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忽然失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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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凝滞了一秒钟,欢仔低下头正要放下麦克风,郁大侠上前握住了她的手:"继续唱啊,好听!好听!"
郁大侠退回到原来的位置,再度用眼神示意欢仔。欢仔犹豫了片刻,然后勇敢地拿起麦克风,看向身旁的乐手。
"帅哥,《借我》!"
"好嘞!"帅哥一个扫弦,别致的前奏缓缓响起。
"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
借我说得出口的旦旦誓言
借我孤绝如初见
借我不惧碾压的鲜活
借我生猛与莽撞不问明天
借我一束光照亮黯淡
借我笑颜灿烂如春天
借我杀死庸碌的情怀
借我纵容的悲怆与哭喊
借我怦然心动如往昔
借我安适的清晨与傍晚
静看光阴荏苒"
欢仔唱着唱着,泪花湿润了眼眶。仿佛只有在歌唱的时候,她才没有恐惧,才感觉得到自己的存在。就像河童王说的:"唯有音乐,治愈我,也治愈这个世界。"
欢仔轻轻闭上眼眸,感到自己被治愈了。
一曲唱罢,赢得满堂喝彩。
一不小心霸占了麦克风,欢仔不好意思地退下舞台,把麦克风还给原先的主唱。没等欢仔开口,对方竟欣喜若狂地发出了邀请:"哇,你唱得真是太好了,邀请你加入我们乐队吧,这是我们的地址和电话。"
美女主唱赶紧写了个纸条递给欢仔。
"不了,嘿嘿!"欢仔摆摆手,以傻笑婉拒,可对方还是悄悄把纸条塞进了欢仔的衣兜里。
"走吧!晚上陪我去完成一个任务!"郁大侠见机拉走了欢仔。
"任务?"欢仔下意识地开躲,以为又要被抓回去练拳击,立马朝相反方向跑了几步,很快又被郁大侠追了回来:"陪我去参加一个婚礼!"
"婚礼!!!晚上?!"
郁大侠不解释,直接拖着欢仔上了车,黑色保时捷"嗖"地穿过马路,风驰电侧般地驶过高架桥,吓得欢仔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
"天下武功,无快不破!"郁大侠得意地有节奏地拍打着方向盘。
欢仔直视前方,神经紧绷得不敢说话。一眨眼功夫,就到了酒店门口。
刚下了车,郁大侠好像知道欢仔要问什么似的,先开口道:"男方二婚,所以晚上办!"
欢仔不再多问。
郁大侠把手伸过来,示意欢仔挽着自己的胳膊。欢仔看了看酒店门口豪华高端的气派,犹豫着。
郁大侠道:"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走,进去!"
新娘子看上去年纪也不小了,但真的美若天仙,气质十分迷人。
开席的时候,新娘子过来敬酒,欢仔仔细把新娘瞧了一遍。
"哇,长得好像某个女明星。谁呢?"
新娘离开后,欢仔一边赞叹,一边皱着眉头思索。
"张曼玉!"郁大侠脱口而出,表情有些捉摸不定。
"对,就是张曼玉。难怪嫁的这么好!"欢仔满眼的艳羡。
"嫁得好吗?你从哪儿看出来的?我看就不怎么样!"郁大侠极不高兴地放下筷子,连吃的心情都没了。
欢仔不知道哪里不对劲,拼命在心里搜索答案。最终,一无所获。索性化困惑为食量,又是一顿美美的胡吃海喝。
全程,郁大侠抱着酒瓶子喝个没完,怎么劝也劝不动。不过郁大侠酒量实在太好,本来欢仔希望他赶快醉了就不作了,没想到怎么喝怎么也不醉,越喝越清醒。
好在最后,还是醉了。
欢仔扶着郁大侠走出酒店的时候,新娘跑过来塞了一瓶饮料给欢仔。
"谢谢你,给他解酒喝!"
