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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聚会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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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风甩了甩发酸的胳膊,“嘿嘿”一笑,道:“第一次感觉捡钱也这么累,这活真不是人干的。”

    苏清雅白了他一眼,道:“世界上数你这个捡钱的最辛苦好不好,你是大功臣。”然后笑道,“时间不早了,咱们尽快去酒店,你不是还要参加同学聚会吗?”

    聚会的地点,一家五星级酒店。当初约定的聚会时间在晚上八点,两人这时候出发,不早也不晚。

    聚会所在酒店十层的一间套房,里面坐着十来位青年人,他们都毕业于汉东医科大学,多数和凌风一个班。此时,他们把王子文和吴艺涵围在中央,说着各种恭维的话,毫不掩饰脸上的羡慕。

    “艺涵,子文可是咱们学校有名的高帅富,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啊!”一个生有三分姿色,涂脂抹粉的高瘦女生大声道。

    听着众人的夸赞,吴艺涵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她故作淡然地说:“还好啦,就是子文他平常的应酬太多了,没时间陪我。”

    “哎呀,艺涵,有本事的男人应酬当然多,这也是能力的一种体现嘛。”那女生大拍马屁。

    吴艺涵微微一笑,道:“李莎莎,你别老说我,听说你马上要嫁到新加坡了?”

    那女生顿时来了精神,脸上全是得意之色,道:“是啊,我男朋友是新加坡的软件工程师,他正在准备婚礼,我们准备明年就结婚。”

    旁边一名略显木讷的高个子男生听到这句话,脸上露出鄙夷之色,出言讽刺道:“不就是在汉东医科大留学的潘明博吗?身高一米五,走路罗圈腿,父亲还是新加坡的清洁工,李莎莎你想嫁过去扫大街吗?”

    李莎莎仿佛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下子就跳起来,眼睛瞪得大大的,尖声道:“郑飞,你这是嫉妒!新加坡清洁工怎么了?个子矮怎么了?那也比你这个穷光蛋强一万倍!我当初瞎了眼,居然和你这种人恋爱,呸!”

    李莎莎被这句话憋红脸,气得说不出话来。

    众人看气氛不对,连忙劝告。原来这两人在大学时期谈过恋爱,李莎莎最终移情别恋,和一个叫潘明博留学生好上了。

    郑飞将此视为平生的奇耻大辱,一直耿耿于怀,这才导致了刚才的冲突发生。

    众人没能劝住李莎莎,她连续用恶毒的语言咒骂了一阵,目光突然四下搜索起来,最后落到胡俊身上。

    胡俊看上去文静秀气,安静地站在那里听别人说话。她发李莎莎看过来,顿时感觉不妙。

    果然,李莎莎大声道:“郑飞,你看看现在的胡俊,再看看吴艺涵,她们哪一个过得很幸福吗?假如她们当初嫁给凌风那个穷二代,能过上现在的生活吗?”

    胡俊气得浑身发抖,指着道:“李莎莎,你……你……”然后狠狠一跺脚,转身就走,别人都拦不住。

    恰在此时,凌风与苏清雅走入套房,迎头撞上了郑飞。后者一看到凌风就愣了一下,停下步子叫道:“凌风!”

    “郑飞!你来得挺早啊。”凌风惊喜地道。郑飞当年和他一个宿舍,两人关系挺不错。

    郑飞低头叹息一声,脸色灰败,道:“凌风,这地方实在没意思,我先走了。”

    凌风一把拉住他,然后朝远处的李莎莎看了一眼,低声道:“是不是被那拜金女恶心了?”

    李莎莎委身潘明博的事,凌风也知道。那女人对新加坡男友低声下气,曾经被其当众掴脸后还能赔上笑脸,让凌风一干人颇为不耻,都戏称她为拜金女。

    郑飞点头,道:“凌风,那贱.人刚才还拿你举例子,说吴艺涵和胡俊当初选择明智。这娘们真特么不是东西!”

    凌风皱眉,这女人确实够恶劣,掐架居然也扯上别人。他沉声道:“拜金女似乎嚣张得很,你这一走不正遂了她的愿?不如留下来陪陪我,不理她就是了。”

    郑飞想了想,这样一走确实没面子,于是点点头同意了。

    凌风向他介绍苏清雅,她让郑飞这根木头大感惊艳,心说好你个凌风,什么时候泡上如此极品的美女了?

    两人说了几句,就一起走去众人。大家多是同班同学,一年多不见,此时见面都很热络,少不了一阵寒暄。

    王子文一眼就看到苏清雅,他心头大喜,暗道这苏清雅前来他唱主角的聚会,莫不是对自己有意思了?于是连忙迎上去,笑道:“苏小姐大驾光临,富生深感荣幸啊!”

