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面具之下的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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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原本打算成为无涯子师妹的林月兰,在片刻间,竟然却成了神医无涯子的徒弟。
这是林月兰未曾料到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她已经是算是被张大夫认可了,虽说还有一个月的考察期,说白了就像现代的考察期一个样。
林月兰一点都不慌张。
如果是在末世前,她一个普通再普通不过的普通白领,根本就不曾想过成为一个争强好胜,处处犀利冷硬的女强人。
曾经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一个小女人小妇人而已,老公上班,她在家洗衣做饭带孩子,俗称相夫教子。
曾经那个渣男也是这样许诺给她的,只是他是农村的,而她城市里的孩子,两人在那座繁华的城市中,也只是一个底层的人生,要组家庭就必须买房子买车子,因此,需要两人一起打拼。
他们从二十二岁大学恋爱一直到二十八岁时,终于有些存款可以买套房子准备结婚时,末世突然降临。
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末世,那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到处丧尸遍地跑,异能都随处走的血腥弥漫,强者为尊的世界!
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成为丧尸的食物,更有可能随时成为异能者提高异能的储备能源。
因为在末世,无论丧尸还是异能者,脑袋里都有一枚脑核晶体,这脑核晶体,无论是丧尸还是异能者的等级来源。
吸收了,就会相应的提高力量等级。
末世,是一个没有亲情,没有爱情,没有友情,没有伦理常纲的世界,为了活下去,有些人可以毫不眨眼的就对着身边最亲近之人下黑手。
末世,林月兰虽说很幸运的成为了异能者,但她以为更幸运的是,末世,她的男朋友和闺密都没有背叛她。
这是她在末世嗜血拼杀的源泉和动力,她认为一切都值得。
因此,她从一个末世前的小女人,到末世后,成为一个冷酷凌厉的女杀手一般,除了男友和闺密,她可以对任何人毫不犹豫的拿着刀子捅下去。
所以末世,她是一边要保护普通人的男友和闺密,一边却要防止其他异能者对她暗下杀手,成为他们提高异能的能源,更为了男友和闺密不被欺负和挨饿,她也努力的提高自已的异能等级。
然而,五年间的尽力性命保护的男友和闺密,实际上双双早早就背叛了她,可她却傻呼呼的成为他们的保护伞,拼尽性命来保护他们。
只是末世前小女人小妇人的姿态已然不复存在,她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冷酷女王。
只是,她的心底还是心存一份善良和柔软。
到了这里,既然继承了原身的一切,那么该报仇的报仇,该报怨的报怨,但该报恩的还得还恩。
林亦为父子在三年前救了原身的一条命,但却因此惹上了怒怨,被人报复,她就得为原身还恩。
所以,她现在主动恳求学医,只是为还恩一个借口。
不然,就凭着她的异能,那是分分钟钟就能为林明清续骨,恢复健康。
但是,树大招风的事儿,她还是尽量少做。
因为,还是那一句:她不怕天下任何人,但是,她怕麻烦。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她还是有必要学一学医术这一块。
就是林月兰在心里也有些吐糟。
末世前,在她看的重生穿越文的小说里,那些穿越过去,重生之后女主,可都是被那些隐姓埋名的医术天下第一武功天下第一之类神医毒医之人,抢着骗着去当徒弟。
可她这个重生之人倒好,竟然自已上赶着说要学医,人家还要看看一个月考察期的表现再说。
呵,不过,现在她因为有生命这源的洗涤,脑子可不是末世前那副笨脑子可比的。
现在的她,即使再复杂的东西,只要她的眼睛一扫,立马就印在脑海里,长期有效。
到了这里,她不敢说有女主的光环,但也确实算是金手指大开吧。
这算不算老天给她的大福利啊!
小绿跟了过来,空间也过来了,她的一种植物异能,现在却融合了末世的九种异能,这金手指好的真不能再好了。
林月兰自已在心里吐糟自已,其他人当然不会知道,他们只是看到一脸严肃认真的林月兰对着张大夫点头,表示答应张大夫的做法。
张大夫给其他几个人把了把脉,除了失血有些过多,面色有些苍白,身体有些无力虚弱之外,也没有什么大碍。
张大夫就给几个补血养气的方子,然后,就让林月兰跟着他去家家取一些药材,有些药材他家没有,需要到镇上的药铺去买。
当天晚上,张大夫和林亦为二人,就在林月兰院前吃的晚饭。
虽说,只有一个红烧兔肉,和一个马齿笕炒鸡蛋,但是所有人都吃的不亦乐乎。
因为,人多,林月兰虽然也准备了一大盆的马齿笕炒鸡蛋,但是,也不知道,这些人是第一次这样的菜感觉新鲜呢,还是真觉得这样的野菜好吃,个个竟然连红烧兔肉都不去抢,却个个都抢着去夹那道野菜。
一开始时,也不是个个去抢那道野菜,相反,这两道菜一上来时,看到红润色味俱全的红烧兔肉时,个个都是筷子先进那盘,除了两个人,一个是蒋振南,还一个就是林月兰。
蒋振南看着大家都去抢这兔肉时,他却闻着这道野菜的味道,很是清香,很谗人,他的筷子就先选择了这道素菜,毕竟没有吃过,好奇之心谁都有之,总得先尝尝味道不是。
林月兰从有异能之后,力量变大,但嘴也变谗了。
末世前很喜欢那些肥腻的肉,但现在却是无肉不欢了,也是顿顿要大肉之人。
只是,再喜欢的东西,天天吃,也是会腻的,而且兔肉野鸡,她是吃的最多的两种肉。
所以,她的筷子当然也是朝着素菜而去。
蒋振南吃了一筷子素菜之后,嘴上虽没有说好吃,但是,这去盆里的菜是越来越快的。
郭兵吃了一快兔肉,虽也是觉得特别香,可是,看着头儿那不对劲的动作,立刻有些疑惑问道,“头儿,你不是最喜欢吃肉的吗?什么时候变成兔子,喜欢吃素菜了?” 说着,他的筷子举起来,也往着盆子里夹去,看到色黄透绿的青菜,有些狐疑的道,“这什么菜,怎么没有吃过?好吃吗?”
说着,这菜就进了嘴里,好不好吃,只有自已亲自验证了才知道。
这菜一进嘴,郭兵的眼睛立马一亮,立刻惊呼道,“这菜真好吃。质地脆嫩,咸鲜味美,还带着一股鸡蛋的清香,真是人间美味啊!”
一说完,筷子又下去了,然后,嘴里又说道,“头儿,你真是太不厚道了。这么好吃的菜,竟然不告诉你兄弟我一声,竟然打算一个吃独食啊。”
蒋振南连个眼神都不给郭兵,只是筷子夹菜的动作又比刚才快了一些。
其他人本是抢着吃兔肉的,毕竟,这兔肉很是好吃,肥而不腻,嫩滑又有嚼劲,而且,也不知道林月兰怎么做的,这颜色做的真漂亮,红润光亮,一看就有食欲,而不是那种泛白看着肥腻的样子。
这些人不知道,林月兰做这是用糖烧汁而成,再放些生抽酱油,就成了一道颜色漂亮的红烧兔肉了。
这里的盐和糖都是很精贵的调料品,除了盐会放一些做菜调味,这糖,可没有哪个农家人舍得往锅里烧,就是为做一道菜,理说了,这些人也不知道这糖在锅里烧会儿,还可以变红的道理。
林月兰像糖和酱油这些东西,可都是存在空间那栋房子里的。
这个世界没有酱油,她是想要把酱油发明出来的。
但是,前世她毕竟没做过酱油,也没有看别人做过,只是知道做酱油的主要原料是大豆。
因此,她打算买一些大豆,先试验几次,看能不能做出酱油来。
她空间里虽有酱油,但是也不能坐吃山空啊,一看吃完,那怎么办啊?
