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论妹控的自我修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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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对沈攸来说,她这一生就像是纪家难得的一块污点,肮脏又惹人嫌恶。
天台的风大得吓人,原本就瘦骨嶙峋的沈攸在天台边摇摇欲坠。
她唇角勾起一丝轻嘲,两指尖夹着的香烟在风中烧得极快,她将香烟放在唇边狠狠吸了一口,眸底盛满了对世事的淡漠。
大风刮起她凌乱的长发,青灰的眼眶是遮不住的憔悴与沧桑。
细数起她这一生,就像臭虫一般。
前半段蜗居在红灯区的地下室中,后半段终于住进了梦寐以求的豪华别墅中,可迎来的却是让人心寒的算计。
那是她的亲生父母和亲哥哥啊!
怎么会心偏成那样了呢?
沈攸不由轻笑一声,眼底满是讥讽。
她吸完最后一口烟,扔掉烟头,脚踩着十厘米的恨天高,缓缓站上天塔的台阶。
风大的厉害,身高一米六八,体重却只有七十八斤的沈攸几乎快被风吹倒了。
她缓缓张开双臂,阖上双眸,浓密卷翘的睫毛微颤,喃喃道:“哥哥,我去找你了,你等我。”
话音刚落,她的身体便向前倾。
如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扑向最终的死亡。
水泥地上传来一声巨响,紧接着是如花朵绽放一般的血红。
沈攸死亡的消息传到了纪家。
纪父愣了愣,冷淡道:“总算是死了。”
纪母却是从抽纸盒中扯出一张纸,神色间略有几分伤感:“到底也是我们亲生的女儿,我还是想去送她一程。”
“那种人,妈还去送她干什么。”
楼梯口传来一声冷哼,纪母回头,果然瞧见自己儿子西装革履的站在那里,眉梢俱是冷意。
厨房走出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温柔的道:“老公来吃饭了。”
纪明舒脸上的冷意骤然和缓了几分,大步上前牵着纪子萧,脸上满是责备:“都说了几次了,你现在要格外当心,这些事情就交给陈妈做好了。”
讲到这里,他环顾了一下四周,皱着眉道:“陈妈呢?”
纪子萧拉着纪明舒的手,一脸的幸福:“没关系,我就喜欢给哥哥做饭。”
纪明舒宠溺的凝着她,在她鼻子上刮了一下,笑道:“淘气,这口算是改不掉了。”
纪母轻咳了一声,揶揄道:“你俩可别当我们不存在啊。”
纪父也放下手中的报纸,笑着看着纪子萧:“萧萧今天产检,让你妈妈陪你去吧。”纪子萧软软的答应了一声。
纪明舒却是过意不去:“萧萧,我今天实在是没办法。”
纪子萧握着他的手,温柔的笑道:“没关系的,哥哥有事就去忙吧。”
纪母抬手摸了摸纪子萧的肚子,笑道:“真好,我女儿成了儿媳妇。”
纪家一片和睦,早已将那个跳楼自杀的亲生女儿抛在了脑后。毕竟那个亲生女儿是他们的污点,如今死了,倒是让他们松了口气。
莳七缓缓睁开眼,映入眼帘的赫然是略有些灰白潮湿的天花板。
她缓缓坐起身,打量着房中的陈设。
一张小小的单人床,整个房间不过十平米左右,一张写字台,一把椅子,一个斑驳掉漆的衣柜,便已经将整个房间塞得满满当当了。
房间没有窗户,鼻息间满是潮湿的气味,昏黄的灯光照得莳七心中一阵烦躁。
她缓缓下了床,穿上鞋子,站在衣柜前,看着镜中的少女。
肤色白皙,一双大眼睛泛着灵动的光芒,身形单薄,五官精致的让莳七一怔。
只是额间一块破了皮的伤口显得格外刺眼。
莳七沉了沉呼吸,坐在椅子上,记忆如排山倒海般袭来。
她叫沈攸,现在不过十五岁。
沈攸的一生,其实十分悲凉,她原本应该是纪家正经的千金小姐。
但是纪母在怀着沈攸的时候,回乡祭祖,可是恰好地震了,八级大地震,所有孕妇都被接到一个避难所等候生产,也方便照顾。
纪母在那里生下了沈攸。
当天生产的还有一个未婚先孕的女人,也就是纪子萧的妈妈。
纪子萧和沈攸出生之后,便又来了余震。
仓皇错乱之间,纪子萧和沈攸便被抱错了。
所以,原本应该属于沈攸的人生被纪子萧占去了,纪子萧成了纪家的千金小姐。
而真正的千金小姐沈攸,却成了红灯区伎女的女儿。
沈攸在红灯区一直成长到十六岁,便被纪家发现当年抱错了,希望沈攸能回到纪家。
沈攸自然欢喜的不行。
她早就想离开红灯区了,早就想离开这个老鼠洞一般大小的地下室。
沈攸的哥哥,也就是纪子萧的亲哥沈归拦住了沈攸,告诉她纪家只让她回去纪家,却没有让纪子萧回来,这说明什么?
