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备胎男N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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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这时, 一个有些黑的男生打破这个压抑的氛围。
“来来来, 大家能分到一个地方也是有缘, 我们来相互自我介绍一下吧!”拍了拍自己的胸膛, “我叫杜南星,土生土长的老北京, 今年十九岁,以后还请大家多关照。”
“你好, 我叫林向阳, 这是我同学路遥同志。” 坐在林则对面的男生自我介绍道。
林向阳啊?
不出所料,坐在他对面的就是男主和女二,林则不动声色的打量着他们,“你好, 我叫林则。”
男主长得高高瘦瘦,白白净净, 很斯文,也很俊朗, 难怪会受这么多女生喜欢。女二则是瓜子脸,大眼睛,浅笑间带点妩媚,这长相要放在二十一世纪,不说成为明星, 当个网红妥妥的, 可惜这长相在七零年代不吃香。
“你也姓林, 兴许咱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林向阳很会说话, 很快就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不过他最关注的的还是林则。
主要林则一身八成新的中山服,手腕上戴着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手表,还有那大包小包的东西,足见他家境非常的殷实。
不但林向阳,几个有眼色的人都看出林则应该家境不错,说不上讨好,至少结识一下,兴许以后能帮上忙。
林则笑笑,不高傲也不热情的和他们接触。
出发前,他想了好几个方案,到底是装穷打酱油,还是扮清高独来独往的过日子,到最后发现都不可行。
装的和大家一样穷,那你以后有点好东西拿出来用别人都得问七问八,但是太高调也不行,有那嫉妒你的见天举报你,一样玩完。扮清高不易合群,到时候很难完成任务。
主世界中他只剩两个月的命,这里算是他偷来的时间,他没必要太委屈自己,谁知道活了今天有没有明天,所以他扮演一个家境还算不错,性格略清冷但是遇事能帮则帮的人,即能让他手里这堆东西有来路,又能完成任务。
不过众人也就是想要和林则结个善缘,并不会捧着他想从他这得到什么,所以除了热情些,倒没别的动作。
一群怀抱梦想的年轻人,没多久就熟悉起来,开始说笑玩闹,他们这次要去的是南方,相对大西北那片,算是不错的地方,至少有山有水,闹饥荒的时候还有树皮可以啃。
“我姐去了甘肃,那边打水得走六十里路,一星期才去打一次水,喝都不够,哪舍得洗头洗澡,我姐回来的时候,牙都黄了,我差点没认出来。”一个小姑娘跟他们说自己姐姐去的地方。
“还好咱们去的是Z省,至少洗澡洗头有保证了。”
林则竖着耳朵听了半天,没有半点有用的信息,干脆颌上眼休息。
“叮!请宿主尽快和男主结成朋友关系,以便后期任务。”
许久没动静的系统突然在林则脑海中冒出一句话来,要不是他胆子大,差点没叫出声来。
“如果你皮痒,我不建议给你松松皮。”林则在脑中回了系统一句,手轻轻的摩挲着手臂内侧。
如果石头是人的话,现在肯定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呵……呵呵,我这不是希望你能尽快完成任务,这样我们才能得到能量。”
“闭嘴,该怎么完成任务,我自己心里有数。”这个世界的主角和女主最终没结婚,还不是因为女配和男配搅和的功劳,只要他把那几个处理好,他们自然会走到一起,到八二年,时间够,慌什么。
经过两天一夜的火车,终于到达此次的目的地,扶风县。
带队的人领着他们出了火车站,外面已经有老乡在接他们,看着一批批人被村里的村支书带走,最后就剩下林则他们这四个人。
“来,胡书记,这是今年到你们村插队的知青,一共四人,这位是林向阳同志,今年十八岁,这位林则同志,今年十七岁,这位是路遥同志,今年十七岁,还有这位杜南星同志,今年十九岁,都是有志为国家做贡献的好同志。”
“就这四个?”胡书记看了几人一眼,笑着点点头,“行,那我就给带回去了。”
最早国家说让知青下乡插队的时候,村里张灯结彩的迎接,可惜那些城里娃娃都傲气,看不起乡里人,干不了活不说,还经常挑事,也不知道今年这几个怎么样。
现在不是农忙,村里派了一辆牛车接他们,几人大包小包的来到城外,牛车边上站着一男一女,男人见到胡支书,叫了声爸,女孩看到他们过来,冲他们腼腆的笑了笑,然后低下头。
林则远远扫了眼,五官只能算清秀,但是气质非常清纯,皮肤也很白,娇娇弱弱的,很能勾起男人的保护欲。
“这是我儿子,胡杨松,这是今年另一个地方来的知青,你们认识认识。”胡支书笑着说道。
“你们好,我叫李文雅,今年十七岁,来自苏城,比你们早到几小时。”一口吴侬软语,委婉动听。
同为女人的路遥见到她顿时如临大敌,尤其看到林向阳盯着她看的时候,更是气的小胸/脯一鼓一鼓的。
“你好,我叫林向阳。”林向阳不由自主的缓缓来到李文雅身前,伸出右手,然后李文雅怯怯的伸出手,和他握在一起。
如果现在是古装剧,那么肯定一阵清风袭来,吹落许多花瓣,诗意唯美。如果这是偶像剧,那么现在肯定是定格画面,两人看着对方,背景出现一首甜蜜的音乐,这,就是一见钟情啊!
