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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冷葬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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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坦尼斯知道这场婚礼是必不可免的,他现在能做的就是在这场混乱的大事件中确保自己活下来,并尽可能让所有人都活下来。

    作为这场婚礼的司仪,虽然很不情愿,他还是准备先提前去罗伯特所说的那个承接婚礼的小教堂去勘察一下场地,毕竟那里离加西亚的地盘太近了,互成卷犬牙交错之势。如果有人在那边提前埋伏,那自己就将是被一网打尽的下场。

    斯坦尼斯带着罗伯特就上路了,为了保密此次行程他们谁都没有告诉,而是轻装启程。

    两人横穿位于中央的迪尔家族的地盘,那些平民在听到上次的婚礼没有举行后又纷纷迁移回来,斯坦尼斯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他们在得知他们的领主准备秘密结婚会是什么表情。

    在穿越雄鹿家后,他们继续马不停蹄的朝一下个目标驶去,这一次是自己岳父弗洛德的地盘,不过斯坦尼斯也没有闲心去拜访自己的未婚妻和岳父,他们只是远远的看了一眼白黎城然后从它城下横穿过去。

    最后他们终于到底了目的地,是一个隔在加西亚和弗洛德之间的无主之地,在地图上这里被称作冷葬谷地。

    “这里怎么会叫冷葬谷地?这名字真是不吉祥。”斯坦尼斯在草原上瑟瑟发抖的说道,不知道为何在进入这片被凸起群山包围的谷地之时,感到气温骤降了很多,和谷地外春暖花开鸟语花香完全不同,这里一片阴冷寂静,就像是春之神已经遗忘了这里。

    罗伯特吸了一下鼻子,他也被冻的不行,“所以这里叫冷葬谷吗!据说这里曾经是一片立于地上的内陆湖,原先叫天赐湖,但是在众神之战时这里的湖水被天降怒火蒸发殆尽,遂改名叫天赐地,然后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虽然和神话时代扯上关系确实很高大上,但是也不用这么冷啊!”斯坦尼斯用手摩擦着身体取暖,“对了,你说这里是无主之地是什么意思?这么一大块地盘竟然没有人眼馋!”

    虽然这里是一片谷地,但是占地极广,而且土质看起来也不错,地表布满了青苔,如果自己的领地就毗邻这里的话,他会毫不犹豫的将其吞并掉。

    “所以这里又叫天赐之地啊!不仅是你觉得这里是片好地方,只要是个人都知道这里不错,所以历史上有很多领主为了这片土地的所有权大打出手,光是在上一个百年间,这里就至少爆发了五十多次万人以上规模级别的大战,埋在这里的死人更是数不胜数,以前这里可是塔尼斯第一风景区,结果因为太多死人的怨灵徘徊在这里导致终年不见阳光,最后就变成了这个鬼样子。”

    罗伯特继续说道:“为了避免这里再死更多的人,二十年前前任公爵邀请所有的领主签下条款,宣布这里为中立地并改名叫冷葬谷地,没有任何人能够宣布对这里具有统治权,于是大家终于放弃了对这里的争夺,并默认不得在这里出现军队。”

    “那这里既然没有领主统治,也就意味着不用交赋税,但是我怎么在这里一个农民都没有看见?”

    罗伯特没有说话,只是抽出剑用实际行动回答斯坦尼斯的疑问。他直接用剑挑开厚实的青苔,从里面露出隐藏底下的累累白骨。

    原来这底下埋葬的都是过往的死人,怪不得这里叫冷葬地,这里简直就是一座巨大的露天停尸场吗!

    这里的每一寸土地底下都至少层叠的埋葬着五名以上的死人,导致谷地早已无法耕种,这可能也是大多数领主放弃这里的原因。

    看着这瘆人的场景,斯坦尼斯只感到自己背后凉飕飕的,在一片白骨荒原之上结婚真的可以吗?

    “好了,老大,不要再浪费时间了,我们快去见牧师吧,我怕晚了恐怕会来不及了!”罗伯特翻身上马并催促的说道。

    “来不及?这是什么意思!”斯坦尼斯一头雾水。

    一个小时后,他知道小弟这样说的原因。

    现在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座教堂,但从它随风飘扬,摇摇欲坠的状态来看,这座可以称作古董的教堂看起来已经时日无多。

    斯坦尼斯甚至怀疑如果今天晚上下一场中到大雨的话就能将这座教堂从世界上完全抹掉。

    听到门外有马蹄声,这座教堂的牧师从里面走出来,他果然符合罗伯特的描述,是一名彻彻底底的酒鬼,蓬乱的头发,呆滞的目光,嘴角还有未擦干净的黑色羽毛,如果他不是穿着一身黑袍,斯坦尼斯真想掉头就走。

    “查克诺牧师!我又来啦!”倒是罗伯特毫不介意对方这个形象,欢快的和他打起了招呼。

    但是牧师只是抬起下垂的眼皮朝罗伯特伸出手,“我们之前说好的酒带来吧?”

    罗伯特摸出两瓶利口酒扔给他,“诺,只是定金,剩下的在你主持完婚礼之后再支付。”

    牧师仿佛没有再听他说话,只是揭开酒盖迫不及待的灌了半瓶,然后才舒心的长叹一口气。

    趁着这个时候,斯坦尼斯已经绕着破败的教堂转了一圈,这里位于冷葬谷的正中央,从这里向四处看去都是大片的平原,没有藏身的地方,至少从开阔性上来说这里很不错,如果有敌人来的话能够及时发现。

    斯坦尼斯又转了回来,发现那名叫查克诺的牧师已经将他们带来的两瓶酒全部喝光,并心满意足的在那里打起了酒嗝。

    领主很不满意对方这造型,不过按照现在的情况,也只有酒鬼或者疯子敢为那对新人证婚,即使他再怎么不满意也只能让这家伙当见证者,“举行一个快速婚礼要花多长时间?”

    查克诺拍拍自己的脑门,缓了好一会才说道:“要十分钟或者十五分钟,你知道我这里最近生意不太好,我已经将结婚祝词忘的差不多了。”

    竟然把这种神圣的宗教仪式叫做生意,看起来这名牧师也不是那么虔诚,“好吧,就算你说祝词要用15分钟,再花5分钟安排座位,再用10分钟向新人祝福,这场婚礼在半个小时内就要完成!”

    “老大,这也太快了吧,我们还要吃晚宴的啊?牧师,你上次和我说的婚礼套餐包不包含晚宴?”

    查诺克又打了一个酒嗝说道:“再加一箱酒才有婚礼晚宴,主菜是乌鸦汤。”

    斯坦尼斯摆了一下手,光想着那些乌鸦靠吃什么东西活下来就足够让他反胃了,他一边往回走一边大声抱怨着,“真不知道那个牧师怎么会在白天就喝的伶仃大醉!真是见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