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回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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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书山胸中充满一股不平之气,兀自坐着,脑海里重复着林四六的话——“擅使剑者终为剑所伤,擅用兵者亦得承受战场变幻莫测的杀机”他爷爷的关心爱护之情隐藏其中,林书山体会至深,心头阵阵暖意激荡。此时此刻正是落阳城生死攸关之时,飘风营仅只是先锋兵队,不知其后还将有多少铁骑相继攻来。城破国危即在眼前。心中暖意消散,一股苍苍凉凉之感油然而生:“爷爷爱护我,不想让我身处险境,情有可原。但我怎能贪生怕死,弃他老人家不顾,逃得远远的?天下茫茫之大,我又能去哪?”一摸胸口,掏出了陆二宝留下的那本《逍遥经》,喃喃道:“二宝,莫怪我看了你的书。擅使剑者终为剑所伤,但我得以握剑,才能保护我要保护的人。《逍遥经》怕是邪术,可我不去害人,总归不是邪术了。”细细研读,轻声念诵。
“天地之道,逍遥为上,轻身羽化。”
林书山轻吐一口气,心想:“若是能轻身羽化,自是很好。可少了嗜血之草,不知能不能练成上卷,轻身羽化。”依法练习,辅以《混元明功》所学心得,竟能一一施展开来,十指似有丝丝暖流在流动,时缓时急。十指抓在青石上,发出细微声响,石块现出了条条裂痕。身子一震,状如大水缸的青石发出了一声闷响。林书山跳下青石,只见青石中间裂开一条拇指大的缝隙,断成了两块。
林书山得意地笑了笑,心想虽没有嗜血之草,功成一半,竟也能发挥如此功力,可也真是不错了。见已过了大半夜,收好《逍遥经》,轻轻一笑:“轻身羽化,羽化登仙。”
“书山哥哥,你在笑什么呢?”
黑沉沉的夜色中传来一个甜美的女声,林书山不禁一怔,心想:“书山哥哥?”他从没听过如此甜美的称呼,循声看去,只见花双正站在不远处,甜甜地笑着,月光朦胧,宛如下凡的仙女。
林书山两颊一红,道:“原来是花双姑娘。”
花双愠道:“我叫你书山哥哥,你还叫我什么?我们可算是出生入死了……哥哥太见外了。”她与林书山经历数番生死磨难,两人关系逐渐亲密。此时,她叫了声“书山哥哥”,自觉跟他关系又亲密了几分,眼中闪动喜悦的光芒。
林书山道:“那我知道了,是花双妹子,是不是?花双妹子。”
花双笑道:“这好听。”
林书山拱手道:“我们是一个坑里的战友,花双妹子今后多多照看。”心中一喜,面露笑意。
花双拍手道:“好。不谢,不谢。”
林书山忽然想起一事,道:“不知花双妹子可否请贝泽兄前来助战,守护宝器。”
花双诡秘笑道:“原来你早知道了。这儿有宝器。”见林书山郑重地点了点头,随口道:“不瞒你了。我们太平道此次前来,为的就是夺取宝器。可不知宝器在哪?书山哥哥,你知道吗?”
林书山寻思太平道尚且不知宝器在哪,火麟王未必知道,如若能借了太平道的力量取出宝器,总比宝器为火麟王夺得好。
局面已危,哪容林书山多加考虑?他道:“或许就在这冲云峰之上。”一一将无数流星坠落之事及林四六练兵护宝之事细致地说了,期切道:“太平道取出宝器,献与朝廷,朝廷再发兵驱逐凉兵,天下可大安了。”
花双盯在林书山的脸上,神色有些古怪,道:“书山哥哥真是坦诚的人。计策不错,可……”皱眉道:“可太平道取了宝器便不会献与朝廷了。”
林书山道:“看来,太平道知道这宝器是什么?”