至于白糖,那就比较简单却又有些困难了。
简单的是制作方法,比较难的是原料——甘蔗和甜菜。
古代农村人,主要以种植粮食为主,比如稻谷、小麦和高粱,这三种。
种出的稻谷,除了交田税,剩下捣舂出大米为细粮,就卖钱,然后,自已一家人就吃些粗粮,根本就舍不得吃大米。
至于,甘蔗和甜菜,他们认为既然做不了粮食,又卖不了钱,当然不会种了。
所以,她要弄出白糖,就必须先弄出原料才行,否则,一切都白搭。
不过,这计划都必须一步一步来,人一口不能吃成胖子不是。
“这是什么菜,真是好吃?”郭兵本是对着素菜马齿笕啧啧称赞道。
蒋振南说道,“这是路边的野菜,叫马齿笕!而且这种野菜到处可见。”
“什么?这是野菜?”郭兵大呼的道,“还叫马齿笕?”野菜他们这些当兵也是经常挖来吃,怎么就没有吃过这种野菜?而且连见也没有见过。
炒熟的野菜毕竟与还在地里时有些差别的,所以,一时半会,郭兵没有认出来,也很正常。
“哦,对了,头儿,你是怎么知道这种野菜叫马齿笕的?头儿,难道你以前吃过?”郭兵有些不解的道,“不可能啊。以前,我们时常去挖野菜时,也没有听过你说这种叫马齿笕的野菜啊?”
蒋振南低着头,很是认真的吃着饭,说道,“当然是月儿姑娘说的,我以前也不知道这种野菜的啊。”
郭兵立刻惊奇的瞧向林月兰,对着林月兰就竖起大拇指,大呼道,“林姑娘,你真是个奇人啊!”
对着林月兰竖起大拇指,手下的动作却迅速的往菜盆里去。
“喂,小六子,我竟然从我下筷子前抢了一筷子菜,”郭兵正在疑惑时,发现有人在他夹菜时,抢先把菜夹走,立马大叫道,“你是不是太过放肆了啊?”
小六子忙把夹到的菜放到碗里,然后,又迅速的放进了嘴里,边嚼边说道,“这种菜真是太好吃了!”就是不理会郭兵的说得没大没小的放肆一般。
郭兵脸气得狠狠的瞪了一眼,看着这个平时憨厚老实巴交的男孩,没有想到,关键时刻,竟然从他的筷子底抢走了菜,真是气死他。
看来,得找个时间,好好的与他交流一些感情才行啊。
就这样,郭兵这个小心眼的男人,因为一筷子菜被小六子抢走,使得小六子天天被打扒在地,俗称“训练”。
抢菜继续进行中……
蒋振南看着斯文有理吃着饭的样子,实际筷子下去的速度却比任何人快,好几次,都是在别人筷子下去之前,他抢先下去一步。
“喂,我说头儿,你这样太不厚道了,”郭兵嘴上吃着饭菜也闲着,边吃还边对着蒋振南不满,“你怎么可以抢这么快的菜,你总得给我留着点儿啊?”
林亦为和张大夫两个年纪微大的老人了,可是在这次吃饭夹菜的行动上,却不输于年轻人,还对着这道菜啧啧称赞道,“兰丫头,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这种粗叶草可以吃的?”
在这里,农村人叫马齿笕叫做粗叶草,因为它的叶子是扁平而且比较粗,因此而得名。
两人,一个是在田间作活的,一个是天天田边山上采药的,当然就一眼认出了这种叫马齿笕的野菜,实际上就是粗叶草来着。
天天看到这种草会长在水沟边,也会长在旱地里的粗叶草,竟然是人也可以吃的。
要知道,他们可是天天拔来喂猪喂牛喂鸡的啊。
“三年前。”林月兰淡淡的说道,“我年纪小,不会种田不会种菜,又没钱没粮,为了活下去,我只能在田间挖些野菜来充饥了。”
林月兰看似说的平淡无所谓的样子,但实际上,在别人听来,却是心酸和无奈之感。
蒋振南和郭兵他们并不了解林月兰在林家村的处境,但是眼前却浮现一副一个可怜的孩子,没有食物,在田边野菜充饥的样子。
但是,他们却有另外一种疑惑……
“林姑娘,你不是一个人会上山吗?难道上山不是打猎物的?”郭兵乍然问道。
以林月兰身手来说,打一两只野兔野鸡,是轻而易举之事,一个吃不完,完全可以拿去卖,又怎么会没钱没粮,穷到要去田间挖野菜充饥了呢?
郭兵的话一落下,除了丁丁当当筷子瓷碗碰撞和外面虫鸣的声音,就听不到其他声音了,异常安静!
因为,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
包括林亦为和张大夫。
对于林月兰的事,林亦为即使作为里正,也真当不好对外人说,所以,此刻选择沉默。
张大夫作为村外人,但是,在这三年间,他早就了解到林月兰这个孩子的艰难和无奈,但是他作为外人,也不好管林月兰和林老三一家之间的事,所以,他也只是在偶尔能帮衬一下,比如在她被人打成重伤时,给她看一看,免费给她一些药擦擦。
林月兰本人呢,也不想现在说起缘由来。
她吃了一块兔肉,然后,答道,“以前我不会打猎!”
以前不会打猎,这是在告诉他们,以前,她根本就不会武功。
呃……
郭兵根本就没有想过是这个答案。
但是,他认为一个人的武功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练成的。
看她身手敏捷凌厉的样子,应该是长期练过身手的才对呀,那么三年前,她又是怎么不会打猎了?
蒋振南对此也有同样的疑惑。
但是,此刻,里正和张大夫和月儿姑娘本人并不想说,他也不好追问。
只是心里却是对她父母的有着浓浓的怒气。
两个月前,这个孩子十二岁,可是那模样却是面黄肌瘦,身材瘦小,个子连一个七八岁的孩子都不如。
看到一这样一个可怜的孩子,她的父母就真的不心疼吗?
听他们话里的意思,这孩子是从三年前就开始单过了,然的没有粮食吃,就去挖野菜充饥。
对,是充饥,而不是吃着大米饭或许窝窝馒头之类的主食,用野菜当菜吃。
充饥,这完全是把野菜当主食吃的。
蒋振南根本就无法想像,这个成天把野菜当主食吃的孩子,到底是怎么活到现在的?因为冬天寒冷,根本就没有野菜,就连野草也干枯了啊,那她又到底吃什么呢?
