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斩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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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灵魂吗?它们现在怎么会是这个样子?”斯坦尼斯还是第一次如此亲密的接触人类的灵魂。
贝茨摩尔没有回答他,似乎并不想向他解释什么科学原理。
“这是第九百八十六个。”
他又说了一句斯坦尼斯完全听不懂的话。
虽然明知道对方再掉自己胃口,但是斯坦尼斯还是老老实实的问道:“什么986个?”
贝茨摩尔爱怜的用手指尖划过剑刃,原本漂浮在空中的白色灵魂一下子就被这把剑重新吸收,他抬起头,双眼中按捺不住兴奋之情。
“再斩杀十四个灵魂,我将能完成我的复仇。”
斯坦尼斯突然想到之前那名军团长汉森在酒宴上所说的话,如果这把剑只要斩杀满一千个灵魂,就连神都可以弑杀!
难不成那时这个当做笑话的醉话是真的?
“不要开玩笑啦!这把剑要真是那么厉害,还剩下14个灵魂你随便找点路人就可以充数了,到时你岂不是就已经天下无敌何必还跟在我后面混呢!”斯坦尼斯假装不在意的摆摆手准备回去睡觉,虽然他的心中的不安感极其强烈。
“站住!”贝茨摩尔竟然命令道。
斯坦尼斯停下脚步,还没有人敢对身为领主的他态度如此倨傲。
不过他还是转过身,随后贝茨摩尔又开始讲起自己剑的来历。
“这把剑越到后面所要吞噬的灵魂邪力也越要强大,一般的灵魂已经满足不了它,唯有极恶之人的灵魂才能满足它的胃口。”
斯坦尼斯心跳加速,他终于知道这家伙为何总是出去为民除害,也明白对方果然不怀好意。
“而现在你的灵魂充满了黑暗,正是它所需要的。”
怪不得这个一直旷工的家伙这次要执意前来,原来他已经盯上了自己被感染的身体,见识过他手段的斯坦尼斯可没有信心当他的对手,这家伙不仅招式暴力到惊人,甚至还能凭空发出虚闪!对于这种二次元才有的技能,斯坦尼斯表示自己拿头也打不过啊!
“但是,仅仅为了一个灵魂就夺取你的生命那就实在太愚蠢了。”贝茨摩尔抬起头,他的红瞳熄灭了下去,“我很好奇为什么你会被‘他’主动选择,成为‘他’的先锋?”
这家伙果然知道很多!只是一直憋在肚子里不肯说出来。
“你也和我一样,被黑水附身了吗?”既然话以说开,那就没有什么好隐藏的了。
佣兵点点头,“不同的是你是被神印选中,而我是向‘他’乞求才获得这身盔甲和这把剑。”
“为什么?”斯坦尼斯没反应过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主动被这股黑暗力量感染吗。
“我要借助黑暗的力量向深渊复仇。”
斯坦尼斯张开嘴半天说不出话来,没想到一个人为了复仇竟然能够绝情到如此地步,连灵魂都可以出卖。
“你也见过神印?”
贝茨摩尔没有说话,那么多年前黑水从他的皮肤表面钻入他的毛孔之中的景象还历历在目。
“我是来自三岛北部加列利的一名渔民,已经游荡在世间将近百余年。”
他终于开口讲述自己的故事。
斯坦尼斯没有为他如此的长寿感到惊奇,他知道那是成为黑暗傀儡所要付出的代价,被黑色的盔甲支配就要永远在世间游荡。
“原本我有一名妻子和两名孩子。”如同所有熟悉的复仇故事,都是因为家庭而展开。
“在那件事发生在七十年前,从我居住的村庄外来了一名流浪商人,他的外表十分俊美,就如同教堂中天使的画作一般,村里年轻的女孩都被这名美少年所倾倒。”
斯坦尼斯觉得那个所谓的美少年不简单。
“而在同一天,我在海岩底下捞到了一片好似雕像的碎片,它像是从什么印记上剥落下来。我将它带回家当做装饰品放在客厅里。”
神印的碎片!
“在随后的日子,一切事情都如流水般平静的发生着,我甚至还请那名少年来我家里吃过饭。可是突然一天,在我外出的时候,村庄没有任何原因就都被那名少年屠灭,除了我外所有人都是死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贝茨摩尔语气平静,仿佛就在说另一个人的故事。
“在我留着血泪迈步走进躺着我的妻子和孩子的房间里时,那枚碎片开始发出黑光像是呼应我的悲恸。从那天起,我就决定向恶魔复仇,即使代价是将灵魂出卖给另一个恶魔!”
