这样象征精锐的招牌家伙,绝大多数军团士兵都不会使用,但这并不妨碍大家对它爱不释手。
据说,把伏牛秘形和灵猴秘形都修炼到高深境界的人才算精锐士兵,到那时,他可以轻松学会任何兵器,当然也包括单手戟。
所有流民出身的雇佣士兵都缺乏安全感,他们渴望获得更强大的个人武力,成为家族的精锐士兵。尽管兰德尔家族对雇佣军团开放高级武技秘法,但循序渐进的过程必不可少,雇佣士兵需要时间夯实基础,获得教官的指点,以及充沛的食物、药剂和装备。因此,他们至少要在军团服役十年才有可能成为精锐士兵。
在此之前,这把强悍精铁单手戟仅仅是漂亮的仪仗兵器。
“大家做好换装准备,阅兵式的集结号随时都会吹响,我们绝不能当列队最后一名!否则,就等着全装备越野7公里!”十夫长卡奥对着塞宾斯他们大声吼道,副手“野狼”和比尔跟在他的身后。
卡奥曾经是多铎王国的封臣子弟,因为战争的缘故,失去了封君、封地和亲人,沦为流民。但他有一身本领,精通各种类型的兵器,尤其擅长远程武器,可以用标枪刺穿60米外逃跑的山羊,也能骑着战马用弓弩连续射中120米内的橡木靶子。他一人一矛,就能把一个8人小队抽的满地找牙,26名士兵对卡奥十夫长没有不服气的。
塞宾斯等三个伍长甚至认为卡奥的武技比大队长安文还要出色,卡奥却严厉地训斥他们,禁止士兵非议长官。一次酒后失言,卡奥隐晦地告诉手下的三个伍长,军团士兵都有机会当上百夫长,但不能光靠个人武勇,还得学习战术指挥,而最重要的是忠诚。至于百夫长以上的职务,非要银月侍从出身不可,他们这些雇佣士兵是没指望的,百夫长的下一代却有机会。
百夫长统领80名以上的士兵,已经是响当当的人物了。卡奥的目标是当上百夫长,塞宾斯也想更进一步,成为十夫长,他有意识的模仿自己的长官,提升自己的领导才能,而不单单追求个人武技。
卡奥的两个副手,比尔和野狼就是最好的例子。
比尔流民出身,今年刚满20岁,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个人武技都排在小队的末尾,但他为人机灵,口齿伶俐,被卡奥提拔成副手,负责传令。野狼身体强壮,刻苦勤奋,个人武技出类拔萃,甚至能与十夫长卡奥平分秋色。可他沉默寡言,木讷呆板,不善交际,不懂变通,连伍长都没能当上。卡奥却很喜欢野狼,视他为心腹,让他专门负责小队的军纪。
正如塞宾斯的继母玛西所说:有拳头,有头脑,有帮手的人才能坐稳流民首领的位置。
这条流民首领的规则似乎在雇佣军团里也管用,卡奥十夫长有勇有谋,笼络两名副手和三个伍长,26名士兵被他治的服服帖帖。
塞宾斯了解这些手段,唯独对最重要的忠诚没有深刻的体会。流民的忠诚是听首领的话,可他现在不是流民。塞宾斯向自己的上司请教,什么是雇佣军的忠诚?卡奥沉默了许久,神情复杂的告诉他们,忠诚是热爱,是拥护,是勇敢,是服从,是高尚的美德。
三个伍长似懂非懂,但他们知道必须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让纳尔森勋爵满意,让领主大人满意,否则就没有未来。
营房外的广场上,号手吹响了嘹亮而急促的集结号。
“换装!列队!”
卡奥十夫长一声令下,士兵们条件反射般的开始披挂装备。
换装列队是雇佣军团非常重要的一项训练科目。集结号一旦吹响,士兵们两两一组,相互帮助,必须在3分钟之内,穿好牛皮内甲、钢环锁甲、硬皮腿铠和战靴,戴上头盔,背负两支投矛和藏剑盾牌,拿起单手矛,在十夫长的带领下列队集合,随时投入战斗。
斯宾塞的8人小队只用了2分钟就披挂整齐,排成一列,他迅速检查了手下的装备,率先报告道:“二组,换装完毕!”
