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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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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慎经过院外小径时随意一瞥,瞧见阿宓把脑袋倚在窗边, 无力地拨弄快把枝叶伸进屋内的花丛, 乌发梳得松松垮垮, 大半散了下来铺在脸侧, 莹白的小脸还没巴掌大,仅那朵花就遮了个七八。

    秦书注意到他视线, 张口道:“大夫没能治好洛姑娘嗓子, 想来正不开心着。”

    “嗯?”沈慎微偏过头, “治不好?”

    “也不能这么说。”秦书仍觉得有些无法相信, “大夫道是郁结于心,哪一日洛姑娘想开了,便好了。”

    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 哪来那么重的心事呢?虽说这个年纪有些姑娘已经在备嫁了,可秦书看着阿宓,总觉得她还是个需要人保护的孩子。

    沈慎对这件事并不十分关心,知道结果后与秦书有着同样的疑惑, 但很快就被压了下去,他还要布置接下来回京对留侯的交待。

    留侯下令很少更改, 他说要郝金银的人头和家产,沈慎就必须要给他带去。如今郝金银已与他达成盟约, 答应成为商行背后老板, 再不会现于人前。伪造一个郝金银的人头并不难, 难的是如何让留侯相信游城发生的一切。

    留侯谨慎,事后他一定会再派人来调查,到时沈慎如何到的游城,再如何杀的郝金银,这个过程必须要能查个清楚明白。

    忙于此事之下,沈慎对其他细枝末节不免有所忽略,以致被另一波人发现了行踪。

    “世子,王三今日在街市看见了沈慎的人,他曾与那人交过手,不会认错。”中年管事神色肃然,站在他面前的青年长袍玉带,束发冠珍珠嵌就,姿仪甚美,举手皆风流。

    正是当初在洛府作客的那位公子。

    “京城都在探他行踪,没想到沈慎竟来了游城。”青年冷笑,眼中含着杀意,“都说沈都督是留侯的一把好刀,不知他到这游城又是为留侯办的何事,又有多少冤魂丧命其手?”

    管事回:“暂时倒没听说哪处有命案,不过既然正巧撞见,世子,机不可失,如今我们先发现了他,不如……”

    他目露凶光,大有要先下手为强的想法。

    作为显王府的一员,他们和留侯是天然的对立面,如果能暗中折了留侯的这把刀,势必会让他大伤元气。想到这儿,他有些迫不及待地望去。

    世子沉吟,“沈慎手下之人勇猛,硬拼不妥。”

    半晌露出一笑,“不如以我的名义,请他赴宴。”

    明晃晃的鸿门宴,但对方绝不敢拒绝。

    显王是已逝先皇唯一留存的兄弟,如今显王年事已高,且只有一个嫡子,连庶子也无,可以料见世子李琰的地位。何况如今少帝荒唐,又有奸佞横行,许多人隐约都心思浮动,把目光瞄向了显王世子。

    这种事虽然没有明说过,李琰自己心中也是明白的,这正是他在京中地位不同的原因之二。

    “这样岂非让世子处于危险之地?”

    李琰摇首,“我不在,沈慎不会出面。”

    定下主意,他们发了请帖,今夜戌时在游城东面浮生楼请沈慎赴宴,所携从者不得过二。

    请帖先到了秦书手中,他眉头紧皱,怪自己大意竟被李琰发现了都督行踪。早先他们发现显王府踪迹,特意绕行就是为了避免多生祸端。

    其实他们出京以来,行事打扮一般都会低调,遇见阿宓那次是刚办了某事,情况特殊才穿上了官服。自那几日后,他们在游城再也没有显露过丝毫,这样依然被发现,只能说是天意使然。

    京中想要沈慎沈都督命的人太多,显王府绝对排得上前三。如今远在游城,李琰能调动的人也不多,但他占了身份优势,且当地官府绝对会听从他的差遣。

    “都督,不如让我代您去。”

    “然后亲自把把柄送上?”沈慎淡淡看他一眼,秦书立刻噤声。

    沈府以前在京城世家里排得上号,可早已没落,如今若不是都督自身才智过人、又是为留侯办事,哪有几人会把他放在眼里。

    显而易见,都督没有拒绝李琰的权利。

    “那都督要带哪二人?”秦书道,“周大忠心力猛,周二谨慎又会识毒,不如就带他们兄弟。”

    秦书不是不想跟去,可他知道都督绝对会留下自己,如果有万一,剩下的事都要靠他来周旋处置。

    沈慎下沉的嘴角微微上翘,“既是赴宴,焉能无侍婢。”

    …………

    阿宓被按在妆台时还有点儿懵,呆呆地看婢子前后忙乱,又是为自己比新衣,又是试发髻。好在这次并不夸张,衣裳虽漂亮,可样式用料只能说寻常,胭脂水粉等也没上,说是她年纪尚小还用不着这些。

    婢子没有把头发编得太复杂,阿宓的头发太柔软,就把大半都分成两股散在了身侧,显得烂漫又纯稚。

    秦书交待,“今夜陪大人去赴宴,洛姑娘只需帮大人斟酒递菜,其余不用管。”

    他拿出一根细小的银针示意阿宓藏在袖中,认真道:“每道吃食递给大人之前,都要先用银针暗中试过才行,洛姑娘知道如何做吗?”

    担心阿宓不知道这是什么用处,秦书特意示范了番,回头就望见阿宓微白的脸色,当她被吓到了,不由叹声,“洛姑娘也不用害怕,只是谨慎起见而已,大人也一定会护你。”

    岂料阿宓只是纯粹地讨厌银针,以前她在别庄和公子一同用膳的时候,那些人就要先用银针把菜试个遍。

    公子身份尊贵,一桌膳食不知多少,等他们试遍菜都凉了大半。公子好似习惯了这些并不在意,阿宓却没了胃口,她被允能用的吃食本就不多,如此一来更是不想吃,对此公子还总是笑言阿宓挑食。

    交待完毕,阿宓被领到了沈慎身前。

    他衣着焕然一新,烟青色直襟长袍,腰配流苏美玉,长发被高高束起,脸型棱角分明,宛如只是气势稍盛的贵公子。双眼微耷着看不清眼色,显得整个人愈发漠然。

    阿宓往他身前一站,宛如青松旁摇曳的柔嫩小花,绵绵无力,一点也不像能服侍人的侍婢,说不定反倒需他伺候。

    沈慎对这样的效果好像并不意外,略略扫过就迈上了马车。阿宓在周二扶持下一同上去,路途中这两人都是闭目养神不想多说的模样,她便也识趣地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蹄声微扬,停在了浮生楼前,管事正在大门处候驾,见了沈慎先一笑,“世子令我等在此恭候都督。”

    说罢视线往沈慎身边一扫,对周二并不陌生,不过在瞥见阿宓时恰到好处地低头,掩住了心底讶异。

    公子特意寻了几日的人,居然在沈慎身边。

    阿宓谨记秦书吩咐,没有东张西望,也就没有瞧见管事这张于她来说会十分熟悉的脸。

    也是因此,在踏上三楼雅间看见李琰的那一刻,阿宓的慌张几乎在场所有人都能察觉。

    对上那张温润如玉的面容,阿宓脚往后滞了一步,几乎瞬间想逃。

    世家建成需百年以上,高门倾覆只在眨眼之间。沈慎祖父当时刚及冠不久,兀然遭此重击几乎精神不振,家族容光犹在眼前,才到自己手上就连连黯淡,如果这样他死了都无言见先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