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一章 还给你做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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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不上再去细究,他们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那灿若星辰的流光,是否真的就是传说中的时光隧道?混血妞没有问,丁翔也没打算自找麻烦。要是解释起来,就连他的灵力罩也说不清不是?
倒是缓了口气后,丁翔才发觉他的身体,就如同被嚼干了水分的甘蔗一般,枯涩无比。这是他修灵以来,第一次面临体内灵力枯竭的局面。
好在,还有灵液,连喝了几大杯,虽然灵力恢复得并不是很快,但总好比那种被抽干的感觉要好上许多。
“翔,我也渴……”
佩姆科娃眨了眨湛蓝色如莹月一般明亮的大眼睛,似乎……对于丁翔变魔术一样,凭空拿出了盛满水的杯子,比她的口渴还要更感兴趣。
“好,小口喝,别太急……”
这尼玛,丁翔就知道,未经过稀释的灵液一入科娃的小嘴中,便跟她刚吃到红牛排时的情景一样……不,是更为甚之。
一口气的干掉了满满一杯的灵液,混血妞满足得就跟……两人大战了八百合之后一样:“翔,我还要!”
槽滴……
倒不是舍不得给她喝,灵液再宝贵,给自己的女人喝哪有什么舍不得的?只不过,以佩姆科娃的身体,初次直接饮用灵液,便喝得太多,并不是什么好事。要知道,当初丁翔拿二小做实验时,可都是用的稀释后的灵液,还发生了那么大的变异……他可不想美得冒泡的混血妞,突然就变成了青面獠牙的怪物,那可真是连后悔药都没的吃了。
“宝贝,不能再喝了。这……水,不是一般的水,喝多了对身体不好!”
“不吗,我还要……就要就要……”
本就是长了一脸撒娇肉的小姑娘,以前走高冷女神范,那是因为独在异乡求学,长的又是那么祸国殃民,不得不冷起脸来,自我保护吗!
如今……在自家男人面前,还有什么可矜持的?好吃的、好喝的美食,就如同亮晶晶的东西之于龙族一样,是所有女孩子的最爱。
别提什么修身节食,人家混血妞一米七几的身高,体重还不足六十磅,换算成华夏计量单位,那就是刚过一百斤。这身材……人家要做个小吃货,也有大把的资本不是?
丁翔很想告诉她,这“水”倒是喝不胖,但很有可能会把她喝爆。只可惜,灵境中,并没有储备的清水,否则倒是可以稀释一些给她喝。
好话捧着,又答应了隔断时间,还会给她喝,这才哄得混血妞不再闹了。
“尼玛,这算什么事?明明是在未知的险境之中,却还在打情骂俏的,合着我和这妞都是心大的不行?”
丁翔咧着嘴,在心中暗暗自嘲。可落在佩姆科娃的眼里,却是……
“哼,小气鬼!”
“小……你个大头鬼!”
丁翔抬手,想要敲她个暴栗,可手举在了半空,却是愣愣的怔在了那里。
“不许敲我头……啊……”
佩姆科娃的尖叫声,在黑色的峡谷中突兀的响起。一排血色的闪电如同有人操控一般,排着队的向他们冲了过来。在两人的前方,那些本就千疮百孔的尸骨残骸被闪电击得碎屑乱飞,形成了一片黑色的浓雾。
而一道道血色闪电在那黑雾之中,就如同魔鬼手中的利刃一般,摄人心魄。
“快跑!”
顾不得多想什么,哪怕是体内的灵力仍然几近干涸,但丁翔还是坚持着溢放出了“灵力盾”。同时,拉着混血妞的手,大步狂奔。
他并没有转身逃跑,身后就是一片沙海形成的漩涡,跳进去,凶险未知。而丁翔也不打算入秘境空手而归,毕竟,有着那个牧民们口口相传的故事在先,天马隐居的世外绿洲很有可能就在对面。
所以,他勇敢的迎向在黑雾中肆虐不休的血色闪电。他甚至没有想过:如果灵力盾不能抵御得住血色闪电的威力,那他和混血妞……连同命鸳鸯都没得做,想必也会与地上那些黑色的碎骨残骸一般,终会化为尘埃,还是黑色的。
“啊——”
一道道血色的电光纵劈而下,黑色的浓雾亦被利刃一般的电光劈得四散五裂。混血妞的尖叫声就一直未停歇过,虽然丁翔也毛发竖起,后背发凉,但他还是有闲暇吐了个槽:“玛蛋,这妞……那啥时,怎么没这么响亮过?”
