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开始和结束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我精神饱满的站在镜子前,看着我胡渣遍布,面色蜡黄的脸,这是35岁的我。
我已经忘记我有多少年没有照过镜子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此刻镜子里的这个人生生的吓到了我。
我自认为我应该是帅气蓬发的,甚至英俊潇洒。我都不太明白,我的脸上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么多褶子,像晒干的老树皮一样,流露着我十年来的沧桑。
我一直认为物是人非事事休纯属放屁,在我25岁之前,我从来都不信这些东西,因为我快活得很,25岁之前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与自由,我和一帮兄弟骑着摩托车奔驰在全国各地的公路上,我们一路上走走停停,感受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每走一个地方,阿乔就会在此地拍照留恋,后来去的地方实在太多,背包已经装不下了,阿乔还是不肯罢休,我本可以给她一个眼神让她老实下来的,可是我没有,虽然当时我并不是特别喜欢阿乔,对于我来说,她就像忙碌的时候的某一顿饭,忘记吃也就换菜了。可毕竟我是个纯爷们,用我的爷们气来吓女的传出去着实有点丢人,更何况一串人都在后头看着。
我自认为我的人生开了挂,所以我可以放荡不羁,别人大学毕业就四处碰壁出来,用一种为了理想而拼搏,为了明天而努力的**型借口拼命赚钱,我嗤之以鼻,何必说的那么高尚,你直接说你特么爱钱不就得了,在这个世界上和你类似的人比比皆是,不过你非要说的那么高尚总算是证明了你比别人多读了几年书,这个逼装的还是很到位。
为了自由与快乐,为了摆脱这种司空见惯的传统赚钱的束缚,一毕业我就告诉爹妈,我要创业,我要努力奋斗,今后给你们找个贤良淑德勤快肯干的儿媳妇。这种话说出来我自己都不信,但是很遗憾,他们信了。
然后我就把我倒腾来的二手摩托车加满了油,车龙头上一边挂着我的吉他一边挂着我的旅行背包,身后坐的的那个人,最初不是阿乔,而是我的大学同学,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大家都叫她甘甜,没错,她就叫甘甜。
她像温室里的一朵花,我骑着摩托车,她抱着我,静静地靠在我的身上,后头的兄弟伙便开始起哄,他们这些狗杂种,只许州官放火,还不许百姓点灯了,反了他了。
我们奔驰在远离尘嚣蜿蜒的大路上,两边的草带着些枯黄,太阳仿佛就在我的前方将不远处的天映得一片红,天和地近在咫尺,我有一种我冲过去就可以上天的错觉,周边的一切像是在迎接我,我激动不已因此我加大了车速,感受那一阵的刺激感。
无次尘埃扑打在我的脸上,被我吸进鼻子里,不过不重要。
我们去哪里?她问。
带你上天。
天与地的连接处就在前方,我想要去看看。可那个距离看起来那么近,我却追到天黑都没有追上。
几个兄弟带着他们各自的心窝子聚在一起,我点上了一根烟和他们瞎聊。
甘甜不爱说话,也不太能够融入我们当中,有人弹吉他,有人拍掌,几个女孩子听着歌打着拍子,有的开始即兴表演模式,一群人有说有笑,围着中间用零食袋和树叶点起来的一堆火笑的不亦乐乎。大家都围在一起笑,但阿乔却站的远远的,她笑的很甜,同时带着几分羞涩,她用她清澈的眼睛去看她以往所看到的截然不同的世界。
没有人去喊她一起过来,因为喊过了,再去的话就有点强人所难的意思,这群人都是些自由洒脱的野马,吃些草就开始自我奔腾了。
甘甜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带她来之前我就知道了。
虽然她活了二十几年,可却像个小孩子,尽管看起来她看起来,很正常。
我不愿意做一只笼子里的鸟,有的时候城市的万家灯火能够让我享受到自由的感觉,可自由的同时又当头一棒,让我觉得自己于这个是世界来说,一无是处,我想,管他呢,我开心就好。
甘甜不适应外头的生活,当天晚上就被蚊子群殴了一顿,第二天脸上起了好几个大包,尤其是鼻尖上的那个红疙瘩,像极了米老鼠,她觉得很丑,直接就委屈得哭了起来。
不得不说蚊子瞄得很准,黑灯瞎火的都能定位,把甘甜咬的很是滑稽,我偷偷的笑了许久,直到笑够了然后再去哄她,女孩子得哄,不然她就得说,你不爱我了,你变了类似于这样的话,听起来就跟我怎么地她了似的。
女人有这么一个共性的特点,她总能够让人认为是你对不起她,哪怕她心里跟明镜似得错不在你。
那天下午,我们一帮人到了一片空旷的黄土地边上,开始了自由散漫的无组织无纪律模式,大风突然卷起黄沙迷住了所有人的眼睛,黄沙漫天飞扬,尘埃扑打在脸上,所有人拼命地往一边跑,我拉着甘甜的手跟长了飞毛腿似的。
跑着跑着,甘甜停了下来,眼神全都落在了面前的漫漫黄沙中,她摸了摸鼻尖的蚊子包,对我露出不可思议的激动的笑,甚至拉起了我的手。
太浪漫了,太浪漫了,我要过去,你跟我一起去好不好?
