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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财迷啊财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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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和抓文机器作战的防盗章, 30%的订阅即刻第一时间阅读!  “叮!”一个突兀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林诺有些不耐烦的皱皱眉, 再多的反应就没有了。

    “叮!主线任务已经完成, 是否选择回归?”

    林诺嗤笑一声:这倒霉催的系统真是越抽越严重了, 还主线任务?那玩意儿给自己发布过屁的主线任务!

    如果不是那玩意儿的硬盘已经崩溃, 就是它抽风抽出新风格来了:收集一百次无视任务和一万次消极任务的惩罚,可换取主线任务完成一次?

    林诺没将所谓的“回归”放在心上, 自从他被这只抽风的系统缠上, 乱七八糟的任务完成不老少,奖励却一根毛都没见,后来出那档子事儿向它求助的时候, 它更是跟死了似的没有任何反应。

    后来林诺便将它的话当放屁一样,却没想到这破系统看起来啥本事没有, 折磨起人来倒花样百出,从此林诺隔三差五就要因为“消极任务”被它折腾的死去活来, 相比起来,让人谈虎色变的天劫都成了小儿科。

    若换了是旁人,说不定就被它驯服了,遇上什么不算困难的任务就顺手完成了免得受罪, 但林诺生性倔强, 不仅不曾妥协, 反而越加反感这东西——既然有这种手段, 那当初他的事儿对它来说就不过是小菜一碟, 他先前完成那么多任务什么奖励都没要过, 只求它援手这一次,委实不算过分,可它不仅没有伸手,连句话都没有,显然只是将自己当成了予取予求的工具,他若还为它所用,那就是犯贱了。

    “抽风”是林诺自个儿对系统恶意的评价,并不客观,但这次,它似乎真的有抽风的嫌疑:先不说这莫名其妙的主线任务被莫名其妙的完成,刚刚这波惩罚也来的莫名其妙——以前总要先发布任务,等他无视任务一段时间以后,系统才开始折腾他,折腾之前还先有预告,怎么这次无缘无故就来了?

    林诺也懒得在它身上伤脑筋,他不是什么聪明人,这种事,单凭他的脑子,是想不明白的。

    闭上眼睛,林诺开始吸收周围少的可怜的灵气,慢慢滋养身体,心里却叹了口气:他到底是怎么把日子过得连根搅屎棍都不如的?

    林诺活了两辈子,上辈子他不是孤儿,但也和孤儿差不多。他外出打工的老爹,遇上了他外出打工的老娘,于是有了他。怀着八个月的时候,两人回老家生孩儿,他出生半个月,他爹又出去打工,等他快三个月,他老娘说去找他老爹,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爷爷养他到九岁的时候就没了,葬礼是他将爷爷的积蓄拿出来,托邻居帮着办的。好容易联系上他老爹,老爹说请不上假,至于他妈……据他爹说他们根本就没领过证,也据他爹说,自打他十年前离了村子,就再没见过他妈。

    爷爷没了之后,头几年林诺还过得不算太差,将地租给邻居种着,得的钱将将够他填饱肚子,学校帮他把费用都免了,左邻右舍的知道他的情况,有什么吃的会分他一口,有穿不得的旧衣服也拿来接济他。

    林诺并不拒绝这些好意,一一记在心里,周末的时候会下地帮着做农活,下了课也帮着干些剥棉花、摘花生之类的活儿 ,算是稍稍还点人情。

    等十二岁的时候,来了外商搞开发,他爹回来将地和房子都给卖了,拿着钱一走了之,往日很照顾他的邻居们也因为拆迁四散了,林诺的生活就彻底没了着落。

    幸好他知道自个儿家庭困难,往日上学都连蹦带跳的,才十二岁就已经初三了,熬到参加中考,拿了毕业证以后林诺就出来做了小北漂。

    因为年纪太小,也不愿意假装乞丐——他自认是具备劳动能力的人,没有成为乞丐的资格,可惜法律并不认可他的劳动能力,找不着活儿的林诺一开始飘的很辛苦,后来终于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虽然雇佣童工是犯法的,但有个职业却是例外,那就是拍电视、电影。

    躺在街头衣衫褴褛的小乞儿、坐在学堂摇头晃脑的小书生、被小鬼子无情屠杀的孩子尸体……甭管是什么活儿,林诺都来者不拒,就这样,他不仅养活了自个儿,还顺道把高中也上了。

    当然他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念得书,能弄本毕业证就不错了,大学是别想的。但不管怎么样,随着他年纪越来越大,挣钱的能力逐渐增强,他的日子也越过越好,甚至还有了点名气,买了房子买了车。

    出名以后他老爹就“慕名”找了来,表达了想念、愧疚、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后,问他要钱,然后要车,然后要房。林诺没让他多费心思,但凡手头上有的,能给就都给了。

