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往昔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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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拨弄采花娘的脸颊,好像触碰嫩黄花蕾,只有柔腻显于指尖。采花娘推开他的手指,嘤嘤笑着,把比自己还大的花瓣往前一送,恰好让他碰到了。
有点凉,也有点黏。
茗烟舔舔嘴唇,羡慕道:“爷,这是百花露呢。闻这香气,应该是腊月冬梅产的,最是稀少,也最好吃。”
宝玉笑了笑,把手指吮了一下,蓦然呆滞。
没错,是蜂蜜,但要更好吃。
他觉得一股甜香沁在心间,鼻翼中,恍惚有种淡淡的梅花香味,余味绕梁,三日不绝。吞咽下去,胸腹里更是妥帖,仿佛有个小手儿把五脏六腑都给抚慰了,舒坦得很。
【是有蜂蜜的味道,但是饱含灵动之气,能够滋补、润养五脏六腑。特别是肠胃,明显感到舒服很多。】
嘤嘤,嘤嘤,采花娘还在把花瓣往他脸上凑。宝玉伸手接了,一仰脖子,全部喝了下去。
不多,只有一个汤匙的量,但是喝下去浑身发暖,肚子感到饥饿——明显的,他的肠胃得到一定的滋补。
“谢谢你。”宝玉对采花娘笑了笑。
采花娘得意的挑起小下巴,嘤嘤两声,钻他头发里取暖儿,宝玉再逗她,怎么也是不动了。旁边茗烟眼巴巴的看,舌头舔着嘴唇道:“爷,这花瓣,您不要了吧?”
“你可真够馋的。”宝玉把花瓣递过去。
茗烟接过花瓣,连着上面黏连的百花露一起塞进嘴里,嚼巴嚼巴,满脸幸福咽了下去,“爷,您不知道,这百花露可不只是好吃,里面的灵气,对咱们妖族也是大有用处。”
四处看看,压低声音道:“要说李纨大嫂子对您是真的好,这宝贝产量极少,大多给您送了去。您还不吃…….”
宝玉敲他一下,笑道:“你也是个乱嚼舌根的,该打。”
“嘿,单这口百花露,爷您打我个半死都成。”
…
西花墙东侧,是李纨的小院。
院子不大,比贾母那边小了许多,唯独一座流水小池,让院内多了几分清雅。李纨和兰哥儿住在院内,一应小丫鬟、仆役,那是一个不要,都是母子二人悉心打理,有点避世而居的味道。
没有伺候的,自然也不需要传唤。宝玉推门进去,迎面是小池上一座黄木细桥,只有三丈长,仅供一人行走。桥下是锦鲤翻滚,看见人来,争着往上跳。
“好家伙,要讨食呢。”茗烟年岁小,正是爱顽的年纪,见栏杆上有米料,撒了一把下去,看着逗乐。
宝玉再敲他一下,要往李纨房的方向走。突然脚下一阵滑腻,一条三尺长、胖乎乎的青鱼从池水跳上来,飘飘的,顺着他的裤腿往上飞。
茗烟瞪大眼睛,叫起来,“爷,这是青冥鱼,您要有好事呢!”
宝玉点点头,也挺欢喜。他知道青冥鱼是鬼怪精灵的一种,偶出池水,无水可游,平日里极难见到。据说代表祥瑞,谁要是看见了,定是个幸运的人儿。
他抚摸青冥鱼,鳞片滑腻,微凉。采花娘从他头发里飞出来,翘腿儿坐在青冥鱼的背上,冲他嘤嘤的笑,像在说话。
“玉哥儿,你好大的造化。”
人没到,声先闻。李纨推门出来,见到这种状况,笑道:“这两个平日里都是不近人的,你今个来,它们倒是欢喜得很。采花娘说你的味道很美,有更厉害的鬼怪精灵给你留了烙印,说你好呢。”
宝玉惊了一次——这点,他真不知道。
想一想又笑了。更厉害的鬼怪精灵?应该是守财奴吧。他查过守财奴的来历,是个难分归属的。有人说只是普通的魑魅魍魉,也有人说,那是等级很高的鬼怪精灵。
【不知道那老家伙是怎么想的,也罢,由他。】
宝玉跟李纨大嫂子见了礼,多宽慰了几句。
李纨本是金陵名宦之女,从小清雅端庄、处事明达,却又超然物外,很讨鬼怪精灵的喜欢。她嫁给贾珠,就带了两个鬼怪精灵来,很是有过一番热闹。
可贾珠病殁,李纨青春守寡,一颗心儿,索性成了槁木死灰一般。她只求养好兰哥儿,让兰哥儿成就功名,她这一生也就罢了。
想及此处,宝玉见李纨仍然年轻的清雅脸庞带着些许病态,招来茗烟,让茗烟过去搀扶着。
“大嫂子。”宝玉叫了声。
李纨点头应了,那边采花娘和青冥鱼过去缠她,让她几句话呼退了去。她递出一只素手让茗烟搀扶,上下打量宝玉,笑道:“几日不见,玉哥儿越发精神了。”
宝玉谢过了,笑道:“不知大嫂子唤我来,所为何事?”
