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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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长龙帮纳入自己手中,并不是李玥一时兴起,或者纯粹为了搞事好玩才萌生出来的想法。在她知晓李寻欢真实身份,并且明白自己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问鼎武林的时候,李玥心中自然而然诞生了“想要拥有能够掌控自己人生道路的力量”的念头。
李玥拥有这个念头不是因为觉得李寻欢不可靠,探花郎确确实实是个能付出一切堪称“圣父”的好人,她只是单纯地做不到将此身荣辱性命交在他人之手。
不论何时,不论对方是谁,将自己一切系在他人身上,都不是明智的做法。
撇开武功不谈,能够被李玥所选择用来掌控自己命运的,只剩下权和钱两样。
一个人想要权利,通常都是通过科举和进宫来达成自己的目的,更有魄力和勇气的可以选择造反,直接站到金字塔顶端。可对于拥有不同于这个时代常见三观的李玥而言,为官或为妃都不是什么合适的选择,造反就更别想了,她干不出为了一己私欲搅乱天下的事情。
那么李玥能选择的,只有“钱”这一个选项。
李玥还记得自己很早之前看到过的名为《钱可通神》的文章,尤其对其中“钱至十万贯,可通神矣,无不可回之事”印象颇深。她明白钱并非万能之物,可在这么个封建社会里,钱能解决她未来可能会面临到的大部分难题。
做个富婆对于目前的李玥来说,反而是最简单最容易达成的事情,尤其是她现下还能借到李家老牌商队的“力”。不过她并不打算完全依靠李家商铺来做生意,她想要拥有自己的人和店铺,因此李玥瞄上了处于内斗期的长龙帮。
长龙帮是朔州城本地帮会之一,总堂在西城,相对来说更讲信用,也是本地帮会中势力最大的那个,不过帮众都是些地痞流氓,并没有什么武林高手坐镇。
地痞流氓的特色之一就是欺软怕硬,收拾起来也比较容易,同时,他们的头脑也比寻常人更加灵活,更适合打探消息拓展商路。
李玥一向是个行动派,在整合长龙帮确定自己帮主地位的当天,她就命人去西市购买制造肥皂的原料。西市大大小小的商贩听说长龙帮来买东西,心中十分忐忑,他们不敢卖,也不敢不卖,等他们真从长龙帮手里拿到钱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有个小贩甚至还咬了自己一口,咬出个带血的牙印才松口。
做肥皂无外乎两大原料——油脂和碱。
朔州城地处关外,西市内也常有游牧民族在此贩售牛羊,油脂自然是不缺。但是提到碱,李玥多少有些头疼。做肥皂最合适的碱是氢氧化钠,但以目前的工业水平来说,这玩意是很难买到的,李玥只能退而求其次,把市面上能买到的面碱和卤碱等碱全都买回来。
材料都准备齐全,剩下的就是实际操作了。
长龙帮总堂原本供帮众赌博嬉闹的庭院支起了几口大锅,十来个大汉按照李玥吩咐过的那样,穿起粗麻布罩袍,头上戴着帽子,脸上带着口罩,分成几组围在大锅旁边。他们加柴的加柴,加原料的加原料,搅拌的搅拌,沉默而小心地尝试制作肥皂。
锅底下柴火烧得正旺,大锅内一团油腻腻浆糊似的玩意随着搅拌人的动作不停翻滚,一股奇特而浓郁的味道混合着白雾弥散在空气之中,熏得大汉们一个个脸色铁青,暗暗觉得是自家帮主在故意找他们的麻烦。
一时之间庭院内气氛极为诡异,有胆小的帮众乍从西市回帮,甫一推开门,差点没被庭院里的人和锅吓得两眼一翻直接晕过去。年岁大些的帮众也闹不懂自家帮主到底想干啥,摸着袖子里被身体焐热的银子,他们总觉得长龙帮吃枣药丸,是不是该花点心思去找个下家。
李玥最近是没眼福去亲自看看活似霍格沃茨魔药课现场的自家帮会庭院,自然体会不到饱受怪味困扰的帮众们的心情。这年头根本没有寒暑假,身为黑恶势力新任帮主,初七一过,她老老实实背着布包去学堂上课去了。
学堂里的小朋友们还沉浸在过年的气氛中没缓过劲来,先生没出现前一直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话题离不开烟花炮竹、新衣裳和压岁钱。李玥百无聊赖的环视整座教室,发现有几个人已经不在自己的座位上了,陆三蛋也属于其中之一,她朝朱二投去一个充满疑问的眼神,朱二轻轻地摇了摇头,显然,他也不知道陆三蛋的去向。
小朋友们没吵多长时间,老先生便推门进入教室。按捺下心中的疑惑,李玥如以往那般温书习字,待到中午休息的时候,老先生毫无预兆的把她带到书房,和颜悦色的问了她一些学习上的问题,接着委婉地暗示,她下次上学可以带家长一起来。
突然听到自己被叫家长,李玥还小担心了一阵,怀疑是自己以前在学堂搞得事儿东窗事发,老先生发现她是始作俑者之一了,不过老先生的态度太过和蔼,不像是要找麻烦的样子,她短时间内颇有些摸不着头脑。
等到李玥把叫家长的事情告诉李寻欢和福伯,探花郎放下手中的酒壶,也愣了一会儿,福伯倒是马上反应过来,他还笑眯眯的朝着大李小李道喜:
“小小姐一向聪颖好学,在学堂里向来是样样拔尖,老朽估摸着,此番学堂的先生是想举荐小小姐去朔州学馆。”
李寻欢扭头看向福伯:“关外的州县学馆还收女学生?”
