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考古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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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水,就是最强的酸液,用浓硝酸和浓盐酸1:3配成王水。真乃居家旅行,毁尸灭迹之必备良药。
当然,其实王水的毁尸灭迹能力并不强。而且现在还没有完成配比,一般都是现配现用,否则会被氯气毒死。
如果你不是在工业界,比如加工厂,生产厂商,你无法购买到这两种酸液,更何况是眼前这样的桶装货!
液氮就没有那么难买,全国各地都有得卖。空气检测仪,检测有害毒气,网上一搜一大把。
这三个东西到手,着实让徐老怪也大为吃惊,佩服张伟的能力。谁也不知道,张伟就是用职务便利,以公司的名义,在购买的时候,自己掏钱多买了一份而已。
哪怕他不出钱,对于工厂的用量来说,少了一桶,压根儿看不出来。
液氮是个铁皮桶装的,贮存式液氮容器,携带有点儿困难。它不断地在漏气,也必须不断漏气。因为液氮在常温下,会由液体变成气体,于是需要的空间变多,铁皮桶里面的气压就会不断增加,因此氮气必须释放出来。
空气检测仪,罗元浩能够理解,墓穴里面会有很多的毒气,有这个绑在藏狗的背上,让藏狗跑进去,然后跑出来,可以分析判断里面的空气质量了。
但是酸和液氮是干什么的呢?
听了张伟的解释才知道,这两个东西,是用来破坏棺椁的。这户人家比较有钱,那棺椁的材料居然是用铜来制作的。
他打算表面部分用王水腐蚀,下面部分用液氮,这样可以避免棺材里面的东西被腐蚀。
但是他现在后悔了,液氮是纯粹被网友给骗了。很多网友都说,影视类作品,都有用液氮喷在金属上,然后树枝一敲就碎。实际上那是不懂的人拍出来的。在正常情况下,金属要在液氮中泡好几分钟才可能一敲就碎,而且也不是所有金属都可以。
如果用液氮来降低温度,从而对金属破坏,对普通老板姓来说,几乎是天方夜谭。
因为液氮一旦喷出来,就会变成气体,气体液氮并不寒冷,根本无法让金属冰冻,成为一敲就碎的碎渣。
张伟之所以还带着四十升的液氮,就是为了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一口气全倒上去,看看在液氮全部汽化之前,是否有效果。
面对张伟的失手,罗元浩不免有些沾沾自喜,这小子读书也许不错,在实践方面就是只弱鸡嘛。
然而接下来张伟的话,依旧让罗元浩不爽,因为他说,经过他的计算,棺椁覆盖部分的总质量,完全能够被他所携带的强酸全部腐蚀。
只是产生的酸臭味,能致人死命。还好他还购买了防毒面罩、防切割手套和袖套,都是每人一份。
如果他们当中有一个擅长气割就好了,又便宜,又方便。
罗元浩的大学同学里面,有好几个喜欢看盗墓小说的,天天喜欢交流,他听到过一些,就完全没兴趣了。偏偏这帮人还为此沾沾自喜,感觉古代的“盗墓文化”博大精深。
因为他们所交流的,都是用最古老的方法进入墓穴,又用最愚蠢的方法对付棺椁,再傻乎乎用生命来探索机关,还要用最最傻瓜的方法对付粽子,也就是僵尸……
如果是几百年前的盗墓贼,那也就算了,偏偏有的距今只有几十年,那时候只要有钱,能办到的事情,比现在容易得多,枪械都能带进去,其他装备居然没有?逻辑呢?居然用这么蠢的方法盗墓,真心无语。
他自然不知道,这些都是艺术加工,真正的“考古爱好者”虽然至今依旧还在用老套路,但也有比较专业的。
看眼前张伟这些基础配备,显然将水平拉高了几条街。
不过他发现,徐老怪看着这些装备,也露出了惊疑不定的神色,才终于明白过来。大概是这帮手艺人,没文化,故步自封,又师徒传承,也难与外界交流,导致他们只能用蠢方法来“干活”。
如果是张伟来做,哪怕是精密的机关,只要给他一定的时间,他都可能给你计算出安全路线来!
这大概就是他从一个普通屌丝,到能在公司能够拿二十几万年薪,还能拿分红,当技术总监的原因吧?