“就是怕你多想,见一见你。”
李纨看着桥下锦鲤,摇头道:“你最近文名差了,怕你多想,来跟你聊上两句。你是兰儿的学字夫子,既然是了,那就一直会是。当家的生前,最是疼你不过,他去了,我这个做嫂子的,自然也是疼你。”
“不管你将来如何,文名如何,你都是兰儿的学字夫子。就好像那花白玉露,你不喜欢吃,你倒掉了,我还是会遣人送去。”
宝玉把眉毛挑起。果然是个处事明达的,早就知道,却不作声。
李纨看他一眼,美眸泛起晶莹,道:“当家的生前,最喜欢吃花白玉露,他却不吃,只是把白玉浆熬了自己吃,百花露都给你送去。他去了,我也就把两样凑在一起,熬煮了给你。你不喜欢吃,我还是送。”
泪花终于落了,李纨哽咽道:“你莫怪嫂子,只是你珠哥哥……”
宝玉叹了口气——这是把对贾珠的思念,全然记挂在了自己身上。他刚想开口,突然眼睛直了,来回踱了两步,一拍栏杆。
“大嫂子,您是说……大哥他生前,都要吃白玉浆?”
“是啊,你忘记了?”
宝玉苦笑道:“那时年岁小,不记得了。嫂子,我肚子饿了,给我熬煮一碗,可好?”
…
李纨这边也有火炕,火眼熬煮羹汤。
跟碧纱橱相比,李纨房里的摆设俭朴许多,除了一盏手绘宫灯,都是普通家什。李纨用铁锅盛了豆沫,又掐了个拇指大小的瓷瓶过来。倒了半瓶,想一想,全部倾倒下去。
“我这只有两三瓶了,采花娘喜欢你,说不得会多给些。”李纨笑着,把豆沫和百花露拌匀,又倒了一碗水,多加半勺,用火褒着。
本该盖了锅盖,宝玉让掀开了,要看。李纨拗不过,就多加了半勺水。
说要熬煮一碗,这开了锅盖会蒸去许多,要多加水。
她和宝玉仔细看着,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没过多久,锅边有小泡冒出,李纨就笑道:“这就是熟了,不能熬煮太久,会失了百花露的香味。当家的生前说过,就算不加百花露,这样也够了火候。”
说着,要把白蒙蒙透着嫩黄的汤水盛出来。
宝玉摇摇头,让茗烟拿出去倒掉。
李纨怔眼看他,美眸多是不解。宝玉笑了笑,温和道:“大嫂子不要多想,就是这般做了,味道委实不好。”
“当家的就是这样喝的,没加百花露而已。你知道的,百花露都送去给了你的。”李纨的语气不怎么好。任谁这样了,都不会开心。
宝玉好生安抚,把理由说了。一是百花露不能久熬,久熬失了灵气;二是白玉浆要多熬煮些时辰,不然的话,会有豆腥气。
李纨笑他道:“就你这么多机巧。”
宝玉摇摇头,没接话。
这算什么机巧?