花双笑道:“来,拉勾勾,拉勾勾来我就说。”
林书山疑惑道:“拉什么勾勾?”小指却被抓起,与花双相勾,拉了拉。林书山不知所措,呆呆一笑。
花双道:“拉了勾勾,你相信我,我也相信你。”
林书山“哦”了一声,道:“我自然相信你。”心想:“小妹子天真烂漫,不像修道中人。”
花双嘿嘿一笑,一本正经道:“万雷惊扰,烈火熊熊。开破天地,三界汹汹,是为三火神物。”
林书山喃喃道:“万雷惊扰,烈火熊熊。开破天地,三界汹汹。”惊奇道:“那是怎样的神物竟能开破天地?”心知有如此破坏力的宝器存在,定然对大周为害不浅,忧虑之色跃于脸上。
花双淡淡道:“火炎神剑,天地间至阳之物,戾气却甚重。天地宝器谁不想得而用之,谁想交给朝廷那帮无能之辈呢。火炎神剑魔国自然不肯放过,志在必得。同时他们在苦苦追寻另一至邪宝贝——《九灵画符》。《九灵画符》能召唤百万灵兽,合成恐怖的兽群,任由画符施展者指挥。这样的兽军可不是一般的军队可以抵挡的。魔国修士都是修炼邪门妖术的魔族,一心想召唤西南巴州兽族围攻我大周。一旦他们能够迷惑并统领了巴州兽族,大周那时才是在劫难逃了。”
林书山脸色凝重,沉思片刻,道:“巴州多灵兽,倘若为魔国所驱使,当真是我大周的大灾难了。那灵兽嗜血如命,我大周百姓可要遭殃。”
花双道:“这你放心啦。《九灵画符》由天下第一修仙学院点仙学院收藏,为学院镇院之宝,量魔国不能夺去。”
林书山昂然道:“何不将画符销毁,留它何益!”
花双格格娇笑,说道:“天下只有《九灵画符》为驱兽一绝,阵法精妙绝伦,怎好轻易销毁?何况,后辈还想从中领悟消灭兽族的良法呢。至上宝物啊,谁都不舍得销毁。”
林书山慨然道:“点仙学院的修士们也可驱动画符,驱使兽族去自杀。这是消灭兽族的最好良法。”
花双扑哧一笑,道:“傻瓜。驱兽是魔族的法术,我们正派之士怎会驱兽之法?驱兽之法太过恶毒,万一失败,兽群可要发狂,后果不堪设想。我们正派断然不会这样阴邪的驱兽术。总归有其他好的方法啦。”
林书山仍然感到驱兽术威力巨大,若不愿毁掉,危急之时,善用驱兽之法,未必不是良策,阴恻恻道:“只怕没有其他好的方法了。”
花双一怔,一时不知如何反驳,只道:“你不懂。”
————
在营地帐内,林四六点了一根蜡烛。蜡烛淡黄的光芒射在了他有些苍白而消瘦的脸庞上。他一双眼睛明亮如火,死死盯着桌上的地图。
金冠一凑了上来,面带忧色道:“飘风营以少量兵力探了我军的虚实,只怕天亮后,飘风营主力就要围上来了。”
林四六沉沉地“嗯”了一声,道:“依赖于州牧大人的掩护,使得我能以落阳城护城都尉的身份秘密地召集兵马。朝廷尚且不知我们这支军队的存在,魔国却摸透了我们的底细。魔国可真不可小觑。”
金冠一沮丧道:“飘风营抄了小道,绕过黑甲关杀来,出了一支奇兵。幸好大哥神机妙算,在山下等待,伏击了他们侦查部队。可惜不能活捉了火麟王。眼下却不知飘风营主力藏在附近何处?”
林四六道:“火麟王素有‘王中王’的威名,能杀了他,定然大大挫了敌军锐气,可惜……”说着,竟悲愤的呕出了一口血。
金冠一叫道:“大哥。”
林四六摆了摆手,道:“老毛病了。”却抓起了一壶酒,仰头咕咕喝下,擦去了嘴角的酒水,凄然道:“当年我们三人同战黑甲关,同生共死,义同兄弟。如今大能战死了,三人少了一人。”
金冠一道:“大哥,来日再战,一起为大能报仇,同生共死。”
林四六嘿嘿一笑,道:“不好,不好。”
金冠一急道:“怎么不好。”神色一变,颤声道:“难道大哥知道再战十死无生,不肯为大能报仇了?”