..........
我不知道什么叫做浪漫,一束玫瑰花,一个礼物,一场惊心动魄的沙尘暴么?
这件事,以我扛起她狂奔为结尾,她死命挣扎,想要去沙尘暴里感受她所谓的“浪漫”。
她因为这事生气了好久,不过这次我没有哄她,我甚至觉得带她出来是个错误,一个人我可以无所顾忌,没吃的饿着就饿着,看到沙尘暴就躲,喝酒想怎么喝就怎么喝,孤独也能当做一种享受,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我要去关心她饿不饿渴不渴,我还要绞尽脑汁去思考如何带给她所谓的浪漫,她酒精过敏,所以我不能喝,虽然是两个人,可我却开始有些压抑。
有一天,我问她为什么跟我来。
因为想和我在一起,她答。
你喜欢我们现在的生活么?我问。
她摇头,不喜欢,她说,但是为了我,她愿意这样。
第二天一大早我和几个兄弟一起走了,走之前给甘甜爸妈打了电话。
我不需要一个为了我而去委屈自己的女人,我想要的是随心所欲,可她跟我在一起,只是——为了我。
甘甜,我以前那些自我膨胀的话都是吹牛逼的,我特么何德何能。
既然是温室里的花朵,那就回到温室里去吧,你总会遇到真正能够满足你的中央空调。
当天我就换了号码,为了不让甘甜找到我,我由向西改为了向北,我们去的时候是秋天,一路走走停停,到的时候北方已经下雪了,冻得我连赏雪的心情都没有,或许也有一些原因是因为甘甜,那个冬天我偶尔会想起她,想她的现在,她的以后,但我从来不想自己的现在,自己的以后。
因为老子过得很好根本不需要想。
纵使下雪,那也阻挡不了我们前行的动力,冒着会被冻死的风险,迎着寒风我们启动了那辆摩托车,值得庆幸的是油很安全。
寒风扑打在脸上,就像是前任的巴掌一样,打的火辣辣的痛,最毒妇人心,妇人,女人,成为妇人之前都是女人,妇人是终篇。
就在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遇见了阿乔。
我见过雪山之巅的皑皑白雪,我看见繁华刺激的火树银花,可见到了阿乔,我服气了。
阿乔皮肤如普遍北方人那样,有些干燥,皮肤不白,带着健康色,眼睛狭长媚眼如丝,个子高挑,一件普通的黑色裙子都能被她穿出夜店的感觉,她的身上就带着这样的气质,但她这个人却与她的外表截然不同。
随便往某个地方一站,总能吸引大多数人的目光,不至于如痴如醉,但让别人对她看上一眼的魅力,她还是有的。
她背着一个帆布双肩背包,步子走得很快。
一哥们挎着一把吉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腹诽,这个色鬼,老不正经。
不过随着他所指的方向,我还是看了过去,自然一眼就看到了阿乔,我一眼看去除了她的身高以外,还有她高高扎起的黑色马尾,甩来甩去,像是活了。
站住!一个响亮的声音。
我爸都死了你还管我干什么,烦不烦。阿乔不耐烦道,撒开腿迎面跑了过来,正好拉着我身旁那位哥们的胳膊,哥们下意识的望了望摊位上坐着的那位姐们儿正死死的盯着他。
哥们尬笑,还没来得及说话,阿乔便开口,我跟你们讲,那女的是我后妈,烦死了,你就说你是我男朋友知不知道,一会儿你拉着我就跑,就这么定了。
哥们儿骑虎难下,也是头一回遇到这么豪爽的人,看他一脸为难的样子,我只好站出来做了个自我牺牲。
我胳膊比他粗,拉我的。
阿乔飞速将我打量了一番。
他女朋友在后面,我指了指一边吃饭的地方,我没女朋友,我又说。
阿乔嗖的迈步过来拉着我的胳膊,我一阵得意,朝着哥们露出个老子没女朋友老子骄傲的眼神。
哥们儿指了指迎面跑过来的壮妈,那一身都是回锅肉,来势汹汹。
