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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寻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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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了拉尔夫在服役时抗命的原因,丁翔很开心的的邀请其加入牧场,并开出了与拉姆相同的周薪。这对于急于找到工作的拉尔夫来说,当然是欣然接受。

    “如果,与你同时退役的那些战友,还有愿意来牧场工作的,你可以邀请他们过来。”

    “好的,BOSS,我明天就给他们打电话。”

    拉尔夫有些意外,又表示理解。毕竟,他很清楚那些战友的本事,做牛仔虽然屈才了些,但总比没有工作要好的多。况且,丁翔给出的薪水并不低,他还保证,等牧场规模扩大后,会逐步提升牛仔们的福利。

    一夜无话,还没睡醒的丁翔早早便被小黑给闹醒了。昨晚,再次的尝试身体进入灵境,无奈又是力竭而颓。似乎,在马场中接触到黑杰克后而增涨出的一丝灵气,几天来再无寸进。

    所以,虽然对狗儿子大早上折腾有些不满,可丁翔还是爽快的起床洗漱。收拾好,连早饭都没有弄便开着F650去了马场那边。

    蓝星牧场与马场的合并工作进展缓慢。一是因为已经进入冬季,俄勒冈西部虽然是典型的海洋气候,但这里的冬天还是很冷的,早就计划中的牧草更新要等到明年开春才能进行。加上丁翔还打算收购库德湖边上的其他两处牧场,因此连牧场周边的铁丝网、栅栏等,都仍未动工。

    倒是牧场的更名已经由老兰斯去办理了,但在林恩县登记局的手续还未发下来之前,天马牧场的名字的依然没有法律效应。

    安德烈也起的很早,卖掉了马场但仍留在这里,他对那些马匹的爱绝对是真爱。

    看到丁翔开着车进来,老头摇了摇头:“丁,最顶级的马场,是不会允许机动车辆进入的,甚至连任何有异响的工具都会明令禁止。如果你想要养马、养好马,一定要习惯骑在马背上。”

    “哈哈,安德烈大叔,我会骑马。你说的没错,我今天来,就是要和你商讨下,如何把马养好。我的理想可是把我的马场发展成全美第一流的马场。”

    “这个理想很棒!和我年轻时追求的,几乎一样。但是我要告诉你,这很难。至少,单凭马厩中的这几匹夸特,是根本无法踏进一流的行列的。”

    “我知道,只有纯血马才是速度赛马场的主角。但是……我们不是有黑杰克吗?哈哈,开个玩笑。安德烈大叔,我能听听您过去养纯血马时的一些经历吗?当然,我知道回忆起这些,可能让您不开心……”

    “不,我很愿意!丁,除了我女儿,你是这些年来,唯一一个愿意听我说那些事情的朋友。没有人会在乎一段失败的历程不是吗?”

    安德烈的态度,让丁翔十分的意外。老头匆匆将马厩中的夸特种*马们刷洗干净,便拉着丁翔急匆匆走进老旧的别墅中,谈起了他的过往。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直到临近中午,喝掉了几壶茶水的安德烈才长叹一声:“唉!丁,我的心情是极为矛盾的。我特别希望你能够养出最棒的赛马,替我弥补这一生的遗憾。可理智告诉我,这条路真的很不好走,一个不慎,就会葬送掉你的全部身家,甚至……是你的人生。做作朋友,我更应该做的,是劝告你远离赛马场。我们这种规模的马场,或许能够养出‘冶金尘’,但永远无法触及‘北方舞者’的高度。”

    “治金尘”是一匹传奇的夸特赛马,而“北方舞者”则是纯血赛马中的王者至尊。它们,都是难得一见的优秀马匹,但其中的差距却无异于“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

    再好的夸特马,也不过是“狗肉”——难登大雅之堂;而纯血马,出生即高贵。“北方舞者”生前,一次配种费就高达五十万美元,这还是上个世纪的事情。如今,一匹有着“北方舞者”血统的赛马驹,在欧洲的高斯拍卖会上,拍出超过百万的天价,已不足为奇。

    而诸多的一级赛事中,能够夺魁的赛马,则大多是出自“名门”,它们一生下来便万众瞩目,其价格,绝不是如安德烈这样的小马场主能够染指的。

    但对于丁翔来说……养马可不光是为了赚钱。养牛、种松露同样可以赚钱,而且会赚的更加安稳。但如果可以选择,丁翔愿意用自己所有的钱,去换来几匹“好马”,更准确的说,是“灵马”,如黑杰克一样的灵马。

