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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刷大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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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了不少礼物,布琼尼即将伏特加给军士皮洛夫送去,感谢他的照顾。

    得到了伏特加的皮洛夫满心欢喜,拍胸膛说以后布琼尼跟着他混,什么麻烦都没有!

    至于和军官相识联系,布琼尼现在没这个资格。

    拿着长短枪,布琼尼经常到野外放枪射箭,城外荒野处经常响起爆响,周围的飞禽走兽就倒了大霉,本来冬天生存不易,再遇到这样的杀星,这让鸟们和兽们活的吗!

    他背着长枪出入军营,一些人以羡慕的目光看着他,幸亏他是老兵,又有士官的关照,否则别人将会是觊觎,动手抢了。

    抢来是自个儿用的可能性不大,而是卖掉换酒钱。

    如果他是新兵蛋子,必被抢无疑,而成为老兵,老兵一般不抢老兵,怕对方报复,军官也不会抢老兵,那太没面子了。

    ……布琼尼穿着契尔克斯装,外面披着哥萨克的大披风骑在马上,这披风很有用处,除拉风之外,冬天必不可少的挡风用品。

    他左边是维克托,他可不象布琼尼穿得那么厚实(其实我们的天朝来的红小兵身体棒得很,纯属怕死,大毛国的冬天绝不是说笑的,冻着后不是感冒而是肺炎,搞不好来个伤寒,提前去见马爷爷),他只穿了一件羊皮衫子,活蹦乱跳得很,他才是真正的战斗民族。

    他们骑马走在树林中,有一个当地猎人向导,名叫门沙克。

    越走道路越是难行,地势抬高,已经入山,无路可行,只能爬山。

    遂将三匹马留在山脚下,门沙克专门找了个窝地,把马栓在树枝上,门沙克取出一包黑火药,在马周围洒了一圈。

    见他们有点醒悟的样子,门沙克说道:“我这是防狼,动物会撒尿在树上擦毛显示地盘,我们人类的气味当然动物不怕,本来用虎尿最好,但前阵子用光了,只好用黑火药,要是老狼闻到这味就会避开,如果是新狼那么这三匹马要倒霉了!”

    “老狼怕火药?”维克托好奇地道。

    “老狼一般会见识过火药的厉害!闻过火药味儿!”门沙克普及经验道。

    为了保护马,门沙克还在马圈的周围放了十个铁夹子,然后给马们放了一个草包,大家就出发了。

    三人爬山,到处是山,森林密布,连绵不断,俄罗斯就是地大!

    布琼尼和维克托早昏了头,都不知道身处而方,而门沙克却是步履坚定,大步在前,他还拖了一个小雪撬。

    倒方便了布琼尼,将碍事的大披风交由门沙克拖着。

    他们辛苦爬山,准备去猎熊!

    手有凶器,杀心自起。

    一枪在手,天下我有,布琼尼不满足于用名枪去打Cheap货,打那些小动物和小鸟有辱名枪,用弓箭对付它们得了。

    他想刷大怪。

    老虎、熊、野猪、豹子!

    正好,兵营附近村落的猎人说山里有熊,那就进山杀熊吧。

    既是大怪,一定很值钱,本应该自家打,为什么山里猎人毫不犹豫地将熊的消息说出来?

    大怪是值钱,但绝对不好打,猎人们的枪支不给力,他们可没有奢侈到使用无烟子弹的水连珠,大怪们皮厚,用黑火药枪打,打上十几枪也不一定能够打得死,而受伤的大熊发起狂来,年年打熊的猎人年年有伤折。

    战斗民族是厉害,战斗民族家里的熊也同样厉害!

    一定程度上,猎人最不想惹的是熊和野猪,这两个二楞子,受伤会找你拼命!

    而老虎和豹子相对聪明,你人多势众去打它们,三面围攻,让一条路给它们跑路,它们即会逃跑。

    一路追杀老虎和豹子,猎人们有很大的机会不会死伤,但斗熊和野猪,只要它们不死,猎人麻烦多多。

    听说布琼尼要去猎熊,他们也不想害他,告诉他熊不好对付。

    布琼尼根本不多说废话,连开三枪,指哪打打,门沙克即爽快地充当向当带路。

    他们走了半天山路,荒无人烟,那个门沙克体力很好,还懂得节省体力,走得非常快,而布琼尼跟着走,仿佛不见疲倦一般!

    相比之下,与他同龄的维克托起初还很活泼,渐渐就不行了,有点落伍的样子。

    门沙克取出一个锡壶,拧开盖子,一股酒香吹来,顿时维克托精神十足地看着那锡壶。

    门沙克喝了几小口,先递给布琼尼,他笑着摆手,让给了维克托,维克托狠狠地给自己来了几大口,然后还给门沙克。

    “您不喝酒?”向志诧异地问道。

    “不喜欢,家穷,没喝过,等到有点钱的时候,已经不喜欢喝酒了!”布琼尼笑着解释道。

    “那你的妻子将来一定很幸福!”门沙克钦佩地道。

    俄国人好酒是出了名的,许多俄国男人喝醉后打老婆,可怜的毛妹只能忍气吞声,因此布琼尼不喝酒得了一个赞。

    闷着头走啊走,终于找到了一个山洞,看上去周围很平静的样子,怎么都不象是有熊。

    门沙克察看了一下四周,蛮有把握地说里面肯定有熊,你们作好准备吧!

    “您怎么知道的?”布琼尼好奇地问。

    “经验!”门沙克神秘地道。

    布琼尼环视四周,找到了洞口侧面的一棵矮树,把步枪架在树叉上准备好。

    门沙克划着火柴,点起一堆火,又用起一把小扇子,把烟泼进洞里。

    不久后,洞里面传出一声咆哮声,接着,一头硕大的黑熊出现在洞口处!

    门沙克神情紧张,见到大熊出现,立即向后跑去,黑熊离开了熊洞,怒气冲冲地扑向门沙克。

    它冬眠睡得酣畅,岂料阵阵烟气吹来,差点呛死它去,能不怒吧。

    黑熊之怒,要将那人撕成碎片。

    “砰!”

    枪响了!

    ……

    枪响熊倒,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门沙克还怕大熊没死,慢慢地过去,看到它两耳处流出了鲜血,很快将雪地染红一片。

    竟然不再有任何的动静,他飞快地检查一下,惊喜地道:“好枪法!”

    绝世好枪法,左耳进右耳出!

    子弟从大熊的左耳里打进去,自右耳穿出来,破坏了里面的脑组织,立即毙命,不损皮毛半分!

    门沙克一世打猎,还是头一回见识到这样神乎其神的枪法,简直要膜拜布琼尼了。

    其实布琼尼也给自己惊着了,呆住足有三秒钟!

    他的手感非常好!

    简直是出于本能,找到了最好的射击机会,在那电闪石火瞬间找到感觉,一枪取熊命,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瓦西里也不如我!“布琼尼敢说大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