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我卡洛斯今天就是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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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书房里看着魔法书的卡洛斯陡然感到一阵心悸,但很快却消失不见,就像今天的天气一样,突然由晴转阴再转晴,真是奇怪的很,希拉瑞莉算是彻底住下了,毕竟她们乔伊斯夜魔一族基本上都是极端纯血派的疯子,再加上夜魔们热衷于多年沉睡的特性,家族之间情感淡薄的不像样子,所以希拉瑞莉自然不愿意回自己的领地束手就擒,因为她知道那些家老们肯定早已布下天罗地网准备抓她了,卡洛斯倒没有意见,毕竟一个打手免费住在这里不用白不用嘛。
“怎么了,少爷?”米歇尔端来了茶点,卡洛斯抬头一看,天色已经黯淡下来,奇怪,明明没过多久啊,就像是一瞬间这个世界的太阳光芒都被用手剥夺了一般,嗯,一定是自己想多了,怎么可能有人可以在自己毫无感知的情况下将光芒彻底湮灭掉呢。
“多谢了,米歇尔,话说你知道希拉瑞莉再住进来后干了些什么吗?”卡洛斯轻噙了口茶水,这次他喝的茶是特意从领地内采摘下来的变异茶叶,茶叶很嫩,泡完的茶水清香四溢,清热解毒还能提神醒脑,缓慢恢复饮茶者的精神力,唯一的缺点就是有点苦,而且加入糖之类的调味料后茶水就会失去自身的神奇功效了,属于问起来香但喝起来却很难受的清茶。
“少爷,您如果真的不想喝就别喝了吧,我给您煮点红茶吧。”米歇尔看着疯狂咳嗽的卡洛斯,不由心疼起来,这茶水确实挺不错的,就是味道怪了点,达到了哪怕是魔物误吞入口中都会直接吐出来还不断咂舌头嫌弃的那种,这种怪味居然让平日里日理万机的少爷喝,真是太为难他了。
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在米歇尔眼中自家的少爷自然是最帅气最英俊最优雅的那种人了,哪怕是玩个游戏都是在探索着世间至理的那种,他的每一步都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做下的决定,虽然卡洛斯知道后恐怕会恐怕会捧腹大笑吧,毕竟自家的小女仆也太会想了,他可是从来不带脑子做事的那种人啊。
“好了,米歇尔你先去休息吧,我已经看完了这座书房收藏的大多数实用魔法书,不过我等会还要看看《地狱简史》、《骨魔王传》和《帝国纪》这三本史书。”此时的卡洛斯就像一块深切渴求水分的海绵,他希望得到更多的知识来补足自身,知识也是可以转化成力量的,特别是拥有完美之魔身躯的自己,虽然他觉得仅仅只是现在的自己称呼为完美之魔还远远不够,但不可否认自己现在的身体充满了潜力,就像一个尚未被开发的金山,开发金山的工具有很多,而知识就是当前自己最容易得到的一把鹤嘴锄,同样也是充满潜力的工具。
“少爷,哪怕您以超凡也需要注意休息。”米歇尔提起裙子微微鞠了一躬便带着餐车离开了,卡洛斯微微一笑,然后喝一小口清茶再喝一大口红辣椒(地狱的一种蔬菜饮料,饮料里加了提炼过的辛普雷辣椒,对卡洛斯来说提升精神的微辣健康饮品,对嗜辣的恶魔来说应该是甜的。)让自己精神满满地继续看着史书,自家书房里的魔法书这几天自己已经彻底吃透了,当然也也跟他收藏的魔法书数目不多,且内容大多为阐述暗元素和火元素运用以及对幻术、阴影位面的理解有关,内容上可以说是大同小异了。