“我告诉你,我男朋友要带我走遍世界,你就别跟着了!”阿乔中气十足,将头靠在了我的胳膊上,“明年结婚我会请你过来看看,从此以后请你不要在干涉我了,谢谢配合。”阿乔挽着我便往一边走。
留下壮妇目瞪口呆停滞在原地。
谢谢配合,我总觉得那四个字像是对我说的。
她说,我男朋友会带我走遍世界,她居然知道我想的是什么。
后来某一天当我问她的时候,她说她不知道,只是因为自己希望有这么一个人可以带她走天下而已,可她找了二十多年都没找到这样的一个人,那些都是伪洒脱的人,要不然胆小不敢,要不然放不下那些束缚,或者说吃不了那些苦。
当她告诉别人她心中所想的时候,别人都会嗤笑一声,随手回上一句,神经病。
你以为漂流美好,的确如此。
阿乔是个随性的人,拉着我一路到了街边,身后的哥们愣在原地不可思议看着我俩,我猜他肯定是羡慕。
你是谁。这是她对我是说的第一句话,带着问号。
你男朋友。我厚着脸皮,你自己说的。我推卸责任。
阿乔打量着我,然后点了点头,多大,
二十。
我漂亮吗?
算不上,中等吧。我实话实说一点也不怕得罪她。
到处走就是有这一点好,谁也不认识你,有的时候甚至没有人,除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以外还可以变着法子随心所欲。
有本事亲我一口啊。阿乔扬起头对我笑。
亲就亲,谁怕谁,就算是你特么有艾滋,唾液也不会传播,我怕什么。
这种要求我一般都会满足的,又不费什么力气,占便宜的事,不干谁傻。
一顿亲,阿乔直接懵了,木纳的看着我。
亲了。我像是在宣战一般。然后呢?我问。
再亲一口。
我刚准备动,阿乔便把嘴凑了过来,似笑非笑,这次我亲你。
阿乔?我问,刚才听那个女人是这样叫的。
嗯,如果觉得这个名字不错,那这将会是你女朋友的名字。
她顺理成章的加入了我们的队伍,坐上了原本甘甜坐得那个位置,本来空了很久,突然座上来一个人还有些不习惯。
去哪里?她问。
哪里都去。
她大叫,太好了,找到组织了。
阿乔说,遇见我是她一生中最大的狗屎运。
冰雪融化,泉水叮咚,百花齐放,百鸟争鸣。
摩托车每天行驶在不同的路上,时而阳光明媚,时而天降霹雳。
高原,山地,平原,草地,峡谷,丘陵,许多地方都有过我们的足迹。
摩托车停在一处,我们走上一条山口,看着山下与站着的位置不平行的高度,影子被拉得很长,谁说影子是黑色的,明明是灰色的,在黄昏的映照下,还带着几丝余晖的色彩。
是谁眼瞎。
悠扬空旷的地带,满是我们的回声。
我跟阿乔在一起五年,每一天无拘无束,自由洒脱,我们一行人,无论是什么都阻挡不了我们的脚步,因为我认为,我已经停不下来了。
可仅仅是我。
在这五年里,两个哥们被拉了回去强迫着干父母眼中的正事,短短的时间里,相亲,订婚,结婚。
原本跟着他们的两个姐们儿一度被大众嫌弃为是不守妇道的浪荡女子,俩哥们儿陆续离开的,两个姐们儿随后呆了几天,也陆续的离开了。
最后离开的那个姐们儿告诉我,没有人可以做到真正的自由。
她们与我和阿乔相互拥抱,和我也抱了抱,然后走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见过那俩姐们儿。
我知道他们再也不会回来了,他们不再是一个人。
我卖掉了俩哥们儿留下来的摩托车,他们的婚礼我自然没去,那些旁人眼里的美满,暂且让他保留住吧。
我哥们还是那个玩着乐器四处漂流的少年。
我还是那个自我膨胀的我,我还有阿乔。
途径许多城市,许多小镇,我看见了每个地方不一样的风土人情,渐渐地我看到的将不仅仅是风土人情。
