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天池渔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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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文的来到,当然就是奔着天池里的渔获来的。据他自己说:阿伦给他的任务就是常驻天马牧场。
“丁,我们老板说了,只要你牧场里有什么要卖的,都一定要算我们吉恩乔治一份。”
“哪怕是牧草?”
“……没错,哪怕是牧草。”
槽滴,这简直让人无语。你一个米其林三星餐厅,买牧草干吗?难不成也要自己养牛?但不管怎么样,新落成的牛仔公寓早早的便被拉文占了一套:“丁,这房子钱,你可以和我们老板结算货款时加进去。”
“滚你的蛋吧!”
丁翔笑骂。必须要承认,阿伦还是非常会做生意的,更准确的说是会做人。拉文这么一常驻牧场,还真是什么好事都落不下他了。
在天池渔场里的美味山海鳟还不为其他人所知的时候,老兰斯和两个渔夫每天的渔获都被拉文以空运的方式,送回了纽约。
十几磅的硬头虹鳟、近十磅重的稀有金鳟……丁翔给那艘新买来的“天池一号”渔船配备的拖网,网眼很大。六、七磅的鱼根本就被视为小鱼,不会进网。这若是被那些在海上讨生活的渔夫知道,指不定会骂他什么。
但谁让天池内湖的地理环境得天独厚呢?而且,丁翔还特意的在码头上蹲了两天,遇到体形特别优美的大鱼,就会伸手去试试。
收获不多,只有一条超过十磅的大金鳟,成功被激活了灵根。不知道是不是水生动物的天生不足,这条金鳟的天赋灵根有些微弱,可与俺红那只贱鸟类似,被丁翔加大了灵气输出后,它似乎也……变异了。
暗金系偏红色的背鳞明亮了许多,白色的腹鳞也变成了金黄色,鱼嘴旁还长出了两条长须。当它浮在浅水时,就宛如一条金色的游龙,好看至极。
“五十万,不,一百万。丁,我出一百万美金,把这条鱼让给我。”
想起阿伦那家伙第一次看到“小金”时,激动得语无论次的样子,丁翔现在还觉得有些好笑。灵根被激活后,它就成了灵兽……灵鱼,当然不能转卖。再多的钱,也比不上玉核灵境的秘密不是?这条通灵的金鳟,当然会被留在天池中,成了种鱼。
但阿伦的话,却让丁翔又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这货爱鱼,不仅仅是爱吃,还爱养。金鳟虽然漂亮,可它是冷水鱼种,并不适合在室内养殖。在美帝,或者说在全世界,更为受到追崇的观赏鱼是亚洲锦鲤和“龙鱼”。
锦鲤自不必多说,这玩意就起源于华夏,在大大小小的花鸟鱼虫市场上,甚至是早市大集上,都随处可见。只不过,将锦鲤养得炉火纯青的,却是岛国。不得不说,小鬼子在提纯动物血统方面,真的做的很好。
神户和牛也罢、新泻铭鲤也罢,甚至就连咱们的中华田园犬,也被人家培育成了“秋田”和柴犬“两大名犬。
好吧,别说动物了,就连人……说话岛国人的血统都是脱自于上古先秦的。可数千年后,殃殃大国还不是差一点点便被人给灭了?
这事……算了,咱还是说鱼。
神户雪化牛的天下第一地位,已经让位于“俄勒冈红牛”,丁翔打算抽出些时间捣鼓些锦鲤,“狗屁的铭鲤呀?咱给他弄出个天池神鲤来!不就是昭和三色吗?咱给他弄出个四海龙王!”
不过,想养锦鲤,亦或是“龙鱼”,天池中常年不超过十几摄氏度的冷水是不行的。必须还要另辟他地,或者是直接用超大型的鱼缸,更好的控制水温才行。
不过,眼下要做的,还是为新投放的各种鱼苗灌输灵气。这么大的水面,直接像在仓库里那样释放灵气当然不成,于是丁翔选择了另一种方式,那就是……种草。
牧场中新种植的牧草种子,在被撒进泥土之前,都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灵液浸泡。所以,才能在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就几乎重新恢复了草场。
而天池中,丁翔照搬套路,唯一变化的,就是紫花苜蓿的种子,变成了水草的种子。而且,在水底,需要顾忌的事情就少了许多。
平均水深达十米以上的天池中,水草长的再快,也没人能看到不是?所以,正如拉文向他的老板阿伦所汇报的:天池渔场根本不投放任何饲料,绝对能够保证鱼类是纯野生生长。
可为什么?天池的虹鳟却能长到二十磅重呢?所有送往纽约的,则全部在十五磅以上,这几乎就是之前全美鳟类鱼钓的记录。但在天马牧场,十五磅的虹鳟,不过是普普通通。
阿伦不明白,拉文也不明白,就连老兰斯和那两个来自霍尔西小镇的二竿子渔夫,也根本不明白天池中的鱼,为什么能长的那么大,还长的那么的快。
“难不成我在养鱼方面,天赋超人?”