林四六正色道:“敌军未至时,我确实存了私念,要带书山到京城定居,躲避战火。这下,敌军杀来了,我怎能丢下大家,独自逃了呢。”
金冠一叹道:“书山是个好孩子,但年纪还小,不该直面战争的残酷。我终身未娶,倒没什么牵挂的了。”鼻子一酸,眼里竟泛了泪花,道:“大哥,你带书山离开吧。我去为大能报仇。”头埋入衣服了,抹了抹。
林四六道:“不,你带书山离开吧。上扶风城去。”
金冠一凄然道:“不成。我留下,你带书山上京去。没有你陪伴,书山不会走的。”
林四六正色道:“这事别再争执了。这是命令。你带书山离开。”
金冠一默然不语。他知林四六脾气倔,不听劝。何况,落阳兵队只有在林四六的指挥下,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战斗力。即便战败,也要煞了飘风营气势。
忽然帐门掀开,一人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单膝跪地,道:“林都尉不好了,出大事了……”掩面而哭,几乎说不出话来。
来人是个年仅二十出头的后生,枯瘦如柴,衣衫破烂,身上沾满了血迹。
金冠一慌道:“怎么了?快说啊。”
林四六亦道:“金二娃,快说。哭什么!”口气生硬,却微微发颤,似乎预感到了什么。
金二娃哭道:“一伙魔军袭击了落阳城附近几个村落,杀……屠杀了村里的所有人。我与王民侦查至杏花村时,不幸撞上飘风营……王民战死了,只有我跑了出来……呜呜……”
金冠一啊一声,身子颤抖。林四六脸色突变,眼睛血红。
林四六瞪着金二娃,道:“他们多少人?别哭!”眼眶却红了。
金二娃抹去眼泪,道:“起码上万人,现在正朝落阳城方向攻去。”
金冠一惊得脸色转白,却很快咬牙切齿,恨恨道:“老子要杀了这帮匪兵。”
林四六缓缓站起了身,一字一顿地吐出了两个字“屠村”,沙哑而凄怆。
金二娃兀然起身道:“林都尉,我请求给我一班弟兄杀回去。”
林四六背对二人,沉默许久,没有人能看到他的表情。金冠一和金二娃望着林四六的背影,静静地等着。
一刻钟的时间过后,林四六头也不回,冷冷道:“不,我们不能硬拼。回师落阳城。”
林书山胸中充满一股不平之气,兀自坐着,脑海里重复着林四六的话——“擅使剑者终为剑所伤,擅用兵者亦得承受战场变幻莫测的杀机”他爷爷的关心爱护之情隐藏其中,林书山体会至深,心头阵阵暖意激荡。此时此刻正是落阳城生死攸关之时,飘风营仅只是先锋兵队,不知其后还将有多少铁骑相继攻来。城破国危即在眼前。心中暖意消散,一股苍苍凉凉之感油然而生:“爷爷爱护我,不想让我身处险境,情有可原。但我怎能贪生怕死,弃他老人家不顾,逃得远远的?天下茫茫之大,我又能去哪?”一摸胸口,掏出了陆二宝留下的那本《逍遥经》,喃喃道:“二宝,莫怪我看了你的书。擅使剑者终为剑所伤,但我得以握剑,才能保护我要保护的人。《逍遥经》怕是邪术,可我不去害人,总归不是邪术了。”细细研读,轻声念诵。
“天地之道,逍遥为上,轻身羽化。”
林书山轻吐一口气,心想:“若是能轻身羽化,自是很好。可少了嗜血之草,不知能不能练成上卷,轻身羽化。”依法练习,辅以《混元明功》所学心得,竟能一一施展开来,十指似有丝丝暖流在流动,时缓时急。十指抓在青石上,发出细微声响,石块现出了条条裂痕。身子一震,状如大水缸的青石发出了一声闷响。林书山跳下青石,只见青石中间裂开一条拇指大的缝隙,断成了两块。
林书山得意地笑了笑,心想虽没有嗜血之草,功成一半,竟也能发挥如此功力,可也真是不错了。见已过了大半夜,收好《逍遥经》,轻轻一笑:“轻身羽化,羽化登仙。”
“书山哥哥,你在笑什么呢?”