“并未听闻,但是小小姐上学至今,穿的都是男装,学堂的先生只怕是没想到这点。”
探花郎看着眼前衣着简单只扎着马尾的小女孩陷入了沉默,他自诞生以来接触过的女性大体可分为四类,一者是如林诗音般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二者是如家中仆妇那般为生活奔劳的普通女子,三者是如小红小翠般以色侍人的青楼伶倌,剩下的则是性格各异作风狠辣的江湖女子。
面对李玥这样与同龄小孩完全不同,格外聪颖跳脱的存在,李寻欢知道自己不能用寻常方法来对待她,他自幼接受的教育让他有过把李玥教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传统女子的念头,只是这念头萌生的刹那间,他心里反对的声音也随之响起。
他不应该,也没资格再插手别人的人生,所以如果小女孩想做什么,哪怕是在世人眼中再离经叛道的事情,他也不会去反对,他只要安静的看着,适当的时候伸手让小女孩不至于跌倒便好。
李玥看着李寻欢眸光几度变幻,最终趋于平稳,她知道对方做出了决定,不过她抢在对方面前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李叔叔,我不打算离开学堂,去什么朔州学馆,更没想过走科举这条路。”
“即便不提科举,去州县学馆读书,对寻常人而言也是有利无弊。”
“可是,朔州学馆出过一甲高才吗?不说一甲,开国以来,朔州连同进士统共也没出过几个。再说了,家里还有探花郎李叔叔你呢,你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你自己没信心啊?”
李玥拍拍脸颊,没正经多久又开始满口跑马:
“抛开一切不谈,万一几年后我金榜题名,被人榜下捉婿怎么办?难道你要看我被满京城闺秀砸绣球?凭我这张脸,别说大家闺秀了,说不定公主都会看上我,一不留神成了女驸马,那可就——”
“胡言乱——噗咳咳咳——”
“李叔叔,你没事吧?”
李寻欢咳了好一会才停下来,手里的酒壶被李玥趁机换成了热茶,他没多说什么,只连连摆手让李玥回房间练字。小女孩临走前,探花郎的面上仍泛着近乎病态的粉色,看得里约心中警铃直响。
原作里李寻欢出场时就一副宿疾在身半死不活的样子,李玥记不清对方到底是有家族性遗传病还是喝酒喝出来的肺病,既然现在疑似出现了征兆,那便该早早做好打算,她决定跟福伯和铁传甲说一声,让家里厨房以后每天都给探花郎炖冰糖雪梨。
李玥离开书房没多长时间,铁传甲就推门而入,李寻欢看了看笑呵呵的福伯,又看了看满面须髭的铁传甲,轻轻咳了一声:
“小玥她最近……有没有从书铺里买话本?”
福伯和铁传甲一致摇头,探花郎皱起了眉头:
“那就奇怪了,我书房里鲜少有话本,学堂里的先生更不会让他们看除了诗经典籍之外的书,小玥是从何处得知这些奇奇怪怪的词,难道是……那个小孩?”