双方人马在一家旅店中落脚,并且再度简单地研究了一下对策。
他们这一趟要去的地方,是浙江天目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的西半部分区域。
过了天目山那段以后,还有大段的山路要走。为了不让氮气消耗干净,他们必须尽快赶路。至于路途中,或者进入墓穴之后发生的变故,那就只有见招拆招了。
罗元浩听着听着,困了,就去睡觉。
五天休假,就这么过去了一天。第二天早上,张伟喊了他三遍,他才感觉自己从疲劳中彻底振奋起来,精神变得很好了。
匆匆吃了早饭,坐车上路。由于张伟休假四天后,就要值班一天,因此他们实际上已经有点晚了。现在,徐老怪和他的徒弟,除了吃饭的时间,必须不停地开车,将时间赶回来一些。
罗元浩的手痒痒的,低头一看,原来是藏狗的尾巴碰到了自己的手背。
坐六个小时的车,屁股都僵化了,他赶紧挪了挪位置,询问还有多久到达地点。当得知还有2小时车程的时候,他几乎都要崩溃了。
“等下要上高速公路,你们先上个厕所。”徐老怪说着,就将车子停在了路边,几个男人各自找了个杂草丛生的荒地,解决了生理危机。
柳宗全也在撒尿,他打了个哈欠,抬头看向了不远处的山坡,突然吓得一抖,一下子尿在了裤子上:“我操,有狼!”
张伟一边尿,一边往后挪了两步,向柳宗全看的方位望去:“德国黑背,二哈,狼青,阿拉斯加犬,很多都像狼。”
罗元浩浑身一抖,拉上拉链,凑过去看了看:“好像真是狼。我拍个照,百度一下。”说着,他拿出手机,先对着狼拍了一张,然后又对着柳宗全尿湿的裤腿拍了一张……
“唉,罗师傅,你这样可就不好啦……”柳宗全连忙系上裤子,伸出手要来拿。
罗元浩顿时爆发出一阵笑声,往车子里就跑。
张伟和徐老怪也不厚道地哈哈大笑。
张伟回到车上,把藏狗牵下车,也解决了一下。
柳宗全是最后回到车上的,他的裤脚更加湿了,显然在哪里找了条小溪,清洗过了。然后徐老怪做司机,继续开路。
罗元浩用图片查找的方法,搜索到的不是狼,而是一种狼犬,估计是没有主人,在外流浪的。和狼的相似度91%,乍一看的确像狼。于是他查询了狼的资料,就对众人科普了一下。
原来中国除了台湾省,其余省市,全部都有狼,主要分布在人口稀少的地方。有些地方虽然也有狼,但少到人们看不见的地步。以至于整个浙江,可能只有三十头狼。
他一边说,一边还回头往车窗外一看,那头流浪狗居然远远地吊着,一路跟来。
不过,车子一上高速公路,时速超过一百二十马力,流浪狗眨眼间就不见了。
车子上放起了邓丽君的音乐,温柔甜美,听得几个人昏昏欲睡,徐老怪本人却是精神振奋,一路开了两个小时,下了高速,离开小镇,又开了十几分钟的山路,终于在一处农村酒家,找到了“组织”。
那是徐老怪的嫡系,其中一个年龄二十多岁的,是被罗元浩救活之人的儿子,他将会是这次的带路党。徐老怪之前说过,这棒小伙子名叫白天齐,最靠谱,其余的俩人一个万家运,一个皮英凡,也是棒小伙子。
柳宗全和徐老怪用极快的速度开了一天的车,比较疲劳,而且他们还有生意要打理,医院里躺着的俩人也需要他们照应,因此这一趟,他们并不会去。
两桶酸液,被万家运和皮英凡一人一桶背在身上,两个人闷不吭声,只管赶路。白天齐话也不多,只说了声,有事喊我,也将液氮背在身上,刚想走,就感觉后背发寒,就将桶放了下来,在旁边砍了竹子,当竹棍挑了起来。
即便如此,他也没问里面是什么。
张伟早已经跑到前面,让那两位背东西不要晃荡,里面的东西很危险滴!
走了二十多里,太阳已经偏西,没有热烈的温度了。
几个人终于到了地方,罗元浩拿出手机来一看,居然没啥信号。他决定,以后带个老款的耐摔手机,有天线的那种。
此时,差不多算真正的荒山野林了,身后的西北方向,三里地外,还有一个几十户人家的村庄,只有六七个老人还在耕种,都看不到人。
这里的山区,没有工业污染,空气非常好,环境也舒适宜住人。
罗元浩亲眼看见山坡上,一只雪白的兔子,一闪而逝,钻进干枯的藤蔓之间,没有踪影了。难怪人们常说“跑的比兔子还快”,感情这兔子是真心跑得快!