这不是废话吗?谁会在那时候拼劲全力的尖叫?扰民是一方面,也没那么刺激不是?话说那种事,是舒服,是兴奋,而不是如这般血色利刃一剑剑的砍在护盾之上,吓得人几欲魂飞魄散。
透明无色的灵力盾受力变形之时,才能如气泡一样,让人感受到它的存在。但丁翔很是担心,它会不会也如气泡一样……一捅就破。
可再多的担心亦是无用,他只能一边咬着牙竭力溢散出体内不多的灵力,一边拉着尖叫不止的混血妞拼命的向前奔跑,就如同“故事”中的那个牧民一样……
要么,像那个牧民一样幸运的跑出死亡峡谷,踏入对面那片详和而安宁的绿洲;要么,在他灵力耗尽之后,被血色利刃劈成黑色的枯尺……更为可能的则是尸骨无存。
黑色的浓雾遮掩住了所有的视线,丁翔只能是凭着感觉确定之前的定位:“科娃,挺住,就要快出去了!”
“啊——唉哟!”
怕什么就来什么,混血妞的脚下踩到了一段黑骨,身体打了个踉跄,膝盖一软,倒在了地上。没办法,为了不让她脱离灵力盾的保护,丁翔也只得随着她一起倒下。
“呜呜……翔,我的脚崴了,别管我,你快跑!”
俊俏皙白的小脸上,泪水和黑色骨尘搅拌在一起,要是再画画,都能唱“铡美案”了。但她的话,却让丁翔不由得涌出了一股怒气:“放屁!我是那样的人吗?”
再次灌下一杯灵液,又调整了下灵力盾的形状,丁翔伸手探到混血妞的膝窝间,横着将她抱起,再次迈开步伐,向前奔去。
“呜呜……不要……带上我,会连累你,放下我,否则你也出不去的!”
能够清晰的感觉到丁翔脚步的蹒跚,似乎每多迈出一步,都是那么的艰难。她又哪里知道,灵力被透支的滋味,简直比力气全失还要更加痛苦百倍。
现在的丁翔,就如同被一万根针同时刺进肉里一样……
“放开我……翔,放下我,你才能活下去……”
“少特么废话,你男人的话……都敢……不听?信不……信,我现在……就抽你?给我闭嘴!”
说了几句话,就如牛一般的粗喘,抱住混血妞的手臂,亦在不断的颤抖。一切都显示着,丁翔的身体,已接近灯枯油尽。但佩姆科娃却前所未有的感觉到:自己选的男人,是如此的高大,如此的Man!
“呜呜……那我们就死在一起吧,翔,下辈子……我还给你做情人!”
顾不上再去细究,他们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那灿若星辰的流光,是否真的就是传说中的时光隧道?混血妞没有问,丁翔也没打算自找麻烦。要是解释起来,就连他的灵力罩也说不清不是?
倒是缓了口气后,丁翔才发觉他的身体,就如同被嚼干了水分的甘蔗一般,枯涩无比。这是他修灵以来,第一次面临体内灵力枯竭的局面。
好在,还有灵液,连喝了几大杯,虽然灵力恢复得并不是很快,但总好比那种被抽干的感觉要好上许多。
“翔,我也渴……”
佩姆科娃眨了眨湛蓝色如莹月一般明亮的大眼睛,似乎……对于丁翔变魔术一样,凭空拿出了盛满水的杯子,比她的口渴还要更感兴趣。
“好,小口喝,别太急……”
这尼玛,丁翔就知道,未经过稀释的灵液一入科娃的小嘴中,便跟她刚吃到红牛排时的情景一样……不,是更为甚之。
一口气的干掉了满满一杯的灵液,混血妞满足得就跟……两人大战了八百合之后一样:“翔,我还要!”
槽滴……
倒不是舍不得给她喝,灵液再宝贵,给自己的女人喝哪有什么舍不得的?只不过,以佩姆科娃的身体,初次直接饮用灵液,便喝得太多,并不是什么好事。要知道,当初丁翔拿二小做实验时,可都是用的稀释后的灵液,还发生了那么大的变异……他可不想美得冒泡的混血妞,突然就变成了青面獠牙的怪物,那可真是连后悔药都没的吃了。
“宝贝,不能再喝了。这……水,不是一般的水,喝多了对身体不好!”
“不吗,我还要……就要就要……”
本就是长了一脸撒娇肉的小姑娘,以前走高冷女神范,那是因为独在异乡求学,长的又是那么祸国殃民,不得不冷起脸来,自我保护吗!
如今……在自家男人面前,还有什么可矜持的?好吃的、好喝的美食,就如同亮晶晶的东西之于龙族一样,是所有女孩子的最爱。
别提什么修身节食,人家混血妞一米七几的身高,体重还不足六十磅,换算成华夏计量单位,那就是刚过一百斤。这身材……人家要做个小吃货,也有大把的资本不是?