蒋振南心里顿时觉得自已虽被说成天煞孤星,从小被生父厌弃,但是,他至少还有一些生活费,可让他吃饱。
虽说给生活费这些待遇从他十岁开始,侯爵府就不再给了。
越想蒋振南这个在战场上称为银面修罗冷酷男人,此刻越发觉得心疼这个被父母抛弃的孩子。
他不自觉的从郭兵筷子底下,抢走最后一筷子青菜及鸡蛋,放进林月兰的碗里,然后,什么话也不说,接着又低下头,继续吃饭。
林月兰一开始有些不名所以,但是看着低着头,认真吃饭的男人,突然明白过来。
蒋振南虽夹了一筷子菜给她,却什么也没有说,但林月兰明白他的意思,那就他为她心疼,所以,他以自已的行动,表示,她现在有他这个朋友,以后一定不会饿着她。
林月兰虽对蒋振南是第二次见面,但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她就能看出蒋振南是面冷心热的男人,只是因为身居上位,浑身散发出骇然凌厉的气势,再加上不爱说话,给人一种冷酷无情生人勿近的距离感。
但是,却是一个心热的男人。
两人一起去捡蘑菇时,为了怕她从树上摔下来,连忙把蘑菇一甩,双手就张开把她接住。
之后,听到有老虎吼叫声时,他在第一时间,以保护的姿态,把她护在身后,然后警惕的看向四周。
现在,又因为听说她三年前开始找野菜充饥,他嘴拙,不知如何安慰于她,因此,就直接用行动来表明,他以后一定不会饿着她了。
林月兰觉得眼底有些酸涩。
这种朋友的感觉还真是不错。
一个刘佳滢面对村民们的诽谤,却毫无犹豫的与村里人对骂,为着维护她,这才是与她第一次见面的朋友。
一个蒋振南,他总会在有危险的时候,先行护着她,给她关心和爱护,这也是一个真正的朋友。
林月兰觉得在古代短短时间内,她竟然也会有了朋友,这种感觉还真是奇妙啊。
这顿饭就在饭菜一起吃光之后,结束了。
饭碗是小三小六洗的。
他们总得林月兰一个孩子,给他们做了这么多饭菜,再让她洗碗,就算林月兰愿意,他们也故意不去啊。
张大夫回去之前,对着林月兰道,“丫头,走,先去我那一趟吧!”
其实,就是给他们几个拿药和拿些医书。
即使他答应了林月兰,代替徒弟收她为徒,但是这么晚了,即使想学也学不了啊。
因此,只能先拿些基础医书先看看。
显然,这个张大夫也忘记,原先的林月兰可是大字不识一个,你让她怎么去看医书啊。
当然了,不识字这个问题,在林月兰眼里已经不是个问题。
虽说这里都是繁体字,但却不难识辨。
不过,林月兰还是要做做样子的,不是吗。
林月兰看着这本厚厚的医书,有些为难的说道,“师祖,我就算有着惊人的天赋,可我也要认识字,才能看懂它啊?”
张大夫听林月兰这么一说,也猛然反应来,他一拍额头,说道,“也对。师祖忘记你不识字了。”说着,他又带着微笑道,“你这丫头,这两个月在村里闹得动静太大了,弄得我差点忘记了,你还是个孩子,而且还是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孩子。”
林月兰有些嗔怒的道,“师祖,我才十二岁,当然还是个孩子。再说了,即使我再怎么变,但是没有人教我,我又怎么会识字啊?”
张大夫却笑着反驳道,“两个月前,你都还没有神力,也不会打猎,你不也是突然之间有了神力,还有打猎的能力的吗?我也以为你也会突然变成识字的人了呢。”
林月兰摇了摇头道,“呵呵,师祖,你就会打趣兰丫头啊。”
张大夫笑着道,“师祖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现在就打趣打趣,来开心一下!好了,天色这么黑了,你也该回去了,路上小心点儿啊。”
“嗯,师祖!”林月兰乐着应道。
当林月兰从张大夫家走出一段距离,经过一个废弃屋的拐角时,犀利的双眸对着那阴影的角落,嘴里凌厉的喝道,“谁,出来?”
当看到出来的人时,林月兰微微诧异道,“面具大叔,是你?”
蒋振南从阴影的角落出来,对着林月兰点了点头,说道,“月儿姑娘,是我!”
林月兰面色狐疑,可脸色有些发冷的问道,“面具大叔,你在跟踪我?”
蒋振南立即摇了摇头解释道,“月儿姑娘,你别误会。我不是故意跟踪你的,我是不放心你。”
林月兰盯着他面具之下锐利的双眸,更是有些疑惑不解的问道,“你不放心我?”
她可是村里有名的克星,还有被阎王赐于的神力,村里的人可没有人敢惹她,他有什么不放心的。
此刻的林月兰似乎忘记了,蒋振南一行人,现在根本就不知道,她林月兰是个出名的克星,而且死过一次被阎王赐于了神力。
蒋振南有些嘴拙的说道,“天色这么晚,这路这么黑,而从你家到张大夫家还有些距离,我怕你出什么意外,所以就想在后面跟着保护你!”
听到蒋振南的解释,林月兰觉得有些好气又有些感动,她笑着问道,“面具大叔,你是不是忘记我是怎么杀死那些黑衣人的?我会有什么样意外,会比那些黑衣人更加可怕的?”
蒋振南一时哑然。
因为他只想到林月兰这孩子这么小,在路上万一有什么意外发生可怎么办,可却没有到,这孩子一出手,就把追杀他们二十九个黑衣人瞬间消灭,又怎么会在平静的村里头出什么意外呢?
“不过不管怎么样,还是要谢谢你,南大哥!”林月兰突然一本正经的真诚的道谢。
只有真正关心你的人,才会只想到那些危险,而不想到你可能能应付的了那些危险。
蒋振南终于听到林月兰叫南大哥,他心里一阵高兴。
只是,他嘴里有些结巴的说道,“月儿……月儿姑娘,不要谢!”
林月兰笑着道,“那面具大叔,我们一起走吧!”
蒋振南高兴的心一下子又落了下来。
因为这孩子又开始叫他面具大叔了。
“哦,对了,面具大叔,”林月兰对着他银色面具,目光灼灼的说道,“你为什么天天要带着这副面具啊?不会很沉,不会不舒服,不会很不方便吗?”
蒋振南和林月兰并排走着,一大一小,一高一矮,在月光之下,把他们的身影差距拉了小一点。
蒋振南轻云细淡的说道,“已经习惯了。”因为习惯了,所以,带着几斤种的面具就不会沉,不会不舒服,也不会不方便。
但是,林月兰再次问道,“那面具大叔,你为什么要带它呢?听说,你面具之下的面容长得凶神恶煞的,是不是?”