“你好,我叫路遥。”路遥伸手打断他们的凝视。
林则:很好,恶毒女配出现了。
石头:“你能不能不要看戏了?”
林则笑着上前打破这诡异的气息,“你好,林则,这位是杜南星,我们都来自北京。胡支书,咱们村离县城远吗?”
“不远,五十里路就到了。”胡支书和他儿子帮他们把东西放到牛车上,几人又是衣服又是被子,占满了不大的板车,尾巴处还能坐两人,全队就两女生,肯定让给她们。
“我看这样吧,给路遥和文雅坐,等后边我们谁走不动了,换上去休息一下。”杜南星觉得自己在五人中年纪最大,不自觉充当起大哥的角色。
五十里路,说的估计是从县城那梧桐乡的直线距离,至少林则感觉自己已经走了四十里路不止,可看着前面跟盘龙一样的山路,绝对不止十里路。
“林则,要不你上牛车坐会。”杜南星喘了口气,林则是他们三人中年纪最小的,得先照顾他。
“行,我坐会,等下换你们。”林则也没逞强,他现在确实双腿沉重,有些走不动了。
胡支书这一路观察过来,心下有些满意,这几个小娃娃还不错,走了近五十里路也没叫苦喊累。
“这前边还能坐一个,你到这来坐吧。”对吃苦耐劳的孩子,胡书记还是很和蔼的。
路遥和李文雅都跳下牛车,执意要给林向阳还有杜南星坐。
走了快三个小时,她们都坐的不好意思了。
等到地方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胡支书先带他们到自己家吃晚饭。
“爸,怎么这么晚回来?”迎他们是一个少女,扎着两只麻花辫,五官清秀,皮肤在农村算白的。
叫胡支书爸,那她不就是女三号,胡敏聪?
“赶紧的,先打点水让他们洗洗,走了这么久的路,都饿坏了。”胡支书招呼女儿去打水。
“不用,我们自己去打水。”林向阳赶忙拦住。
原本心里不乐意的胡敏聪回头看了林向阳一眼,一下就定住了,以前也来过不少知青,从来没见过这么高大帅气的。
“小敏,小敏”胡支书推了推胡敏聪,“还愣着做什么,带他们到井边洗洗。”
林则眯了下眼睛,不愧是男主,随便说了一句话,被人看一眼就叫人爱的死去活来,算上原本就是青梅竹马的路遥,身边已经围了三个女人了,好像还有几个炮灰喜欢他。
看了一路,他也没觉得林向阳有哪里特别突出的,要说长相,杜南星黑了点,身材五官不比他差,他自己长得也算俊秀,难道是男主光环?
