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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千金买马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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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德烈养了大半辈子马,不说全美,至少整个俄勒冈州,他都曾跑了个遍。有了这么个向导,一点冤枉路都不用走,丁翔一行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几乎跑遍了尤金周边的所有的大型马场。甚至于中间还回了趟尤金,接到了率先到达的雷夫丶诺曼。

    当然,这也跟丁翔走马观花,“一摸而过”的选马方式大有关系。

    不需要马场主推荐,也不用需要察体观色,丁翔只需要用心手在马匹的额前轻抚一下,便立刻确定这匹马是不是他想要的。

    只是……结果很让人沮丧,五个大型马场,数百匹的待选夸特马,居然没有选中一匹。这让原本已经对丁翔十分信服的安德烈也有些茫然了。

    “最后一家,丁,如果在这个马场还选不到你中意的马,那我们就只能去德州或蒙大拿州看看了。”

    “嗯,没关系的,安德烈大叔。选比赛用的夸特马,只是我的小试牛刀。我们终归还是要走到纯血马赛场上的。”

    只要纯血马的速度赛奖金才最高,若是想要依靠养赛马赚钱,纯血马当然是首选。而且,当发现黑旋风体内的先天灵力比蔷薇强烈很多时,丁翔就已经决定,进军纯血马界。

    “骚瑞,这次的马并不是我要选。我的马场已经卖掉了,新的马场主是丁,他才是最后拍板的人。”

    最后一个马场的老板和安德烈是老熟人,看到他们一行人说是来选马,却在马厩中一走而过,那个华夏小子更是摸摸点点的,“你当选马是买西瓜呢,敲几下就能知道熟不熟?”

    “咦?老板,那边的马卖不?”

    长长的一趟马厩走到尽头,可还是没有能被丁翔看中的。他本来已经觉得没有希望了,“看来有先天灵气的马匹,其出现的机率也并不算高。”

    可就在这时,他猛的回头,看到马厩的另一侧,还有着十几匹小马驹子,而其中的一匹灰毛的小家伙更是在瞪着大大的马眼,紧紧的盯着他。

    “噢,那边都是未满周岁的小马,我们马场只卖调教好的成马,小马……你要愿意买也可以。”

    马场也罢、牧场也罢,一般都是会购买三到六周岁的成马,骑乘也好,繁殖也好,可两岁以下的小马驹未经调教,性子很是暴烈,哪怕是经验丰富的老牛仔,也难以操控。

    马场的老板有些无奈,难不成这个华夏小子根本不懂养马,是跑来添乱的?看到丁翔径直的走向了马驹那边,他不由得轻轻咧嘴:“看来可以好好的坑他一下了。”

    “这匹马多少钱?”

    丁翔指的正是那匹灰毛小马。

    “噢,这匹马呀……这是一匹纯比赛用的夸特马,它的父系是……”

    “得,您打住!”

    不用老安德烈提醒,丁翔都意识到这货要说什么了。不就是欺负他外行,想多坑他点吗?丁翔认了。只要他弄价别太夸张,这匹小马驹,他要定了。

    “马,我懂!不要以为我是个外行,只是我们华夏的相马术,与美帝这边的不一样。你说这匹马多少钱吧?”

    “七千……不,五千美元,你看怎么样?看在老安烈的份上,我给你优惠一些。”

    这次,没等丁翔说话,安德烈直接急了:“我的面子就是让你将小马的价格的翻上五倍?一匹调教好的成马才三、四千美元,这样一匹外貌毫不出众的小夸特驹子,你居然要五千?一千,爱卖不卖!”

    “这个……安德烈,哪有你这么还价的!”

    马场老板还有些不甘心,这年头生意不好做,好容易碰到了一个华夏土豪,不多赚些岂不有负他的犹太血统?

    “呵呵,这样吧!老板,那边还有一匹红色的,我都要了,两匹加一起,我给你五千。”

    “成交!”

    马场老板赶紧点头,迅速抓住了丁翔的手。

    “丁,夸特的马驹子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价格。你不会以为是在买纯血马吧?”

    安德烈急了,在他看来,有他陪着,还花出这样的高价,简直就是他的耻辱。

    “好了,安德烈大叔,请相信我的眼光,这两匹小家伙,它们值这个价。”

    不顾安德烈的再三阻拦,丁翔坚持着与马场老板完成了交易。直到他们走出马场大门,上了那辆新买的路虎,老安德还在嘟囔着。

    “哈哈,大叔,不用在乎那几个钱,对我来说,一匹好马,价值千金或是万金都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在我看来,它们本来就是无价的。”

    “好吧,你的钱,你说的算。不过,对于你最后一句话,我还是赞同的,好马难觅,良驹确是无价。”

    “哈哈……”

    拉尔夫也放肆的大笑,只有刚到的诺曼还有些生疏,但也无声的咧了咧嘴。

    再好的马,在“海豹”们的眼中,也是玩具。他们,只相信手中的钢铁和身旁的兄弟。

    “算算时间,你们的另一个兄弟也该到了吧?我们去机场,接到他就直接返回霍尔西。对了,安德烈大叔,那两匹马由他们负责运送,没什么问题吧?”

    “当然!”

    老安德烈耸耸肩:“不要说只是两匹夸特驹子,就算是那些超级赛马,也都是用平板车来运送的。”

    “那就好!伙计们,出发。我想拉姆已经在牧场中准备好了松露烤乳猪,迎接新加入的伙计!”

    “噢NO,BOSS,他的乳猪就算了,我宁可吃海伦大婶煎的牛肉。!”

    “哈哈……”

    一阵爆笑在路虎车中响想,唯有诺曼有些不明就里:“Why?松露乳猪不是很有名的吗?在波士顿,只有到米其林星级餐厅才能吃到的。”

    “那得分厨师是谁!我那兄弟烤的,只适合直播扮土豪,吃到口中的味道,还是算了吧!诺曼,我建议你多管BOSS要点牛肉,要知道,我们牧场的牛可全是明星牛,超市中根本就买不到的。”

    “耶士,我知道的。BOSS,你知道吗?我其实就因为听说了明星牛,才答应来牧场工作的,我讨厌那些黄皮肤矮子……噢骚瑞,BOSS,你知道我指的不是你们华夏人。”

    “我明白,伙计,在这个问题们,你与我们大多数华夏人的观点完全一致。那些小鬼子的确是很让人讨厌。”

    “哇哦,很荣幸能与BOSS您的观点一致,看来今晚我们要为此庆祝一下,多喝上几杯了!”

    混熟了,来自东部的诺曼也很能侃。丁翔很享受这种感觉,大家的年纪相差不多,开心聊天,没事还“愤青”一下,埋汰埋汰小鬼子,就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时的寝室中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