小镇的一间破旧的旅馆,弥漫着一股潮湿的气味,不过却能够看到一旁的清澈河流,河里漂浮着几张竹排,几只小船。
我和阿乔坐在竹排上,给各自点上了一根烟。
下一站去哪里?阿乔问我。
去没有去过的地方,我答。
她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我笑,我始终不知道她的笑里藏着怎么样的魔力。
让我在今后的十年里都挥之不去她留给我的那个笑脸。
她走了,没有为什么,没有一丝先兆,或许是她觉得告别有些老套,所以想搞得更深沉一点。
还是回到现在吧,我现在35岁,中年了,未婚。
我站在属于我的老房子里,是我爸妈留下来的房子,他们在我25岁之后的哪一年死的我已经记不大清楚了,总之就是在我25岁之后到35岁之间中间的这十年里。
屋子里散发着着潮湿并且自由的霉菌气味,它们放肆的在空间里活动,在属于我的房子里活动,特么欺人太甚,我一怒之下将屋子里的大小物件砸的稀烂,它们是隐形的可活动物,而我是人,我怎么可能让这些玩意儿将我搞得不痛快。
应该是昨天,我一路狂奔丢盔弃甲的从医院里逃了出来,我的主治医生是一个面黄肌瘦的老头,五十多岁的年龄顶着一张八十岁的老脸,这戳样,还医生,更可笑的是,他说我得了癌症,肺癌。
他看着我露出轻蔑的笑,转身而去。
我感到口干舌燥,颠簸着倒了一杯水喝了下去,喝下去的是水,咳出来的是血。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怎么死,但死于肺癌,实在丢人,如果让人可怜你,那你不是更丢人了。
我要自由,可我从未做到完完全全的自由。
我无力躺在了潮湿的地面,呼吸着空气里的尘埃,手机时不时传来铃声,我已经懒得去管了。
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
怎么也难忘记你离去的转变
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
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
苍茫茫的天涯路是你的漂泊
寻寻觅觅长相守是我的脚步
黑漆漆的孤枕边是你的温柔
醒来时的清晨里是我的哀愁
或许明日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
你将已经踏上旧时的归途
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伴侣
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
这首歌,我在草原上唱过,在西藏高速公路旁唱过,还有,在北方。
这个时候,阿乔,我不得不没出息的承认,我想你了。
阿乔走的那一天,她对我说,我想和你一直走下去,但是有一天我如果不能陪你了,你不能生我的气。
我说,好。
没有那么浪漫,也没有那么悲伤。
阿乔走后,我继续我的人生漂泊,势不可挡,有孤独,有感叹,很多时候心里也会从生出一种坦荡荡。
之后的某一天,甘甜打通了我的电话。
她居然骂我混蛋...这货,这么多年了还记仇。
我的视线有些模糊了起来,我开始思考,我还有什么没有完成的,在我35岁的12775天里,或许没有了吧。
我看到阿乔靠在墙角,对我眨了个眼睛,有本事,你亲我一下。
她笑了笑,转过身,马尾摇拽在风中,她回头仰起了头。
没油了,还等什么?
你还在吗?
我当然在,不然我能去哪里。
我就知道。.