稚嫩清脆的声音回荡在这无人乡野小道上,青蛙虫鸣之声在一高一低似乎在重复着她的话。
林月兰说着这一句,立马摇头,继续道,“不对。有人说,是因为你长得太俊美了,怕被人误解一事懦弱相,就带着面具以威慑敌人,是不是这样?面具大叔。”似乎是满满的好奇和疑惑。
蒋振南低沉沙哑带着些磁性的嗓音答道,“月儿姑娘,我是被毁容的。我怕吓倒那些妇人孩子,就给自已带上面具。至于外面那些传言,完全是人云亦云啊。”
不过,外面说他长得凶神恶煞,其实也没有错。
因为,他的脸上,有一道惨烈的伤疤,看起来骇人,有些受不住的孩子和女人,就会被吓倒。
他想起他毁容没有带面具之前,别说那些孩子和女人,就是他的一些属下,看向他的脸,仿佛看到恶魔一般的,战战兢兢的不敢再直视他的脸。
那些孩子看到,是吓得直接大哭,甚至在夜里还会哭闹,就因为被他他吓倒。
那些女人,也有些一看到他的脸,就吓晕了过去。
所以,至此之后,他就带上了面具。
在人前,他从没有下下过这张面具。
林月兰有些疑惑的道,“面具大叔,你的面容难道真的毁得很厉害吗?”
如果不是很厉害,一般的小伤疤,完全可以自行痊愈,不会留下太明显的痕迹,除非当初的伤口,伤害到了面部神经,再加上没有及时的缝合,所以,才会留下骇人的伤疤,有些看起来是有些吓人的。
也不知道蒋振南的是否如此?
蒋振南点了点头道,“对!”
他一应完这一句,林月兰的脚步就停了下来,转过头,对着蒋振南说道,“南大哥,我可以看看你的脸吗?”
蒋振南一听这样的要求,心里有些惶恐、害怕、紧张及不安。
因为,他惶恐和害怕不安的是,一旦林月兰看到他的脸,也害怕被吓倒了,怎么办?
是不是她就会立即赶他离开?
是不是以后她也不会再笑嘻嘻的甜甜的叫他面具大叔或者是南大哥?
更或者是,她直接拒绝把他当朋友了?
实际上,他最害怕的就失去林月兰这个孩子朋友。
因为,这是从他记事起,是唯一一个对他没有畏惧没有害怕,还跟他说说笑笑的朋友。
因此,他一点都不想失去这个唯一的朋友。
只是,林月兰有这样的要求,蒋振南却无法拒绝。
即使他再恐慌不安,拿下面具之后,有可能让林月兰对他感到害怕和疏远,他也无法拒绝林月兰这样要求。
因为,他觉得没有必要一直藏着这副面孔不让她看。
蒋振南有些艰难的点头道,“好。不过,”他话锋一转,有些踟蹰的说道,“我的脸很可怕,月儿姑娘,你看过之后,千万不要害怕!”说得有些艰涩,有些心酸。
如果可以,他不想这副容貌被毁啊。
林月兰摇了摇头道,“放心,南大哥,我的胆子很大的,就算是现在突然间有妖魔鬼怪出现,也吓不倒我。难道你的脸比那些妖魔鬼怪还可怕吗?”
其实,也不是林月兰非要看蒋振南这张被毁的脸。
她只是想看看这张脸被毁到什么程度,看她有没有办法为他恢复的容貌。
当然了,为他恢复面容的前提,还是那句话:必须先学医啊!
听到蒋振南的话,蒋振南终于伸出手,先把后面的纽扣解开,然后,慢慢拿下面具。
林月兰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蒋振南拿下那副银色面具。
因为,她实在太好奇,这个传说中十岁上战场,十八岁就当了将军的蒋振南的庐山真面貌。
剑眉入峰,鼻梁高挺,厚厚唇瓣绝美的唇形,最吸引的人,则是他一双如深渊光射寒冷星的眼眸,再加上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
林月兰抬起头看着,然后,很是认真的说道,“南大哥,你蹲下来吧。你太高,我太矮了,看不清楚!”蒋振南长得高,以林月兰的目测,应该有一米九的样子。
但是林月兰自已呢,就算这两个月她对自已的生活有所改善,长高了那么一点点,可现在也才一米二不到。
因此,林月兰仰着头蒋振南的脸,有些费尽儿。
蒋振南听到林月兰的话之后,很是诧异。
他自以为,只要他一拿下面具之后,林月兰肯定会吓得尖叫起来,然后躲起来,然后驱赶着他,让他立刻消失在她的面前。
他给自已心里准备了无数次,却抵不过一次愕然和诧异。
因为,这孩子竟然叫他蹲下来。
他一点不认为,在他拿下面具之后,她会发现不了他脸上的这道疤痕。
蒋振南怔愣了片刻之后,就立即蹲下身子,让林月兰看得清楚。
可一蹲下来,他随即感觉到眼前一片阴影,然后,一只软软透着些凉凉的小手,抚上了他的左眼角——那道疤痕上。
林月兰伸手抚向那道疤痕,嘴里暗骂道:
明明是相貌堂堂俊美异常的男人,到底是哪个杀千刀的人传出战神将军长得凶神恶煞的?
只不过这脸上添了一道疤而已。
虽说这道疤痕从左眼角一直划到鼻梁之处,可看起来哪有什么恐怖吓人之感啊?
虽然这道疤痕因为处理不好,愈合之后,内肉有些外翻,看起来有些狰狞和恐怖,但是,那些自以为貌美如花的女人,及英俊潇洒的男人,也不想想,这个男人的脸上之所以添了一道疤痕,还不是为了他们能够安居乐业,能够有闲心负责貌美如花,负责英俊潇洒勾搭貌美如花?
现在倒好,人家为他们造就一片祥和安居,他们倒是嫌弃人家的面容被毁容了啊?真是没天理了啊。
林月兰轻抚摸了几下,然后,就对着蒋振南很是认真的说道,“南大哥,你脸上的疤痕一点都不丑。而且这道疤痕,是你为保家卫国英雄的象征,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嘲笑它的存在!”
这道疤痕,是你保家卫国英雄的象征,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嘲笑它的存在。
这句话,给了蒋振南前所未有的震撼。
从他有这道疤痕起,所有人看到的想到的,就是这道疤痕的丑陋和狰狞可怕,就是他自已从有这道疤痕吓倒人起,他就产生了深深的内疚和自卑感。
可是,他一个大男人,如果因为太在意自已的容貌而产生自卑,那更是会被人嘲笑和讽刺的。
所以,他就当作不在意,只是从此脸上多了一副几斤重的银色面具而已,但是从他带上面具起,他身上冷厉骇然的气势更甚了。
但是,在此刻,他对他脸上的疤痕产生了骄傲。
因为这道疤痕是他蒋振南保家卫国的象征,所以,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嘲笑他。
豁然开然的蒋振南突然发自内心的笑容,他对着林月兰说道,“谢谢你,月儿姑娘!”
林月兰似乎不明白的道,“南大哥,你要谢我什么啊?我可说的都是大实话。”
实际上,林月兰是故意这么说的。
蒋振南面具之下双眸锐利如芒,但是她能看到他眼底深藏之下的自卑。
只要深想一下,就会知道,蒋振南这人因何自卑而已。
只要对症下药,蒋振南自然也会想通。
林月兰突然间很认真的问道,“南大哥,如果我有这个能力为你袪除这道疤痕,你愿意袪除他吗?”
蒋振南虽在她的提醒之下想通了。
但爱美之心,人皆有知。
女人如此,男人也不例外。
蒋振南微微一愣。
倒是没有想到,这孩子才刚刚提醒这疤痕是英雄象征,眨眼间,她就有办法袪这道疤痕。
蒋振南想了想,以同样认真的神情问道,“那月儿姑娘,你认为我要不要袪除这道疤痕呢?”