    林诺的朋友很是气愤,骂他包子,说这样的爹有不如没有,钱给他不如喂狗,林诺的回答是:爷爷养大自己不容易,那个人是爷爷唯一的儿子,要的又不过是自己留着没用的东西,给就给了,有什么关系。

    这答案,看起来豁达大度,其实凉薄的可怕,说到底,他只是根本就没有将那个人当成自己的父亲看罢了。

    就这样顺风顺水的活了将近三十年——他是真的觉得自己这几十年过得是顺风顺水,虽然他的经历在旁人看来,似乎充满坎坷波折,可是在林诺看来,却从未遭遇过让他完全生活不下去的坎儿——就在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大约就是这样子的时候,他穿了。

    某一天他洗完澡,躺在床上刷了会手机关灯睡觉,等再醒来,就到了娘胎里,开始了这一辈子。

    这辈子总算有爹有娘,他很听话的读书、写字、习武,后来知道这是个仙侠世界,他又很认真的开始修真。这样平平静静过了十几年,忽然有一天,为了讨好嫡支,多分点修真资源,他爹让他去争取一个“帮嫡出的堂姐退婚”的任务,他正要拒绝,忽然脑袋里就传来“叮”的一声,那个让他恨的牙痒痒的声音第一次出现了:“剧情开启,支线任务:和平解决方拓和林灵儿的婚约问题。”

    剧情、方拓、林灵儿……这些名词就像一道闪电劈过,林诺瞬间僵直了:他还以为自个儿依然叫林诺是穿越福利呢,没想到,原来他是穿书了!

    他穿书了,而且穿的还是那本书里的颜值担当、人气担当,被读者亲切的称为“搅屎棍”的“第一男配”!

    说是颜值担当,因为天下第一美女林灵儿是他的堂姐,同林灵儿在容貌上有七八成相似的林诺,自然也是超级美男一个,起码在这本书里,没出现比他更帅的男人。

    说是人气担当,因为不少读者追文的动力,就是看林诺被各种打脸、出丑,每逢他出场,底下的书评比男主耍帅的时候还要热烈。

    至于他的搅屎棍功力,只看他的人气就知道了。当初林诺的朋友就是为了拿这根和他同名同姓的搅屎棍来恶心他,才拖着他去看这本小说的。

    如今林诺既然来了,自然不会再去上赶着做一根搅屎棍,他几乎立刻就给自己定下了接下来的行动方略:安全第一,远离男主。

    看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方拓这小子就是天煞孤星下凡,除了女主林灵儿,其他人和他走的越近,就死的越快,所以交好是绝对不可以的!

    交恶当然更不行,作为爽文,方拓的仇人可是一个比一个死的惨!

    至于暗搓搓抢男主的机缘,林诺更是想都没想:事实证明,任何想和男主抢机缘的人,最后都会变成男主的机缘!

    同一个山崖,男主跳下去绝对死不了,还有灵果、传承侍候,换一个人去跳……呵呵,您老走好。

    牛哄哄的灵药,你守一千年一万年都没用,保准在成熟的那一秒你恰好走开,男主闪现。

    危机四伏的秘境,男主闯进去是坚毅果断,火中取栗,你闯进去,那就叫不知死活、利欲熏心。

    九死一生的试炼,男主永远是那个唯一的一,别的人就算去九万次,也还是个死……

    但不管怎么样,退亲他还是得去的,不然若换个人去把此刻还是凡人的男主彻底得罪了,弄得满门覆灭就不好了。

    等还算礼貌的将亲退了之后,林诺就严格执行自己定下的方略,在他有意为之的情况下,足足三千多年,他和方拓加上擦肩而过的两次,见面的次数也不超过十次,每次说话不超过四句……

    至于最后的效果,真他娘的……呵呵。

    在原著中,这枚玉简也是原主送给方拓的,不过却是在强势的退亲之后,为了让他看清自己和林灵儿之间的距离,侮辱性的扔给他的垃圾。但作者君安排给男主的基础性功法,怎么可能真的是垃圾,于是男主开始接触修真界,开始慢慢崛起。

    林诺不是原主,他原就不是高傲的人,更何况面对的还是以后横扫八荒的男主?不过他也没存什么讨好的心思,很随意的将玉简给了他。

    让方拓抓着自己送他的东西死,林诺觉得膈应的很,于是就将玉简抽了出来。

    然而手刚触到玉简,一篇文字便浮了出来。

    没有抬头,没有落款,只是用平淡的语气告诉他,他脖子上的铁片其实是空间法器,里面的灵药有些可以用来炼换骨丹,对他的伤势有好处,不要随意卖了;藏在黑色匣子里的地图是无尽海一处秘境的,据说那里有延寿果,但里面危险诡秘,没有把握不要轻易尝试;海角阁三年后有一次拍卖会,他攒的灵石应该可以买一颗造化丹,别忘了到时候去看看;紫色葫芦里的灵乳喝一口就能恢复全身灵气,带在身边以后和人斗法就不怕动不动灵气不济了,他取灵乳的地方每隔三百年就能汇聚一葫芦……

