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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沉船打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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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时候再说。有空的话我会的。我的舱室在哪里?”发现这货吃硬不吃软之后,聂天就对他没了好脸,大家公事公办就好,私人情谊就不用拉扯了。

    “好的,谢谢,谢谢。请跟我来。”

    船上很大,毕竟是长期工作的地方,娱乐间酒吧什么的全都有,所有的水手都习惯了下班后去喝一杯,再赌上两手,消解一下海上生活的枯燥无味,这也是船上唯一能提供的娱乐了。

    “嘿,东方人,听说你是船上的护卫?船主说你一个人可以打上五个?”一名德国潜水员壮汉好奇的问道:“我听说了你枪法非常好,不过每天我看到你沉默的坐在一角,为什么不来喝上一杯,玩上两手试试手气?”

    聂天无所谓的笑笑,过来和他握了个手,“我是佣兵,不能沉迷到赌博上。我叫蓝鲸,你这么叫我就好。”

    “汉斯。”德国大汉耸耸肩,“别这么看我。我知道德国至少有一万人个叫汉斯,可是没有办法,我父亲起的名字,就是这么没有特色。”

    海上的孤独拉近了人的距离,请这位德国汉斯喝了两杯船主宣称所谓最正宗黑啤酒,实际上被所有船员称作马尿的昂贵饮料之后,——没错,那怕是这种口感十分糟糕的啤酒,也比岸上贵了五倍以上——两人开始无话不谈起来。

    “知道吗。我们这次的目标是跟黑胡子有关。”八卦之魂是不分民族的,严谨的德国人八卦起来同样的津津乐道,尤其是喝到了半醉之后。

    “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爱德华?蒂奇,世界航海史上最臭名昭彰的海盗,也是名声最大的那个家伙,我们这次打捞的船就和他有关!”

    “黑胡子?”聂天目光古怪道:“加勒比海盗电影里那名黑胡子?难道那就是用爱德华?蒂奇作原形演的那个?”

    “对对,没错。伙计,你不明白黑胡子当年的威名,整个英国都在他的身影之下颤抖!皇家海军对他全无办法,任他纵横四海,当时黑胡子甚至率领四艘海盗船封锁了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把港内的船只洗劫一空,放了一把大火。烧空了所有的船只!

    同时他绑架了不少人质和市政议会的议员,以砍下他们的头一要挟,要求市政府用巨额的赎金来换人,市政府最后不得不付给他150万英镑的赎金,是一百五十万磅!伙计,你能想像放到现在是多少钱吗?反正我想像不出来……这笔赎金足够建立一个小一点的国家!所以,你明白这次打捞的意义了?”

    聂天听的很有兴趣,“打捞到什么证据没有?”

    汉斯小心翼翼看了看四周,水手们都在肆意谈笑,没人注意这里,这才醉意熏熏道:“别对别人说。我们确实弄到了一些东西,古钱币,少量几枚金币,不过这些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弄明白了老板手上那本日记是真的。”

    “日记?”聂天听不明白,明明说沉船的,怎么扯到日记上去了。

    “黑胡子残暴无比,以杀人取乐,这个你总听说过的吧?他最喜欢的干的一件事是就是蒙上被打劫乘客的双眼,逼他们从不到一咋宽的船板上行走,掉进海洋,常常用这个手段直到杀光整整一船的人为止,甚至小孩子也不放过,极度的野蛮,残忍,可是偏偏矛盾的是,这家伙居然同时还是主的信徒,而且比较虔诚的那种!”

    汉斯动手再次给自己来了一杯,“可笑吧?一个杀人如麻,用双手沾满鲜血来形容都不够的刽子手,竟是主的信徒!太矛盾了,既然虔诚,他为什么不怕死后去下地狱呢?那本日记揭露了这个秘密……“

    “很可怕的原因,黑胡子发现了能让寿命大幅延长的办法,他相信自己想活多久就能活多久,所以不用去怕什么末日,地狱审判什么的。反正等到了那时候,他已经活得足够值得了,比国王还要国王,地狱什么的也就算不上什么……“

    “这种事太荒谬,没人当真,所以几百年来收藏到这本日记的人无不把它当成呓语,束之高阁……可是现在发现日记记载黑胡子很多事迹竟是完全真实的,包括我们现在打捞的这艘沉船的地点。”

    “你的意思是,打捞船现在正在打捞黑胡子的座舰?”

    聂天有些难以置信,好像记得历史上黑胡子的船没有沉掉,他本人都被英国人砍了头,那颗脑袋甚至被作成酒杯,被当成一件传奇纪念品好像流传了很久。

    座船被翻了个底朝天,但是没有从上面找到当时人们期望的大量金银财宝,只找到一些香料烟草和普通的货品而已。

    “伙计,你对黑胡子了解多少?”

    聂天老实的摇摇头,对这人他只听说过一点点,仅仅只能说知道是个臭名昭著的大海盗。

    “这家伙是个活着的传奇。”汉斯谈兴上来了,兴致勃勃道:“来,看看这个……这是当时英国对他的绘画,据说是宫廷画师应英国国王的要求,专门绘制出来的。”

    汉斯摸出一张传真过来的彩色图片,上面是一名大胡子海盗赫然露出凶狠的相貌。

    一双深陷的、充满野性的眼,仿佛野兽一般全无半点感情色彩,盯着看时让人感觉有点不寒而栗。

    浓密而又极具个性的大络腮胡子,胡子非常张扬,用带子扎成很多朝各个方向乱窜的小辫儿。独眼、一条腿由一根木头代替,畸形中透着凶恶,完美的注释了什么叫海盗。

    “这家伙一年四季穿鹿皮靴,精力充沛、食欲很好,成天酒气熏天,浑身散发着刺鼻的臭汗和火药味,看到肩膀了吗?他双肩披着的佩带上总是固定着满满的子弹夹,三把插在皮套中的手枪。哦,他心情好时,肩膀上还总是落着一只悠闲的鹦鹉。”

    “而最为鲜明的特征是,每次抢掠前,他那达达尼昂式的帽子下面还插上两根点燃的导火线,冒着黑烟在他两边的耳朵上翘翘着,使每个人看到他的人都吓得魂不附体,像在面对着一个随时要爆炸的火药桶,所有的海盗都怕他怕的要死,黑胡子那怕给他们下达送死的命令他们也不敢不去,这就是臭名昭著的爱德华?蒂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