就这样,原本打算成为无涯子师妹的林月兰,在片刻间,竟然却成了神医无涯子的徒弟。
这是林月兰未曾料到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她已经是算是被张大夫认可了,虽说还有一个月的考察期,说白了就像现代的考察期一个样。
林月兰一点都不慌张。
如果是在末世前,她一个普通再普通不过的普通白领,根本就不曾想过成为一个争强好胜,处处犀利冷硬的女强人。
曾经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一个小女人小妇人而已,老公上班,她在家洗衣做饭带孩子,俗称相夫教子。
曾经那个渣男也是这样许诺给她的,只是他是农村的,而她城市里的孩子,两人在那座繁华的城市中,也只是一个底层的人生,要组家庭就必须买房子买车子,因此,需要两人一起打拼。
他们从二十二岁大学恋爱一直到二十八岁时,终于有些存款可以买套房子准备结婚时,末世突然降临。
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末世,那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到处丧尸遍地跑,异能都随处走的血腥弥漫,强者为尊的世界!
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成为丧尸的食物,更有可能随时成为异能者提高异能的储备能源。
因为在末世,无论丧尸还是异能者,脑袋里都有一枚脑核晶体,这脑核晶体,无论是丧尸还是异能者的等级来源。
吸收了,就会相应的提高力量等级。
末世,是一个没有亲情,没有爱情,没有友情,没有伦理常纲的世界,为了活下去,有些人可以毫不眨眼的就对着身边最亲近之人下黑手。
末世,林月兰虽说很幸运的成为了异能者,但她以为更幸运的是,末世,她的男朋友和闺密都没有背叛她。
这是她在末世嗜血拼杀的源泉和动力,她认为一切都值得。
因此,她从一个末世前的小女人,到末世后,成为一个冷酷凌厉的女杀手一般,除了男友和闺密,她可以对任何人毫不犹豫的拿着刀子捅下去。
所以末世,她是一边要保护普通人的男友和闺密,一边却要防止其他异能者对她暗下杀手,成为他们提高异能的能源,更为了男友和闺密不被欺负和挨饿,她也努力的提高自已的异能等级。
然而,五年间的尽力性命保护的男友和闺密,实际上双双早早就背叛了她,可她却傻呼呼的成为他们的保护伞,拼尽性命来保护他们。
只是末世前小女人小妇人的姿态已然不复存在,她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冷酷女王。
只是,她的心底还是心存一份善良和柔软。
到了这里,既然继承了原身的一切,那么该报仇的报仇,该报怨的报怨,但该报恩的还得还恩。
林亦为父子在三年前救了原身的一条命,但却因此惹上了怒怨,被人报复,她就得为原身还恩。
所以,她现在主动恳求学医,只是为还恩一个借口。
不然,就凭着她的异能,那是分分钟钟就能为林明清续骨,恢复健康。
但是,树大招风的事儿,她还是尽量少做。
因为,还是那一句:她不怕天下任何人,但是,她怕麻烦。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她还是有必要学一学医术这一块。
就是林月兰在心里也有些吐糟。
末世前,在她看的重生穿越文的小说里,那些穿越过去,重生之后女主,可都是被那些隐姓埋名的医术天下第一武功天下第一之类神医毒医之人,抢着骗着去当徒弟。
可她这个重生之人倒好,竟然自已上赶着说要学医,人家还要看看一个月考察期的表现再说。
呵,不过,现在她因为有生命这源的洗涤,脑子可不是末世前那副笨脑子可比的。
现在的她,即使再复杂的东西,只要她的眼睛一扫,立马就印在脑海里,长期有效。
到了这里,她不敢说有女主的光环,但也确实算是金手指大开吧。
这算不算老天给她的大福利啊!
小绿跟了过来,空间也过来了,她的一种植物异能,现在却融合了末世的九种异能,这金手指好的真不能再好了。
林月兰自已在心里吐糟自已,其他人当然不会知道,他们只是看到一脸严肃认真的林月兰对着张大夫点头,表示答应张大夫的做法。
张大夫给其他几个人把了把脉,除了失血有些过多,面色有些苍白,身体有些无力虚弱之外,也没有什么大碍。
张大夫就给几个补血养气的方子,然后,就让林月兰跟着他去家家取一些药材,有些药材他家没有,需要到镇上的药铺去买。
当天晚上,张大夫和林亦为二人,就在林月兰院前吃的晚饭。
虽说,只有一个红烧兔肉,和一个马齿笕炒鸡蛋,但是所有人都吃的不亦乐乎。
因为,人多,林月兰虽然也准备了一大盆的马齿笕炒鸡蛋,但是,也不知道,这些人是第一次这样的菜感觉新鲜呢,还是真觉得这样的野菜好吃,个个竟然连红烧兔肉都不去抢,却个个都抢着去夹那道野菜。
一开始时,也不是个个去抢那道野菜,相反,这两道菜一上来时,看到红润色味俱全的红烧兔肉时,个个都是筷子先进那盘,除了两个人,一个是蒋振南,还一个就是林月兰。
蒋振南看着大家都去抢这兔肉时,他却闻着这道野菜的味道,很是清香,很谗人,他的筷子就先选择了这道素菜,毕竟没有吃过,好奇之心谁都有之,总得先尝尝味道不是。
林月兰从有异能之后,力量变大,但嘴也变谗了。
末世前很喜欢那些肥腻的肉,但现在却是无肉不欢了,也是顿顿要大肉之人。
只是,再喜欢的东西,天天吃,也是会腻的,而且兔肉野鸡,她是吃的最多的两种肉。
所以,她的筷子当然也是朝着素菜而去。
蒋振南吃了一筷子素菜之后,嘴上虽没有说好吃,但是,这去盆里的菜是越来越快的。
郭兵吃了一快兔肉,虽也是觉得特别香,可是,看着头儿那不对劲的动作,立刻有些疑惑问道,“头儿,你不是最喜欢吃肉的吗?什么时候变成兔子,喜欢吃素菜了?” 说着,他的筷子举起来,也往着盆子里夹去,看到色黄透绿的青菜,有些狐疑的道,“这什么菜,怎么没有吃过?好吃吗?”
说着,这菜就进了嘴里,好不好吃,只有自已亲自验证了才知道。
这菜一进嘴,郭兵的眼睛立马一亮,立刻惊呼道,“这菜真好吃。质地脆嫩,咸鲜味美,还带着一股鸡蛋的清香,真是人间美味啊!”
一说完,筷子又下去了,然后,嘴里又说道,“头儿,你真是太不厚道了。这么好吃的菜,竟然不告诉你兄弟我一声,竟然打算一个吃独食啊。”
蒋振南连个眼神都不给郭兵,只是筷子夹菜的动作又比刚才快了一些。
其他人本是抢着吃兔肉的,毕竟,这兔肉很是好吃,肥而不腻,嫩滑又有嚼劲,而且,也不知道林月兰怎么做的,这颜色做的真漂亮,红润光亮,一看就有食欲,而不是那种泛白看着肥腻的样子。
这些人不知道,林月兰做这是用糖烧汁而成,再放些生抽酱油,就成了一道颜色漂亮的红烧兔肉了。
这里的盐和糖都是很精贵的调料品,除了盐会放一些做菜调味,这糖,可没有哪个农家人舍得往锅里烧,就是为做一道菜,理说了,这些人也不知道这糖在锅里烧会儿,还可以变红的道理。
林月兰像糖和酱油这些东西,可都是存在空间那栋房子里的。
这个世界没有酱油,她是想要把酱油发明出来的。
但是,前世她毕竟没做过酱油,也没有看别人做过,只是知道做酱油的主要原料是大豆。
因此,她打算买一些大豆,先试验几次,看能不能做出酱油来。
她空间里虽有酱油,但是也不能坐吃山空啊,一看吃完,那怎么办啊?
