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三章 入绝境而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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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一人而白头,择一城而终老,皆是人间佳话!
但丁翔现在更想的说却是:携一人入绝境而不绝,择……一群天马率性而归,才是最BullB不是?
当重新恢复了强度的灵力盾,让骇人的血色闪电一次次的劈砍都铩羽而归的时候,走出黑色浓雾、踏出死亡之谷,也自不是难事。
毕竟,丁翔的六识感知,远胜于常人。说其是一部血肉铸成的多普勒脉冲雷达,也并不过份。当他能感知到不远处的溪水流动时;当重复雄风……的他,再次抱起仍在懵懵懂懂中的混血妞,从黑雾中缓步而出,他的内心是……无比的震憾而喜悦的。
“翔,原来故事的一切,都是真的!”
不得不佩服这妞的粗线条,从必死之境,到绝地逢生,她脸上的表情,居然没有太多的变化,还是那样蠢萌蠢萌的偎在丁翔的怀里……
或许,正如她所讲的:只要能和心爱的男人在一起,在哪里,都是无所谓的。
“先洗洗脸吧,小花猫!”
没好气的将其放了下来,又扶着她蹲在那条并不算宽阔,水流亦不湍急但水质却是异常清澈的小溪旁,丁翔深呼了几口气,将手探进有些冰凉的溪水中,不由得长叹了一声。
“怎么了?”
混血妞关切的探过头来,脏兮兮的小脸上略显紧张。
“呵,没事!刚才我们……”
“老公~帮我洗脸好不好?我的脚好痛,不能动噢!”
……
“好!”
仿佛是重新认识了她一般,丁翔盯着她的花猫脸,好是一顿打量,直到混血妞娇嗔不依时,才咧嘴大笑:“来,老公帮你洗脸!”
玛蛋,这妞不是蠢萌,分明是……大智若愚才是!她不想提及刚刚的危险,是因为她在乎的,只是……与他在一起。
如果,能够与相爱的人在一起,那么白与黑、生与死,亦或是安逸与凶险,又有什么区别呢?
“翔,你会永远保护我的,是吗?”
乖巧的任由丁翔捧起溪水,将她的小脸……变得更加的囫囵。但佩姆科娃的嘴角边却是一直挂着甜美至极的浅笑。
“嗯,当然……谁?”
丁翔猛的回头,吓得混血妞也是花容失色:“老老老老公……是天马!”
没错,在两人身后不远的草地上,一匹通体洁白的骏马,正呆呆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似乎在偷听着两人的对话。那硕大而又有神的马眼中,透射出的,却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复杂难言的情绪。
是诧异他们两人的不请自来?还是被他们的对话所打动……可以肯定的是,这匹白马对于两个人的突兀出现,并没有太多的敌意。
这是天马的善良?还是……他身上的灵力气息,让它不由自主的亲近?
“玛蛋……”
可当两个人慢慢的走近白马的身旁时,丁翔很没面子的发现:白马是很好亲近,但却不是对他。还没等他伸出手触到其额头天灵处,便见马头一甩,差点一下子将他掀翻。
而对于混血妞,白马的态度就明显迥异。甚至是主动的将马首低下,轻柔无比的在其手臂上蹭了蹭……
“卧勒个去!难不成这不是天马,而是一匹独角兽?只喜欢最为纯洁的少女?话说科妞你也不是少女了呀?”
“你……”
混血妞秀眼圆瞪,恨恨的跺了一脚。人家从少女变成了少妇,还不是拜他所赐?
好吧,丁翔明智的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
“科娃,传说中,独角兽最喜欢心地善良,至纯至洁的女孩。或许,正是你的纯朴和纯善的真爱,吸引到了它。”
“哼!算你会说话!”
“嘿嘿!”
丁大牧场主捏了捍鼻尖,并没有为白马亲近于科娃疏远他而感到失落。
“连妞都是我的,你还能跑得了?”
在心里暗暗吐槽,嘴角的邪笑却真实的暴露了他的心思,看得那匹白马不由的两耳微抖,四蹄也不禁退后了几步。
“不怕不怕,姐姐在这里,他不敢欺负你的!”
