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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 七彩何首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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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求败再次从小小空间出来,再次收起“浮光掠影法阵”。

    石豆等移植后期的工作,便由力三和毒二接手。

    七彩瓢虫继续向前,又走了几百米,现在来到了一处山谷灌丛中,那有近三百平方米,长着有点蕃薯叶的绿色藤类植物。

    不是他想停止,而是七彩瓢虫围着一些长着赤黄色小花和白色小花的藤类植物转个不停,又是伸爪子,就是不肯离开。

    事出反常必有妖。

    “这是什么灵植呢,感觉有点熟悉?”

    不过,看了一下,他好像记得其与某种好东西非常相似。

    便随便挖了一株来看。

    结果,他都呆住。它的块根肥厚,非常巨大,一块都有一米有余,与一个七八岁的小童想当,而且有明显的头部、躯体、手脚等特征;长椭圆形,为黄金色,散着七彩的光芒,茎缠绕,长二至四米,多分枝,具纵棱,无毛,微粗糙,下部木质化。它的味道,微微像蕃薯味,透露着一股难以抗拒的甜味。

    “这与何首乌非常相似的灵植,但又有不同着一同,如味道上,何首乌有点难闻,味苦而涩,它的似乎更甜美;色泽上,何首乌一般黑褐色,它却是金黄色,而且还散发七色的光芒。”他掂量了一番,觉得是何首乌的可能性比较大,却无法肯定:“还是交代专业人士处理吧,毒二,你出来一下。”

    “主人,这是七彩何首乌,而且是已长了人形的七彩何首乌,由于年份都过了五十万年以上。如果再过十年八年,说不定它能开启自己的灵智,进一步化成*人形。”

    祭出“浮光掠影法阵”之后,便唤出毒二,他稍稍看了一下,便有了定论。

    东方求败也觉得自己的运气格外的好,刚刚挖出了一批十万年人参王,现在又遇到了五六十万年耸的七彩何首乌。

    说起何首乌,他有些熟悉,知道其块根入药,可安神、养血、活络,解毒(截疟)、消痈,是常见贵细中药材。

    不过,毒二却说了,这样七彩何首乌早已脱离了普通何首乌,基本接近了成精地步,其的价格无可估量。

    “万年以上的何首乌,是坊间可求不可遇,而且还属于有价无市的那种。主人,这回你又要发达了,恭喜贺喜。”

    看着这片共有上千株的何首乌的灌丛,毒二也是格外高兴,不仅是为主人,也是自己见证两次。

    “好,大家一起开工!”

    东方求败大手一挥,唤出力三,一起开工。

    虽然不说不能用刀剑,但是却是可用灵力和铁锹、铁铲,可以有两大筑基境中期巅峰高手协助,他们速度可不是一般的快,便收了一千一百三十一株七彩何首乌。

    此时,在同一山谷的丁香花站在一花丛前,伫立良久。

    这是一种拥红、黄、白、粉红四色的玫瑰花,平常在康城虽然可以不同颜色的玫瑰花,不过都是单色的,像眼前这这样的四色玫瑰花,却是她首次遇到。

    女人,天生对玫瑰花情愫格外深,说白了,就是发花痴。

    她在想:“如果是求败哥哥拿着一束四色玫瑰花送给我,或者向我求婚那该多好,我会是一个多么幸福的人儿。”

    这个念头缠绕了她好久,直到她几乎都快忘记了时间。

    “不管那么多,四色玫瑰花,你是我的,我要……”

    她开始行动起来。

    在很远的一个坡地,胡猴和林更新却在一片木瓜林里吃得正开心。

    这不是普通的木瓜,而是一种具有十三四斤的牛奶木瓜,只要你轻轻撕开,便可看到,内面全是白雪雪的牛奶汁和黄橙橙的肉。他们一人一只,就似在竞赛似得,狂吃。

    “表哥,你说我们的运气是不是最佳的,竟然遇到这好吃又美颜的佳品,真是幸福死我了。”

    胡猴一边在吃,一边在自嗨感慷。

    “嗯。”林更新吃得开心,也不想多说一个字。

    虽然木瓜和牛奶,他曾吃过一些,但是今天遇到这么好吃的牛奶木瓜,却是终生难忘,过瘾程度却西瓜、哈密瓜等要强上万倍。

    在牛奶木瓜的面前,西瓜、哈密瓜只能算渣渣一类,真是有着天渊之别。

    “表哥,你说如果把这些牛奶木瓜拿出去卖,肯定能赚不少的灵石。不知有多少吃货、多少美少女、女修被我们的牛奶木瓜所吸引和折服的,这么大的一只,我想,售价不低于五十灵石……”

    “啪”,他的头被人小啪了一把,抬头一看,原来是表哥林更新瞪着他在训斥:“二货,蠢货,这么好的牛奶木瓜才卖五十灵石,傻了,你不晓得物以稀为贵嘛。”

    说罢,表哥又低头吃东西了。

    “也对,这回表哥说得也对,这牛奶木瓜至少售价要一百灵石。”

    胡猴一摸脑袋果,也觉得有道理。

    这处秘境只有联合招录前一百名的考生有缘进,别人想进都没有门,这牛奶木瓜乃是水果佳品,望着过一亩、过一百株木瓜树的林子,这可以卖出多少好灵石呀。

    光是想想,就让他联想翩翩。

    在另一处的山谷,梁枫摘了一些用来沐浴的花草之后,便呆在一片甘蔗林中开吃。

    这是一种浑身如玉的蔗林,轻轻啃开表面的黑壳之后,里面全是黄橙橙的蔗肉,粉粉的,比西瓜好吃、比蕃薯粉,而且没有一丝的肉渣。

    “虽然我曾在河池之地,曾见过甘蔗,却未想过,原来甘蔗还有这种品种和好吃程度的。对了,我一定多带着一些回去、送给王思思吃,让她每天都是甜滋滋的。”

    想着,他自己都无比的兴奋。

    而在一个无名的地方,龙晨望着眼前的高大的橄榄树,没有一丝的迟疑,三二下便跃身而上。

    这树上的橄榄,每枚都有拳头大,枚枚都是黄金色。

    他摘了一枚果子来吃,发现甘甜无比,肉感足足,没有外面橄榄那般的苦涩难吃。

    “这橄榄好,好吃,又可以拿来泡澡,一边吃,一边泡,那是多么开心的事。”

    吃了十枚之后,他便开始有意多摘一些橄榄。

    在收完七彩何首乌、并未收起“浮光掠影法阵”走人,东方求败和毒二、力三站在旁边站着。

    因为七彩瓢虫看上了另一样好东东。

    “这灵植,看似是普通的山淮,就不知是不是一样。”

    毒二道。

    “开工,等一下便有答案。”

    东方求败一挥例牌动作,三人便动手起来。

    他把“浮光掠影法阵”的范围放在一千米,这样外人在影像上是看不出的。

    一番劳动之后,他们的眼前是一小堆高的山淮,块头比都很大,都有大人的小腿粗,每根都有三米来长。

    在毒二的建议下,三人都保留了其大部分的藤蔓。

    东方求败随便瓣开一根山淮来看,发现此间的东西不是凡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