至于白糖,那就比较简单却又有些困难了。
简单的是制作方法,比较难的是原料——甘蔗和甜菜。
古代农村人,主要以种植粮食为主,比如稻谷、小麦和高粱,这三种。
种出的稻谷,除了交田税,剩下捣舂出大米为细粮,就卖钱,然后,自已一家人就吃些粗粮,根本就舍不得吃大米。
至于,甘蔗和甜菜,他们认为既然做不了粮食,又卖不了钱,当然不会种了。
所以,她要弄出白糖,就必须先弄出原料才行,否则,一切都白搭。
不过,这计划都必须一步一步来,人一口不能吃成胖子不是。
“这是什么菜,真是好吃?”郭兵本是对着素菜马齿笕啧啧称赞道。
蒋振南说道,“这是路边的野菜,叫马齿笕!而且这种野菜到处可见。”
“什么?这是野菜?”郭兵大呼的道,“还叫马齿笕?”野菜他们这些当兵也是经常挖来吃,怎么就没有吃过这种野菜?而且连见也没有见过。
炒熟的野菜毕竟与还在地里时有些差别的,所以,一时半会,郭兵没有认出来,也很正常。
“哦,对了,头儿,你是怎么知道这种野菜叫马齿笕的?头儿,难道你以前吃过?”郭兵有些不解的道,“不可能啊。以前,我们时常去挖野菜时,也没有听过你说这种叫马齿笕的野菜啊?”
蒋振南低着头,很是认真的吃着饭,说道,“当然是月儿姑娘说的,我以前也不知道这种野菜的啊。”
郭兵立刻惊奇的瞧向林月兰,对着林月兰就竖起大拇指,大呼道,“林姑娘,你真是个奇人啊!”
对着林月兰竖起大拇指,手下的动作却迅速的往菜盆里去。
“喂,小六子,我竟然从我下筷子前抢了一筷子菜,”郭兵正在疑惑时,发现有人在他夹菜时,抢先把菜夹走,立马大叫道,“你是不是太过放肆了啊?”
小六子忙把夹到的菜放到碗里,然后,又迅速的放进了嘴里,边嚼边说道,“这种菜真是太好吃了!”就是不理会郭兵的说得没大没小的放肆一般。
郭兵脸气得狠狠的瞪了一眼,看着这个平时憨厚老实巴交的男孩,没有想到,关键时刻,竟然从他的筷子底抢走了菜,真是气死他。
看来,得找个时间,好好的与他交流一些感情才行啊。
就这样,郭兵这个小心眼的男人,因为一筷子菜被小六子抢走,使得小六子天天被打扒在地,俗称“训练”。
抢菜继续进行中……
蒋振南看着斯文有理吃着饭的样子,实际筷子下去的速度却比任何人快,好几次,都是在别人筷子下去之前,他抢先下去一步。
“喂,我说头儿,你这样太不厚道了,”郭兵嘴上吃着饭菜也闲着,边吃还边对着蒋振南不满,“你怎么可以抢这么快的菜,你总得给我留着点儿啊?”
林亦为和张大夫两个年纪微大的老人了,可是在这次吃饭夹菜的行动上,却不输于年轻人,还对着这道菜啧啧称赞道,“兰丫头,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这种粗叶草可以吃的?”
在这里,农村人叫马齿笕叫做粗叶草,因为它的叶子是扁平而且比较粗,因此而得名。
两人,一个是在田间作活的,一个是天天田边山上采药的,当然就一眼认出了这种叫马齿笕的野菜,实际上就是粗叶草来着。
天天看到这种草会长在水沟边,也会长在旱地里的粗叶草,竟然是人也可以吃的。
要知道,他们可是天天拔来喂猪喂牛喂鸡的啊。
“三年前。”林月兰淡淡的说道,“我年纪小,不会种田不会种菜,又没钱没粮,为了活下去,我只能在田间挖些野菜来充饥了。”
林月兰看似说的平淡无所谓的样子,但实际上,在别人听来,却是心酸和无奈之感。
蒋振南和郭兵他们并不了解林月兰在林家村的处境,但是眼前却浮现一副一个可怜的孩子,没有食物,在田边野菜充饥的样子。
但是,他们却有另外一种疑惑……
“林姑娘,你不是一个人会上山吗?难道上山不是打猎物的?”郭兵乍然问道。
以林月兰身手来说,打一两只野兔野鸡,是轻而易举之事,一个吃不完,完全可以拿去卖,又怎么会没钱没粮,穷到要去田间挖野菜充饥了呢?
郭兵的话一落下,除了丁丁当当筷子瓷碗碰撞和外面虫鸣的声音,就听不到其他声音了,异常安静!
因为,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
包括林亦为和张大夫。
对于林月兰的事,林亦为即使作为里正,也真当不好对外人说,所以,此刻选择沉默。
张大夫作为村外人,但是,在这三年间,他早就了解到林月兰这个孩子的艰难和无奈,但是他作为外人,也不好管林月兰和林老三一家之间的事,所以,他也只是在偶尔能帮衬一下,比如在她被人打成重伤时,给她看一看,免费给她一些药擦擦。
林月兰本人呢,也不想现在说起缘由来。
她吃了一块兔肉,然后,答道,“以前我不会打猎!”
以前不会打猎,这是在告诉他们,以前,她根本就不会武功。
呃……
郭兵根本就没有想过是这个答案。
但是,他认为一个人的武功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练成的。
看她身手敏捷凌厉的样子,应该是长期练过身手的才对呀,那么三年前,她又是怎么不会打猎了?
蒋振南对此也有同样的疑惑。
但是,此刻,里正和张大夫和月儿姑娘本人并不想说,他也不好追问。
只是心里却是对她父母的有着浓浓的怒气。
两个月前,这个孩子十二岁,可是那模样却是面黄肌瘦,身材瘦小,个子连一个七八岁的孩子都不如。
看到一这样一个可怜的孩子,她的父母就真的不心疼吗?
听他们话里的意思,这孩子是从三年前就开始单过了,然的没有粮食吃,就去挖野菜充饥。
对,是充饥,而不是吃着大米饭或许窝窝馒头之类的主食,用野菜当菜吃。
充饥,这完全是把野菜当主食吃的。
蒋振南根本就无法想像,这个成天把野菜当主食吃的孩子,到底是怎么活到现在的?因为冬天寒冷,根本就没有野菜,就连野草也干枯了啊,那她又到底吃什么呢?