“一组,换装完毕!”
“三组,换装完毕!”
卡奥满意地点点头,下令道:“三十一小队,列队出发!”
二十七名士兵排成一列,跟在十夫长的后面,有序地离开营房。广场上,各中队的百夫长和亲卫班已经立好了旗帜,一队队士兵迅速走向各自的位置。五分钟之后,4个500人步兵方阵矗立在训练场上,整个过程都有条不紊,秩序井然。紧接着,150人的骑兵分为5队,排在步兵方阵的右手。最后是120名装备精良的迅鸟轻骑登场,他们骄傲地立在训练场的最右边。
两个全身罩着黑色的铠甲的身影站在方阵的前方,他们是第一军团长纳尔森勋爵和副军团长乔莫森勋爵。
塞宾斯很少看到副军团长乔莫森,他听说副军团长只是挂个虚衔,他大多数时候都驻守在南部要塞,偶尔会指挥雇佣军团与鱼人作战。纳尔森军团长就不一样了,他几乎每天都在军营里训练士兵,举行各种战术演练,常常带领军团和鱼人实战,
虽然军团长纳尔森治军严厉,但他是平民出身,必要的时候还会展示强大无匹的个人武力,亲自斩杀凶暴鱼人,保护步兵方阵。在雇佣士兵的心目中,纳尔森军团长无疑是他们的榜样和领袖。
塞宾斯饱含感激和崇拜的目光紧紧追随着军团长。母亲玛西之所以能够避免刑罚,还成为了莉莉娅夫人的卫士,多亏纳尔森勋爵从中斡旋。
“骑兵队准备就绪!”
“迅鸟轻骑准备就绪!”
“第一大队准备就绪!”
“第二大队准备就绪!”
“第三大队准备就绪!”
“第四弓队准备就绪!”
三个作战班组成一个27人小队,由十夫长统领,三个小队组成一个90人中队,由百夫长率领,5个中队加2个小队,组成一个500人大队,由大队长率领。四个大队长和骑兵统领清点完人数,分别向军团长作出汇报。
纳尔森抬头看了一眼太阳,目光转向2000名军团士兵,跨上战马,大手一挥,“听从号令!出发!”说完,他策马赶到骑兵队的最右侧。
骑兵队执旗手挥舞矛旗,各军阵首尾相连,排着整齐的队伍,如同苏醒的巨蟒向平湖镇行进。
副军团长乔莫森曾经是蔷薇庄园的秘密骑士,退役之后,成了妮可的封臣,担任男爵领守备官一职。他虽然从骨子里蔑视流民士兵,却不敢小看白银阶的北地之熊,只是纳尔森对阅兵式的态度让乔莫森深感不安,眼看军团即将走进平湖镇大门,他忍不住内心的担忧,悄声道:“阁下,尊贵的大人们都等着观摩阅兵式。我们是不是再和士兵们交待一下?”
纳尔森有些莫名其妙的问道:“交待什么?”
乔莫森表情一僵,无奈地道:“大人,难道我们就这么走过去?万一,有人挡路怎么办?这些突发情况不需要提前准备吗?”