远在城郊和师父练武的陆三蛋,莫名其妙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将长龙帮纳入自己手中,并不是李玥一时兴起,或者纯粹为了搞事好玩才萌生出来的想法。在她知晓李寻欢真实身份,并且明白自己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问鼎武林的时候,李玥心中自然而然诞生了“想要拥有能够掌控自己人生道路的力量”的念头。
李玥拥有这个念头不是因为觉得李寻欢不可靠,探花郎确确实实是个能付出一切堪称“圣父”的好人,她只是单纯地做不到将此身荣辱性命交在他人之手。
不论何时,不论对方是谁,将自己一切系在他人身上,都不是明智的做法。
撇开武功不谈,能够被李玥所选择用来掌控自己命运的,只剩下权和钱两样。
一个人想要权利,通常都是通过科举和进宫来达成自己的目的,更有魄力和勇气的可以选择造反,直接站到金字塔顶端。可对于拥有不同于这个时代常见三观的李玥而言,为官或为妃都不是什么合适的选择,造反就更别想了,她干不出为了一己私欲搅乱天下的事情。
那么李玥能选择的,只有“钱”这一个选项。
李玥还记得自己很早之前看到过的名为《钱可通神》的文章,尤其对其中“钱至十万贯,可通神矣,无不可回之事”印象颇深。她明白钱并非万能之物,可在这么个封建社会里,钱能解决她未来可能会面临到的大部分难题。
做个富婆对于目前的李玥来说,反而是最简单最容易达成的事情,尤其是她现下还能借到李家老牌商队的“力”。不过她并不打算完全依靠李家商铺来做生意,她想要拥有自己的人和店铺,因此李玥瞄上了处于内斗期的长龙帮。
长龙帮是朔州城本地帮会之一,总堂在西城,相对来说更讲信用,也是本地帮会中势力最大的那个,不过帮众都是些地痞流氓,并没有什么武林高手坐镇。
地痞流氓的特色之一就是欺软怕硬,收拾起来也比较容易,同时,他们的头脑也比寻常人更加灵活,更适合打探消息拓展商路。
李玥一向是个行动派,在整合长龙帮确定自己帮主地位的当天,她就命人去西市购买制造肥皂的原料。西市大大小小的商贩听说长龙帮来买东西,心中十分忐忑,他们不敢卖,也不敢不卖,等他们真从长龙帮手里拿到钱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有个小贩甚至还咬了自己一口,咬出个带血的牙印才松口。
做肥皂无外乎两大原料——油脂和碱。
朔州城地处关外,西市内也常有游牧民族在此贩售牛羊,油脂自然是不缺。但是提到碱,李玥多少有些头疼。做肥皂最合适的碱是氢氧化钠,但以目前的工业水平来说,这玩意是很难买到的,李玥只能退而求其次,把市面上能买到的面碱和卤碱等碱全都买回来。
材料都准备齐全,剩下的就是实际操作了。
长龙帮总堂原本供帮众赌博嬉闹的庭院支起了几口大锅,十来个大汉按照李玥吩咐过的那样,穿起粗麻布罩袍,头上戴着帽子,脸上带着口罩,分成几组围在大锅旁边。他们加柴的加柴,加原料的加原料,搅拌的搅拌,沉默而小心地尝试制作肥皂。
锅底下柴火烧得正旺,大锅内一团油腻腻浆糊似的玩意随着搅拌人的动作不停翻滚,一股奇特而浓郁的味道混合着白雾弥散在空气之中,熏得大汉们一个个脸色铁青,暗暗觉得是自家帮主在故意找他们的麻烦。
一时之间庭院内气氛极为诡异,有胆小的帮众乍从西市回帮,甫一推开门,差点没被庭院里的人和锅吓得两眼一翻直接晕过去。年岁大些的帮众也闹不懂自家帮主到底想干啥,摸着袖子里被身体焐热的银子,他们总觉得长龙帮吃枣药丸,是不是该花点心思去找个下家。
李玥最近是没眼福去亲自看看活似霍格沃茨魔药课现场的自家帮会庭院,自然体会不到饱受怪味困扰的帮众们的心情。这年头根本没有寒暑假,身为黑恶势力新任帮主,初七一过,她老老实实背着布包去学堂上课去了。
学堂里的小朋友们还沉浸在过年的气氛中没缓过劲来,先生没出现前一直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话题离不开烟花炮竹、新衣裳和压岁钱。李玥百无聊赖的环视整座教室,发现有几个人已经不在自己的座位上了,陆三蛋也属于其中之一,她朝朱二投去一个充满疑问的眼神,朱二轻轻地摇了摇头,显然,他也不知道陆三蛋的去向。
小朋友们没吵多长时间,老先生便推门进入教室。按捺下心中的疑惑,李玥如以往那般温书习字,待到中午休息的时候,老先生毫无预兆的把她带到书房,和颜悦色的问了她一些学习上的问题,接着委婉地暗示,她下次上学可以带家长一起来。
突然听到自己被叫家长,李玥还小担心了一阵,怀疑是自己以前在学堂搞得事儿东窗事发,老先生发现她是始作俑者之一了,不过老先生的态度太过和蔼,不像是要找麻烦的样子,她短时间内颇有些摸不着头脑。
等到李玥把叫家长的事情告诉李寻欢和福伯,探花郎放下手中的酒壶,也愣了一会儿,福伯倒是马上反应过来,他还笑眯眯的朝着大李小李道喜:
“小小姐一向聪颖好学,在学堂里向来是样样拔尖,老朽估摸着,此番学堂的先生是想举荐小小姐去朔州学馆。”
李寻欢扭头看向福伯:“关外的州县学馆还收女学生?”