我精神饱满的站在镜子前,看着我胡渣遍布,面色蜡黄的脸,这是35岁的我。
我已经忘记我有多少年没有照过镜子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此刻镜子里的这个人生生的吓到了我。
我自认为我应该是帅气蓬发的,甚至英俊潇洒。我都不太明白,我的脸上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么多褶子,像晒干的老树皮一样,流露着我十年来的沧桑。
我一直认为物是人非事事休纯属放屁,在我25岁之前,我从来都不信这些东西,因为我快活得很,25岁之前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与自由,我和一帮兄弟骑着摩托车奔驰在全国各地的公路上,我们一路上走走停停,感受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每走一个地方,阿乔就会在此地拍照留恋,后来去的地方实在太多,背包已经装不下了,阿乔还是不肯罢休,我本可以给她一个眼神让她老实下来的,可是我没有,虽然当时我并不是特别喜欢阿乔,对于我来说,她就像忙碌的时候的某一顿饭,忘记吃也就换菜了。可毕竟我是个纯爷们,用我的爷们气来吓女的传出去着实有点丢人,更何况一串人都在后头看着。
我自认为我的人生开了挂,所以我可以放荡不羁,别人大学毕业就四处碰壁出来,用一种为了理想而拼搏,为了明天而努力的**型借口拼命赚钱,我嗤之以鼻,何必说的那么高尚,你直接说你特么爱钱不就得了,在这个世界上和你类似的人比比皆是,不过你非要说的那么高尚总算是证明了你比别人多读了几年书,这个逼装的还是很到位。
为了自由与快乐,为了摆脱这种司空见惯的传统赚钱的束缚,一毕业我就告诉爹妈,我要创业,我要努力奋斗,今后给你们找个贤良淑德勤快肯干的儿媳妇。这种话说出来我自己都不信,但是很遗憾,他们信了。
然后我就把我倒腾来的二手摩托车加满了油,车龙头上一边挂着我的吉他一边挂着我的旅行背包,身后坐的的那个人,最初不是阿乔,而是我的大学同学,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大家都叫她甘甜,没错,她就叫甘甜。
她像温室里的一朵花,我骑着摩托车,她抱着我,静静地靠在我的身上,后头的兄弟伙便开始起哄,他们这些狗杂种,只许州官放火,还不许百姓点灯了,反了他了。
我们奔驰在远离尘嚣蜿蜒的大路上,两边的草带着些枯黄,太阳仿佛就在我的前方将不远处的天映得一片红,天和地近在咫尺,我有一种我冲过去就可以上天的错觉,周边的一切像是在迎接我,我激动不已因此我加大了车速,感受那一阵的刺激感。
无次尘埃扑打在我的脸上,被我吸进鼻子里,不过不重要。
我们去哪里?她问。
带你上天。
天与地的连接处就在前方,我想要去看看。可那个距离看起来那么近,我却追到天黑都没有追上。
几个兄弟带着他们各自的心窝子聚在一起,我点上了一根烟和他们瞎聊。
甘甜不爱说话,也不太能够融入我们当中,有人弹吉他,有人拍掌,几个女孩子听着歌打着拍子,有的开始即兴表演模式,一群人有说有笑,围着中间用零食袋和树叶点起来的一堆火笑的不亦乐乎。大家都围在一起笑,但阿乔却站的远远的,她笑的很甜,同时带着几分羞涩,她用她清澈的眼睛去看她以往所看到的截然不同的世界。
没有人去喊她一起过来,因为喊过了,再去的话就有点强人所难的意思,这群人都是些自由洒脱的野马,吃些草就开始自我奔腾了。
甘甜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带她来之前我就知道了。
虽然她活了二十几年,可却像个小孩子,尽管看起来她看起来,很正常。
我不愿意做一只笼子里的鸟,有的时候城市的万家灯火能够让我享受到自由的感觉,可自由的同时又当头一棒,让我觉得自己于这个是世界来说,一无是处,我想,管他呢,我开心就好。
甘甜不适应外头的生活,当天晚上就被蚊子群殴了一顿,第二天脸上起了好几个大包,尤其是鼻尖上的那个红疙瘩,像极了米老鼠,她觉得很丑,直接就委屈得哭了起来。
不得不说蚊子瞄得很准,黑灯瞎火的都能定位,把甘甜咬的很是滑稽,我偷偷的笑了许久,直到笑够了然后再去哄她,女孩子得哄,不然她就得说,你不爱我了,你变了类似于这样的话,听起来就跟我怎么地她了似的。
女人有这么一个共性的特点,她总能够让人认为是你对不起她,哪怕她心里跟明镜似得错不在你。
那天下午,我们一帮人到了一片空旷的黄土地边上,开始了自由散漫的无组织无纪律模式,大风突然卷起黄沙迷住了所有人的眼睛,黄沙漫天飞扬,尘埃扑打在脸上,所有人拼命地往一边跑,我拉着甘甜的手跟长了飞毛腿似的。
跑着跑着,甘甜停了下来,眼神全都落在了面前的漫漫黄沙中,她摸了摸鼻尖的蚊子包,对我露出不可思议的激动的笑,甚至拉起了我的手。
太浪漫了,太浪漫了,我要过去,你跟我一起去好不好?