黑沉沉的夜色中传来一个甜美的女声,林书山不禁一怔,心想:“书山哥哥?”他从没听过如此甜美的称呼,循声看去,只见花双正站在不远处,甜甜地笑着,月光朦胧,宛如下凡的仙女。
林书山两颊一红,道:“原来是花双姑娘。”
花双愠道:“我叫你书山哥哥,你还叫我什么?我们可算是出生入死了……哥哥太见外了。”她与林书山经历数番生死磨难,两人关系逐渐亲密。此时,她叫了声“书山哥哥”,自觉跟他关系又亲密了几分,眼中闪动喜悦的光芒。
林书山道:“那我知道了,是花双妹子,是不是?花双妹子。”
花双笑道:“这好听。”
林书山拱手道:“我们是一个坑里的战友,花双妹子今后多多照看。”心中一喜,面露笑意。
花双拍手道:“好。不谢,不谢。”
林书山忽然想起一事,道:“不知花双妹子可否请贝泽兄前来助战,守护宝器。”
花双诡秘笑道:“原来你早知道了。这儿有宝器。”见林书山郑重地点了点头,随口道:“不瞒你了。我们太平道此次前来,为的就是夺取宝器。可不知宝器在哪?书山哥哥,你知道吗?”
林书山寻思太平道尚且不知宝器在哪,火麟王未必知道,如若能借了太平道的力量取出宝器,总比宝器为火麟王夺得好。
局面已危,哪容林书山多加考虑?他道:“或许就在这冲云峰之上。”一一将无数流星坠落之事及林四六练兵护宝之事细致地说了,期切道:“太平道取出宝器,献与朝廷,朝廷再发兵驱逐凉兵,天下可大安了。”
花双盯在林书山的脸上,神色有些古怪,道:“书山哥哥真是坦诚的人。计策不错,可……”皱眉道:“可太平道取了宝器便不会献与朝廷了。”
林书山道:“看来,太平道知道这宝器是什么?”
花双笑道:“来,拉勾勾,拉勾勾来我就说。”
林书山疑惑道:“拉什么勾勾?”小指却被抓起,与花双相勾,拉了拉。林书山不知所措,呆呆一笑。
花双道:“拉了勾勾,你相信我,我也相信你。”
林书山“哦”了一声,道:“我自然相信你。”心想:“小妹子天真烂漫,不像修道中人。”
花双嘿嘿一笑,一本正经道:“万雷惊扰,烈火熊熊。开破天地,三界汹汹,是为三火神物。”
林书山喃喃道:“万雷惊扰,烈火熊熊。开破天地,三界汹汹。”惊奇道:“那是怎样的神物竟能开破天地?”心知有如此破坏力的宝器存在,定然对大周为害不浅,忧虑之色跃于脸上。
花双淡淡道:“火炎神剑,天地间至阳之物,戾气却甚重。天地宝器谁不想得而用之,谁想交给朝廷那帮无能之辈呢。火炎神剑魔国自然不肯放过,志在必得。同时他们在苦苦追寻另一至邪宝贝——《九灵画符》。《九灵画符》能召唤百万灵兽,合成恐怖的兽群,任由画符施展者指挥。这样的兽军可不是一般的军队可以抵挡的。魔国修士都是修炼邪门妖术的魔族,一心想召唤西南巴州兽族围攻我大周。一旦他们能够迷惑并统领了巴州兽族,大周那时才是在劫难逃了。”
林书山脸色凝重,沉思片刻,道:“巴州多灵兽,倘若为魔国所驱使,当真是我大周的大灾难了。那灵兽嗜血如命,我大周百姓可要遭殃。”
花双道:“这你放心啦。《九灵画符》由天下第一修仙学院点仙学院收藏,为学院镇院之宝,量魔国不能夺去。”
林书山昂然道:“何不将画符销毁,留它何益!”