    林诺没有看完,指尖微微用力,玉简化为粉末,一扬手飘飘荡荡散了。

    而后冷笑。

    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方拓会对他做那样的事,他在小说中认识的方拓,在男女之事上并不随意,虽然恩怨分明,但不管多大的恩情都绝不会拿己身相报,便是当初自己是因他而受伤,方拓也不该做到那种地步。如今看来,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是方拓,或者是喜欢他的。

    可是喜欢又怎么样?喜欢就可以不顾他人的意愿任意妄为?

    也许一开始的时候,他昏迷不醒,方拓无从征求他的意见,可是后面他已经清醒过来了,他记得很清楚,方拓从未对他解释过一句,从未询问过一句他愿不愿意。无论他表现的如何抗拒,也从未停止对他的侵1犯。

    林诺冷笑:这种毫无尊重的爱,也配叫爱?

    他和方拓见面不过数次,说话不过十句,他很清楚自己没有爱上方拓,也不屑于方拓对他所谓的爱。

    林诺没去取他的空间法器,也没走,就在地上坐了下来,开始一坛坛喝酒,等着方拓断气,好将他从自己的房间弄出去。

    他没想过救他,就算想救也救不了,方拓受的伤,比当初他的还重,到现在还留着一口气,已经是奇迹了。

    地上的酒坛逐渐增多,方拓却还没死,反而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息弥漫开来。

    醉醺醺的林诺感受到气息的牵引转过头来,然后嗤笑:真该说果然不愧是男主吗?像他们这样正牌的带着凤凰血脉的林家人,也几万年才能出一个有涅槃潜质的,可是人家男主,不过吸收了他一半的涅槃之力,居然开始浴火重生了。

    不过也就这样了,且不说只有一半的涅槃之力,方拓体内没有凤凰血脉,那涅槃之力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浴火是有的,重生却不可能。

    林诺看了一眼便扭头继续喝他的酒,然而他体内的涅槃之力却开始蠢蠢欲动,同方拓身上的两下里相互呼应,几乎要脱体而出。方拓身上的也是一样,似乎他只要勾勾手指头,就会飞回到他的身上。

    原本只作壁上观的林诺面临抉择:或者将方拓体内的涅槃之力召唤回来,方拓自是难免一死,他却有可能彻底治好身上的伤,又或者自我牺牲一下,助方拓涅槃重生,救他一命,又或者就这样看着,让该死的去死,该伤的还伤。

    林诺大口喝着酒,有点后悔方才没有直接一走了之,忽然觉得坐在地上奄奄一息的方拓是那般碍眼。

    如今距那件事儿已经过去百年,他对方拓虽膈应尚在,但杀心早已消弭。

    的确是方拓用价值连城的圣药冻结了他的伤势,的确是方拓数百年来为他四处奔波寻找灵药,的确是他寿元将近,方拓无法可想之下,牺牲了数百年修为,延了他的寿命、治了他重伤、提升了他的境界……林诺生性骄傲,他可以恨方拓、杀方拓,却不会因为他不需要、不愿意这种理由,去否定方拓为他付出的代价,不管对方是不是好心办了坏事。

    罢了罢了!就当是我欠了你的!日后我们恩怨两清就是!

    林诺将剩下的半坛酒一气灌了下去,然后起身,先将自己血脉中的凤凰精血逼入方拓体内,又引导涅槃之力合二为一,然后将几百年前因方拓闯入而破坏的栖凤阵重新修复、启动。

    看着方拓被金色的火焰包围,林诺转身便走,凤凰涅槃并不需要人护法,便是需要,他也没这个能力——逼出凤凰精血并非是没有代价的。

    林诺原本对长生就没多大执念,生生死死的并没太放在心上,所以并不觉得多么失落,只是依旧忍不住苦笑:果然这就是男配的命运,花了百年千年的时间去准备有什么用?男主只需要在关键的时候出现,什么好东西,就统统是人家的。

    而他林诺,就是那个从无尽海万里迢迢送上门的金手指!

    精血的损伤是无可弥补的,林诺在暂时栖身的小门派修养了三年多,才稍稍恢复了点精神,出关的时候,他发现门内又给他换了一批服侍的弟子。这在修真界是很正常的,这些服侍弟子隔三差五就要换一批,或者是修为到了,有了自己的洞府,或者是寿元到了,化为了一抔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