..........
我不知道什么叫做浪漫,一束玫瑰花,一个礼物,一场惊心动魄的沙尘暴么?
这件事,以我扛起她狂奔为结尾,她死命挣扎,想要去沙尘暴里感受她所谓的“浪漫”。
她因为这事生气了好久,不过这次我没有哄她,我甚至觉得带她出来是个错误,一个人我可以无所顾忌,没吃的饿着就饿着,看到沙尘暴就躲,喝酒想怎么喝就怎么喝,孤独也能当做一种享受,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我要去关心她饿不饿渴不渴,我还要绞尽脑汁去思考如何带给她所谓的浪漫,她酒精过敏,所以我不能喝,虽然是两个人,可我却开始有些压抑。
有一天,我问她为什么跟我来。
因为想和我在一起,她答。
你喜欢我们现在的生活么?我问。
她摇头,不喜欢,她说,但是为了我,她愿意这样。
第二天一大早我和几个兄弟一起走了,走之前给甘甜爸妈打了电话。
我不需要一个为了我而去委屈自己的女人,我想要的是随心所欲,可她跟我在一起,只是——为了我。
甘甜,我以前那些自我膨胀的话都是吹牛逼的,我特么何德何能。
既然是温室里的花朵,那就回到温室里去吧,你总会遇到真正能够满足你的中央空调。
当天我就换了号码,为了不让甘甜找到我,我由向西改为了向北,我们去的时候是秋天,一路走走停停,到的时候北方已经下雪了,冻得我连赏雪的心情都没有,或许也有一些原因是因为甘甜,那个冬天我偶尔会想起她,想她的现在,她的以后,但我从来不想自己的现在,自己的以后。
因为老子过得很好根本不需要想。
纵使下雪,那也阻挡不了我们前行的动力,冒着会被冻死的风险,迎着寒风我们启动了那辆摩托车,值得庆幸的是油很安全。
寒风扑打在脸上,就像是前任的巴掌一样,打的火辣辣的痛,最毒妇人心,妇人,女人,成为妇人之前都是女人,妇人是终篇。
就在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遇见了阿乔。
我见过雪山之巅的皑皑白雪,我看见繁华刺激的火树银花,可见到了阿乔,我服气了。
阿乔皮肤如普遍北方人那样,有些干燥,皮肤不白,带着健康色,眼睛狭长媚眼如丝,个子高挑,一件普通的黑色裙子都能被她穿出夜店的感觉,她的身上就带着这样的气质,但她这个人却与她的外表截然不同。
随便往某个地方一站,总能吸引大多数人的目光,不至于如痴如醉,但让别人对她看上一眼的魅力,她还是有的。
她背着一个帆布双肩背包,步子走得很快。
一哥们挎着一把吉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腹诽,这个色鬼,老不正经。
不过随着他所指的方向,我还是看了过去,自然一眼就看到了阿乔,我一眼看去除了她的身高以外,还有她高高扎起的黑色马尾,甩来甩去,像是活了。
站住!一个响亮的声音。
我爸都死了你还管我干什么,烦不烦。阿乔不耐烦道,撒开腿迎面跑了过来,正好拉着我身旁那位哥们的胳膊,哥们下意识的望了望摊位上坐着的那位姐们儿正死死的盯着他。
哥们尬笑,还没来得及说话,阿乔便开口,我跟你们讲,那女的是我后妈,烦死了,你就说你是我男朋友知不知道,一会儿你拉着我就跑,就这么定了。
哥们儿骑虎难下,也是头一回遇到这么豪爽的人,看他一脸为难的样子,我只好站出来做了个自我牺牲。
我胳膊比他粗,拉我的。
阿乔飞速将我打量了一番。
他女朋友在后面,我指了指一边吃饭的地方,我没女朋友,我又说。
阿乔嗖的迈步过来拉着我的胳膊,我一阵得意,朝着哥们露出个老子没女朋友老子骄傲的眼神。
哥们儿指了指迎面跑过来的壮妈,那一身都是回锅肉,来势汹汹。