丁翔很想告诉她,这“水”倒是喝不胖,但很有可能会把她喝爆。只可惜,灵境中,并没有储备的清水,否则倒是可以稀释一些给她喝。
好话捧着,又答应了隔断时间,还会给她喝,这才哄得混血妞不再闹了。
“尼玛,这算什么事?明明是在未知的险境之中,却还在打情骂俏的,合着我和这妞都是心大的不行?”
丁翔咧着嘴,在心中暗暗自嘲。可落在佩姆科娃的眼里,却是……
“哼,小气鬼!”
“小……你个大头鬼!”
丁翔抬手,想要敲她个暴栗,可手举在了半空,却是愣愣的怔在了那里。
“不许敲我头……啊……”
佩姆科娃的尖叫声,在黑色的峡谷中突兀的响起。一排血色的闪电如同有人操控一般,排着队的向他们冲了过来。在两人的前方,那些本就千疮百孔的尸骨残骸被闪电击得碎屑乱飞,形成了一片黑色的浓雾。
而一道道血色闪电在那黑雾之中,就如同魔鬼手中的利刃一般,摄人心魄。
“快跑!”
顾不得多想什么,哪怕是体内的灵力仍然几近干涸,但丁翔还是坚持着溢放出了“灵力盾”。同时,拉着混血妞的手,大步狂奔。
他并没有转身逃跑,身后就是一片沙海形成的漩涡,跳进去,凶险未知。而丁翔也不打算入秘境空手而归,毕竟,有着那个牧民们口口相传的故事在先,天马隐居的世外绿洲很有可能就在对面。
所以,他勇敢的迎向在黑雾中肆虐不休的血色闪电。他甚至没有想过:如果灵力盾不能抵御得住血色闪电的威力,那他和混血妞……连同命鸳鸯都没得做,想必也会与地上那些黑色的碎骨残骸一般,终会化为尘埃,还是黑色的。
“啊——”
一道道血色的电光纵劈而下,黑色的浓雾亦被利刃一般的电光劈得四散五裂。混血妞的尖叫声就一直未停歇过,虽然丁翔也毛发竖起,后背发凉,但他还是有闲暇吐了个槽:“玛蛋,这妞……那啥时,怎么没这么响亮过?”
这不是废话吗?谁会在那时候拼劲全力的尖叫?扰民是一方面,也没那么刺激不是?话说那种事,是舒服,是兴奋,而不是如这般血色利刃一剑剑的砍在护盾之上,吓得人几欲魂飞魄散。
透明无色的灵力盾受力变形之时,才能如气泡一样,让人感受到它的存在。但丁翔很是担心,它会不会也如气泡一样……一捅就破。
可再多的担心亦是无用,他只能一边咬着牙竭力溢散出体内不多的灵力,一边拉着尖叫不止的混血妞拼命的向前奔跑,就如同“故事”中的那个牧民一样……
要么,像那个牧民一样幸运的跑出死亡峡谷,踏入对面那片详和而安宁的绿洲;要么,在他灵力耗尽之后,被血色利刃劈成黑色的枯尺……更为可能的则是尸骨无存。
黑色的浓雾遮掩住了所有的视线,丁翔只能是凭着感觉确定之前的定位:“科娃,挺住,就要快出去了!”
“啊——唉哟!”
怕什么就来什么,混血妞的脚下踩到了一段黑骨,身体打了个踉跄,膝盖一软,倒在了地上。没办法,为了不让她脱离灵力盾的保护,丁翔也只得随着她一起倒下。
“呜呜……翔,我的脚崴了,别管我,你快跑!”
俊俏皙白的小脸上,泪水和黑色骨尘搅拌在一起,要是再画画,都能唱“铡美案”了。但她的话,却让丁翔不由得涌出了一股怒气:“放屁!我是那样的人吗?”
再次灌下一杯灵液,又调整了下灵力盾的形状,丁翔伸手探到混血妞的膝窝间,横着将她抱起,再次迈开步伐,向前奔去。
“呜呜……不要……带上我,会连累你,放下我,否则你也出不去的!”
能够清晰的感觉到丁翔脚步的蹒跚,似乎每多迈出一步,都是那么的艰难。她又哪里知道,灵力被透支的滋味,简直比力气全失还要更加痛苦百倍。
现在的丁翔,就如同被一万根针同时刺进肉里一样……
“放开我……翔,放下我,你才能活下去……”
“少特么废话,你男人的话……都敢……不听?信不……信,我现在……就抽你?给我闭嘴!”
说了几句话,就如牛一般的粗喘,抱住混血妞的手臂,亦在不断的颤抖。一切都显示着,丁翔的身体,已接近灯枯油尽。但佩姆科娃却前所未有的感觉到:自己选的男人,是如此的高大,如此的Man!
“呜呜……那我们就死在一起吧,翔,下辈子……我还给你做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