“并未听闻,但是小小姐上学至今,穿的都是男装,学堂的先生只怕是没想到这点。”
探花郎看着眼前衣着简单只扎着马尾的小女孩陷入了沉默,他自诞生以来接触过的女性大体可分为四类,一者是如林诗音般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二者是如家中仆妇那般为生活奔劳的普通女子,三者是如小红小翠般以色侍人的青楼伶倌,剩下的则是性格各异作风狠辣的江湖女子。
面对李玥这样与同龄小孩完全不同,格外聪颖跳脱的存在,李寻欢知道自己不能用寻常方法来对待她,他自幼接受的教育让他有过把李玥教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传统女子的念头,只是这念头萌生的刹那间,他心里反对的声音也随之响起。
他不应该,也没资格再插手别人的人生,所以如果小女孩想做什么,哪怕是在世人眼中再离经叛道的事情,他也不会去反对,他只要安静的看着,适当的时候伸手让小女孩不至于跌倒便好。
李玥看着李寻欢眸光几度变幻,最终趋于平稳,她知道对方做出了决定,不过她抢在对方面前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李叔叔,我不打算离开学堂,去什么朔州学馆,更没想过走科举这条路。”
“即便不提科举,去州县学馆读书,对寻常人而言也是有利无弊。”
“可是,朔州学馆出过一甲高才吗?不说一甲,开国以来,朔州连同进士统共也没出过几个。再说了,家里还有探花郎李叔叔你呢,你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你自己没信心啊?”
李玥拍拍脸颊,没正经多久又开始满口跑马:
“抛开一切不谈,万一几年后我金榜题名,被人榜下捉婿怎么办?难道你要看我被满京城闺秀砸绣球?凭我这张脸,别说大家闺秀了,说不定公主都会看上我,一不留神成了女驸马,那可就——”
“胡言乱——噗咳咳咳——”
“李叔叔,你没事吧?”
李寻欢咳了好一会才停下来,手里的酒壶被李玥趁机换成了热茶,他没多说什么,只连连摆手让李玥回房间练字。小女孩临走前,探花郎的面上仍泛着近乎病态的粉色,看得里约心中警铃直响。
原作里李寻欢出场时就一副宿疾在身半死不活的样子,李玥记不清对方到底是有家族性遗传病还是喝酒喝出来的肺病,既然现在疑似出现了征兆,那便该早早做好打算,她决定跟福伯和铁传甲说一声,让家里厨房以后每天都给探花郎炖冰糖雪梨。
李玥离开书房没多长时间,铁传甲就推门而入,李寻欢看了看笑呵呵的福伯,又看了看满面须髭的铁传甲,轻轻咳了一声:
“小玥她最近……有没有从书铺里买话本?”
福伯和铁传甲一致摇头,探花郎皱起了眉头:
“那就奇怪了,我书房里鲜少有话本,学堂里的先生更不会让他们看除了诗经典籍之外的书,小玥是从何处得知这些奇奇怪怪的词,难道是……那个小孩?”
远在城郊和师父练武的陆三蛋,莫名其妙打了个响亮的喷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