“有人挡路那就碾过去!事后,有猴子负责。”纳尔森咧嘴一笑,放下头盔面罩,瓮声瓮气的道:“兰德尔大人说,如果我带着雇佣军团进城溜达一圈还做要准备,那就是他的失败……更是我们的耻辱!”最后一句是他真实的想法。
乔莫森心里一惊,突然发现除了他和纳尔森,周围没有士兵说话,而这沉默的背后是第一军团令行禁止的纪律和发自内心的自豪。他不得不承认,无论战斗力如何,2000多人的流民雇佣军团已经有了一丝獠牙军团的精锐气质。
平湖镇的主干道可容5辆马车并行,道路干净空旷,民众被一个个带着红袖章的灰毛巾挡在绿化带的后面,他们掂着脚,伸着脖子,瞪大眼睛,等候军团的出现。
马蹄踏在青石板铺就的主干道上,率先发出清脆的“嗒”“嗒”声,然后是战靴的沙沙声和铠甲碰撞的铿锵,共同汇成肃杀森严的乐章。
“快看,他们来了!”一个眼尖的镇民高声喊道。
黑衣黑甲的骑兵、迅鸟战骑、步兵方阵、弓兵方阵排成整齐的队列,如同一道黑色的钢铁的洪流浩浩荡荡的出现在道路上。
早已等候多时的民众想要朝前凑,却被会毛巾和治安士兵推了回去,只得站在道路两边,高声呼喊。
“好威风!我也想当雇佣军……”一个半大的小子对伙伴们嚷着。
“罗恩,看这里!看这里……看到没?第三排第四个士兵是我儿子罗恩......”一个父亲在向周围的人炫耀。
“杰克森,杰克森。哈鲁在那?我看不到他,你告诉他,我们住在营帐区433号,让他回头来找我们!别忘了啊!”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的妇人请军阵中的熟人传话给她的丈夫。
“你挤我干什么?小心老子揍你!”“是后面的人推我……瞪什么眼?再敢瞪一下试试?!”两个男人因为拥挤的问题相互推搡,结果被灰毛巾拎到了路边,勒令他们交罚款。
军阵滚滚向前,长枪林立,气势如虹,但雇佣士兵不是围观者的亲人就是朋友,街边的民众没有首当其冲的压迫感,大家只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相互炫耀和攀比,乱糟糟的声音吵得人心烦。
民众感觉不到排山倒海的气势,军阵中的士兵就更没有感觉了。
正午的骄阳拼命辐射热浪,黑色的铠甲被烤的滚烫,塞宾斯只觉得自己是被火炉包裹的面包,汗水模糊了眼睛,近100磅的装备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军纪和骄傲不允许他软弱无力,他腰背笔直如同标枪,但还是渴望能够快一点抵达中央广场,早一点结束阅兵式。
大道通往中央广场的一处拐角,灰毛巾拉出警戒线,围出一块空旷的角落,有几个人站在那里。塞宾斯视线模糊,看不清他们的样貌,隐约知道是几个孩子和大人。
眼看军阵就要路过拐角,那几个大人举起风笛凑到嘴边,婉转的笛声奏出悠扬旋律,随风飘荡,如清泉叮咚,沁人心脾。
“晨曦照亮大地,花朵盛开,黎雀歌唱。”天籁般的纯净童音和着笛声吟唱。
笛声渐渐欢快,那几个孩子又合唱道:“晨风吹动云彩,阳光普照,钟声响起。”
塞宾斯被歌声吸引,想起美好的早晨,精神变得爽朗,浮躁的心情渐渐沉静,脸上露出微笑。军阵越过歌者,走上平湖镇的中央广场,而前面则是另一组吟游诗人,他们在弹奏竖琴,。
“远方传来怪物的脚步,大地颤抖。”
“空气弥漫紧张的气氛,战争将至。”
紧迫的旋律,让塞宾斯屏住呼吸,握紧手中的精铁战戟,目光敏锐而警惕。整个军阵的气势都为之一变,仿佛绷紧的弓弦。
“泪水划过母亲的脸庞,家园就在后方。”
“军号吹响,热血澎湃,捍卫家园的时候到了!”
高亢饱满的号声辉煌壮丽,嘹亮而富有威严,塞宾斯仿佛看到成群的怪物张牙舞爪,如潮水般涌来,即将淹没他的家园和亲人,唯有奋勇一战才能保卫家园,保卫父母和兄弟姐妹。
就在此时,苍劲雄厚的战鼓如惊雷闪电,穿透漫天乌云,在天地间奔涌咆哮,一股神奇的力量彻底点燃他胸中的热血。
“吾王,吾王,听汝号令!”
“长枪饮敌血,战斧噬敌肉。”
“向前,向前,永不退缩!”
