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不装逼都不行(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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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上生日礼物,无意中出尽风头,唐浩然正想悄然离去,却被安雨萱给“强”留下了。
“谢谢你送我那么珍贵的生日礼物,我一会画幅画送给你吧。”
安雨萱小语气带着恳求,现在,她对眼前少年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或者是说少年对她有种无形的魔力,使她想要更深入的了解。
“雨萱妹妹还会画画?好啊,只要是你画的我都喜欢。”唐浩然客气道。
很快,现场布置好宽大的红木桌,上面摆放着笔墨纸硕,有仆人展好纸磨好了墨。
此时,一帮大佬也凑上前来。
他们中人,很多都是酷爱并精通字画的,一时兴致勃勃的样子。
“不错,雨萱搞这个书画茶话会很有意义,你们年轻一代,就应该多受些国学文化熏陶。”
其中一名高官不吝赞美之辞,其他人也纷纷点头称赞。
“说得好,象雨萱如此年轻,而书画造诣又如此之高者,在年轻一辈,当属凤毛麟角了。”
马光明颇有深意的看了安雨萱一眼,那目光就象是在看儿媳妇,越看越满意。
“先请安老这位书法大家,给我们泼墨挥毫吧。”
有人提议。
安定民是一族之长,又身为东道主,首写自然就落在了他的头上。
“献丑了!”
安定民淡淡一笑,走到桌前,捏起一支毛笔,蘸满了墨,略一思索,笔走龙蛇,很快,一副字呈现在大家面前。
“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
只见笔墨横姿,字体刚正,隐隐透着一股勃勃的气势。
“好!妙绝!”
众人齐声呼好。
这不是拍买屁,写的确实好。
接下来,大家一致推举马光明书写,他也没有推辞,直走到桌前,提笔蘸墨,一副字一气呵成。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这幅字笔精墨妙,字迹若游龙惊云,隐隐散发着雄霸之气。
最近马家上升的势头十分之强,字以言志,这十个字,足以说明马家的雄心。
“好!妙极!”
众人再次轰然叫好,只是,大家心思各异。
“还会当凌绝顶呢,马家果然够狂的”,唐浩然坐在角落里吃着水果,也被马光明的霸气给感染到了。
紧接着,又有数名书画造诣颇深的大佬上前展示,不过,和先前的两位比,水平明显差了些。
“好了,咱们这些老家伙就别自卖自夸了,他们年轻人才是今天的主人,把舞台交给他们吧。”
安定民淡淡一笑道。
“那就先由今天的小寿星雨萱展示一下吧。”
“好,雨萱姑娘可是诗画双绝,这下有眼福了。”
不少人跟着吹捧。
“雨萱的这幅《虞美人》已经画好了,就差题款,你们谁的字写的最好,就由谁来题?”
没等安雨萱说话,她的闺密凌薇薇,快言快语地对一帮同龄人说道。
“还用说吗,当然是汪东明的字写的最好了……”
有人接过话,又连忙住了口。
整个现场立时寂静下来。
确实如此,在现场公子小姐中,若论才华,无人能和汪东明相比,不过,话说回来了,现在的汪家已经今非昔比。
以致于汪东明都被选择性的给遗忘了。
而现在突然有人喊了一嗓子,实在是尴尬。
“呵呵,那就恭敬不如从命,献丑了。”
让众人更加无语的是,汪东明风度十足的站起身,走到红木桌前,双手潇洒的一提,摆好运笔的架势。
他深呼两口气,排除杂念平静心绪,然后挥毫泼墨,一副字漂亮的字跃然纸上。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意思十分露骨,眼前的美人,老子追定了。
但不得不说,这副字写的确实好。
就连一些精通字画的大佬,也忍不住暗自点头。
“难得,如此年轻,写出的字就隐隐有大家风范,后生可畏啊。”
其中一个大佬,更是脱口赞叹。
“张叔叔谬赞了,我的字比您老还差得远。”
汪东明谦虚道,然后看向安雨萱,柔声问道:“雨萱,我可以在你的画上题字吗?”
