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储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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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云衫的耳力极其灵敏,是吴怡醒了。云衫赶紧给她倒了一杯水,“阿怡,你怎么样?”
云衫扶着吴怡喝了一口水,吴怡的脸色稍稍恢复了几分。
云衫趁机给她把了把脉,却发现她体内的生命元气枯竭的厉害,明明就只有十三岁的年纪,可是单单从外表看上去,却仿佛是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妇人。
“我没事,就是觉得特别累。”
吴怡的声音沙哑,神情有些呆愣,不管怎么说,她被莫风夺去了清白的身体,这对她的打击有些大。
“我可能活不了多久了,阿衫,我知道你是个不一样的,我想请你一定要答应我一件事情!”
这仿佛是交代后事的语气,让云衫的心里有些不舒服,“你说。”
“如果我死了,一定要把我带回吴家,还有,还有我姐姐。”
“你放心,我答应你!”
云衫紧紧的握着她的手,“还有,那个莫风,如果不能报仇,你就赶紧逃命!”
“别怕,你不用害怕了,我已经把他杀了!”
“是吗?”吴怡陡然有些激动起来。
云衫用力的点了点头,她吞噬了莫风的元神,也得到了他一些琐碎的记忆。
一个人有三魂七魄构成本命元神,即便是肉身腐烂,元神不灭也可得长生。
可若是元神破灭,即便是肉身不腐,也究竟只是一具行尸走肉。
所以现在的莫风,早就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他的元神已经被云衫吃了,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没有莫风这个人了。
“那就好,那就好,咱们安全了。我觉得好累。”
“那你歇会儿,你一定会活着,咱们也一定能出去的。”
吴怡疲惫的点了点头,云衫扶着她躺了下来,想了想,就回到了莫风的书房,远远看着他赤身躺着,云衫没由来的一阵厌恶。
可受过良好的教育的云衫做不出辱尸的事情来。
她先用被子把他的身体盖好,以免污染她的眼睛,然后,把他衣服上系在腰间的小口袋解了下来。
学着记忆里莫风的样子,控制体内的灵气到指尖,那口袋浑身一颤,云衫的目光之中露出几分惊喜。
虽说她修炼的进度慢了一些,可她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还是不错的。
不过那口袋也不过是微微一颤,就没动静了,云衫不死心,又试了好几次,那口袋里飞出了一道黄符。
云衫目光一闪,将那黄符抓在手里,感受到那上面淡淡的灵气,暂且不说那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可也知道那是好东西。
随后她就把那口袋仔细的系在自己的腰间。
在莫风的记忆中,这口袋叫做储物袋,乃是修仙者用来携带物品的宝物。
以莫风的修为,这口袋也不过只是初级的,大约一个立方大小。能储存的东西并不多。
但光是想想,就觉得这东西实在是太方便了。
就是颜色丑了一点,灰不拉几的。云衫嫌弃的拿在手里,拍了拍,又挂回了自己的腰间。
虽说被莫风那样的人戴过有点恶心,可如今这样的宝贝她若不拿走,放在这里也是可惜了。
不过也不是什么东西都能装进去,就比如普通的杯子桌子就装不进去,非得是跟修仙者有关的蕴含一定灵力的东西才可以。
云衫虽说吞噬了莫风的元神,不过也只是从中窥探了一些记忆,还有那元神本身就是大补之物,除此之外,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处。
但是这些都足够了。
不过因为本来就不是自身的记忆,很快就会消褪了。云衫想要强行融合的话那是不可能的。
毕竟这天地还是相对公平的,若是通过吞噬他人元神,就能得到对方的记忆,修为和经验,那么这个世界就乱套了。