地狱的史书中隐藏着种种奥秘,因为编写史书的人可能就是当年的经历者,再加上恶魔惊人的记忆力,那么史书中记载的内容自然可信度极高,不过地狱对写史书可没有设立门槛,这就导致了每本史书的内容里掺杂了不少私货,作者的私人观点表现的十分明确,同一个人物在不同书里的评价甚至是两面倒的那种,这让卡洛斯都不知道信谁了,只好两边都记下来,以后有相关知识后再作考证。
就拿他现在看到的《骨魔王传》来说,书中是这么说的:“骨魔王者,域外邪族古魔族统治者也,体型巨大而蔽日,六臂四足,肤黑而身长外甲,为人残忍嗜血、冰冷无情,嗜杀嗜血……后于**战场败于陛下,愿降,后被陛下转化为远古魔神,变古为骨,后为中部骨魔族族长,当陛下近卫长也,大战上千次却从未让敌人近身……陛下大封之时得其封赏,得地狱王之位,号骨魔王……”
他得到这本《骨魔王传》的时候便已传下来的时候便已是这样了,在地狱要考证古史说难也算难说简单也算简单,如果还有经历过的老人在很容易得到相应的情报,但如果知情者几乎死绝的话那么就很困难了,《骨魔王传》的编者就属于后者,身世不详,名称不明,根本不知道是谁写的,而且留下来的也是一个个字迹模糊难以修复的残本,就算有心恢复也做不到,就像是被人特意抹除了一样,虽然市面上有多种后人补写的版本,但都失去了原有的韵味。
而另一本则是《地狱简史》,里面对骨魔王的描写是折断:“骨魔王者,古魔族统治者也,身材瘦长头生锐角背生短翼,尖爪利刺,善于偷袭暗杀,虽是刺客却冲动易怒,是域外邪族当时负责入侵的领军者之一,实力强劲,后被陛下率部正面击溃,慌忙逃窜却被陛下斩于营内,侥幸未死,陛下惜才故收起为侍卫……”
这写的真的是一个人吗?不过按照卡洛斯对那个骨魔王的印象应该是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后面一个怎么看都像是在黑,不过具体情况他也不知道,他怎么敢向当事人问这种事情呢,他还没有活够呢,不过这些八卦趣事不带脑子看还是挺不错的,最起码可以缓解之前看《帝国纪》的无聊,比起前两本书来说,《帝国纪》文章冗长而无味,写者基本上没带任何情感,叙述也没有什么起伏,如果在地球的话,这种书肯定是一个扑街货,但这本书却流传甚广,而且很有权威性,基本上算半个地狱正史了。
坐在书房里看着魔法书的卡洛斯陡然感到一阵心悸,但很快却消失不见,就像今天的天气一样,突然由晴转阴再转晴,真是奇怪的很,希拉瑞莉算是彻底住下了,毕竟她们乔伊斯夜魔一族基本上都是极端纯血派的疯子,再加上夜魔们热衷于多年沉睡的特性,家族之间情感淡薄的不像样子,所以希拉瑞莉自然不愿意回自己的领地束手就擒,因为她知道那些家老们肯定早已布下天罗地网准备抓她了,卡洛斯倒没有意见,毕竟一个打手免费住在这里不用白不用嘛。
“怎么了,少爷?”米歇尔端来了茶点,卡洛斯抬头一看,天色已经黯淡下来,奇怪,明明没过多久啊,就像是一瞬间这个世界的太阳光芒都被用手剥夺了一般,嗯,一定是自己想多了,怎么可能有人可以在自己毫无感知的情况下将光芒彻底湮灭掉呢。
“多谢了,米歇尔,话说你知道希拉瑞莉再住进来后干了些什么吗?”卡洛斯轻噙了口茶水,这次他喝的茶是特意从领地内采摘下来的变异茶叶,茶叶很嫩,泡完的茶水清香四溢,清热解毒还能提神醒脑,缓慢恢复饮茶者的精神力,唯一的缺点就是有点苦,而且加入糖之类的调味料后茶水就会失去自身的神奇功效了,属于问起来香但喝起来却很难受的清茶。
“少爷,您如果真的不想喝就别喝了吧,我给您煮点红茶吧。”米歇尔看着疯狂咳嗽的卡洛斯,不由心疼起来,这茶水确实挺不错的,就是味道怪了点,达到了哪怕是魔物误吞入口中都会直接吐出来还不断咂舌头嫌弃的那种,这种怪味居然让平日里日理万机的少爷喝,真是太为难他了。