他的表情自信而又从容。
他坚信,哪怕他汪家没落,他也能凭借自己出众的才华,征服眼前的小女神。
“草,不就是会写几个字吗,装泥玛勒个壁装。”
马俊黑着脸,心里象是吞了只苍蝇,没办法,他的字歪歪扭扭,根本登不了大雅之堂,只能眼睁睁的看情敌装比。
“不行。”
然而,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安雨萱直接摇了摇头,说道:“这幅画我已经送给唐浩然了。”
她话一出口,才意识到太直接了,连忙解释:“我可以再画一幅让你题字。”
而汪东明嘴巴微微张启,象是被雷劈到了。
这一刹那,他大脑轰轰作响。
他可以无视所有人的非议,却被小美女轻飘飘的两个字“不行”给击溃了。
其实,安雨萱完全没有其它意思,只是因为这幅画她已经送给了唐浩然,实话实说而已。
“好!”
正郁闷得不行的马俊,却是激动的吼了一嗓子,眼看情敌吃瘪,他如何不激动,朝唐浩然喊道:
“雨萱把画送给你了,你还不快去题字。”
这小子不傻,他觉得让唐浩然上去,让这货出丑的同时,还顺带着打了汪东明的脸。
是啊,这年代哪有这么多写得一手好字的,现场已经有安雨萱和汪东明这两个妖孽,所以,他的潜意识里,认为唐浩然和他们一样,写的字绝对拿不出手。
“唉,这是逼着小爷装比吗?”
唐浩然仰头四十五度,颇为的无奈。
巧了,捡他的老药农没有别的爱好,就爱写毛笔字,唐浩然从不会走路就跟着写,直到老药农最后一次进山,他就再也没有摸过毛笔了。
往事历历在目,全是老药农的身影,唐浩然眼睛有些湿润,情不自禁的,他就走到红木桌前,微微有些颤抖的手握住了朱红的毛笔。
“不会吧,这小子也敢出来献丑?”
“和汪东明比字,不是找虐吗?”
“快看,那手抖的,恐怕都没有摸过毛笔。”
以马俊为首的一帮公子哥,纷纷出言嘲讽。
送上生日礼物,无意中出尽风头,唐浩然正想悄然离去,却被安雨萱给“强”留下了。
“谢谢你送我那么珍贵的生日礼物,我一会画幅画送给你吧。”
安雨萱小语气带着恳求,现在,她对眼前少年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或者是说少年对她有种无形的魔力,使她想要更深入的了解。
“雨萱妹妹还会画画?好啊,只要是你画的我都喜欢。”唐浩然客气道。
很快,现场布置好宽大的红木桌,上面摆放着笔墨纸硕,有仆人展好纸磨好了墨。
此时,一帮大佬也凑上前来。
他们中人,很多都是酷爱并精通字画的,一时兴致勃勃的样子。
“不错,雨萱搞这个书画茶话会很有意义,你们年轻一代,就应该多受些国学文化熏陶。”
其中一名高官不吝赞美之辞,其他人也纷纷点头称赞。
“说得好,象雨萱如此年轻,而书画造诣又如此之高者,在年轻一辈,当属凤毛麟角了。”
马光明颇有深意的看了安雨萱一眼,那目光就象是在看儿媳妇,越看越满意。
“先请安老这位书法大家,给我们泼墨挥毫吧。”
有人提议。
安定民是一族之长,又身为东道主,首写自然就落在了他的头上。
“献丑了!”
安定民淡淡一笑,走到桌前,捏起一支毛笔,蘸满了墨,略一思索,笔走龙蛇,很快,一副字呈现在大家面前。
“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
只见笔墨横姿,字体刚正,隐隐透着一股勃勃的气势。
“好!妙绝!”
众人齐声呼好。
这不是拍买屁,写的确实好。
接下来,大家一致推举马光明书写,他也没有推辞,直走到桌前,提笔蘸墨,一副字一气呵成。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这幅字笔精墨妙,字迹若游龙惊云,隐隐散发着雄霸之气。
最近马家上升的势头十分之强,字以言志,这十个字,足以说明马家的雄心。
“好!妙极!”