    众人看到这么一位气质高贵,体态婀娜的美女出现,反应各不相同。男生们一个个睁大眼睛,满脸惊艳之色。

    女人们心里都很不是滋味,苏清雅一出现就成为了焦点,将她们全部比了下去。更让她们无力的是,苏清雅的穿戴非同小可。她颈项处佩戴一副闪闪发光的钻石项链,周边镶嵌数十颗珍珠,中央则是一枚拇指大小的绿心形翡翠,将她衬托得高贵典雅。

    她今晚的衣装也惹人注目,淡红色的挂颈长款晚礼服,将她的性感气质和修美的身材都衬托出来。

    吴艺涵的心情最恶劣,王子文对苏清雅表现出的热情让她很失面子。

    胡俊第一眼就看到了凌风,她深深地将头低下。对于凌风,她心里还是有内疚的,毕竟相恋过一段时间,不可能说忘就忘。

    她身后是位戴金边眼镜的男子,身高一米七,一身蓝西装,气质阴柔,淡淡地道:“他就是凌风吧?”

    通过观察胡俊的表情变化,他居然猜出了凌风的身份。此人正是胡俊的现任男友,留学美国的博士生白炎。

    胡俊轻轻叹息一声,低头不语。过去的毕竟过去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白炎观察着套房内的每一个人,片刻后,他嘴角露出一抹阴冷的笑意,低声道:,有好戏看了。不过,还需要我点一把火。”

    胡俊吃了一惊,她知道白炎心机很深,连忙道:“炎,别这样,我们不要参与好不好。”

    白炎道:“你知道我想进入政府部门工作,这个王子文的老子是汉东市市长,有能力帮我。我现在应该有所表现,给他留下深刻印象,这样以后才好交往。”

    胡俊叹息一声,不再说什么。她知道白炎决定的事情,别人无法改变。

    众人寒暄之际,白炎的目光投向李莎莎,他知道这女人就像一只带毒的刺猬,最容易伤害到别人。他微微一笑,举杯向凌风走去。

    凌风正和几位同学打招呼,就看到一个陌生人走来。对方笑得不冷不热,说道:“你就是凌风吧?我是胡俊的男朋友白炎。”

    凌风其实早就发现胡俊,但两人关系尴尬,他就没过去打招呼。可万没想到,对方的男朋友居然走过来说话,他这是什么意思?

    他微微一怔,就点头道:“你好,我是凌风。”

    白炎“呵呵”一笑,侧脸看了一眼李莎莎,说:“刚才还听李小姐提起你,说你当年不仅和胡俊好过,还与吴艺涵交往过?真是让人佩服啊。”

    凌风脸色瞬间冷了下来,对方明显是要羞辱他,告诉所有人他凌风是一个连续被两个女人抛弃过的可怜虫。

    那李莎莎本就余怒未消,连带把郑飞的舍友凌风都恨上了,一听郑飞提及,她顿时就想加入冷嘲热讽的队伍。事实上她一直瞧不起凌风、郑飞这类成绩好,同时自命清高的穷学生。当然,她也不认为同来的苏清雅和凌风能有什么关系,这穷小子连吴艺涵都追不到,又怎么可能泡上这种极品美女呢?

    “是啊!当时有只赖蛤蟆想吃天鹅肉,幸亏胡俊瞧不上这种垃圾,否则现在不得后悔死?”

    然后她又意犹未尽地指着柳婷道:“还有胡俊,你的条件多好啊,却被某些人浪费了一年多的青春,我真为你不值啊!”

    说完,她又把攻击目标转移到郑飞,冷笑道:“你还有脸回来吗?怎么,遇到你的难兄难弟,就壮起了怂胆!”

    郑飞怒道:“李莎莎,你就是条疯狗!凌风怎么得罪你了?关你什么事?”

    凌风神色冷漠,双眼仿佛失去了聚焦。

    王子文心里却乐开了花,凌风受辱正是他期待的,他巴不得凌风开车被车撞死,一个穷小子凭借运气夺走了自己的车,这事不算完。他不禁把赞赏的目光投向挑起事端的白炎,觉得这个人很不错,以后可以交个朋友。

    其实他当初邀请同学参加聚会的时候,就故意让吴艺涵叫上了胡俊和白炎,目的便是想让凌风在难看。凌风追求过胡俊这件事,他一直视成对他的侮辱。一个没钱没权的穷小子,凭什么就敢追求自己看上的女人?

    白炎此刻似笑非笑地看着凌风,后者却脸色苍白,气怒之下,他的身体都在微微颤抖,如果再说下去,凌风一定会一拳打爆白炎。

    就在这时,一只柔软滑润手伸过来,轻轻握住他的拳头捏了捏,正是苏清雅。

    苏清雅很聪明,她一上来就看出这些人的险恶用心,他们是想践凌风的尊严。这一切让她心中异常的愤怒,并且对凌风的心境感同身受。

    “我是苏清雅。”忽然间,苏清雅开口了,她清澈的目光扫射现场每一个人,“凌风是我的男朋友,你们难道不觉得,他当初放弃某些粗花滥叶很明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