蒋振南心里顿时觉得自已虽被说成天煞孤星,从小被生父厌弃,但是,他至少还有一些生活费,可让他吃饱。
虽说给生活费这些待遇从他十岁开始,侯爵府就不再给了。
越想蒋振南这个在战场上称为银面修罗冷酷男人,此刻越发觉得心疼这个被父母抛弃的孩子。
他不自觉的从郭兵筷子底下,抢走最后一筷子青菜及鸡蛋,放进林月兰的碗里,然后,什么话也不说,接着又低下头,继续吃饭。
林月兰一开始有些不名所以,但是看着低着头,认真吃饭的男人,突然明白过来。
蒋振南虽夹了一筷子菜给她,却什么也没有说,但林月兰明白他的意思,那就他为她心疼,所以,他以自已的行动,表示,她现在有他这个朋友,以后一定不会饿着她。
林月兰虽对蒋振南是第二次见面,但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她就能看出蒋振南是面冷心热的男人,只是因为身居上位,浑身散发出骇然凌厉的气势,再加上不爱说话,给人一种冷酷无情生人勿近的距离感。
但是,却是一个心热的男人。
两人一起去捡蘑菇时,为了怕她从树上摔下来,连忙把蘑菇一甩,双手就张开把她接住。
之后,听到有老虎吼叫声时,他在第一时间,以保护的姿态,把她护在身后,然后警惕的看向四周。
现在,又因为听说她三年前开始找野菜充饥,他嘴拙,不知如何安慰于她,因此,就直接用行动来表明,他以后一定不会饿着她了。
林月兰觉得眼底有些酸涩。
这种朋友的感觉还真是不错。
一个刘佳滢面对村民们的诽谤,却毫无犹豫的与村里人对骂,为着维护她,这才是与她第一次见面的朋友。
一个蒋振南,他总会在有危险的时候,先行护着她,给她关心和爱护,这也是一个真正的朋友。
林月兰觉得在古代短短时间内,她竟然也会有了朋友,这种感觉还真是奇妙啊。
这顿饭就在饭菜一起吃光之后,结束了。
饭碗是小三小六洗的。
他们总得林月兰一个孩子,给他们做了这么多饭菜,再让她洗碗,就算林月兰愿意,他们也故意不去啊。
张大夫回去之前,对着林月兰道,“丫头,走,先去我那一趟吧!”
其实,就是给他们几个拿药和拿些医书。
即使他答应了林月兰,代替徒弟收她为徒,但是这么晚了,即使想学也学不了啊。
因此,只能先拿些基础医书先看看。
显然,这个张大夫也忘记,原先的林月兰可是大字不识一个,你让她怎么去看医书啊。
当然了,不识字这个问题,在林月兰眼里已经不是个问题。
虽说这里都是繁体字,但却不难识辨。
不过,林月兰还是要做做样子的,不是吗。
林月兰看着这本厚厚的医书,有些为难的说道,“师祖,我就算有着惊人的天赋,可我也要认识字,才能看懂它啊?”
张大夫听林月兰这么一说,也猛然反应来,他一拍额头,说道,“也对。师祖忘记你不识字了。”说着,他又带着微笑道,“你这丫头,这两个月在村里闹得动静太大了,弄得我差点忘记了,你还是个孩子,而且还是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孩子。”
林月兰有些嗔怒的道,“师祖,我才十二岁,当然还是个孩子。再说了,即使我再怎么变,但是没有人教我,我又怎么会识字啊?”
张大夫却笑着反驳道,“两个月前,你都还没有神力,也不会打猎,你不也是突然之间有了神力,还有打猎的能力的吗?我也以为你也会突然变成识字的人了呢。”
林月兰摇了摇头道,“呵呵,师祖,你就会打趣兰丫头啊。”
张大夫笑着道,“师祖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现在就打趣打趣,来开心一下!好了,天色这么黑了,你也该回去了,路上小心点儿啊。”
“嗯,师祖!”林月兰乐着应道。
当林月兰从张大夫家走出一段距离,经过一个废弃屋的拐角时,犀利的双眸对着那阴影的角落,嘴里凌厉的喝道,“谁,出来?”
当看到出来的人时,林月兰微微诧异道,“面具大叔,是你?”
蒋振南从阴影的角落出来,对着林月兰点了点头,说道,“月儿姑娘,是我!”
林月兰面色狐疑,可脸色有些发冷的问道,“面具大叔,你在跟踪我?”
蒋振南立即摇了摇头解释道,“月儿姑娘,你别误会。我不是故意跟踪你的,我是不放心你。”
林月兰盯着他面具之下锐利的双眸,更是有些疑惑不解的问道,“你不放心我?”
她可是村里有名的克星,还有被阎王赐于的神力,村里的人可没有人敢惹她,他有什么不放心的。
此刻的林月兰似乎忘记了,蒋振南一行人,现在根本就不知道,她林月兰是个出名的克星,而且死过一次被阎王赐于了神力。
蒋振南有些嘴拙的说道,“天色这么晚,这路这么黑,而从你家到张大夫家还有些距离,我怕你出什么意外,所以就想在后面跟着保护你!”
听到蒋振南的解释,林月兰觉得有些好气又有些感动,她笑着问道,“面具大叔,你是不是忘记我是怎么杀死那些黑衣人的?我会有什么样意外,会比那些黑衣人更加可怕的?”
蒋振南一时哑然。
因为他只想到林月兰这孩子这么小,在路上万一有什么意外发生可怎么办,可却没有到,这孩子一出手,就把追杀他们二十九个黑衣人瞬间消灭,又怎么会在平静的村里头出什么意外呢?
“不过不管怎么样,还是要谢谢你,南大哥!”林月兰突然一本正经的真诚的道谢。
只有真正关心你的人,才会只想到那些危险,而不想到你可能能应付的了那些危险。
蒋振南终于听到林月兰叫南大哥,他心里一阵高兴。
只是,他嘴里有些结巴的说道,“月儿……月儿姑娘,不要谢!”
林月兰笑着道,“那面具大叔,我们一起走吧!”
蒋振南高兴的心一下子又落了下来。
因为这孩子又开始叫他面具大叔了。
“哦,对了,面具大叔,”林月兰对着他银色面具,目光灼灼的说道,“你为什么天天要带着这副面具啊?不会很沉,不会不舒服,不会很不方便吗?”
蒋振南和林月兰并排走着,一大一小,一高一矮,在月光之下,把他们的身影差距拉了小一点。
蒋振南轻云细淡的说道,“已经习惯了。”因为习惯了,所以,带着几斤种的面具就不会沉,不会不舒服,也不会不方便。
但是,林月兰再次问道,“那面具大叔,你为什么要带它呢?听说,你面具之下的面容长得凶神恶煞的,是不是?”