白玉浆说白了,那就是豆浆。豆浆存在假沸现象,只是锅子边缘有小泡冒出,其实并没煮熟。要说生点也没什么,大多数食物,生的也是能吃,可这豆浆,要是不熟了,真个是个要人命的东西。
豆浆不煮熟,毒素会破坏肠胃,要不是加了百花露,普通人,三两天就要腹泻而死。就算加了百花露,也只能延缓破坏的速度,早晚有一天,会累积致人死命。
他一直奇怪小宝玉的身子骨,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李纨当家的就是这样喝的,贾珠就是这样喝的……】宝玉苦笑摇头,这贾珠,会不会就是因为这个暴病身亡?
与小宝玉不同,贾珠是真正的青丘狐族,但尽管是妖族之身,也承受不起长年累月的毒素侵蚀。恐怕,还真有这方面的原因。
他好似不经意问道:“嫂嫂,大哥怎么喜欢吃这个?”
“哦,是有人跟他说:古时有个叫刘安的王爷发明的,最喜欢吃。他吃了,觉得欢喜,也就爱上了。”
“那是谁跟大哥说的?”
“不清楚,当家的去得早……”
宝玉眯起眼睛,一股子杀意藏在了心底。看来贾府的风雨飘摇,早在贾珠病亡前就有了端倪。白玉浆听着好听,是个有品味的,但在大周并未传扬。要是有知道吃法的,肯定知道其中的害处。
【厉害啊,豆浆生吃,其中的毒素,哪怕现代也很难查到。在这大周,真真的是个杀人不见血。可惜贾珠已死,找不到罪魁祸首了。】
那边李纨见他愣神,笑道:“原来是这般小事,那我以后多多熬煮,最后再加百花露就好。这都是小事,倒是你的文名……玉哥儿,总不能让外人随口乱讲了。”
宝玉点点头,想说不急,时候未到,突然眼前一黑,半个膝盖跪在了地上。
“玉哥儿!”李纨惊叫道,要来扶他。
宝玉推开扶来的素手,抬头看天,只觉得自虚空不知何许处,阵阵威压夯进了他的心底。他知道这是什么,蓦然大笑出声。
“好好好!我等的就是这个!”
闭眼,进文山。
手指拨弄采花娘的脸颊,好像触碰嫩黄花蕾,只有柔腻显于指尖。采花娘推开他的手指,嘤嘤笑着,把比自己还大的花瓣往前一送,恰好让他碰到了。
有点凉,也有点黏。
茗烟舔舔嘴唇,羡慕道:“爷,这是百花露呢。闻这香气,应该是腊月冬梅产的,最是稀少,也最好吃。”
宝玉笑了笑,把手指吮了一下,蓦然呆滞。
没错,是蜂蜜,但要更好吃。
他觉得一股甜香沁在心间,鼻翼中,恍惚有种淡淡的梅花香味,余味绕梁,三日不绝。吞咽下去,胸腹里更是妥帖,仿佛有个小手儿把五脏六腑都给抚慰了,舒坦得很。
【是有蜂蜜的味道,但是饱含灵动之气,能够滋补、润养五脏六腑。特别是肠胃,明显感到舒服很多。】
嘤嘤,嘤嘤,采花娘还在把花瓣往他脸上凑。宝玉伸手接了,一仰脖子,全部喝了下去。
不多,只有一个汤匙的量,但是喝下去浑身发暖,肚子感到饥饿——明显的,他的肠胃得到一定的滋补。
“谢谢你。”宝玉对采花娘笑了笑。
采花娘得意的挑起小下巴,嘤嘤两声,钻他头发里取暖儿,宝玉再逗她,怎么也是不动了。旁边茗烟眼巴巴的看,舌头舔着嘴唇道:“爷,这花瓣,您不要了吧?”
“你可真够馋的。”宝玉把花瓣递过去。
茗烟接过花瓣,连着上面黏连的百花露一起塞进嘴里,嚼巴嚼巴,满脸幸福咽了下去,“爷,您不知道,这百花露可不只是好吃,里面的灵气,对咱们妖族也是大有用处。”
四处看看,压低声音道:“要说李纨大嫂子对您是真的好,这宝贝产量极少,大多给您送了去。您还不吃…….”