几人匆匆洗了把脸,就进去吃饭了,火车上带的干粮能有多好吃,下火车后又走了那么久的路,现在个个饿的能吃下一头牛。
猪大骨顿萝卜,虽然猪大骨几乎没肉,但是顿的久了,这汤都熬得白白的,闻得就让几人直流口水,还有一大盘豆角土豆。
此为防盗章 这时, 一个有些黑的男生打破这个压抑的氛围。
“来来来, 大家能分到一个地方也是有缘, 我们来相互自我介绍一下吧!”拍了拍自己的胸膛, “我叫杜南星,土生土长的老北京, 今年十九岁,以后还请大家多关照。”
“你好, 我叫林向阳, 这是我同学路遥同志。” 坐在林则对面的男生自我介绍道。
林向阳啊?
不出所料,坐在他对面的就是男主和女二,林则不动声色的打量着他们,“你好, 我叫林则。”
男主长得高高瘦瘦,白白净净, 很斯文,也很俊朗, 难怪会受这么多女生喜欢。女二则是瓜子脸,大眼睛,浅笑间带点妩媚,这长相要放在二十一世纪,不说成为明星, 当个网红妥妥的, 可惜这长相在七零年代不吃香。
“你也姓林, 兴许咱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林向阳很会说话, 很快就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不过他最关注的的还是林则。
主要林则一身八成新的中山服,手腕上戴着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手表,还有那大包小包的东西,足见他家境非常的殷实。
不但林向阳,几个有眼色的人都看出林则应该家境不错,说不上讨好,至少结识一下,兴许以后能帮上忙。
林则笑笑,不高傲也不热情的和他们接触。
出发前,他想了好几个方案,到底是装穷打酱油,还是扮清高独来独往的过日子,到最后发现都不可行。
装的和大家一样穷,那你以后有点好东西拿出来用别人都得问七问八,但是太高调也不行,有那嫉妒你的见天举报你,一样玩完。扮清高不易合群,到时候很难完成任务。
主世界中他只剩两个月的命,这里算是他偷来的时间,他没必要太委屈自己,谁知道活了今天有没有明天,所以他扮演一个家境还算不错,性格略清冷但是遇事能帮则帮的人,即能让他手里这堆东西有来路,又能完成任务。
不过众人也就是想要和林则结个善缘,并不会捧着他想从他这得到什么,所以除了热情些,倒没别的动作。
一群怀抱梦想的年轻人,没多久就熟悉起来,开始说笑玩闹,他们这次要去的是南方,相对大西北那片,算是不错的地方,至少有山有水,闹饥荒的时候还有树皮可以啃。
“我姐去了甘肃,那边打水得走六十里路,一星期才去打一次水,喝都不够,哪舍得洗头洗澡,我姐回来的时候,牙都黄了,我差点没认出来。”一个小姑娘跟他们说自己姐姐去的地方。
“还好咱们去的是Z省,至少洗澡洗头有保证了。”
林则竖着耳朵听了半天,没有半点有用的信息,干脆颌上眼休息。
“叮!请宿主尽快和男主结成朋友关系,以便后期任务。”
许久没动静的系统突然在林则脑海中冒出一句话来,要不是他胆子大,差点没叫出声来。
“如果你皮痒,我不建议给你松松皮。”林则在脑中回了系统一句,手轻轻的摩挲着手臂内侧。
如果石头是人的话,现在肯定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呵……呵呵,我这不是希望你能尽快完成任务,这样我们才能得到能量。”
“闭嘴,该怎么完成任务,我自己心里有数。”这个世界的主角和女主最终没结婚,还不是因为女配和男配搅和的功劳,只要他把那几个处理好,他们自然会走到一起,到八二年,时间够,慌什么。
经过两天一夜的火车,终于到达此次的目的地,扶风县。
带队的人领着他们出了火车站,外面已经有老乡在接他们,看着一批批人被村里的村支书带走,最后就剩下林则他们这四个人。
“来,胡书记,这是今年到你们村插队的知青,一共四人,这位是林向阳同志,今年十八岁,这位林则同志,今年十七岁,这位是路遥同志,今年十七岁,还有这位杜南星同志,今年十九岁,都是有志为国家做贡献的好同志。”
“就这四个?”胡书记看了几人一眼,笑着点点头,“行,那我就给带回去了。”
最早国家说让知青下乡插队的时候,村里张灯结彩的迎接,可惜那些城里娃娃都傲气,看不起乡里人,干不了活不说,还经常挑事,也不知道今年这几个怎么样。
现在不是农忙,村里派了一辆牛车接他们,几人大包小包的来到城外,牛车边上站着一男一女,男人见到胡支书,叫了声爸,女孩看到他们过来,冲他们腼腆的笑了笑,然后低下头。
林则远远扫了眼,五官只能算清秀,但是气质非常清纯,皮肤也很白,娇娇弱弱的,很能勾起男人的保护欲。
“这是我儿子,胡杨松,这是今年另一个地方来的知青,你们认识认识。”胡支书笑着说道。
“你们好,我叫李文雅,今年十七岁,来自苏城,比你们早到几小时。”一口吴侬软语,委婉动听。
同为女人的路遥见到她顿时如临大敌,尤其看到林向阳盯着她看的时候,更是气的小胸/脯一鼓一鼓的。
“你好,我叫林向阳。”林向阳不由自主的缓缓来到李文雅身前,伸出右手,然后李文雅怯怯的伸出手,和他握在一起。
如果现在是古装剧,那么肯定一阵清风袭来,吹落许多花瓣,诗意唯美。如果这是偶像剧,那么现在肯定是定格画面,两人看着对方,背景出现一首甜蜜的音乐,这,就是一见钟情啊!