说明纪家的目的并非那么简单。
可是沈攸听了,只是嗤笑一声道:“哥哥是嫉妒我吧,不过哥哥放心,哥哥对我一向很好,我以后也不会忘了哥哥的。”
沈归皱了皱眉,终是没有再说些什么。
毕竟沈攸心意已决,且她是真正的纪家千金。
让沈攸没有想到的是,回去纪家,才是绝望的开始。
她原本渴望着纪父和纪母能心疼她在红灯区受苦了这么多年,也多希望自己的亲哥哥、天之骄子纪明舒能疼爱她这个亲妹妹。
可是她想错了。
是,纪父纪母一开始对她确实是关爱有加,纪明舒虽然对她不理不睬,但沈攸告诉自己,毕竟她和纪明舒这么多年都是陌生人,难免的。
后来她才知道,纪父和纪母之所以将她接回来,不过是因为她还有用处罢了。
纪母得了红斑狼疮,需要换肾。
纪明舒的肾其实也挺符合条件的,只是纪母舍不得!舍不得她疼爱的儿子摘下一颗肾换给自己。
而此时,纪家又发现纪子萧其实不是他们家的人。
纪父找人调查了一下当年的情况,立刻就水落石出了,原来真正的纪子萧和一个红灯区伎女的女儿抱错了。
纪母舍不得儿子,自然也舍不得自己一手当小公主一样养大的女儿纪子萧。
她哭着求纪父不要送走纪子萧,只是将沈攸接回来。
至于他们接回沈攸,自然也是希望她的肾是可以换给纪母的。
但是沈攸不知道。
她还天真的以为日后是公主般的生活,可是纪家在此之后,一次又一次的利用她,并榨干了她的所有。
直到沈攸再也没有利用的可能。
也许对沈攸来说,她这一生就像是纪家难得的一块污点,肮脏又惹人嫌恶。
天台的风大得吓人,原本就瘦骨嶙峋的沈攸在天台边摇摇欲坠。
她唇角勾起一丝轻嘲,两指尖夹着的香烟在风中烧得极快,她将香烟放在唇边狠狠吸了一口,眸底盛满了对世事的淡漠。
大风刮起她凌乱的长发,青灰的眼眶是遮不住的憔悴与沧桑。
细数起她这一生,就像臭虫一般。
前半段蜗居在红灯区的地下室中,后半段终于住进了梦寐以求的豪华别墅中,可迎来的却是让人心寒的算计。
那是她的亲生父母和亲哥哥啊!
怎么会心偏成那样了呢?
沈攸不由轻笑一声,眼底满是讥讽。
她吸完最后一口烟,扔掉烟头,脚踩着十厘米的恨天高,缓缓站上天塔的台阶。
风大的厉害,身高一米六八,体重却只有七十八斤的沈攸几乎快被风吹倒了。
她缓缓张开双臂,阖上双眸,浓密卷翘的睫毛微颤,喃喃道:“哥哥,我去找你了,你等我。”
话音刚落,她的身体便向前倾。
如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扑向最终的死亡。
水泥地上传来一声巨响,紧接着是如花朵绽放一般的血红。
沈攸死亡的消息传到了纪家。
纪父愣了愣,冷淡道:“总算是死了。”
纪母却是从抽纸盒中扯出一张纸,神色间略有几分伤感:“到底也是我们亲生的女儿,我还是想去送她一程。”
“那种人,妈还去送她干什么。”
楼梯口传来一声冷哼,纪母回头,果然瞧见自己儿子西装革履的站在那里,眉梢俱是冷意。
厨房走出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温柔的道:“老公来吃饭了。”
纪明舒脸上的冷意骤然和缓了几分,大步上前牵着纪子萧,脸上满是责备:“都说了几次了,你现在要格外当心,这些事情就交给陈妈做好了。”
讲到这里,他环顾了一下四周,皱着眉道:“陈妈呢?”