宝玉敲他一下,笑道:“你也是个乱嚼舌根的,该打。”
“嘿,单这口百花露,爷您打我个半死都成。”
…
西花墙东侧,是李纨的小院。
院子不大,比贾母那边小了许多,唯独一座流水小池,让院内多了几分清雅。李纨和兰哥儿住在院内,一应小丫鬟、仆役,那是一个不要,都是母子二人悉心打理,有点避世而居的味道。
没有伺候的,自然也不需要传唤。宝玉推门进去,迎面是小池上一座黄木细桥,只有三丈长,仅供一人行走。桥下是锦鲤翻滚,看见人来,争着往上跳。
“好家伙,要讨食呢。”茗烟年岁小,正是爱顽的年纪,见栏杆上有米料,撒了一把下去,看着逗乐。
宝玉再敲他一下,要往李纨房的方向走。突然脚下一阵滑腻,一条三尺长、胖乎乎的青鱼从池水跳上来,飘飘的,顺着他的裤腿往上飞。
茗烟瞪大眼睛,叫起来,“爷,这是青冥鱼,您要有好事呢!”
宝玉点点头,也挺欢喜。他知道青冥鱼是鬼怪精灵的一种,偶出池水,无水可游,平日里极难见到。据说代表祥瑞,谁要是看见了,定是个幸运的人儿。
他抚摸青冥鱼,鳞片滑腻,微凉。采花娘从他头发里飞出来,翘腿儿坐在青冥鱼的背上,冲他嘤嘤的笑,像在说话。
“玉哥儿,你好大的造化。”
人没到,声先闻。李纨推门出来,见到这种状况,笑道:“这两个平日里都是不近人的,你今个来,它们倒是欢喜得很。采花娘说你的味道很美,有更厉害的鬼怪精灵给你留了烙印,说你好呢。”
宝玉惊了一次——这点,他真不知道。
想一想又笑了。更厉害的鬼怪精灵?应该是守财奴吧。他查过守财奴的来历,是个难分归属的。有人说只是普通的魑魅魍魉,也有人说,那是等级很高的鬼怪精灵。
【不知道那老家伙是怎么想的,也罢,由他。】
宝玉跟李纨大嫂子见了礼,多宽慰了几句。
李纨本是金陵名宦之女,从小清雅端庄、处事明达,却又超然物外,很讨鬼怪精灵的喜欢。她嫁给贾珠,就带了两个鬼怪精灵来,很是有过一番热闹。
可贾珠病殁,李纨青春守寡,一颗心儿,索性成了槁木死灰一般。她只求养好兰哥儿,让兰哥儿成就功名,她这一生也就罢了。
想及此处,宝玉见李纨仍然年轻的清雅脸庞带着些许病态,招来茗烟,让茗烟过去搀扶着。
“大嫂子。”宝玉叫了声。
李纨点头应了,那边采花娘和青冥鱼过去缠她,让她几句话呼退了去。她递出一只素手让茗烟搀扶,上下打量宝玉,笑道:“几日不见,玉哥儿越发精神了。”
宝玉谢过了,笑道:“不知大嫂子唤我来,所为何事?”
“就是怕你多想,见一见你。”
李纨看着桥下锦鲤,摇头道:“你最近文名差了,怕你多想,来跟你聊上两句。你是兰儿的学字夫子,既然是了,那就一直会是。当家的生前,最是疼你不过,他去了,我这个做嫂子的,自然也是疼你。”
“不管你将来如何,文名如何,你都是兰儿的学字夫子。就好像那花白玉露,你不喜欢吃,你倒掉了,我还是会遣人送去。”
宝玉把眉毛挑起。果然是个处事明达的,早就知道,却不作声。
李纨看他一眼,美眸泛起晶莹,道:“当家的生前,最喜欢吃花白玉露,他却不吃,只是把白玉浆熬了自己吃,百花露都给你送去。他去了,我也就把两样凑在一起,熬煮了给你。你不喜欢吃,我还是送。”
泪花终于落了,李纨哽咽道:“你莫怪嫂子,只是你珠哥哥……”
宝玉叹了口气——这是把对贾珠的思念,全然记挂在了自己身上。他刚想开口,突然眼睛直了,来回踱了两步,一拍栏杆。
“大嫂子,您是说……大哥他生前,都要吃白玉浆?”