名字叫维金森的渔夫经常跟老兰斯叨咕,另一个叫作哈罗德的家伙也不时的嚷嚷:“我们养的鱼简直太棒了,听拉文说,这些鱼每磅可以卖到十几美元,那些十磅以上的金鳟还要更高上一倍。兰斯主管,我觉得用不了多久,我们渔场的收益就要超过牧场那边了,BOSS应该给我们涨工资了,否则我要罢工。”
“是吗?你真是这样想的吗?”
老兰斯从敞首艇天池二号的甲板跳到码头上,用眼角斜了哈罗德一眼,嘴角咧出了一丝冷笑。这货不知天高地厚,还以为他是养鱼的天才。可老兰斯就是很清楚在丁翔上次从华夏回来之前,牧场里的安格斯牛渣成了啥样。正是丁翔所谓的中医草药配方,才造就了大名鼎鼎的明星牛。而这渔场……地理环境得天独厚不假,但老兰斯几十年前就在这里钓过鱼,他可不认为这里真的会有那么多大鱼。
“神奇不是牧场,更不是渔场,而是丁!”
中医配方也罢,东方巫术也罢,老兰斯很清楚,别说是由他们几个来照料渔场,哪怕就是几只狗在这里,那些大鱼也照样不会少的。
“只要丁的神奇依旧!”
老兰斯一边收拾渔网,一边嘀咕了一句。随即声音大了许多:“哈罗德,丁给你的工资,已经是霍尔西镇上最高的了。如果你还不满意,你可以提出辞职,我想丁会同意的。”
“哦NO,傻子才会辞职,好多牧场都要破产了,现在出去,根本找不到工作了。”
“那你就给老子闭嘴!哈罗德,如果再让我听到你一句抱怨的话,那你就给滚回白令海峡捞螃蟹去!”
哈罗德的祖上是维京人,身高接近两米的他,曾在阿拉斯加的捕蟹船上工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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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文的来到,当然就是奔着天池里的渔获来的。据他自己说:阿伦给他的任务就是常驻天马牧场。
“丁,我们老板说了,只要你牧场里有什么要卖的,都一定要算我们吉恩乔治一份。”
“哪怕是牧草?”
“……没错,哪怕是牧草。”
槽滴,这简直让人无语。你一个米其林三星餐厅,买牧草干吗?难不成也要自己养牛?但不管怎么样,新落成的牛仔公寓早早的便被拉文占了一套:“丁,这房子钱,你可以和我们老板结算货款时加进去。”
“滚你的蛋吧!”
丁翔笑骂。必须要承认,阿伦还是非常会做生意的,更准确的说是会做人。拉文这么一常驻牧场,还真是什么好事都落不下他了。
在天池渔场里的美味山海鳟还不为其他人所知的时候,老兰斯和两个渔夫每天的渔获都被拉文以空运的方式,送回了纽约。
十几磅的硬头虹鳟、近十磅重的稀有金鳟……丁翔给那艘新买来的“天池一号”渔船配备的拖网,网眼很大。六、七磅的鱼根本就被视为小鱼,不会进网。这若是被那些在海上讨生活的渔夫知道,指不定会骂他什么。
但谁让天池内湖的地理环境得天独厚呢?而且,丁翔还特意的在码头上蹲了两天,遇到体形特别优美的大鱼,就会伸手去试试。
收获不多,只有一条超过十磅的大金鳟,成功被激活了灵根。不知道是不是水生动物的天生不足,这条金鳟的天赋灵根有些微弱,可与俺红那只贱鸟类似,被丁翔加大了灵气输出后,它似乎也……变异了。
暗金系偏红色的背鳞明亮了许多,白色的腹鳞也变成了金黄色,鱼嘴旁还长出了两条长须。当它浮在浅水时,就宛如一条金色的游龙,好看至极。
“五十万,不,一百万。丁,我出一百万美金,把这条鱼让给我。”
想起阿伦那家伙第一次看到“小金”时,激动得语无论次的样子,丁翔现在还觉得有些好笑。灵根被激活后,它就成了灵兽……灵鱼,当然不能转卖。再多的钱,也比不上玉核灵境的秘密不是?这条通灵的金鳟,当然会被留在天池中,成了种鱼。
但阿伦的话,却让丁翔又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这货爱鱼,不仅仅是爱吃,还爱养。金鳟虽然漂亮,可它是冷水鱼种,并不适合在室内养殖。在美帝,或者说在全世界,更为受到追崇的观赏鱼是亚洲锦鲤和“龙鱼”。
锦鲤自不必多说,这玩意就起源于华夏,在大大小小的花鸟鱼虫市场上,甚至是早市大集上,都随处可见。只不过,将锦鲤养得炉火纯青的,却是岛国。不得不说,小鬼子在提纯动物血统方面,真的做的很好。
神户和牛也罢、新泻铭鲤也罢,甚至就连咱们的中华田园犬,也被人家培育成了“秋田”和柴犬“两大名犬。
好吧,别说动物了,就连人……说话岛国人的血统都是脱自于上古先秦的。可数千年后,殃殃大国还不是差一点点便被人给灭了?
