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飞鸟与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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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太荒诞了,十八岁之前,秦砚习惯了自己当一名被别人忽略的废柴,藏在自己为自己营造的小世界里。可突然有一天,他的父母需要他的拯救,在另一个世界,他要成为救世主。
“罗伯特先生,谢谢你告诉我这么多。可是,我想我还没有做好决定,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做这样的尝试。并且,我不确定我是一个合适的人选。”秦砚说。
“当然,我并不需要你现在就做决定,孩子。他是一个重大的选择,可能超出了你的年龄。你需要时间考虑,想好了告诉我就可以。”罗伯特拍拍他的肩膀,“现在,让我们去享用一顿丰盛的晚餐吧。”
苏木夕早已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有罗伯特和秦砚两个人,而他们却占用了一个长达大概十米的桌子。桌子上,放满了各种诱人的食物,它更像是一个欧式的宫廷晚宴,比秦砚所见过的都要丰盛,一只热气腾腾的烤全羊放在秦砚面前,几顶宫廷式的巨大吊灯就在桌子正上方。
“吃吧孩子,请不用客气,食物总是让人心情开朗。”罗伯特拿起叉子,细致地切碎了一块面前的牛排。
对于吃这件事,秦砚从来都不懂得含蓄。一开始还只是小心翼翼地用筷子夹起半只羊腿,到后来,丰美多汁的蟹肉,不知名的深海鱼类成为了秦砚的最爱,当然,免不了喝几杯法国拉斐尔酒庄的红酒。
罗伯特吃的不多,只是一点牛肉和一些蔬菜和水果。大部分的时间,他都在看着秦砚吃,并举杯报以微笑。到晚餐快要结束时,一位仆人进来凑在他的耳朵上说了一句不知道什么,罗伯特的脸色忽然阴沉了下来。他对秦砚说:“多吃点孩子,不必客气,我也并不是每次都这样浪费。我去处理点小意外,马上回来。”
可大概隔了大半个小时,罗伯特才回来,看到秦砚,露出了一个慈父般的笑容。
“怎么样,还愉快吗?”罗伯特问。
“谢谢!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晚餐。但是,我该回家了。”秦砚酒饱饭足,打了一个很响的嗝,觉得自己差不多就是个酒囊饭袋。
“好的,这会是一个漫长的旅途。我会让爱丽丝送你回去。等你想明白了,再告诉我你的决定。”罗伯特说,“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
又坐上了那个宽敞的头等舱,诺达的火车只有他一个乘客。服务员是个戴着小红帽的金色女郎,殷勤地为秦砚端上各种茶水和果汁。从开始到离开,秦砚一直再也没见过苏木夕,现在一个人回家还真有些失落。
回到了那个破旧的厂房,日本人依然坚守在那里,看到秦砚后笑容满面。他安排了工厂里最好的车子送秦砚回家,那是一辆老式的帕萨特,后排上沾满了厚厚的油污。司机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总是念叨着,对面的灯太亮让他看不清道路。
到家后已经晚上10点,姑姑和表妹早已睡下了,只有姑父还守在电视机前看《欢乐颂2》。一看到秦砚回来,姑父的笑容有些不怀好意:“小砚,你给姑父老实说,晚上你和那个姑娘干什么去了?”
“没,没干嘛,就一起吃了个饭。”
“那,你有没有请人家去看个电影啊?听说印度那个电影《睡觉吧,爸爸》很不错!”姑父追问道。
“姑父,那是《摔跤吧!爸爸》。”秦砚纠正说:“真没干嘛,就是吃了个饭,说了会话,然后走了走。”
“恩,也不错,那个姑娘姑父一看就不错,一定要把她拿下来,知道吗?”姑父比划着,做了个“给力”的动作。
“您可别想多了,那可不是我的菜。”
“胡说!姑娘都追上门了哪能八字没一撇?”姑父很生气,“你看看电视里人家包奕凡,人称小包总,那叫一个温暖,多看看电视学学人家!”