“是啊,你忘记了?”
宝玉苦笑道:“那时年岁小,不记得了。嫂子,我肚子饿了,给我熬煮一碗,可好?”
…
李纨这边也有火炕,火眼熬煮羹汤。
跟碧纱橱相比,李纨房里的摆设俭朴许多,除了一盏手绘宫灯,都是普通家什。李纨用铁锅盛了豆沫,又掐了个拇指大小的瓷瓶过来。倒了半瓶,想一想,全部倾倒下去。
“我这只有两三瓶了,采花娘喜欢你,说不得会多给些。”李纨笑着,把豆沫和百花露拌匀,又倒了一碗水,多加半勺,用火褒着。
本该盖了锅盖,宝玉让掀开了,要看。李纨拗不过,就多加了半勺水。
说要熬煮一碗,这开了锅盖会蒸去许多,要多加水。
她和宝玉仔细看着,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没过多久,锅边有小泡冒出,李纨就笑道:“这就是熟了,不能熬煮太久,会失了百花露的香味。当家的生前说过,就算不加百花露,这样也够了火候。”
说着,要把白蒙蒙透着嫩黄的汤水盛出来。
宝玉摇摇头,让茗烟拿出去倒掉。
李纨怔眼看他,美眸多是不解。宝玉笑了笑,温和道:“大嫂子不要多想,就是这般做了,味道委实不好。”
“当家的就是这样喝的,没加百花露而已。你知道的,百花露都送去给了你的。”李纨的语气不怎么好。任谁这样了,都不会开心。
宝玉好生安抚,把理由说了。一是百花露不能久熬,久熬失了灵气;二是白玉浆要多熬煮些时辰,不然的话,会有豆腥气。
李纨笑他道:“就你这么多机巧。”
宝玉摇摇头,没接话。
这算什么机巧?
白玉浆说白了,那就是豆浆。豆浆存在假沸现象,只是锅子边缘有小泡冒出,其实并没煮熟。要说生点也没什么,大多数食物,生的也是能吃,可这豆浆,要是不熟了,真个是个要人命的东西。
豆浆不煮熟,毒素会破坏肠胃,要不是加了百花露,普通人,三两天就要腹泻而死。就算加了百花露,也只能延缓破坏的速度,早晚有一天,会累积致人死命。
他一直奇怪小宝玉的身子骨,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李纨当家的就是这样喝的,贾珠就是这样喝的……】宝玉苦笑摇头,这贾珠,会不会就是因为这个暴病身亡?
与小宝玉不同,贾珠是真正的青丘狐族,但尽管是妖族之身,也承受不起长年累月的毒素侵蚀。恐怕,还真有这方面的原因。
他好似不经意问道:“嫂嫂,大哥怎么喜欢吃这个?”
“哦,是有人跟他说:古时有个叫刘安的王爷发明的,最喜欢吃。他吃了,觉得欢喜,也就爱上了。”
“那是谁跟大哥说的?”
“不清楚,当家的去得早……”
宝玉眯起眼睛,一股子杀意藏在了心底。看来贾府的风雨飘摇,早在贾珠病亡前就有了端倪。白玉浆听着好听,是个有品味的,但在大周并未传扬。要是有知道吃法的,肯定知道其中的害处。
【厉害啊,豆浆生吃,其中的毒素,哪怕现代也很难查到。在这大周,真真的是个杀人不见血。可惜贾珠已死,找不到罪魁祸首了。】
那边李纨见他愣神,笑道:“原来是这般小事,那我以后多多熬煮,最后再加百花露就好。这都是小事,倒是你的文名……玉哥儿,总不能让外人随口乱讲了。”
宝玉点点头,想说不急,时候未到,突然眼前一黑,半个膝盖跪在了地上。
“玉哥儿!”李纨惊叫道,要来扶他。
宝玉推开扶来的素手,抬头看天,只觉得自虚空不知何许处,阵阵威压夯进了他的心底。他知道这是什么,蓦然大笑出声。
“好好好!我等的就是这个!”
闭眼,进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