王水,就是最强的酸液,用浓硝酸和浓盐酸1:3配成王水。真乃居家旅行,毁尸灭迹之必备良药。
当然,其实王水的毁尸灭迹能力并不强。而且现在还没有完成配比,一般都是现配现用,否则会被氯气毒死。
如果你不是在工业界,比如加工厂,生产厂商,你无法购买到这两种酸液,更何况是眼前这样的桶装货!
液氮就没有那么难买,全国各地都有得卖。空气检测仪,检测有害毒气,网上一搜一大把。
这三个东西到手,着实让徐老怪也大为吃惊,佩服张伟的能力。谁也不知道,张伟就是用职务便利,以公司的名义,在购买的时候,自己掏钱多买了一份而已。
哪怕他不出钱,对于工厂的用量来说,少了一桶,压根儿看不出来。
液氮是个铁皮桶装的,贮存式液氮容器,携带有点儿困难。它不断地在漏气,也必须不断漏气。因为液氮在常温下,会由液体变成气体,于是需要的空间变多,铁皮桶里面的气压就会不断增加,因此氮气必须释放出来。
空气检测仪,罗元浩能够理解,墓穴里面会有很多的毒气,有这个绑在藏狗的背上,让藏狗跑进去,然后跑出来,可以分析判断里面的空气质量了。
但是酸和液氮是干什么的呢?
听了张伟的解释才知道,这两个东西,是用来破坏棺椁的。这户人家比较有钱,那棺椁的材料居然是用铜来制作的。
他打算表面部分用王水腐蚀,下面部分用液氮,这样可以避免棺材里面的东西被腐蚀。
但是他现在后悔了,液氮是纯粹被网友给骗了。很多网友都说,影视类作品,都有用液氮喷在金属上,然后树枝一敲就碎。实际上那是不懂的人拍出来的。在正常情况下,金属要在液氮中泡好几分钟才可能一敲就碎,而且也不是所有金属都可以。
如果用液氮来降低温度,从而对金属破坏,对普通老板姓来说,几乎是天方夜谭。
因为液氮一旦喷出来,就会变成气体,气体液氮并不寒冷,根本无法让金属冰冻,成为一敲就碎的碎渣。
张伟之所以还带着四十升的液氮,就是为了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一口气全倒上去,看看在液氮全部汽化之前,是否有效果。
面对张伟的失手,罗元浩不免有些沾沾自喜,这小子读书也许不错,在实践方面就是只弱鸡嘛。
然而接下来张伟的话,依旧让罗元浩不爽,因为他说,经过他的计算,棺椁覆盖部分的总质量,完全能够被他所携带的强酸全部腐蚀。
只是产生的酸臭味,能致人死命。还好他还购买了防毒面罩、防切割手套和袖套,都是每人一份。
如果他们当中有一个擅长气割就好了,又便宜,又方便。
罗元浩的大学同学里面,有好几个喜欢看盗墓小说的,天天喜欢交流,他听到过一些,就完全没兴趣了。偏偏这帮人还为此沾沾自喜,感觉古代的“盗墓文化”博大精深。
因为他们所交流的,都是用最古老的方法进入墓穴,又用最愚蠢的方法对付棺椁,再傻乎乎用生命来探索机关,还要用最最傻瓜的方法对付粽子,也就是僵尸……
如果是几百年前的盗墓贼,那也就算了,偏偏有的距今只有几十年,那时候只要有钱,能办到的事情,比现在容易得多,枪械都能带进去,其他装备居然没有?逻辑呢?居然用这么蠢的方法盗墓,真心无语。
他自然不知道,这些都是艺术加工,真正的“考古爱好者”虽然至今依旧还在用老套路,但也有比较专业的。
看眼前张伟这些基础配备,显然将水平拉高了几条街。
不过他发现,徐老怪看着这些装备,也露出了惊疑不定的神色,才终于明白过来。大概是这帮手艺人,没文化,故步自封,又师徒传承,也难与外界交流,导致他们只能用蠢方法来“干活”。
如果是张伟来做,哪怕是精密的机关,只要给他一定的时间,他都可能给你计算出安全路线来!
这大概就是他从一个普通屌丝,到能在公司能够拿二十几万年薪,还能拿分红,当技术总监的原因吧?
