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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刀本凡铁未试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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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上白玉京,

    十二楼五城。

    仙人抚我顶,

    结发受长生。

    诺大天下,熙攘天下人,但凡曾入学识字一年做过蒙童,就个个都能朗朗上口地背出这一阕入门古辞。年月渺渺,不知凡几,早就没人记得这辞著者何人,不过,人人都知道,这古辞中所述的天上白玉京指的就是仙城云鼎。

    云鼎仙城已经在云端漂浮了千万年之久了。

    虽居万仞之高,但从地面遥望,云鼎城仍旧约有面盆大小,它形似一只三足巨鼎,鼎足上托着一座石造山城。城脚九色光晕环绕,光华强烈而又温润,即便在最烈的日光中也清晰可辩。而在最沉的夜晚中,那片光华则像高悬天顶的一片暖玉,透过云层或者浓雾,慈和的泼洒人间。

    除了这些在地面一望可知的情形,关于云鼎城就再没甚么可以让凡人确知的细节了。天地之距遥遥,除非神仙,别说登天,世间凡夫俗子就连稍近云端细看端详的机缘也不可能有。没人真的见过神仙,不过,数千年以来传说曼妙,人人深信云鼎城就是神仙的宫城。

    传说里,仙山上朱玉墙琉璃瓦,累累宫阙中,仙乐飘飘玉女穿梭,其中自有神仙,逍遥极乐。

    千万年里,无论中原大地如何变迁,无论又有天灾人祸害得生灵涂炭,还是王朝盛世人人乐享太平安宁,一位位英豪枭雄起了又灭了,一个个皇朝霸业兴了又亡了,云鼎仙山始终傲渺地在云端静静出没,悠然自得。

    凡俗蝼蚁不入神仙眼,本该如此,自该如此。

    可是,就在那年岁末,天却崩了。

    其实说起来,天崩之前云鼎城也有异象可循,早几年里它的九色光晕就开始变得时常闪烁不定,落下的辉光也开始变得略显浑浊黯淡。但是,天下绝没有有人会去想,那座在万仞高空之上已经漂浮了数不清岁月的仙山云鼎城会不会突然崩塌,要知道,那可是云鼎仙城,那可是神仙的宫城,那可是比人类的记忆还久远,自打人类学会抬头望天就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看着的的神仙山云鼎城。

    更何况,神仙自有他的逍遥,从来无意无心俯看关怀众生。而这渺渺众生们整日里忙于小温饱大祸福,神仙既然不管事,自然众生也懒得搭理,早忘神仙。

    蝼蚁自有蝼蚁事。已经持续七年的戎武国和西陵国之战即将结束,几乎天下的每个人都在关注着最终之战即将发生之地,那座小小的末吾关。

    大陆西南一隅,有名山大衍。大衍山脉层峦叠嶂绵延三千里,它就像一条庞然巨龙,从亘古时期便一直睡在这里,亿万年不动,一直把自己睡成了一具凛然瘦硬的骸骨。

    大衍龙骨的巨口怒张,衔着这片大陆至高的明珠高原和皑皑绝顶雪山,瘦龙长尾甩向南海,骨脉在大陆架上起伏,延伸进入万里海疆,偶露峥嵘就变成星星岛屿。而龙爪骐张,延展出许多山川子孙,牢牢地按捺住了这片大陆的近半大好江山。

    在这条巨龙的腰部,山脉去势转折,拢起一大片沃绿盆地,是为西陵国。

    而在这龙腰将断未断的最狭窄处的一道山隘上,面朝山外广阔中原,背靠盆地千里沃土,一夫当关扼守着西陵国门的,就是这座小小的石头城末吾关。

    时间近黄昏,末吾关外草木暗伏四野昏混,随着日色渐渐褪去,天空中云鼎城的昏沉辉光覆盖在石头城墙上,忽明忽暗。

    大战将至,除了老弱不堪无力迁徙的和武侯军兵将的随军家眷,寻常百姓老早就纷纷逃离。关城内,仅有的几条狭窄的街路上人迹稀少,寥寥几十户民居大半门户紧闭炊烟不起。

    只有在两条窄路交汇的一个拐角,有一个倚凳的阿婆面前摆几颗半枯半黄的青菜,还有一个弯腰驼背的老汉端一笼粗粮杂饼,就算是这末吾关内仅存的集市了。

    却有吵闹声打破寂静。

    “呸!老子在宜都城里大馆子吃菜肉馄饨都不给钱,别说拿你个破杂饼了!”

    就在这么个根本算不上集市的破烂集市里,居然来了个无赖纨绔!