稚嫩清脆的声音回荡在这无人乡野小道上,青蛙虫鸣之声在一高一低似乎在重复着她的话。
林月兰说着这一句,立马摇头,继续道,“不对。有人说,是因为你长得太俊美了,怕被人误解一事懦弱相,就带着面具以威慑敌人,是不是这样?面具大叔。”似乎是满满的好奇和疑惑。
蒋振南低沉沙哑带着些磁性的嗓音答道,“月儿姑娘,我是被毁容的。我怕吓倒那些妇人孩子,就给自已带上面具。至于外面那些传言,完全是人云亦云啊。”
不过,外面说他长得凶神恶煞,其实也没有错。
因为,他的脸上,有一道惨烈的伤疤,看起来骇人,有些受不住的孩子和女人,就会被吓倒。
他想起他毁容没有带面具之前,别说那些孩子和女人,就是他的一些属下,看向他的脸,仿佛看到恶魔一般的,战战兢兢的不敢再直视他的脸。
那些孩子看到,是吓得直接大哭,甚至在夜里还会哭闹,就因为被他他吓倒。
那些女人,也有些一看到他的脸,就吓晕了过去。
所以,至此之后,他就带上了面具。
在人前,他从没有下下过这张面具。
林月兰有些疑惑的道,“面具大叔,你的面容难道真的毁得很厉害吗?”
如果不是很厉害,一般的小伤疤,完全可以自行痊愈,不会留下太明显的痕迹,除非当初的伤口,伤害到了面部神经,再加上没有及时的缝合,所以,才会留下骇人的伤疤,有些看起来是有些吓人的。
也不知道蒋振南的是否如此?
蒋振南点了点头道,“对!”
他一应完这一句,林月兰的脚步就停了下来,转过头,对着蒋振南说道,“南大哥,我可以看看你的脸吗?”
蒋振南一听这样的要求,心里有些惶恐、害怕、紧张及不安。
因为,他惶恐和害怕不安的是,一旦林月兰看到他的脸,也害怕被吓倒了,怎么办?
是不是她就会立即赶他离开?
是不是以后她也不会再笑嘻嘻的甜甜的叫他面具大叔或者是南大哥?
更或者是,她直接拒绝把他当朋友了?
实际上,他最害怕的就失去林月兰这个孩子朋友。
因为,这是从他记事起,是唯一一个对他没有畏惧没有害怕,还跟他说说笑笑的朋友。
因此,他一点都不想失去这个唯一的朋友。
只是,林月兰有这样的要求,蒋振南却无法拒绝。
即使他再恐慌不安,拿下面具之后,有可能让林月兰对他感到害怕和疏远,他也无法拒绝林月兰这样要求。
因为,他觉得没有必要一直藏着这副面孔不让她看。
蒋振南有些艰难的点头道,“好。不过,”他话锋一转,有些踟蹰的说道,“我的脸很可怕,月儿姑娘,你看过之后,千万不要害怕!”说得有些艰涩,有些心酸。
如果可以,他不想这副容貌被毁啊。
林月兰摇了摇头道,“放心,南大哥,我的胆子很大的,就算是现在突然间有妖魔鬼怪出现,也吓不倒我。难道你的脸比那些妖魔鬼怪还可怕吗?”
其实,也不是林月兰非要看蒋振南这张被毁的脸。
她只是想看看这张脸被毁到什么程度,看她有没有办法为他恢复的容貌。
当然了,为他恢复面容的前提,还是那句话:必须先学医啊!
听到蒋振南的话,蒋振南终于伸出手,先把后面的纽扣解开,然后,慢慢拿下面具。
林月兰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蒋振南拿下那副银色面具。
因为,她实在太好奇,这个传说中十岁上战场,十八岁就当了将军的蒋振南的庐山真面貌。
剑眉入峰,鼻梁高挺,厚厚唇瓣绝美的唇形,最吸引的人,则是他一双如深渊光射寒冷星的眼眸,再加上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
林月兰抬起头看着,然后,很是认真的说道,“南大哥,你蹲下来吧。你太高,我太矮了,看不清楚!”蒋振南长得高,以林月兰的目测,应该有一米九的样子。
但是林月兰自已呢,就算这两个月她对自已的生活有所改善,长高了那么一点点,可现在也才一米二不到。
因此,林月兰仰着头蒋振南的脸,有些费尽儿。
蒋振南听到林月兰的话之后,很是诧异。
他自以为,只要他一拿下面具之后,林月兰肯定会吓得尖叫起来,然后躲起来,然后驱赶着他,让他立刻消失在她的面前。
他给自已心里准备了无数次,却抵不过一次愕然和诧异。
因为,这孩子竟然叫他蹲下来。
他一点不认为,在他拿下面具之后,她会发现不了他脸上的这道疤痕。
蒋振南怔愣了片刻之后,就立即蹲下身子,让林月兰看得清楚。
可一蹲下来,他随即感觉到眼前一片阴影,然后,一只软软透着些凉凉的小手,抚上了他的左眼角——那道疤痕上。
林月兰伸手抚向那道疤痕,嘴里暗骂道:
明明是相貌堂堂俊美异常的男人,到底是哪个杀千刀的人传出战神将军长得凶神恶煞的?
只不过这脸上添了一道疤而已。
虽说这道疤痕从左眼角一直划到鼻梁之处,可看起来哪有什么恐怖吓人之感啊?
虽然这道疤痕因为处理不好,愈合之后,内肉有些外翻,看起来有些狰狞和恐怖,但是,那些自以为貌美如花的女人,及英俊潇洒的男人,也不想想,这个男人的脸上之所以添了一道疤痕,还不是为了他们能够安居乐业,能够有闲心负责貌美如花,负责英俊潇洒勾搭貌美如花?
现在倒好,人家为他们造就一片祥和安居,他们倒是嫌弃人家的面容被毁容了啊?真是没天理了啊。
林月兰轻抚摸了几下,然后,就对着蒋振南很是认真的说道,“南大哥,你脸上的疤痕一点都不丑。而且这道疤痕,是你为保家卫国英雄的象征,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嘲笑它的存在!”
这道疤痕,是你保家卫国英雄的象征,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嘲笑它的存在。
这句话,给了蒋振南前所未有的震撼。
从他有这道疤痕起,所有人看到的想到的,就是这道疤痕的丑陋和狰狞可怕,就是他自已从有这道疤痕吓倒人起,他就产生了深深的内疚和自卑感。
可是,他一个大男人,如果因为太在意自已的容貌而产生自卑,那更是会被人嘲笑和讽刺的。
所以,他就当作不在意,只是从此脸上多了一副几斤重的银色面具而已,但是从他带上面具起,他身上冷厉骇然的气势更甚了。
但是,在此刻,他对他脸上的疤痕产生了骄傲。
因为这道疤痕是他蒋振南保家卫国的象征,所以,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嘲笑他。
豁然开然的蒋振南突然发自内心的笑容,他对着林月兰说道,“谢谢你,月儿姑娘!”
林月兰似乎不明白的道,“南大哥,你要谢我什么啊?我可说的都是大实话。”
实际上,林月兰是故意这么说的。
蒋振南面具之下双眸锐利如芒,但是她能看到他眼底深藏之下的自卑。
只要深想一下,就会知道,蒋振南这人因何自卑而已。
只要对症下药,蒋振南自然也会想通。
林月兰突然间很认真的问道,“南大哥,如果我有这个能力为你袪除这道疤痕,你愿意袪除他吗?”
蒋振南虽在她的提醒之下想通了。
但爱美之心,人皆有知。
女人如此,男人也不例外。
蒋振南微微一愣。
倒是没有想到,这孩子才刚刚提醒这疤痕是英雄象征,眨眼间,她就有办法袪这道疤痕。
蒋振南想了想,以同样认真的神情问道,“那月儿姑娘,你认为我要不要袪除这道疤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