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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烧马蜂(求收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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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线路改造断网了,没能按时更新韧猫再次道歉,感谢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韧猫无以为谢,赶紧写下一章去,抓紧把第二章写出来。

    傍晚火红的云霞照亮了整个天空

    平静的月亮湖沐浴在夕阳余光中晶莹透亮,就如一块金光璀璨的金丝玉,无比耀眼美丽。

    日渐西沉,飞鸟归巢,

    俨然一幅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美丽画卷,真是令人流连忘返。

    如此美丽的景色着实让人着迷,无数的游客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纷纷拿起手机,拍下这可遇而不可求的夕阳美景。

    吃过晚饭,百无聊赖的张峰正准备到湖边走走,当张峰来到湖边,看到一对对年轻情侣或手牵着手或促膝相拥,作为单身狗的张峰只得掩面而走。

    “唉,情侣手牵手,气死单身狗!”张峰摇头苦笑。

    有人说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照样说的话,那自己不都已经果奔了二十多年?想到这里,张峰只得摇头苦笑。

    “大哥,我正要找你呢,没想到这就遇到了你。”张峰正往家里走,在家门口刚好遇到了张义。

    “找我干嘛呀?”张峰好奇的问道。

    “嘿嘿,咱们晚上去烧马蜂怎么样?”张义小声的靠近询问到。

    “你在哪儿发现了马蜂窝?”

    “嘿嘿,我今天进山采蘑菇的时候,发现青冈林里有一个大蜂窝,估计得有二三十斤呢。”张义得意的笑了笑然后说道。

    “这么大?”这么大的蜂窝可不多见,张峰也十分惊喜。

    “走!叫上二牛叔,然后咱们就出发。”

    张峰虽然兴奋,但也要好好准备准备,烧马蜂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反而十分危险。

    所以三人都要精心的准备,全副武装,全身上下不能有丁点儿果露,否则一不小心被马蜂叮一口,即使死不了也要脱层皮。

    穿好特制的连体装备,头上带上头盔,三人就迫不及待的钻进了山林之中。

    “好大一个马蜂窝!”

    虽然张峰早有心理准备,但当张峰来到青冈树上的大蜂巢时,还是大吃一惊,这个蜂窝就像个巨型的鸡蛋,直径大约四五十公分,张峰估计整个蜂巢可能有三十来斤,这么大的蜂窝还真是少见。

    “嘿嘿!看来咱们今天运气真不错!”二牛叔也惊喜的叫到。

    “怎么样?是你来还是我来?”二牛叔看了张峰一眼然后询问道。

    “这树太高还是你来吧,我在下面给你望风。”三人中就二牛叔爬树技巧最好,所以今天烧蜂窝的活理所当然的交给了他。

    “好,你们离远点儿,我上了啊!”二牛叔叮嘱一声,吐口唾沫搓搓手,就麻利的向树上的马蜂窝爬去。

    张峰两人立马远离大树,因为烧马蜂窝的时候,马蜂会哗哗往下掉,掉下来的马蜂可也十分危险,俗话说‘死蜂活刺’,要是不小心被扎上将会十分凄惨。

    正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两人站的远远的,离大树二三十米,

    随后两人紧紧的盯着二牛叔,看他越爬越高,张峰在下面都有些紧张,但丝毫不见二牛叔的速度变慢,真是艺高人胆大,可能凶猛的马蜂在他看来只是美味的食物。

    终于即将达到终点,二牛叔开始缓缓的靠近蜂窝,因为一旦打草惊蛇,马蜂受到惊吓,就会飞出蜂巢,疯狂攻击附近的人畜,相当疯狂。

    当二牛叔大约距离蜂巢一米多的左右时候,他小心翼翼的停了下来,打量了下四周还有树下的情况,发现张峰两人距离较远,于是打了个ok的手势。

    张峰两人点点头,立马知道二牛叔这时要下手了,只见二牛叔从后腰拿出浸过煤油的火把,用火机点上火,

    瞬间嘭的一声,火把火星四溅,熊熊的火焰燃烧起来,照亮了整个树梢。

    就在这时,树上的马蜂终于发现的异常,嗡嗡的展翅飞出,但它们发现的太迟,二牛叔的火把已经伸到了蜂窝下,刚飞出来的马蜂纷纷被烧死,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蜂窝中的马蜂拼命的想要冲出火海,可惜为时已晚,冲出的马蜂几乎全军覆没,

    偶尔有些漏网之鱼想要攻击二牛叔,可惜面对全副武装的二牛叔,根本无从下手,

    就这样过了大约两三分钟,蜂窝里终于不见马蜂再冲出来,这一窝成千上万的马蜂就这样消亡,即将成为三人的口中的美味。

    看见蜂巢中的马蜂全被烧死,二牛叔拿出蛇皮袋一下套上蜂窝,立马捏住口子,然后拧断马蜂所在的树枝,就这样马蜂窝终于进了二牛叔的口袋。

    最后二牛叔将口袋扔了下来,张峰和张义赶紧跑过去捡起口袋,然后开始捡拾地上的马蜂尸体,这些马蜂虽然被烧死,但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二牛叔烧马蜂的技术真是厉害!”等到二牛叔下了树,张义对着他竖着大拇指赞叹到。

    “那是,不是我自夸,整个青山县烧马蜂比我厉害的人还没出世呢!”二牛叔牛皮哄哄的说道。

    “二牛叔!你这比装的我给你99分,剩下一分是因为你太骄傲。”张峰拍了拍二牛叔的肩膀说到。

    “是吗,我二牛从不吹牛,最大的优点就是爱说实话。”二牛叔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嘿嘿,张义你知道二牛叔为什么叫二牛吗?”

    “为什么?”

    “因为牛皮厚啊!”张峰说着一溜烟就跑了。

    “臭小子!你给我等着”二牛叔反应过来之后,立马就向张峰追去。

    张义一看山林里黑灯瞎火的,也赶忙追了上去“唉,你们等等我啊!”

    三人追追打打的,开着玩笑,很快就除了山林,回到了张峰家里。

    ………………………………

    大约两个小时候,一大海碗香喷喷,炸的金黄的马蜂就上桌了。

    “啊!好香!”张义嗅了嗅一副被陶醉的样子。

    “嗯,好吃!这马蜂炸的酥脆,香酥可口,鸡肉味嘎嘣脆!大家都快尝尝……”二牛叔已经等不及,率先下手。

    “不错,这蜂卵炸也很棒,嚼起来充满了韧劲,满口喷香。”张峰也情不自禁的赞叹到。

    “大家等着,冰箱里还有啤酒呢!”张峰又吃了一口才说道。

    “有冰啤还说什么?赶紧上啊!”油炸马蜂那可是最好的下酒菜,一边吃着香喷喷的马蜂,一边喝着冰爽的啤酒,啊呀,那种感觉,真是令人期待。

    “来,咱们来干一杯!”倒好酒,张峰举起酒杯到。

    “干!”

    “干!”

    三人高兴的喝着酒,吃着美味的马蜂,回忆着小时候的种种调皮,上树捉鸟,下河摸鱼,逃学戏水,放牛偷瓜。

    几乎每一种调皮捣蛋的事情,三人都做过,回想起那时候的事情,大家都忍不住哈哈大笑,

    乡村的生活如此简单,生活习惯也代代相传,看到小鸭子还有大毛他们,张峰就如同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乡村的印记是那样的刻骨铭心,已经融入了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