纪子萧拉着纪明舒的手,一脸的幸福:“没关系,我就喜欢给哥哥做饭。”
纪明舒宠溺的凝着她,在她鼻子上刮了一下,笑道:“淘气,这口算是改不掉了。”
纪母轻咳了一声,揶揄道:“你俩可别当我们不存在啊。”
纪父也放下手中的报纸,笑着看着纪子萧:“萧萧今天产检,让你妈妈陪你去吧。”纪子萧软软的答应了一声。
纪明舒却是过意不去:“萧萧,我今天实在是没办法。”
纪子萧握着他的手,温柔的笑道:“没关系的,哥哥有事就去忙吧。”
纪母抬手摸了摸纪子萧的肚子,笑道:“真好,我女儿成了儿媳妇。”
纪家一片和睦,早已将那个跳楼自杀的亲生女儿抛在了脑后。毕竟那个亲生女儿是他们的污点,如今死了,倒是让他们松了口气。
莳七缓缓睁开眼,映入眼帘的赫然是略有些灰白潮湿的天花板。
她缓缓坐起身,打量着房中的陈设。
一张小小的单人床,整个房间不过十平米左右,一张写字台,一把椅子,一个斑驳掉漆的衣柜,便已经将整个房间塞得满满当当了。
房间没有窗户,鼻息间满是潮湿的气味,昏黄的灯光照得莳七心中一阵烦躁。
她缓缓下了床,穿上鞋子,站在衣柜前,看着镜中的少女。
肤色白皙,一双大眼睛泛着灵动的光芒,身形单薄,五官精致的让莳七一怔。
只是额间一块破了皮的伤口显得格外刺眼。
莳七沉了沉呼吸,坐在椅子上,记忆如排山倒海般袭来。
她叫沈攸,现在不过十五岁。
沈攸的一生,其实十分悲凉,她原本应该是纪家正经的千金小姐。
但是纪母在怀着沈攸的时候,回乡祭祖,可是恰好地震了,八级大地震,所有孕妇都被接到一个避难所等候生产,也方便照顾。
纪母在那里生下了沈攸。
当天生产的还有一个未婚先孕的女人,也就是纪子萧的妈妈。
纪子萧和沈攸出生之后,便又来了余震。
仓皇错乱之间,纪子萧和沈攸便被抱错了。
所以,原本应该属于沈攸的人生被纪子萧占去了,纪子萧成了纪家的千金小姐。
而真正的千金小姐沈攸,却成了红灯区伎女的女儿。
沈攸在红灯区一直成长到十六岁,便被纪家发现当年抱错了,希望沈攸能回到纪家。
沈攸自然欢喜的不行。
她早就想离开红灯区了,早就想离开这个老鼠洞一般大小的地下室。
沈攸的哥哥,也就是纪子萧的亲哥沈归拦住了沈攸,告诉她纪家只让她回去纪家,却没有让纪子萧回来,这说明什么?
说明纪家的目的并非那么简单。
可是沈攸听了,只是嗤笑一声道:“哥哥是嫉妒我吧,不过哥哥放心,哥哥对我一向很好,我以后也不会忘了哥哥的。”
沈归皱了皱眉,终是没有再说些什么。
毕竟沈攸心意已决,且她是真正的纪家千金。
让沈攸没有想到的是,回去纪家,才是绝望的开始。
她原本渴望着纪父和纪母能心疼她在红灯区受苦了这么多年,也多希望自己的亲哥哥、天之骄子纪明舒能疼爱她这个亲妹妹。
可是她想错了。
是,纪父纪母一开始对她确实是关爱有加,纪明舒虽然对她不理不睬,但沈攸告诉自己,毕竟她和纪明舒这么多年都是陌生人,难免的。
后来她才知道,纪父和纪母之所以将她接回来,不过是因为她还有用处罢了。
纪母得了红斑狼疮,需要换肾。
纪明舒的肾其实也挺符合条件的,只是纪母舍不得!舍不得她疼爱的儿子摘下一颗肾换给自己。
而此时,纪家又发现纪子萧其实不是他们家的人。
纪父找人调查了一下当年的情况,立刻就水落石出了,原来真正的纪子萧和一个红灯区伎女的女儿抱错了。
纪母舍不得儿子,自然也舍不得自己一手当小公主一样养大的女儿纪子萧。
她哭着求纪父不要送走纪子萧,只是将沈攸接回来。
至于他们接回沈攸,自然也是希望她的肾是可以换给纪母的。
但是沈攸不知道。
她还天真的以为日后是公主般的生活,可是纪家在此之后,一次又一次的利用她,并榨干了她的所有。
直到沈攸再也没有利用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