混血妞心疼的赶忙拍着它线条优美的长颈,又轻抚着它毛发顺滑的马背。
丁翔觉得有些好笑。白马的样子,与外面盛传的汗血宝马也就是阿哈尔捷金马有很多的相似之外,譬如头部的结构紧凑优美、耳长且立,不管是额毛与鬃毛都略短,显得很是整洁。鼻梁直挺,鼻孔大、薄而干燥;两只大眼睛炯而有神,脖颈细长,几乎与修长的身躯呈垂直状态,这是阿哈尔捷金马与其他马种的截然不同之处,亦是它最大特征之一。另一个重要的特征,则是嘴角线高于肩胛骨……
这些特征,白马都具备。但很明显,它的躯干部,形体更显流畅,肌肉亦更加的强健精练,特别是它的四肢修长,骨节突出,飞节较高……
好吧,在一个堪称专业级马主的眼里,白马,无疑比阿哈尔捷金马更适合站上赛道。甚或于,在很多方面,它甚至比天马牧场中的几匹灵马,都还要优异许多。
但在混妞眼里,诸多的指标,却都简化为了两个字:漂亮!
没错,在非专业的普通人眼中,白马简直是漂亮至极。
“翔,它是天马吗?”
明明没有缰绳,但白马却亦步亦趋的紧跟在佩姆科娃的身后,一步不离。丁翔颇为蛋疼的啜了啜牙花子,话说,在他得到了玉核灵境的认可,得到了九方灵术传承之后,还是第一次,在动物特别是马匹的面前,吃了瘪。
不管是不是灵兽,对于灵力的气息都会不由自主的亲近。就如同欧洲中世纪时盛传的德鲁伊一样,那是一种自然的融洽。
这匹白马……好吧,或许是因为自己体内灵力匮乏,而混血妞刚刚被他在无意中激活了灵根,正是灵力澎湃时。
可……之前,与混血妞亲密的次数亦不算少,却为什么却一直没有发现她的天生灵体呢?咧咧嘴,没有再继续纠结。
“反正,她是我的女人,早晚能研究明白的,不急于一时。”
丁翔宠溺的将佩姆科娃如瀑般的金色长发在手指间穿梭而过:“不,它虽然有天马的血系,但还远远称不上真正的天马。”
作者龙骑士说:抱歉,今晚的鲜花加更(3)来不及了,明天一定补上。如果我说,我是因为看亮声open的直播,而耽误了,你们信吗?
遇一人而白头,择一城而终老,皆是人间佳话!
但丁翔现在更想的说却是:携一人入绝境而不绝,择……一群天马率性而归,才是最BullB不是?
当重新恢复了强度的灵力盾,让骇人的血色闪电一次次的劈砍都铩羽而归的时候,走出黑色浓雾、踏出死亡之谷,也自不是难事。
毕竟,丁翔的六识感知,远胜于常人。说其是一部血肉铸成的多普勒脉冲雷达,也并不过份。当他能感知到不远处的溪水流动时;当重复雄风……的他,再次抱起仍在懵懵懂懂中的混血妞,从黑雾中缓步而出,他的内心是……无比的震憾而喜悦的。
“翔,原来故事的一切,都是真的!”
不得不佩服这妞的粗线条,从必死之境,到绝地逢生,她脸上的表情,居然没有太多的变化,还是那样蠢萌蠢萌的偎在丁翔的怀里……
或许,正如她所讲的:只要能和心爱的男人在一起,在哪里,都是无所谓的。
“先洗洗脸吧,小花猫!”
没好气的将其放了下来,又扶着她蹲在那条并不算宽阔,水流亦不湍急但水质却是异常清澈的小溪旁,丁翔深呼了几口气,将手探进有些冰凉的溪水中,不由得长叹了一声。
“怎么了?”
混血妞关切的探过头来,脏兮兮的小脸上略显紧张。
“呵,没事!刚才我们……”
“老公~帮我洗脸好不好?我的脚好痛,不能动噢!”
……
“好!”
仿佛是重新认识了她一般,丁翔盯着她的花猫脸,好是一顿打量,直到混血妞娇嗔不依时,才咧嘴大笑:“来,老公帮你洗脸!”
玛蛋,这妞不是蠢萌,分明是……大智若愚才是!她不想提及刚刚的危险,是因为她在乎的,只是……与他在一起。
如果,能够与相爱的人在一起,那么白与黑、生与死,亦或是安逸与凶险,又有什么区别呢?
“翔,你会永远保护我的,是吗?”
乖巧的任由丁翔捧起溪水,将她的小脸……变得更加的囫囵。但佩姆科娃的嘴角边却是一直挂着甜美至极的浅笑。
“嗯,当然……谁?”