“奥。”秦砚答应着,说:“我累了,回房睡去了啊。”
“睡吧睡吧,好好想想我说的话,不能总是烂泥扶不上墙!”姑父又看起了电视,不耐烦地挥挥手。
秦砚躺在床上,把今天发生的事又过了一遍,一个脑袋两个大,感觉智商明显不够用了。回来后才想起来,今天是问了很多问题,但是关键的好像都没问,比如:爸妈给我留的黑盒子隐藏着什么秘密?为什么会有人追杀理查德先生?小魔女又是怎么恰巧出现在那里的?
“以后再说吧,想太多了伤脑筋。”秦砚决定不再想了,或许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第二天一早,秦砚就像往常一样去学校上课了,毕竟,高考已经临近了。他习惯于骑着单车去上课,这在晨元高中是一件很另类的事。
每天早上上学或者下午下课时间,学校的门口总是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豪车。而秦砚总要很费力的把单车穿插在豪车中,才能挤出一条微小的缝隙。沈梦蝶当然也是骑单车来上学,但是往往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她总是全学校来的最早的,当其他同学来到学校的时候,她已经戴着红袖章站到了门口;另一种是,即使豪车云集,也总有纨绔子弟自告奋勇,为单车杀出一条“血路”来。据说,每天早上看着沈梦蝶骑单车来上学,在晨元中学都是一道风景,谁让人家是女神呢。
刚在停车点放好单车,秦砚就看到了夏沫正慢慢的在校园里散步。夏沫明显憔悴了很多,但眉眼间更有一种楚楚可怜,秦砚的心跳又莫名加速了起来。夏沫也看到了他,走过来说:“秦砚,你来了呀,能不能陪我走走?”
“好啊,”秦砚忙不迭回答,心里乐开了花,暗想今天日子不错,出门就有桃花运。
北京晨元中学作为私立高中的典范,在校园环境的设计上费了不少心思。校园中心有一片大湖。湖水中央,是一个手持水瓶的美人鱼雕像,绿苔爬满了美人鱼的身体,更显得此处的幽静。湖边是曲径通幽的鹅卵石小路,春天的日子里,开满了各种各样的花,芳香扑鼻。
夏沫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上衣,搭配着牛仔裤和小白鞋。她总是喜欢在胸前抱着书本,低着头慢慢地想着心思。
“马上毕业了,明天晚上我们文学社搞个毕业paty吧,毕竟在一起三年了。”
“好嘞,我一定准时到。”秦砚笑嘻嘻地回答。
“光来可不行,你得负起组织的责任!每个人都要上台发言,你准备一篇文章吧。另外,你帮我负责给我们买一些营造氛围的东西,要很浪漫的那种。”夏沫有点脸红,“地点定在老地方,学校对面的时光书吧。”
“明白,请社长放心!”秦砚赶紧端正态度,敬了个礼。
夏沫白了他一眼,说:“没个正经”。两人不再说话,走了一程,夏沫坐在了湖边的一张椅子上,静静看着水里的鱼。
“你说水里的鱼,如果爱上了天上的飞鸟,那要怎么办啊?”
“那不可能,”秦砚信誓旦旦地说:“首先鱼是冷血动物,不会有爱;其次,他们不是一个物种,不存在异性相吸。所以,这是不可能发生的!”
“我说万一呢?”夏沫拿起一根树枝,搅动起了一片微漾,说:“就像我们的青春,每个人都是一条小鱼,却羡慕天上飞鸟的自由自在,但是却不敢告诉它自己有多喜欢。有些话现在不说,会不会一辈子遗憾呢?”