双方人马在一家旅店中落脚,并且再度简单地研究了一下对策。
他们这一趟要去的地方,是浙江天目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的西半部分区域。
过了天目山那段以后,还有大段的山路要走。为了不让氮气消耗干净,他们必须尽快赶路。至于路途中,或者进入墓穴之后发生的变故,那就只有见招拆招了。
罗元浩听着听着,困了,就去睡觉。
五天休假,就这么过去了一天。第二天早上,张伟喊了他三遍,他才感觉自己从疲劳中彻底振奋起来,精神变得很好了。
匆匆吃了早饭,坐车上路。由于张伟休假四天后,就要值班一天,因此他们实际上已经有点晚了。现在,徐老怪和他的徒弟,除了吃饭的时间,必须不停地开车,将时间赶回来一些。
罗元浩的手痒痒的,低头一看,原来是藏狗的尾巴碰到了自己的手背。
坐六个小时的车,屁股都僵化了,他赶紧挪了挪位置,询问还有多久到达地点。当得知还有2小时车程的时候,他几乎都要崩溃了。
“等下要上高速公路,你们先上个厕所。”徐老怪说着,就将车子停在了路边,几个男人各自找了个杂草丛生的荒地,解决了生理危机。
柳宗全也在撒尿,他打了个哈欠,抬头看向了不远处的山坡,突然吓得一抖,一下子尿在了裤子上:“我操,有狼!”
张伟一边尿,一边往后挪了两步,向柳宗全看的方位望去:“德国黑背,二哈,狼青,阿拉斯加犬,很多都像狼。”
罗元浩浑身一抖,拉上拉链,凑过去看了看:“好像真是狼。我拍个照,百度一下。”说着,他拿出手机,先对着狼拍了一张,然后又对着柳宗全尿湿的裤腿拍了一张……
“唉,罗师傅,你这样可就不好啦……”柳宗全连忙系上裤子,伸出手要来拿。
罗元浩顿时爆发出一阵笑声,往车子里就跑。
张伟和徐老怪也不厚道地哈哈大笑。
张伟回到车上,把藏狗牵下车,也解决了一下。
柳宗全是最后回到车上的,他的裤脚更加湿了,显然在哪里找了条小溪,清洗过了。然后徐老怪做司机,继续开路。
罗元浩用图片查找的方法,搜索到的不是狼,而是一种狼犬,估计是没有主人,在外流浪的。和狼的相似度91%,乍一看的确像狼。于是他查询了狼的资料,就对众人科普了一下。
原来中国除了台湾省,其余省市,全部都有狼,主要分布在人口稀少的地方。有些地方虽然也有狼,但少到人们看不见的地步。以至于整个浙江,可能只有三十头狼。
他一边说,一边还回头往车窗外一看,那头流浪狗居然远远地吊着,一路跟来。
不过,车子一上高速公路,时速超过一百二十马力,流浪狗眨眼间就不见了。
车子上放起了邓丽君的音乐,温柔甜美,听得几个人昏昏欲睡,徐老怪本人却是精神振奋,一路开了两个小时,下了高速,离开小镇,又开了十几分钟的山路,终于在一处农村酒家,找到了“组织”。
那是徐老怪的嫡系,其中一个年龄二十多岁的,是被罗元浩救活之人的儿子,他将会是这次的带路党。徐老怪之前说过,这棒小伙子名叫白天齐,最靠谱,其余的俩人一个万家运,一个皮英凡,也是棒小伙子。
柳宗全和徐老怪用极快的速度开了一天的车,比较疲劳,而且他们还有生意要打理,医院里躺着的俩人也需要他们照应,因此这一趟,他们并不会去。
两桶酸液,被万家运和皮英凡一人一桶背在身上,两个人闷不吭声,只管赶路。白天齐话也不多,只说了声,有事喊我,也将液氮背在身上,刚想走,就感觉后背发寒,就将桶放了下来,在旁边砍了竹子,当竹棍挑了起来。
即便如此,他也没问里面是什么。
张伟早已经跑到前面,让那两位背东西不要晃荡,里面的东西很危险滴!
走了二十多里,太阳已经偏西,没有热烈的温度了。
几个人终于到了地方,罗元浩拿出手机来一看,居然没啥信号。他决定,以后带个老款的耐摔手机,有天线的那种。
此时,差不多算真正的荒山野林了,身后的西北方向,三里地外,还有一个几十户人家的村庄,只有六七个老人还在耕种,都看不到人。
这里的山区,没有工业污染,空气非常好,环境也舒适宜住人。
罗元浩亲眼看见山坡上,一只雪白的兔子,一闪而逝,钻进干枯的藤蔓之间,没有踪影了。难怪人们常说“跑的比兔子还快”,感情这兔子是真心跑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