新娘面带微笑,看上去挺热情,但目光却是淡然的,欢仔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等新娘转身离去,郁大侠嘴里开始喃喃自语,也不知是真醉还是假醉,不过走不动路了倒是真的。
这个时候,只有找吴笛出马了,要想让欢仔成功送一个醉鬼大男人回家恐怕是很难完成的任务。
欢仔拨通了吴笛的电话。
"终于肯开机啦!?是不是又做什么亏心事了!"一接起电话,就听到吴笛义正严辞地质问。
还没等欢仔回答,吴笛又话风突变,用一种过于温柔的口吻道:"什么时候回家啊,要不要我来接你?"
"要!"欢仔赶紧回答,吴笛哑口无言。本来是客套一下嘛,没想到这丫头一点不客气。
傍晚,等队员们都散去,吴笛一个人收拾干净教室,然后关门回家。一个人踏着月光穿过教学楼背后的小树林,却不料没走几步,就撞见了骚浪贱她们三个气势汹汹地挡住了去路。
吴笛装作没看见,抽直向前,麦当娜伸手一推,直接把吴笛推倒在了地上。
"你们到底想干嘛?"吴笛拍拍屁股爬起来。
"钱呢,死结巴。"
宋慧乔用手玩着自己的黑长直齐尾发,上前一步恶狠狠地瞪住吴笛。
这下,吴笛终于明白过来了。难怪欢仔有时候会偷家里的钱,有一次被发现了,她还狠狠抽了欢仔一巴掌。原来都是这三个骚浪贱在作怪。
"我知道你是因为韩笑夸我舞跳得好,所以故意来找茬?!"吴笛理直气壮地看向孟特娇,知道韩笑对孟特娇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故意挑衅道。
孟特娇嘴角抽了抽,手臂一挥,宋慧乔和麦当娜二话不说直接上前来捉住吴笛扒下书包,把书包里的东西全倒出来,又把吴笛周身搜了个遍,吴笛想要翻身而不能,正要喊救命,孟特娇一个巴掌上来就堵住了她的嘴,三个人把吴笛逼到一棵树下,从口袋里搜出了钱包。
吴笛使劲挣扎反抗,一个反手过去,将孟特娇圈住,用手掐住孟特娇的喉咙。
"以三敌一,算什么本事!有种,我们明天在这里决斗!谁输了,就认赢的当老大!"吴笛放出了狠话,拿出了当年"五小灵童"制霸A市一中的架势,孟特娇被掐得说不出话来,宋慧乔和麦当娜吓得乖乖把钱放回了欢仔的书包。
吴笛松开孟特娇,孟特娇也不是吃素的,缓了缓当即接下战书:"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明晚这个时候在这里决斗,要是你输了,就给我远离韩笑!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好!"吴笛目送三小只慌乱逃离。
吴笛的头被麦当娜按在树干上蹭出了血,没想到38岁的大婶了还被3个小女流氓欺负,吴笛既无奈又气愤,暗下决心一定要替欢仔出这口恶气。
欢仔扶着郁大侠坐在一口喷泉边上,等着吴笛来接,左等不来右等不来,电话也打不通。
郁大侠一头栽进喷泉的水里,洗了洗脸,总算洗掉了一些醉意。说话也能听得清楚了。
一个卖玫瑰花的姑娘走过来:"先生,要买玫瑰花吗?"
姑娘盯着郁大侠两眼放电,郁大侠被电得不轻:"全都要了!"
欢仔眼看着郁大侠买下了姑娘手里所有的玫瑰花,来不及阻止,钱已经给了出去。
"不用找了!"
"谢谢先生,祝先生和夫人白头到老!"姑娘的嘴甜得跟抹了最高级的蜜一样,郁大侠听了嘴角也扬起最高弧度的笑容。
有钱人啊,浪费啊!欢仔的心里在替郁大侠滴血。但血滴到一半,欢仔就被吓得腾地站了起来。
郁大侠单膝跪地,手捧玫瑰花看着欢仔:"吴笛,做我女朋友吧!虽然我比你小,但我是真的喜欢你,让我来照顾你和阿欢吧!"