    瞧着眼前这个蛮横瞪眼的纨绔,驼背老汉极为无奈,“十三哥儿,咱没跟您要钱啊。就是吃个饼嘛。”

    这纨绔年岁不大,也就十七八岁。他身上穿寻常的西陵军士兵皮甲,腰胯烈刀身负羽弓,头上铁盔歪歪扭扭地扣着,边缘漏出一缕缕沾满灰白尘土的凌乱黑发。

    说着纨绔的台词,一身打扮却极不敬业,倒像小小杂兵。

    “啊呀呀!还敢顶嘴?难道你不知道我爹是谁!”纨绔将烈刀从粗劣的野牛皮刀鞘中半拽出来,横眉立目作势威胁。

    身边吵闹,地上蹲着的卖菜阿婆却似乎听而未闻,自顾自的慢吞吞摆弄脚下那几颗烂菜。

    卖饼老汉满脸的莫名其妙,“谁能不知道嘛,十三哥儿嘛。”

    这十三哥儿双眼猛地亮了起来,沾了片片黑灰有些发脏的脸上突然冒出一大片灿烂笑容。

    “你认识我对吧?”

    “别说认得,小时候尿都给你把过。”老汉说。

    “既然认得,去我爹那告我吧。”纨绔脸上潮红一闪,双眼却愈发锃亮,他伸手又推推蹲坐地上的阿婆,“您二老这就去我爹那吧,就告我欺行霸市鱼肉乡里,让我爹对我重重处罚。”

    卖菜阿婆这才有了些反应,抬头慢吞吞地对纨绔翻了个白眼。卖饼老汉更加满脸的莫名其妙,愣愣地瞧了这纨绔半天,他从竹笼里又抠出一张杂饼递过去。

    “十三哥儿怕是饿了?那再来张饼,不要钱的。”

    “反正也卖不掉。”老汉寻思了一下,又画蛇添足地补充说。

    演砸了。

    悻悻地转过街角,信步躲进了一条小巷。纨绔子弟十三哥儿,十七岁少年寇歌,悻悻地想着。

    身为西陵国顶尖儿的柱石重臣武侯寇擎苍的第十三义子,连个纨绔都做不好,太失败了。

    姑且说做纨绔只是临时客串,暂且不提。但身为天下武者至尊武侯的第十三义子,辛勤磨练技艺十年,每个哥哥都早已成为军中脊梁独当一面,如今自己却仍旧只是武侯麾下一名小小杂兵。更加失败。

    就算在如今武侯军中百战凋零,兵微将寡之时,寇歌苦求父亲索要一个百兵长的小差事,却始终不得回音,失败中的失败!

    谁又不是常常惦念战场杀敌建不世奇功的热血男儿?

    然而最近的好些日子里,武侯军务极繁忙,寇歌更是连父亲的面都见不到,更别说追问索要差事的后续消息了。

    情急之下,寇歌这才出此不上不下之策,只盼惹出点祸,有机会速速再见武侯。如果干爹盛怒,打发自己军阵一线杀敌将功折过,那可就是再好不过了。

    可是演砸了。

    寇歌越想越是郁闷,将烈刀出鞘在手,细细抚那刀刃指尖慢慢荡过刀锋,寒意凛凛,侵肌入骨。

    这刀本是凡铁,经百炼成锋,却久在鞘中,还未曾试刃利几许。

    将刀还鞘,寇歌长吁短叹,信步游荡,渐入深巷,心思早飞。

    巷深处,却发见那边土屋的茅草棚顶停着一只硕大的乌鸦。天色已经昏黄,看不大清那乌鸦的具体形貌,恍惚之见那鸦身子极大,几乎赶得上村头田间常见乌鸦的二三倍之多,身长尾长,正缓缓地扭动着大如壮汉巨拳的头颅。

    寇歌微微皱眉,慢慢反手去摸身后羽弓,却猛然间感觉到一线森森的寒意正从身后悄然逼近。

    这股寒意,就像一条极细的丝线,隐隐约约,令人难以察觉,但一旦意识到它的存在,却又让人感觉这丝线已经织成了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让人无所遁形,芒刺在背,坐立不安。

    寇歌心头一阵紧缩,急速回手去摸腰上烈刀。可是,他的警觉来得太晚了,从他身后阴影之中人影暴起,一只铁铸般的大手已经猛扣向他的咽喉。

    这道手影来势极快极凌厉,竟然隐约带起了一道金属兵刃般的破空之声!

    寇歌的指尖将将要摸到腰上刀柄,喉咙上的汗毛就几乎已经感觉到那几根凛冽的手指,危急之中他根本来不及拔出兵刃。就在这一刻,十年刻苦修炼的武技猛然迸发,他上身向后急栽,循着一道玄奥的曲线一头钻到了来袭手臂的下方,顺着后仰的势头,寇歌双脚弹起,向身后人影连环急踢!

    这一技,正是寇歌家传的救命绝招,云归岫!

    耳边只听“嘭!嘭!嘭!”三声连环闷响,来袭者竟然像是对这三脚的来势了如指掌,寇歌的每一下反击都恰巧踢在了那人的另一只掌心之中。两下相撞,就像是踢中了铁铸的厚墙,居然震得他的双腿一阵阵发麻。

    虽然如此,这一轮反攻也让寇歌稍得喘息机会,他团身在地面一滚,烈刀已经出鞘。

    然而,已经晚了,一只大脚已经从天而降,把寇歌手中烈刀带着刀鞘一起牢牢踩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