也幸亏,这莫风想要与她的元神亲近,因此她能够通过元神表面,看到一些记忆。
反正莫风已经死了,通过他的记忆,云衫知道他从七十多年前到了这里,原本是因为资质太差,修炼无望,可没想到,以他这三脚猫的修为,到了这世俗界却是可以作威作福的。
渐渐的他就起了几分邪魔外道的心思,控制着周围的富贵人家,让他们每年给他贡献妙龄少女。
用掠夺他人的生机来维持自身的修为,预防衰老,从而获得更多的时间去提升修为。
但是这功法说到底是邪魔外道,是有缺陷的,借来的东西最终都不可能完全属于自己,只会加快衰老。
因此莫风还是要想办法来尽快提升修为。
可是得到了好处之后,他就无法放手了。而那每年死去的少女,资质最好的,会被他制成人皮傀儡人供他差遣。
其余的被掠夺生机变成一堆白骨之后就埋在桃花林里。
只要一想到那四季常开的桃花林下面,埋的是皑皑白骨,云衫就恶心的好几天吃不下饭。
而云衫就是莫风一直都在等待的一个良机,他原本想等云衫大一点再说,可是没有想到,功法反噬的那么厉害,他不得不提前对那些少女动手。
但他更没有想到,他在对吴怡动手的时候还被云衫发现了。
因此,他突发奇想,想先试试,先与云衫元神契合,等她再大一点就夺了她的元阴来促进自己的修为。
可是没有想到,就是这么一个偶然起的心思,就让他丧了命。
云衫知道,莫风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他那个小口袋,所以把那小口袋拿走之后就没有做过多的停留。
现在吴怡在自己的房间休息,为避免吓到她,云衫另外找了一间房间。
这莫风十分注重享受,因此这整个无风山庄建造的说是金碧辉煌都不为过了。因此不管是哪个房间,对云衫来说,真的没有什么区别。
从此,云衫几乎除了修炼,就是照顾吴怡,外面几乎是一步都不踏出了。
莫风虽然是修仙者,可是他的修为还十分粗浅,因此还离不开五谷杂粮,就他这么一个喜欢享受的人,在山庄里自然储备了不少粮食。
没了人皮傀儡,云衫和吴怡只能自己动手烧饭。
不过这样也好,只要一想到自己每天吃的饭,都是一个披着人皮的怪物做的,云衫就觉得没有胃口。
大约过了一个月,吴怡总算是恢复了过来,她现在除了看上去三四十岁了,其他的倒是没有什么异常。
只是这种被人强行掠夺了生机和寿元,剩下的也没有几年活路了。但是云衫对此却半点办法都没有。
这让她心里既愧疚又难过。
反倒是吴怡一直安慰她,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她能活着就已经很好了。她之前是修炼过云衫的功法的,但是好几天都没有半点气感。
这或许就是没有修炼资质。
所谓修仙,那必须是要有修炼资质的。但是修仙这样的逆天而行的行为,拥有资质的可谓是万中挑一,云衫是这一万个人之中唯一幸运的一个。
而吴怡很显然不是。
可经历了这一遭,她整个人却十分豁达,每天不是给云衫做饭,就是去桃花林去祭拜那些惨死的姐妹们,再者就是在房间里面一天都不出门。
云衫的记忆力十分惊人,已经把莫风书房里的书都给看完了,有些还挺有意思的,所以云衫怕吴怡太无聊了会想不开,就让她在莫风的书房里看看书,写写字。
而莫风的尸体在云衫第一次修炼出火球术的时候,就已经被烧成灰烬了。
现在这整个奢华的山庄就仿佛成了两个人的。
“水!”云衫的耳力极其灵敏,是吴怡醒了。云衫赶紧给她倒了一杯水,“阿怡,你怎么样?”
云衫扶着吴怡喝了一口水,吴怡的脸色稍稍恢复了几分。
云衫趁机给她把了把脉,却发现她体内的生命元气枯竭的厉害,明明就只有十三岁的年纪,可是单单从外表看上去,却仿佛是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妇人。
“我没事,就是觉得特别累。”
吴怡的声音沙哑,神情有些呆愣,不管怎么说,她被莫风夺去了清白的身体,这对她的打击有些大。
“我可能活不了多久了,阿衫,我知道你是个不一样的,我想请你一定要答应我一件事情!”
这仿佛是交代后事的语气,让云衫的心里有些不舒服,“你说。”
“如果我死了,一定要把我带回吴家,还有,还有我姐姐。”
“你放心,我答应你!”
云衫紧紧的握着她的手,“还有,那个莫风,如果不能报仇,你就赶紧逃命!”
“别怕,你不用害怕了,我已经把他杀了!”