众人再次轰然叫好,只是,大家心思各异。
“还会当凌绝顶呢,马家果然够狂的”,唐浩然坐在角落里吃着水果,也被马光明的霸气给感染到了。
紧接着,又有数名书画造诣颇深的大佬上前展示,不过,和先前的两位比,水平明显差了些。
“好了,咱们这些老家伙就别自卖自夸了,他们年轻人才是今天的主人,把舞台交给他们吧。”
安定民淡淡一笑道。
“那就先由今天的小寿星雨萱展示一下吧。”
“好,雨萱姑娘可是诗画双绝,这下有眼福了。”
不少人跟着吹捧。
“雨萱的这幅《虞美人》已经画好了,就差题款,你们谁的字写的最好,就由谁来题?”
没等安雨萱说话,她的闺密凌薇薇,快言快语地对一帮同龄人说道。
“还用说吗,当然是汪东明的字写的最好了……”
有人接过话,又连忙住了口。
整个现场立时寂静下来。
确实如此,在现场公子小姐中,若论才华,无人能和汪东明相比,不过,话说回来了,现在的汪家已经今非昔比。
以致于汪东明都被选择性的给遗忘了。
而现在突然有人喊了一嗓子,实在是尴尬。
“呵呵,那就恭敬不如从命,献丑了。”
让众人更加无语的是,汪东明风度十足的站起身,走到红木桌前,双手潇洒的一提,摆好运笔的架势。
他深呼两口气,排除杂念平静心绪,然后挥毫泼墨,一副字漂亮的字跃然纸上。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意思十分露骨,眼前的美人,老子追定了。
但不得不说,这副字写的确实好。
就连一些精通字画的大佬,也忍不住暗自点头。
“难得,如此年轻,写出的字就隐隐有大家风范,后生可畏啊。”
其中一个大佬,更是脱口赞叹。
“张叔叔谬赞了,我的字比您老还差得远。”
汪东明谦虚道,然后看向安雨萱,柔声问道:“雨萱,我可以在你的画上题字吗?”
他的表情自信而又从容。
他坚信,哪怕他汪家没落,他也能凭借自己出众的才华,征服眼前的小女神。
“草,不就是会写几个字吗,装泥玛勒个壁装。”
马俊黑着脸,心里象是吞了只苍蝇,没办法,他的字歪歪扭扭,根本登不了大雅之堂,只能眼睁睁的看情敌装比。
“不行。”
然而,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安雨萱直接摇了摇头,说道:“这幅画我已经送给唐浩然了。”
她话一出口,才意识到太直接了,连忙解释:“我可以再画一幅让你题字。”
而汪东明嘴巴微微张启,象是被雷劈到了。
这一刹那,他大脑轰轰作响。
他可以无视所有人的非议,却被小美女轻飘飘的两个字“不行”给击溃了。
其实,安雨萱完全没有其它意思,只是因为这幅画她已经送给了唐浩然,实话实说而已。
“好!”
正郁闷得不行的马俊,却是激动的吼了一嗓子,眼看情敌吃瘪,他如何不激动,朝唐浩然喊道:
“雨萱把画送给你了,你还不快去题字。”
这小子不傻,他觉得让唐浩然上去,让这货出丑的同时,还顺带着打了汪东明的脸。
是啊,这年代哪有这么多写得一手好字的,现场已经有安雨萱和汪东明这两个妖孽,所以,他的潜意识里,认为唐浩然和他们一样,写的字绝对拿不出手。
“唉,这是逼着小爷装比吗?”
唐浩然仰头四十五度,颇为的无奈。
巧了,捡他的老药农没有别的爱好,就爱写毛笔字,唐浩然从不会走路就跟着写,直到老药农最后一次进山,他就再也没有摸过毛笔了。
往事历历在目,全是老药农的身影,唐浩然眼睛有些湿润,情不自禁的,他就走到红木桌前,微微有些颤抖的手握住了朱红的毛笔。
“不会吧,这小子也敢出来献丑?”
“和汪东明比字,不是找虐吗?”
“快看,那手抖的,恐怕都没有摸过毛笔。”
以马俊为首的一帮公子哥,纷纷出言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