“你好,我叫路遥。”路遥伸手打断他们的凝视。
林则:很好,恶毒女配出现了。
石头:“你能不能不要看戏了?”
林则笑着上前打破这诡异的气息,“你好,林则,这位是杜南星,我们都来自北京。胡支书,咱们村离县城远吗?”
“不远,五十里路就到了。”胡支书和他儿子帮他们把东西放到牛车上,几人又是衣服又是被子,占满了不大的板车,尾巴处还能坐两人,全队就两女生,肯定让给她们。
“我看这样吧,给路遥和文雅坐,等后边我们谁走不动了,换上去休息一下。”杜南星觉得自己在五人中年纪最大,不自觉充当起大哥的角色。
五十里路,说的估计是从县城那梧桐乡的直线距离,至少林则感觉自己已经走了四十里路不止,可看着前面跟盘龙一样的山路,绝对不止十里路。
“林则,要不你上牛车坐会。”杜南星喘了口气,林则是他们三人中年纪最小的,得先照顾他。
“行,我坐会,等下换你们。”林则也没逞强,他现在确实双腿沉重,有些走不动了。
胡支书这一路观察过来,心下有些满意,这几个小娃娃还不错,走了近五十里路也没叫苦喊累。
“这前边还能坐一个,你到这来坐吧。”对吃苦耐劳的孩子,胡书记还是很和蔼的。
路遥和李文雅都跳下牛车,执意要给林向阳还有杜南星坐。
走了快三个小时,她们都坐的不好意思了。
等到地方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胡支书先带他们到自己家吃晚饭。
“爸,怎么这么晚回来?”迎他们是一个少女,扎着两只麻花辫,五官清秀,皮肤在农村算白的。
叫胡支书爸,那她不就是女三号,胡敏聪?
“赶紧的,先打点水让他们洗洗,走了这么久的路,都饿坏了。”胡支书招呼女儿去打水。
“不用,我们自己去打水。”林向阳赶忙拦住。
原本心里不乐意的胡敏聪回头看了林向阳一眼,一下就定住了,以前也来过不少知青,从来没见过这么高大帅气的。
“小敏,小敏”胡支书推了推胡敏聪,“还愣着做什么,带他们到井边洗洗。”
林则眯了下眼睛,不愧是男主,随便说了一句话,被人看一眼就叫人爱的死去活来,算上原本就是青梅竹马的路遥,身边已经围了三个女人了,好像还有几个炮灰喜欢他。
看了一路,他也没觉得林向阳有哪里特别突出的,要说长相,杜南星黑了点,身材五官不比他差,他自己长得也算俊秀,难道是男主光环?
几人匆匆洗了把脸,就进去吃饭了,火车上带的干粮能有多好吃,下火车后又走了那么久的路,现在个个饿的能吃下一头牛。
猪大骨顿萝卜,虽然猪大骨几乎没肉,但是顿的久了,这汤都熬得白白的,闻得就让几人直流口水,还有一大盘豆角土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