丁翔猛的回头,吓得混血妞也是花容失色:“老老老老公……是天马!”
没错,在两人身后不远的草地上,一匹通体洁白的骏马,正呆呆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似乎在偷听着两人的对话。那硕大而又有神的马眼中,透射出的,却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复杂难言的情绪。
是诧异他们两人的不请自来?还是被他们的对话所打动……可以肯定的是,这匹白马对于两个人的突兀出现,并没有太多的敌意。
这是天马的善良?还是……他身上的灵力气息,让它不由自主的亲近?
“玛蛋……”
可当两个人慢慢的走近白马的身旁时,丁翔很没面子的发现:白马是很好亲近,但却不是对他。还没等他伸出手触到其额头天灵处,便见马头一甩,差点一下子将他掀翻。
而对于混血妞,白马的态度就明显迥异。甚至是主动的将马首低下,轻柔无比的在其手臂上蹭了蹭……
“卧勒个去!难不成这不是天马,而是一匹独角兽?只喜欢最为纯洁的少女?话说科妞你也不是少女了呀?”
“你……”
混血妞秀眼圆瞪,恨恨的跺了一脚。人家从少女变成了少妇,还不是拜他所赐?
好吧,丁翔明智的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
“科娃,传说中,独角兽最喜欢心地善良,至纯至洁的女孩。或许,正是你的纯朴和纯善的真爱,吸引到了它。”
“哼!算你会说话!”
“嘿嘿!”
丁大牧场主捏了捍鼻尖,并没有为白马亲近于科娃疏远他而感到失落。
“连妞都是我的,你还能跑得了?”
在心里暗暗吐槽,嘴角的邪笑却真实的暴露了他的心思,看得那匹白马不由的两耳微抖,四蹄也不禁退后了几步。
“不怕不怕,姐姐在这里,他不敢欺负你的!”
混血妞心疼的赶忙拍着它线条优美的长颈,又轻抚着它毛发顺滑的马背。
丁翔觉得有些好笑。白马的样子,与外面盛传的汗血宝马也就是阿哈尔捷金马有很多的相似之外,譬如头部的结构紧凑优美、耳长且立,不管是额毛与鬃毛都略短,显得很是整洁。鼻梁直挺,鼻孔大、薄而干燥;两只大眼睛炯而有神,脖颈细长,几乎与修长的身躯呈垂直状态,这是阿哈尔捷金马与其他马种的截然不同之处,亦是它最大特征之一。另一个重要的特征,则是嘴角线高于肩胛骨……
这些特征,白马都具备。但很明显,它的躯干部,形体更显流畅,肌肉亦更加的强健精练,特别是它的四肢修长,骨节突出,飞节较高……
好吧,在一个堪称专业级马主的眼里,白马,无疑比阿哈尔捷金马更适合站上赛道。甚或于,在很多方面,它甚至比天马牧场中的几匹灵马,都还要优异许多。
但在混妞眼里,诸多的指标,却都简化为了两个字:漂亮!
没错,在非专业的普通人眼中,白马简直是漂亮至极。
“翔,它是天马吗?”
明明没有缰绳,但白马却亦步亦趋的紧跟在佩姆科娃的身后,一步不离。丁翔颇为蛋疼的啜了啜牙花子,话说,在他得到了玉核灵境的认可,得到了九方灵术传承之后,还是第一次,在动物特别是马匹的面前,吃了瘪。
不管是不是灵兽,对于灵力的气息都会不由自主的亲近。就如同欧洲中世纪时盛传的德鲁伊一样,那是一种自然的融洽。
这匹白马……好吧,或许是因为自己体内灵力匮乏,而混血妞刚刚被他在无意中激活了灵根,正是灵力澎湃时。
可……之前,与混血妞亲密的次数亦不算少,却为什么却一直没有发现她的天生灵体呢?咧咧嘴,没有再继续纠结。
“反正,她是我的女人,早晚能研究明白的,不急于一时。”
丁翔宠溺的将佩姆科娃如瀑般的金色长发在手指间穿梭而过:“不,它虽然有天马的血系,但还远远称不上真正的天马。”
作者龙骑士说:抱歉,今晚的鲜花加更(3)来不及了,明天一定补上。如果我说,我是因为看亮声open的直播,而耽误了,你们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