“我告诉你,我男朋友要带我走遍世界,你就别跟着了!”阿乔中气十足,将头靠在了我的胳膊上,“明年结婚我会请你过来看看,从此以后请你不要在干涉我了,谢谢配合。”阿乔挽着我便往一边走。
留下壮妇目瞪口呆停滞在原地。
谢谢配合,我总觉得那四个字像是对我说的。
她说,我男朋友会带我走遍世界,她居然知道我想的是什么。
后来某一天当我问她的时候,她说她不知道,只是因为自己希望有这么一个人可以带她走天下而已,可她找了二十多年都没找到这样的一个人,那些都是伪洒脱的人,要不然胆小不敢,要不然放不下那些束缚,或者说吃不了那些苦。
当她告诉别人她心中所想的时候,别人都会嗤笑一声,随手回上一句,神经病。
你以为漂流美好,的确如此。
阿乔是个随性的人,拉着我一路到了街边,身后的哥们愣在原地不可思议看着我俩,我猜他肯定是羡慕。
你是谁。这是她对我是说的第一句话,带着问号。
你男朋友。我厚着脸皮,你自己说的。我推卸责任。
阿乔打量着我,然后点了点头,多大,
二十。
我漂亮吗?
算不上,中等吧。我实话实说一点也不怕得罪她。
到处走就是有这一点好,谁也不认识你,有的时候甚至没有人,除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以外还可以变着法子随心所欲。
有本事亲我一口啊。阿乔扬起头对我笑。
亲就亲,谁怕谁,就算是你特么有艾滋,唾液也不会传播,我怕什么。
这种要求我一般都会满足的,又不费什么力气,占便宜的事,不干谁傻。
一顿亲,阿乔直接懵了,木纳的看着我。
亲了。我像是在宣战一般。然后呢?我问。
再亲一口。
我刚准备动,阿乔便把嘴凑了过来,似笑非笑,这次我亲你。
阿乔?我问,刚才听那个女人是这样叫的。
嗯,如果觉得这个名字不错,那这将会是你女朋友的名字。
她顺理成章的加入了我们的队伍,坐上了原本甘甜坐得那个位置,本来空了很久,突然座上来一个人还有些不习惯。
去哪里?她问。
哪里都去。
她大叫,太好了,找到组织了。
阿乔说,遇见我是她一生中最大的狗屎运。
冰雪融化,泉水叮咚,百花齐放,百鸟争鸣。
摩托车每天行驶在不同的路上,时而阳光明媚,时而天降霹雳。
高原,山地,平原,草地,峡谷,丘陵,许多地方都有过我们的足迹。
摩托车停在一处,我们走上一条山口,看着山下与站着的位置不平行的高度,影子被拉得很长,谁说影子是黑色的,明明是灰色的,在黄昏的映照下,还带着几丝余晖的色彩。
是谁眼瞎。
悠扬空旷的地带,满是我们的回声。
我跟阿乔在一起五年,每一天无拘无束,自由洒脱,我们一行人,无论是什么都阻挡不了我们的脚步,因为我认为,我已经停不下来了。
可仅仅是我。
在这五年里,两个哥们被拉了回去强迫着干父母眼中的正事,短短的时间里,相亲,订婚,结婚。
原本跟着他们的两个姐们儿一度被大众嫌弃为是不守妇道的浪荡女子,俩哥们儿陆续离开的,两个姐们儿随后呆了几天,也陆续的离开了。
最后离开的那个姐们儿告诉我,没有人可以做到真正的自由。
她们与我和阿乔相互拥抱,和我也抱了抱,然后走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见过那俩姐们儿。
我知道他们再也不会回来了,他们不再是一个人。
我卖掉了俩哥们儿留下来的摩托车,他们的婚礼我自然没去,那些旁人眼里的美满,暂且让他保留住吧。
我哥们还是那个玩着乐器四处漂流的少年。
我还是那个自我膨胀的我,我还有阿乔。
途径许多城市,许多小镇,我看见了每个地方不一样的风土人情,渐渐地我看到的将不仅仅是风土人情。
小镇的一间破旧的旅馆,弥漫着一股潮湿的气味,不过却能够看到一旁的清澈河流,河里漂浮着几张竹排,几只小船。