这事……算了,咱还是说鱼。
神户雪化牛的天下第一地位,已经让位于“俄勒冈红牛”,丁翔打算抽出些时间捣鼓些锦鲤,“狗屁的铭鲤呀?咱给他弄出个天池神鲤来!不就是昭和三色吗?咱给他弄出个四海龙王!”
不过,想养锦鲤,亦或是“龙鱼”,天池中常年不超过十几摄氏度的冷水是不行的。必须还要另辟他地,或者是直接用超大型的鱼缸,更好的控制水温才行。
不过,眼下要做的,还是为新投放的各种鱼苗灌输灵气。这么大的水面,直接像在仓库里那样释放灵气当然不成,于是丁翔选择了另一种方式,那就是……种草。
牧场中新种植的牧草种子,在被撒进泥土之前,都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灵液浸泡。所以,才能在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就几乎重新恢复了草场。
而天池中,丁翔照搬套路,唯一变化的,就是紫花苜蓿的种子,变成了水草的种子。而且,在水底,需要顾忌的事情就少了许多。
平均水深达十米以上的天池中,水草长的再快,也没人能看到不是?所以,正如拉文向他的老板阿伦所汇报的:天池渔场根本不投放任何饲料,绝对能够保证鱼类是纯野生生长。
可为什么?天池的虹鳟却能长到二十磅重呢?所有送往纽约的,则全部在十五磅以上,这几乎就是之前全美鳟类鱼钓的记录。但在天马牧场,十五磅的虹鳟,不过是普普通通。
阿伦不明白,拉文也不明白,就连老兰斯和那两个来自霍尔西小镇的二竿子渔夫,也根本不明白天池中的鱼,为什么能长的那么大,还长的那么的快。
“难不成我在养鱼方面,天赋超人?”
名字叫维金森的渔夫经常跟老兰斯叨咕,另一个叫作哈罗德的家伙也不时的嚷嚷:“我们养的鱼简直太棒了,听拉文说,这些鱼每磅可以卖到十几美元,那些十磅以上的金鳟还要更高上一倍。兰斯主管,我觉得用不了多久,我们渔场的收益就要超过牧场那边了,BOSS应该给我们涨工资了,否则我要罢工。”
“是吗?你真是这样想的吗?”
老兰斯从敞首艇天池二号的甲板跳到码头上,用眼角斜了哈罗德一眼,嘴角咧出了一丝冷笑。这货不知天高地厚,还以为他是养鱼的天才。可老兰斯就是很清楚在丁翔上次从华夏回来之前,牧场里的安格斯牛渣成了啥样。正是丁翔所谓的中医草药配方,才造就了大名鼎鼎的明星牛。而这渔场……地理环境得天独厚不假,但老兰斯几十年前就在这里钓过鱼,他可不认为这里真的会有那么多大鱼。
“神奇不是牧场,更不是渔场,而是丁!”
中医配方也罢,东方巫术也罢,老兰斯很清楚,别说是由他们几个来照料渔场,哪怕就是几只狗在这里,那些大鱼也照样不会少的。
“只要丁的神奇依旧!”
老兰斯一边收拾渔网,一边嘀咕了一句。随即声音大了许多:“哈罗德,丁给你的工资,已经是霍尔西镇上最高的了。如果你还不满意,你可以提出辞职,我想丁会同意的。”
“哦NO,傻子才会辞职,好多牧场都要破产了,现在出去,根本找不到工作了。”
“那你就给老子闭嘴!哈罗德,如果再让我听到你一句抱怨的话,那你就给滚回白令海峡捞螃蟹去!”
哈罗德的祖上是维京人,身高接近两米的他,曾在阿拉斯加的捕蟹船上工作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