酒壮怂人胆,郁大侠面颊绯红。
空气凝滞了一秒钟,欢仔低下头正要放下麦克风,郁大侠上前握住了她的手:"继续唱啊,好听!好听!"
郁大侠退回到原来的位置,再度用眼神示意欢仔。欢仔犹豫了片刻,然后勇敢地拿起麦克风,看向身旁的乐手。
"帅哥,《借我》!"
"好嘞!"帅哥一个扫弦,别致的前奏缓缓响起。
"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
借我说得出口的旦旦誓言
借我孤绝如初见
借我不惧碾压的鲜活
借我生猛与莽撞不问明天
借我一束光照亮黯淡
借我笑颜灿烂如春天
借我杀死庸碌的情怀
借我纵容的悲怆与哭喊
借我怦然心动如往昔
借我安适的清晨与傍晚
静看光阴荏苒"
欢仔唱着唱着,泪花湿润了眼眶。仿佛只有在歌唱的时候,她才没有恐惧,才感觉得到自己的存在。就像河童王说的:"唯有音乐,治愈我,也治愈这个世界。"
欢仔轻轻闭上眼眸,感到自己被治愈了。
一曲唱罢,赢得满堂喝彩。
一不小心霸占了麦克风,欢仔不好意思地退下舞台,把麦克风还给原先的主唱。没等欢仔开口,对方竟欣喜若狂地发出了邀请:"哇,你唱得真是太好了,邀请你加入我们乐队吧,这是我们的地址和电话。"
美女主唱赶紧写了个纸条递给欢仔。
"不了,嘿嘿!"欢仔摆摆手,以傻笑婉拒,可对方还是悄悄把纸条塞进了欢仔的衣兜里。
"走吧!晚上陪我去完成一个任务!"郁大侠见机拉走了欢仔。
"任务?"欢仔下意识地开躲,以为又要被抓回去练拳击,立马朝相反方向跑了几步,很快又被郁大侠追了回来:"陪我去参加一个婚礼!"
"婚礼!!!晚上?!"
郁大侠不解释,直接拖着欢仔上了车,黑色保时捷"嗖"地穿过马路,风驰电侧般地驶过高架桥,吓得欢仔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
"天下武功,无快不破!"郁大侠得意地有节奏地拍打着方向盘。
欢仔直视前方,神经紧绷得不敢说话。一眨眼功夫,就到了酒店门口。
刚下了车,郁大侠好像知道欢仔要问什么似的,先开口道:"男方二婚,所以晚上办!"
欢仔不再多问。
郁大侠把手伸过来,示意欢仔挽着自己的胳膊。欢仔看了看酒店门口豪华高端的气派,犹豫着。
郁大侠道:"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走,进去!"
新娘子看上去年纪也不小了,但真的美若天仙,气质十分迷人。
开席的时候,新娘子过来敬酒,欢仔仔细把新娘瞧了一遍。
"哇,长得好像某个女明星。谁呢?"
新娘离开后,欢仔一边赞叹,一边皱着眉头思索。
"张曼玉!"郁大侠脱口而出,表情有些捉摸不定。
"对,就是张曼玉。难怪嫁的这么好!"欢仔满眼的艳羡。
"嫁得好吗?你从哪儿看出来的?我看就不怎么样!"郁大侠极不高兴地放下筷子,连吃的心情都没了。
欢仔不知道哪里不对劲,拼命在心里搜索答案。最终,一无所获。索性化困惑为食量,又是一顿美美的胡吃海喝。
全程,郁大侠抱着酒瓶子喝个没完,怎么劝也劝不动。不过郁大侠酒量实在太好,本来欢仔希望他赶快醉了就不作了,没想到怎么喝怎么也不醉,越喝越清醒。
好在最后,还是醉了。
欢仔扶着郁大侠走出酒店的时候,新娘跑过来塞了一瓶饮料给欢仔。
"谢谢你,给他解酒喝!"