我和阿乔坐在竹排上,给各自点上了一根烟。
下一站去哪里?阿乔问我。
去没有去过的地方,我答。
她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我笑,我始终不知道她的笑里藏着怎么样的魔力。
让我在今后的十年里都挥之不去她留给我的那个笑脸。
她走了,没有为什么,没有一丝先兆,或许是她觉得告别有些老套,所以想搞得更深沉一点。
还是回到现在吧,我现在35岁,中年了,未婚。
我站在属于我的老房子里,是我爸妈留下来的房子,他们在我25岁之后的哪一年死的我已经记不大清楚了,总之就是在我25岁之后到35岁之间中间的这十年里。
屋子里散发着着潮湿并且自由的霉菌气味,它们放肆的在空间里活动,在属于我的房子里活动,特么欺人太甚,我一怒之下将屋子里的大小物件砸的稀烂,它们是隐形的可活动物,而我是人,我怎么可能让这些玩意儿将我搞得不痛快。
应该是昨天,我一路狂奔丢盔弃甲的从医院里逃了出来,我的主治医生是一个面黄肌瘦的老头,五十多岁的年龄顶着一张八十岁的老脸,这戳样,还医生,更可笑的是,他说我得了癌症,肺癌。
他看着我露出轻蔑的笑,转身而去。
我感到口干舌燥,颠簸着倒了一杯水喝了下去,喝下去的是水,咳出来的是血。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怎么死,但死于肺癌,实在丢人,如果让人可怜你,那你不是更丢人了。
我要自由,可我从未做到完完全全的自由。
我无力躺在了潮湿的地面,呼吸着空气里的尘埃,手机时不时传来铃声,我已经懒得去管了。
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
怎么也难忘记你离去的转变
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
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
苍茫茫的天涯路是你的漂泊
寻寻觅觅长相守是我的脚步
黑漆漆的孤枕边是你的温柔
醒来时的清晨里是我的哀愁
或许明日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
你将已经踏上旧时的归途
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伴侣
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
这首歌,我在草原上唱过,在西藏高速公路旁唱过,还有,在北方。
这个时候,阿乔,我不得不没出息的承认,我想你了。
阿乔走的那一天,她对我说,我想和你一直走下去,但是有一天我如果不能陪你了,你不能生我的气。
我说,好。
没有那么浪漫,也没有那么悲伤。
阿乔走后,我继续我的人生漂泊,势不可挡,有孤独,有感叹,很多时候心里也会从生出一种坦荡荡。
之后的某一天,甘甜打通了我的电话。
她居然骂我混蛋...这货,这么多年了还记仇。
我的视线有些模糊了起来,我开始思考,我还有什么没有完成的,在我35岁的12775天里,或许没有了吧。
我看到阿乔靠在墙角,对我眨了个眼睛,有本事,你亲我一下。
她笑了笑,转过身,马尾摇拽在风中,她回头仰起了头。
没油了,还等什么?
你还在吗?
我当然在,不然我能去哪里。
我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