花双格格娇笑,说道:“天下只有《九灵画符》为驱兽一绝,阵法精妙绝伦,怎好轻易销毁?何况,后辈还想从中领悟消灭兽族的良法呢。至上宝物啊,谁都不舍得销毁。”
林书山慨然道:“点仙学院的修士们也可驱动画符,驱使兽族去自杀。这是消灭兽族的最好良法。”
花双扑哧一笑,道:“傻瓜。驱兽是魔族的法术,我们正派之士怎会驱兽之法?驱兽之法太过恶毒,万一失败,兽群可要发狂,后果不堪设想。我们正派断然不会这样阴邪的驱兽术。总归有其他好的方法啦。”
林书山仍然感到驱兽术威力巨大,若不愿毁掉,危急之时,善用驱兽之法,未必不是良策,阴恻恻道:“只怕没有其他好的方法了。”
花双一怔,一时不知如何反驳,只道:“你不懂。”
————
在营地帐内,林四六点了一根蜡烛。蜡烛淡黄的光芒射在了他有些苍白而消瘦的脸庞上。他一双眼睛明亮如火,死死盯着桌上的地图。
金冠一凑了上来,面带忧色道:“飘风营以少量兵力探了我军的虚实,只怕天亮后,飘风营主力就要围上来了。”
林四六沉沉地“嗯”了一声,道:“依赖于州牧大人的掩护,使得我能以落阳城护城都尉的身份秘密地召集兵马。朝廷尚且不知我们这支军队的存在,魔国却摸透了我们的底细。魔国可真不可小觑。”
金冠一沮丧道:“飘风营抄了小道,绕过黑甲关杀来,出了一支奇兵。幸好大哥神机妙算,在山下等待,伏击了他们侦查部队。可惜不能活捉了火麟王。眼下却不知飘风营主力藏在附近何处?”
林四六道:“火麟王素有‘王中王’的威名,能杀了他,定然大大挫了敌军锐气,可惜……”说着,竟悲愤的呕出了一口血。
金冠一叫道:“大哥。”
林四六摆了摆手,道:“老毛病了。”却抓起了一壶酒,仰头咕咕喝下,擦去了嘴角的酒水,凄然道:“当年我们三人同战黑甲关,同生共死,义同兄弟。如今大能战死了,三人少了一人。”
金冠一道:“大哥,来日再战,一起为大能报仇,同生共死。”
林四六嘿嘿一笑,道:“不好,不好。”
金冠一急道:“怎么不好。”神色一变,颤声道:“难道大哥知道再战十死无生,不肯为大能报仇了?”
林四六正色道:“敌军未至时,我确实存了私念,要带书山到京城定居,躲避战火。这下,敌军杀来了,我怎能丢下大家,独自逃了呢。”
金冠一叹道:“书山是个好孩子,但年纪还小,不该直面战争的残酷。我终身未娶,倒没什么牵挂的了。”鼻子一酸,眼里竟泛了泪花,道:“大哥,你带书山离开吧。我去为大能报仇。”头埋入衣服了,抹了抹。
林四六道:“不,你带书山离开吧。上扶风城去。”
金冠一凄然道:“不成。我留下,你带书山上京去。没有你陪伴,书山不会走的。”
林四六正色道:“这事别再争执了。这是命令。你带书山离开。”
金冠一默然不语。他知林四六脾气倔,不听劝。何况,落阳兵队只有在林四六的指挥下,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战斗力。即便战败,也要煞了飘风营气势。
忽然帐门掀开,一人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单膝跪地,道:“林都尉不好了,出大事了……”掩面而哭,几乎说不出话来。
来人是个年仅二十出头的后生,枯瘦如柴,衣衫破烂,身上沾满了血迹。
金冠一慌道:“怎么了?快说啊。”
林四六亦道:“金二娃,快说。哭什么!”口气生硬,却微微发颤,似乎预感到了什么。
金二娃哭道:“一伙魔军袭击了落阳城附近几个村落,杀……屠杀了村里的所有人。我与王民侦查至杏花村时,不幸撞上飘风营……王民战死了,只有我跑了出来……呜呜……”
金冠一啊一声,身子颤抖。林四六脸色突变,眼睛血红。
林四六瞪着金二娃,道:“他们多少人?别哭!”眼眶却红了。
金二娃抹去眼泪,道:“起码上万人,现在正朝落阳城方向攻去。”
金冠一惊得脸色转白,却很快咬牙切齿,恨恨道:“老子要杀了这帮匪兵。”
林四六缓缓站起了身,一字一顿地吐出了两个字“屠村”,沙哑而凄怆。
金二娃兀然起身道:“林都尉,我请求给我一班弟兄杀回去。”
林四六背对二人,沉默许久,没有人能看到他的表情。金冠一和金二娃望着林四六的背影,静静地等着。
一刻钟的时间过后,林四六头也不回,冷冷道:“不,我们不能硬拼。回师落阳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