新娘面带微笑,看上去挺热情,但目光却是淡然的,欢仔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等新娘转身离去,郁大侠嘴里开始喃喃自语,也不知是真醉还是假醉,不过走不动路了倒是真的。
这个时候,只有找吴笛出马了,要想让欢仔成功送一个醉鬼大男人回家恐怕是很难完成的任务。
欢仔拨通了吴笛的电话。
"终于肯开机啦!?是不是又做什么亏心事了!"一接起电话,就听到吴笛义正严辞地质问。
还没等欢仔回答,吴笛又话风突变,用一种过于温柔的口吻道:"什么时候回家啊,要不要我来接你?"
"要!"欢仔赶紧回答,吴笛哑口无言。本来是客套一下嘛,没想到这丫头一点不客气。
傍晚,等队员们都散去,吴笛一个人收拾干净教室,然后关门回家。一个人踏着月光穿过教学楼背后的小树林,却不料没走几步,就撞见了骚浪贱她们三个气势汹汹地挡住了去路。
吴笛装作没看见,抽直向前,麦当娜伸手一推,直接把吴笛推倒在了地上。
"你们到底想干嘛?"吴笛拍拍屁股爬起来。
"钱呢,死结巴。"
宋慧乔用手玩着自己的黑长直齐尾发,上前一步恶狠狠地瞪住吴笛。
这下,吴笛终于明白过来了。难怪欢仔有时候会偷家里的钱,有一次被发现了,她还狠狠抽了欢仔一巴掌。原来都是这三个骚浪贱在作怪。
"我知道你是因为韩笑夸我舞跳得好,所以故意来找茬?!"吴笛理直气壮地看向孟特娇,知道韩笑对孟特娇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故意挑衅道。
孟特娇嘴角抽了抽,手臂一挥,宋慧乔和麦当娜二话不说直接上前来捉住吴笛扒下书包,把书包里的东西全倒出来,又把吴笛周身搜了个遍,吴笛想要翻身而不能,正要喊救命,孟特娇一个巴掌上来就堵住了她的嘴,三个人把吴笛逼到一棵树下,从口袋里搜出了钱包。
吴笛使劲挣扎反抗,一个反手过去,将孟特娇圈住,用手掐住孟特娇的喉咙。
"以三敌一,算什么本事!有种,我们明天在这里决斗!谁输了,就认赢的当老大!"吴笛放出了狠话,拿出了当年"五小灵童"制霸A市一中的架势,孟特娇被掐得说不出话来,宋慧乔和麦当娜吓得乖乖把钱放回了欢仔的书包。
吴笛松开孟特娇,孟特娇也不是吃素的,缓了缓当即接下战书:"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明晚这个时候在这里决斗,要是你输了,就给我远离韩笑!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好!"吴笛目送三小只慌乱逃离。
吴笛的头被麦当娜按在树干上蹭出了血,没想到38岁的大婶了还被3个小女流氓欺负,吴笛既无奈又气愤,暗下决心一定要替欢仔出这口恶气。
欢仔扶着郁大侠坐在一口喷泉边上,等着吴笛来接,左等不来右等不来,电话也打不通。
郁大侠一头栽进喷泉的水里,洗了洗脸,总算洗掉了一些醉意。说话也能听得清楚了。
一个卖玫瑰花的姑娘走过来:"先生,要买玫瑰花吗?"
姑娘盯着郁大侠两眼放电,郁大侠被电得不轻:"全都要了!"
欢仔眼看着郁大侠买下了姑娘手里所有的玫瑰花,来不及阻止,钱已经给了出去。
"不用找了!"
"谢谢先生,祝先生和夫人白头到老!"姑娘的嘴甜得跟抹了最高级的蜜一样,郁大侠听了嘴角也扬起最高弧度的笑容。
有钱人啊,浪费啊!欢仔的心里在替郁大侠滴血。但血滴到一半,欢仔就被吓得腾地站了起来。
郁大侠单膝跪地,手捧玫瑰花看着欢仔:"吴笛,做我女朋友吧!虽然我比你小,但我是真的喜欢你,让我来照顾你和阿欢吧!"
酒壮怂人胆,郁大侠面颊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