“同袍并肩,浴血而战!”
一个沙哑的女声唱出激昂的乐曲,塞宾斯仿佛置身于血色弥漫的战场,与敌人奋力拼杀,身边的战友一个接一个地倒下,但他们的心中没有悲伤绝望,只有英勇杀敌的信念。
“铠甲为墓,长剑作碑。”
“吾主,吾主,愿您的光辉照耀吾辈。”
“吾主,吾主,愿您的光辉永存世界。”
慷慨豪迈之情油然而生,军团士兵不再迷茫,无所畏惧,军阵的气势节节攀升,仿佛排山倒海般势不可挡,又仿佛崇山峻岭般坚不可摧。
人群跟着军阵涌入广场,就连维持秩序的灰毛巾也在其中,他们默然无声,眼含热泪,再也没有先前的嘈杂,只有澎湃的热血。
纳尔森高声喝道:“第一军团,齐步!”
士兵的脚步整齐划一,步声如雷,气势雄浑如同一个巨人,仿佛要踏碎任何敢于阻挡他前进的障碍。
“第一军团,向右看!致军礼!”
士兵齐刷刷地转头,他们看到木头搭建的主席台前,两名身着黑甲的骑士分别骑着一只体型雄健的蓝色迅鸟和一匹黑色骏马,正注视着军阵。那是雇佣军团效忠的主人,兰德尔子爵大人和菲妮可丝男爵大人。
“砰!”士兵抬起左手重重地拍击胸口,好像军团的雷鸣在向主人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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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一群菜鸟,似乎又不一样了……”观礼台上,图尔南斯望着下面的军阵,摩挲光溜溜的下巴。
西尔维娅一身盛装,唇角勾起笑意,稳稳地坐在椅子上,她的身后是约克家族所有的高阶骑士。
有骑士,有士兵,怎么能没有吾主的光辉……克莱门特微微一笑,站起身,扬声道:“至高主的仆人,请助我一臂之力。”
培罗主教率领牧师,围绕教宗的左右,高举双手,低声吟唱,点点光华汇聚在教宗的白金权杖上。一道白金色的光辉直指苍穹,又化作圣光帷幕向下垂落,笼罩住广场上的第一军团,为每一名士兵都渡上了一层神圣之光。
维克多只感觉到浑身一阵轻松,铠甲上的灼热迅速消散,感知变得敏锐,力量和勇气源源不断地从身体里涌出。
三阶神术英勇,可以振奋精神,恢复体力,强化斗志,提升少许力量与敏捷,效果持续10分钟。普通的三级牧师最多一次加持15个人,像克莱门特这样,同时为2000多人加持英勇术,堪称神迹。
广场上的民众纷纷跪下,大声赞美光辉之主,步兵方阵则没有丝毫犹豫,径直穿过广场。
维克多暗自欣喜,他对第一雇佣军团的表现非常满意。如果士兵们跪下祷告,那才是最大的失败。他们显然没有在圣光面前忘记军纪,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
从一开始,维克多就没指望2000人的阅兵式就能凝聚民心,竖立军队的信念。所以,他想到了地球上气势磅礴的音乐作品。
音乐超越任何一种语言,拥有打动人心的魅力。兰德尔领的民众来自四面八方,本身就没有家族观念,但这不代表他们抗拒家族。事实上,绝大多数流民都渴望成为某个家族的子民,只是缺乏统一的认识。音乐和阅兵式能够激发他们内心的共鸣,促使他们团结在维克多的麾下,选择效忠兰德尔家族。
其实,阅兵方阵没有变化,变的是人的心态。当所有人的情绪都被音乐感染的时候,再看军阵就不一样了。当然,这种变化影响不了高阶骑士和高阶神职者的意志。维克多并不在乎贵宾们的看法,只要民众对兰德尔领的情感得到升华就行了。
维克多没想到教宗会亲自施展神术,鼓舞第一军团的士气。教宗释放出公开支持的信号完全是意外的惊喜。
此时,西尔维娅终于站了起来,轻柔而坚定的说:“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