秦砚心中一震,想:“她知道我喜欢她的吗?我就是那条在水里绝望的鱼,而夏沫就是那只自由翱翔的飞鸟吧,可望却不可及。”
心里想着,嘴里却说:“都说少女情怀总是诗,你们女孩的心思我可不懂。”
“没个正经,我去上课了,你别忘了。”夏沫假装皱着眉头,拿着手里的书轻轻打了一下秦砚的脸,就离开了。
秦砚看着夏沫的背影消失在小径深处,摸着脸颊,觉得人生好幸福。如果能被她这样打一辈子多好?夏沫的一颦一笑,仿佛都是对自己的私人订制。
这太荒诞了,十八岁之前,秦砚习惯了自己当一名被别人忽略的废柴,藏在自己为自己营造的小世界里。可突然有一天,他的父母需要他的拯救,在另一个世界,他要成为救世主。
“罗伯特先生,谢谢你告诉我这么多。可是,我想我还没有做好决定,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做这样的尝试。并且,我不确定我是一个合适的人选。”秦砚说。
“当然,我并不需要你现在就做决定,孩子。他是一个重大的选择,可能超出了你的年龄。你需要时间考虑,想好了告诉我就可以。”罗伯特拍拍他的肩膀,“现在,让我们去享用一顿丰盛的晚餐吧。”
苏木夕早已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有罗伯特和秦砚两个人,而他们却占用了一个长达大概十米的桌子。桌子上,放满了各种诱人的食物,它更像是一个欧式的宫廷晚宴,比秦砚所见过的都要丰盛,一只热气腾腾的烤全羊放在秦砚面前,几顶宫廷式的巨大吊灯就在桌子正上方。
“吃吧孩子,请不用客气,食物总是让人心情开朗。”罗伯特拿起叉子,细致地切碎了一块面前的牛排。
对于吃这件事,秦砚从来都不懂得含蓄。一开始还只是小心翼翼地用筷子夹起半只羊腿,到后来,丰美多汁的蟹肉,不知名的深海鱼类成为了秦砚的最爱,当然,免不了喝几杯法国拉斐尔酒庄的红酒。
罗伯特吃的不多,只是一点牛肉和一些蔬菜和水果。大部分的时间,他都在看着秦砚吃,并举杯报以微笑。到晚餐快要结束时,一位仆人进来凑在他的耳朵上说了一句不知道什么,罗伯特的脸色忽然阴沉了下来。他对秦砚说:“多吃点孩子,不必客气,我也并不是每次都这样浪费。我去处理点小意外,马上回来。”
可大概隔了大半个小时,罗伯特才回来,看到秦砚,露出了一个慈父般的笑容。
“怎么样,还愉快吗?”罗伯特问。
“谢谢!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晚餐。但是,我该回家了。”秦砚酒饱饭足,打了一个很响的嗝,觉得自己差不多就是个酒囊饭袋。
“好的,这会是一个漫长的旅途。我会让爱丽丝送你回去。等你想明白了,再告诉我你的决定。”罗伯特说,“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
又坐上了那个宽敞的头等舱,诺达的火车只有他一个乘客。服务员是个戴着小红帽的金色女郎,殷勤地为秦砚端上各种茶水和果汁。从开始到离开,秦砚一直再也没见过苏木夕,现在一个人回家还真有些失落。
回到了那个破旧的厂房,日本人依然坚守在那里,看到秦砚后笑容满面。他安排了工厂里最好的车子送秦砚回家,那是一辆老式的帕萨特,后排上沾满了厚厚的油污。司机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总是念叨着,对面的灯太亮让他看不清道路。
到家后已经晚上10点,姑姑和表妹早已睡下了,只有姑父还守在电视机前看《欢乐颂2》。一看到秦砚回来,姑父的笑容有些不怀好意:“小砚,你给姑父老实说,晚上你和那个姑娘干什么去了?”
“没,没干嘛,就一起吃了个饭。”
“那,你有没有请人家去看个电影啊?听说印度那个电影《睡觉吧,爸爸》很不错!”姑父追问道。
“姑父,那是《摔跤吧!爸爸》。”秦砚纠正说:“真没干嘛,就是吃了个饭,说了会话,然后走了走。”
“恩,也不错,那个姑娘姑父一看就不错,一定要把她拿下来,知道吗?”姑父比划着,做了个“给力”的动作。
“您可别想多了,那可不是我的菜。”
“胡说!姑娘都追上门了哪能八字没一撇?”姑父很生气,“你看看电视里人家包奕凡,人称小包总,那叫一个温暖,多看看电视学学人家!”