    钱乃身外之物,不如灵术傍身。

    用吸收自灵液的灵气,与天生灵体的马相互交融,便可以大大促进精神力和神识的提高。这是修习九方经几个月来,丁翔最大也是最重要的发现。

    好不容易打发了安德烈,获得了与黑杰克单独相处的机会时,丁翔再一次将手心贴在黑杰克马额上那处白星,也就是它的天灵骨上,灵气交融的感觉却淡了许多。

    换言之,就是黑杰克的先天之灵有限,对于丁翔的神识精神力拓展也很有限。这也变相的坚定了丁翔一定要发展马场、养更多“好马”的决心。

    为了赚钱,更为了修灵。

    将一根胡萝卜塞到了黑杰克的马嘴里,亲昵的拍了拍它的长马脸。看得出,自从第一次灵气交融之后,这匹马便对丁翔多了一丝亲近。甚至,当丁翔要离开马厩时,还能看到它大眼中的依依不舍。

    这让丁翔的心中,也浮起了些温情,这种感觉,就像是对待那俩狗儿子似的。

    “来,陪我去看看那些夸特和花马……黑杰克这名字不好听,也不吉利,给你换个名字吧,就叫……黑旋风,怎么样?哈哈,你同意了?好,那以后你就叫黑旋风。我跟你说,这名字可是很牛的,当年有个跟你同名的家伙,为了给她老娘报仇,亲手杀死了一窝老虎,公的、母的再加上虎崽子……”

    临时找来副牛仔马鞍,不是太合用。勉强的系在了黑旋风的背上,丁翔连水勒缰绳都没用,更不要说口衔了,就那样直接的坐了上去。他有种直觉:黑旋风能听懂他的话,根本不需要缰绳就能自如的驾驭。

    从马厩到湖边的草场上,一段近三千米的路程,证明了丁翔的直觉是非常准确的。

    黑旋风完全没有了安德烈所说的那种桀骜,在丁翔的跨下温驯的就像个乖宝宝一样。而且根本不需要口令,只要丁翔的脚后跟轻磕,就能充分领会到他的意图。

    这情景,看得正在放马的安德烈惊讶得差点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丁,你是怎么做到的?黑杰克它……”

    “哈哈,安德烈大叔,它现在的名字叫黑旋风,你不觉得我和它很是投缘吗?”

    除了不敢置信的眼神和重重的点头,安德烈还能说什么?这场面,让他这个养了一辈子马的人还能有什么可说的?

    “丁,你就是个天才。用你们华夏语说,就是……伯乐!如果你要是去做练马师,全美最著名的练马大师非你莫属。”

    “NO,我可做不了那个职业。我听说练马师全年无休,每天四、五点钟就要起床进马厩,风雨无阻。”

    “哈哈……”

    老安德烈也笑了,看到黑旋风这匹他亲自买回来的、命运多舛的小黑马,又重新焕发出良驹的风采,哪怕是它已经不再属于它,他依然笑得很是开心:“丁,我对你的马场主生涯越发的期待了,如果我再年轻二十岁,我一定会应聘做你的练马师。”

    “你现在也可以!”

    “不,我太老了,想要陪伴它们,没有足够的精力和体力可不行!更主要的是,我已经没有了斗志。不过……丁,如果你的马以后想参加比赛的话,我倒是可以推荐一个不错的骑师给你!”

    “噢?他在哪里?”

    “现在可不行!等你养出了有资格参加一级赛的纯血马再说吧!”

    丁翔:“……”

    这老头,还学会了卖关子。没再纠结这个问题,丁翔跳下了马背,让黑旋风去自由吃草。他则走进了老安德烈放牧着那些夸特和花马。

    在安德烈有些诧异的目光中,他一一的伸手试过,不知道是不是灵液的气息,让这些马都对他抱有极大的善意,哪怕是额头被摸,马儿们也根本不会闪躲,而是乖乖在站在那里,任其抚摸。

    老安德烈更加惊讶了,如果说单单是黑旋风对丁翔表达出好感的话,那还可以用“投缘”二字解释,但这十几匹马居然无一例外……要知道,这些马可都是安德烈一手养出来的,平常换个生人,想要靠近它们都有些困难。

    丁翔与马儿们和谐的互动,完全超出了安德烈的认知。但丁翔脸上的表情却很是失望,这些马中,没有一匹能够引起体内灵气的共鸣,也就是说,它们都只是普通的马匹,没有一丝的“先天之灵”。

    “难道必须是纯血马才可以?”

    丁翔的疑惑很快便被自己否决了,纯血马的历史才有多少年?更不要说老祖宗的军马场中,更不可能有这种阿拉伯马的血系。蒙古马、伊犁马、哈萨克马,顶多再有些汗血马也就是阿哈尔捷金马的血统。“先天之灵”纯不应该局限于某一纯种马的血系之中。

    可那为什么这些安德烈精选出来的种*马却没有一匹堪用呢?

    “咦?”

    丁翔突然惊呼出声,当他的手心触碰到草场上最后一匹,也就是名叫“蔷薇”那匹花马小姐时,他的神识中,终于又有了悸动的感觉,很弱,比黑旋风那次弱了足足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