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在米歇尔眼中自家的少爷自然是最帅气最英俊最优雅的那种人了,哪怕是玩个游戏都是在探索着世间至理的那种,他的每一步都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做下的决定,虽然卡洛斯知道后恐怕会恐怕会捧腹大笑吧,毕竟自家的小女仆也太会想了,他可是从来不带脑子做事的那种人啊。
“好了,米歇尔你先去休息吧,我已经看完了这座书房收藏的大多数实用魔法书,不过我等会还要看看《地狱简史》、《骨魔王传》和《帝国纪》这三本史书。”此时的卡洛斯就像一块深切渴求水分的海绵,他希望得到更多的知识来补足自身,知识也是可以转化成力量的,特别是拥有完美之魔身躯的自己,虽然他觉得仅仅只是现在的自己称呼为完美之魔还远远不够,但不可否认自己现在的身体充满了潜力,就像一个尚未被开发的金山,开发金山的工具有很多,而知识就是当前自己最容易得到的一把鹤嘴锄,同样也是充满潜力的工具。
“少爷,哪怕您以超凡也需要注意休息。”米歇尔提起裙子微微鞠了一躬便带着餐车离开了,卡洛斯微微一笑,然后喝一小口清茶再喝一大口红辣椒(地狱的一种蔬菜饮料,饮料里加了提炼过的辛普雷辣椒,对卡洛斯来说提升精神的微辣健康饮品,对嗜辣的恶魔来说应该是甜的。)让自己精神满满地继续看着史书,自家书房里的魔法书这几天自己已经彻底吃透了,当然也也跟他收藏的魔法书数目不多,且内容大多为阐述暗元素和火元素运用以及对幻术、阴影位面的理解有关,内容上可以说是大同小异了。
地狱的史书中隐藏着种种奥秘,因为编写史书的人可能就是当年的经历者,再加上恶魔惊人的记忆力,那么史书中记载的内容自然可信度极高,不过地狱对写史书可没有设立门槛,这就导致了每本史书的内容里掺杂了不少私货,作者的私人观点表现的十分明确,同一个人物在不同书里的评价甚至是两面倒的那种,这让卡洛斯都不知道信谁了,只好两边都记下来,以后有相关知识后再作考证。
就拿他现在看到的《骨魔王传》来说,书中是这么说的:“骨魔王者,域外邪族古魔族统治者也,体型巨大而蔽日,六臂四足,肤黑而身长外甲,为人残忍嗜血、冰冷无情,嗜杀嗜血……后于**战场败于陛下,愿降,后被陛下转化为远古魔神,变古为骨,后为中部骨魔族族长,当陛下近卫长也,大战上千次却从未让敌人近身……陛下大封之时得其封赏,得地狱王之位,号骨魔王……”
他得到这本《骨魔王传》的时候便已传下来的时候便已是这样了,在地狱要考证古史说难也算难说简单也算简单,如果还有经历过的老人在很容易得到相应的情报,但如果知情者几乎死绝的话那么就很困难了,《骨魔王传》的编者就属于后者,身世不详,名称不明,根本不知道是谁写的,而且留下来的也是一个个字迹模糊难以修复的残本,就算有心恢复也做不到,就像是被人特意抹除了一样,虽然市面上有多种后人补写的版本,但都失去了原有的韵味。
而另一本则是《地狱简史》,里面对骨魔王的描写是折断:“骨魔王者,古魔族统治者也,身材瘦长头生锐角背生短翼,尖爪利刺,善于偷袭暗杀,虽是刺客却冲动易怒,是域外邪族当时负责入侵的领军者之一,实力强劲,后被陛下率部正面击溃,慌忙逃窜却被陛下斩于营内,侥幸未死,陛下惜才故收起为侍卫……”
这写的真的是一个人吗?不过按照卡洛斯对那个骨魔王的印象应该是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后面一个怎么看都像是在黑,不过具体情况他也不知道,他怎么敢向当事人问这种事情呢,他还没有活够呢,不过这些八卦趣事不带脑子看还是挺不错的,最起码可以缓解之前看《帝国纪》的无聊,比起前两本书来说,《帝国纪》文章冗长而无味,写者基本上没带任何情感,叙述也没有什么起伏,如果在地球的话,这种书肯定是一个扑街货,但这本书却流传甚广,而且很有权威性,基本上算半个地狱正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