“奥。”秦砚答应着,说:“我累了,回房睡去了啊。”
“睡吧睡吧,好好想想我说的话,不能总是烂泥扶不上墙!”姑父又看起了电视,不耐烦地挥挥手。
秦砚躺在床上,把今天发生的事又过了一遍,一个脑袋两个大,感觉智商明显不够用了。回来后才想起来,今天是问了很多问题,但是关键的好像都没问,比如:爸妈给我留的黑盒子隐藏着什么秘密?为什么会有人追杀理查德先生?小魔女又是怎么恰巧出现在那里的?
“以后再说吧,想太多了伤脑筋。”秦砚决定不再想了,或许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第二天一早,秦砚就像往常一样去学校上课了,毕竟,高考已经临近了。他习惯于骑着单车去上课,这在晨元高中是一件很另类的事。
每天早上上学或者下午下课时间,学校的门口总是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豪车。而秦砚总要很费力的把单车穿插在豪车中,才能挤出一条微小的缝隙。沈梦蝶当然也是骑单车来上学,但是往往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她总是全学校来的最早的,当其他同学来到学校的时候,她已经戴着红袖章站到了门口;另一种是,即使豪车云集,也总有纨绔子弟自告奋勇,为单车杀出一条“血路”来。据说,每天早上看着沈梦蝶骑单车来上学,在晨元中学都是一道风景,谁让人家是女神呢。
刚在停车点放好单车,秦砚就看到了夏沫正慢慢的在校园里散步。夏沫明显憔悴了很多,但眉眼间更有一种楚楚可怜,秦砚的心跳又莫名加速了起来。夏沫也看到了他,走过来说:“秦砚,你来了呀,能不能陪我走走?”
“好啊,”秦砚忙不迭回答,心里乐开了花,暗想今天日子不错,出门就有桃花运。
北京晨元中学作为私立高中的典范,在校园环境的设计上费了不少心思。校园中心有一片大湖。湖水中央,是一个手持水瓶的美人鱼雕像,绿苔爬满了美人鱼的身体,更显得此处的幽静。湖边是曲径通幽的鹅卵石小路,春天的日子里,开满了各种各样的花,芳香扑鼻。
夏沫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上衣,搭配着牛仔裤和小白鞋。她总是喜欢在胸前抱着书本,低着头慢慢地想着心思。
“马上毕业了,明天晚上我们文学社搞个毕业paty吧,毕竟在一起三年了。”
“好嘞,我一定准时到。”秦砚笑嘻嘻地回答。
“光来可不行,你得负起组织的责任!每个人都要上台发言,你准备一篇文章吧。另外,你帮我负责给我们买一些营造氛围的东西,要很浪漫的那种。”夏沫有点脸红,“地点定在老地方,学校对面的时光书吧。”
“明白,请社长放心!”秦砚赶紧端正态度,敬了个礼。
夏沫白了他一眼,说:“没个正经”。两人不再说话,走了一程,夏沫坐在了湖边的一张椅子上,静静看着水里的鱼。
“你说水里的鱼,如果爱上了天上的飞鸟,那要怎么办啊?”
“那不可能,”秦砚信誓旦旦地说:“首先鱼是冷血动物,不会有爱;其次,他们不是一个物种,不存在异性相吸。所以,这是不可能发生的!”
“我说万一呢?”夏沫拿起一根树枝,搅动起了一片微漾,说:“就像我们的青春,每个人都是一条小鱼,却羡慕天上飞鸟的自由自在,但是却不敢告诉它自己有多喜欢。有些话现在不说,会不会一辈子遗憾呢?”
秦砚心中一震,想:“她知道我喜欢她的吗?我就是那条在水里绝望的鱼,而夏沫就是那只自由翱翔的飞鸟吧,可望却不可及。”
心里想着,嘴里却说:“都说少女情怀总是诗,你们女孩的心思我可不懂。”
“没个正经,我去上课了,你别忘了。”夏沫假装皱着眉头,拿着手里的书轻轻打了一下秦砚的脸,就离开了。
秦砚看着夏沫的背影消失在小径深处,摸着脸颊,觉得人生好幸福。如果能被她这样打一辈子多好?夏沫的一颦一笑,仿佛都是对自己的私人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