“是吗?”吴怡陡然有些激动起来。
云衫用力的点了点头,她吞噬了莫风的元神,也得到了他一些琐碎的记忆。
一个人有三魂七魄构成本命元神,即便是肉身腐烂,元神不灭也可得长生。
可若是元神破灭,即便是肉身不腐,也究竟只是一具行尸走肉。
所以现在的莫风,早就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他的元神已经被云衫吃了,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没有莫风这个人了。
“那就好,那就好,咱们安全了。我觉得好累。”
“那你歇会儿,你一定会活着,咱们也一定能出去的。”
吴怡疲惫的点了点头,云衫扶着她躺了下来,想了想,就回到了莫风的书房,远远看着他赤身躺着,云衫没由来的一阵厌恶。
可受过良好的教育的云衫做不出辱尸的事情来。
她先用被子把他的身体盖好,以免污染她的眼睛,然后,把他衣服上系在腰间的小口袋解了下来。
学着记忆里莫风的样子,控制体内的灵气到指尖,那口袋浑身一颤,云衫的目光之中露出几分惊喜。
虽说她修炼的进度慢了一些,可她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还是不错的。
不过那口袋也不过是微微一颤,就没动静了,云衫不死心,又试了好几次,那口袋里飞出了一道黄符。
云衫目光一闪,将那黄符抓在手里,感受到那上面淡淡的灵气,暂且不说那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可也知道那是好东西。
随后她就把那口袋仔细的系在自己的腰间。
在莫风的记忆中,这口袋叫做储物袋,乃是修仙者用来携带物品的宝物。
以莫风的修为,这口袋也不过只是初级的,大约一个立方大小。能储存的东西并不多。
但光是想想,就觉得这东西实在是太方便了。
就是颜色丑了一点,灰不拉几的。云衫嫌弃的拿在手里,拍了拍,又挂回了自己的腰间。
虽说被莫风那样的人戴过有点恶心,可如今这样的宝贝她若不拿走,放在这里也是可惜了。
不过也不是什么东西都能装进去,就比如普通的杯子桌子就装不进去,非得是跟修仙者有关的蕴含一定灵力的东西才可以。
云衫虽说吞噬了莫风的元神,不过也只是从中窥探了一些记忆,还有那元神本身就是大补之物,除此之外,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处。
但是这些都足够了。
不过因为本来就不是自身的记忆,很快就会消褪了。云衫想要强行融合的话那是不可能的。
毕竟这天地还是相对公平的,若是通过吞噬他人元神,就能得到对方的记忆,修为和经验,那么这个世界就乱套了。
也幸亏,这莫风想要与她的元神亲近,因此她能够通过元神表面,看到一些记忆。
反正莫风已经死了,通过他的记忆,云衫知道他从七十多年前到了这里,原本是因为资质太差,修炼无望,可没想到,以他这三脚猫的修为,到了这世俗界却是可以作威作福的。
渐渐的他就起了几分邪魔外道的心思,控制着周围的富贵人家,让他们每年给他贡献妙龄少女。
用掠夺他人的生机来维持自身的修为,预防衰老,从而获得更多的时间去提升修为。
但是这功法说到底是邪魔外道,是有缺陷的,借来的东西最终都不可能完全属于自己,只会加快衰老。
因此莫风还是要想办法来尽快提升修为。
可是得到了好处之后,他就无法放手了。而那每年死去的少女,资质最好的,会被他制成人皮傀儡人供他差遣。
其余的被掠夺生机变成一堆白骨之后就埋在桃花林里。
只要一想到那四季常开的桃花林下面,埋的是皑皑白骨,云衫就恶心的好几天吃不下饭。
而云衫就是莫风一直都在等待的一个良机,他原本想等云衫大一点再说,可是没有想到,功法反噬的那么厉害,他不得不提前对那些少女动手。
但他更没有想到,他在对吴怡动手的时候还被云衫发现了。
因此,他突发奇想,想先试试,先与云衫元神契合,等她再大一点就夺了她的元阴来促进自己的修为。
可是没有想到,就是这么一个偶然起的心思,就让他丧了命。
云衫知道,莫风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他那个小口袋,所以把那小口袋拿走之后就没有做过多的停留。
现在吴怡在自己的房间休息,为避免吓到她,云衫另外找了一间房间。
这莫风十分注重享受,因此这整个无风山庄建造的说是金碧辉煌都不为过了。因此不管是哪个房间,对云衫来说,真的没有什么区别。
从此,云衫几乎除了修炼,就是照顾吴怡,外面几乎是一步都不踏出了。
莫风虽然是修仙者,可是他的修为还十分粗浅,因此还离不开五谷杂粮,就他这么一个喜欢享受的人,在山庄里自然储备了不少粮食。
没了人皮傀儡,云衫和吴怡只能自己动手烧饭。
不过这样也好,只要一想到自己每天吃的饭,都是一个披着人皮的怪物做的,云衫就觉得没有胃口。
大约过了一个月,吴怡总算是恢复了过来,她现在除了看上去三四十岁了,其他的倒是没有什么异常。
只是这种被人强行掠夺了生机和寿元,剩下的也没有几年活路了。但是云衫对此却半点办法都没有。
这让她心里既愧疚又难过。
反倒是吴怡一直安慰她,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她能活着就已经很好了。她之前是修炼过云衫的功法的,但是好几天都没有半点气感。
这或许就是没有修炼资质。
所谓修仙,那必须是要有修炼资质的。但是修仙这样的逆天而行的行为,拥有资质的可谓是万中挑一,云衫是这一万个人之中唯一幸运的一个。
而吴怡很显然不是。
可经历了这一遭,她整个人却十分豁达,每天不是给云衫做饭,就是去桃花林去祭拜那些惨死的姐妹们,再者就是在房间里面一天都不出门。
云衫的记忆力十分惊人,已经把莫风书房里的书都给看完了,有些还挺有意思的,所以云衫怕吴怡太无聊了会想不开,就让她在莫风的书房里看看书,写写字。
而莫风的尸体在云衫第一次修炼出火球术的时候,就已经被烧成灰烬了。
现在这整个奢华的山庄就仿佛成了两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