“最后,我用自己的灵魂换到了这身盔甲和这把剑,成为为神印收集灵魂的斩魂师,在随后长达七十年的复仇与追逐中,我才知道原来那名美少年底下隐藏的乃是一只深渊主宰,祂一路前行着只为吞噬着灵魂。”
“什么!深渊主宰!原来他们不止一个。”斯坦尼斯想到新年前和罗伯特费尽全力再加上伊芙琳才封印一个虚弱的深渊主宰。
“是的,祂被称作这个世界至高的存在,但即使这样,我也要舍弃所有将祂斩杀!”
即使只是站在旁边,斯坦尼斯也能感受到那个男人的复仇的执念是多么剧烈,不惜为此堕入地狱中粉身碎骨,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的了。
“所以在此之前我绝对不能死,而作为我所选择的藏身之所的主人,在我完成复仇前你也不能死!”贝茨摩尔抬起头用强硬的语气对他说道。
斯坦尼斯连忙不停的赔笑,“那是当然,我们大家都要好好活着。”
“不过作为过来人,我还是给你提一点建议,让你好好适应这股黑暗的力量,避免它尽早腐蚀你。”
领主洗耳恭听。
“首先,你要抑制住想要将皮撕下来的冲动。”
斯坦尼斯又感觉全身变得很痒。
“如果实在想挠,就多想想赤身裸体的漂亮女人或男人,这个黑暗力量似乎对这个很过敏。”
看起来这家伙很有心得。
“接着,你的黑暗之心最终会填满你的全部,不要妄想战胜它,因为无论是谁的心智都会被它最终腐蚀殆尽,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斯坦尼斯很不喜欢这个建议,那不是自己最终要变成这个怪物吗?一想到自己英俊的脸上要变得那样血肉模糊挂满铁钩,斯坦尼斯就感到一阵恶心。
“最后,变成黑暗奴隶的最终时间取决你什么时候被你心中意化而出的野兽所吞噬,比如我的就在那里。”
斯坦尼斯顺着他的眼神朝远方看去,一只巨大的恐狼正矗立在湖对面,它漆黑的皮毛与终于化为一体,如果不是那一排龇起的雪白的狼牙,斯坦尼斯还真没发现它一直悄无声息的躲藏在黑暗之中。
“这就是灵魂吗?它们现在怎么会是这个样子?”斯坦尼斯还是第一次如此亲密的接触人类的灵魂。
贝茨摩尔没有回答他,似乎并不想向他解释什么科学原理。
“这是第九百八十六个。”
他又说了一句斯坦尼斯完全听不懂的话。
虽然明知道对方再掉自己胃口,但是斯坦尼斯还是老老实实的问道:“什么986个?”
贝茨摩尔爱怜的用手指尖划过剑刃,原本漂浮在空中的白色灵魂一下子就被这把剑重新吸收,他抬起头,双眼中按捺不住兴奋之情。
“再斩杀十四个灵魂,我将能完成我的复仇。”
斯坦尼斯突然想到之前那名军团长汉森在酒宴上所说的话,如果这把剑只要斩杀满一千个灵魂,就连神都可以弑杀!
难不成那时这个当做笑话的醉话是真的?
“不要开玩笑啦!这把剑要真是那么厉害,还剩下14个灵魂你随便找点路人就可以充数了,到时你岂不是就已经天下无敌何必还跟在我后面混呢!”斯坦尼斯假装不在意的摆摆手准备回去睡觉,虽然他的心中的不安感极其强烈。
“站住!”贝茨摩尔竟然命令道。
斯坦尼斯停下脚步,还没有人敢对身为领主的他态度如此倨傲。
不过他还是转过身,随后贝茨摩尔又开始讲起自己剑的来历。
“这把剑越到后面所要吞噬的灵魂邪力也越要强大,一般的灵魂已经满足不了它,唯有极恶之人的灵魂才能满足它的胃口。”
斯坦尼斯心跳加速,他终于知道这家伙为何总是出去为民除害,也明白对方果然不怀好意。
“而现在你的灵魂充满了黑暗,正是它所需要的。”
怪不得这个一直旷工的家伙这次要执意前来,原来他已经盯上了自己被感染的身体,见识过他手段的斯坦尼斯可没有信心当他的对手,这家伙不仅招式暴力到惊人,甚至还能凭空发出虚闪!对于这种二次元才有的技能,斯坦尼斯表示自己拿头也打不过啊!
“但是,仅仅为了一个灵魂就夺取你的生命那就实在太愚蠢了。”贝茨摩尔抬起头,他的红瞳熄灭了下去,“我很好奇为什么你会被‘他’主动选择,成为‘他’的先锋?”
这家伙果然知道很多!只是一直憋在肚子里不肯说出来。
“你也和我一样,被黑水附身了吗?”既然话以说开,那就没有什么好隐藏的了。
佣兵点点头,“不同的是你是被神印选中,而我是向‘他’乞求才获得这身盔甲和这把剑。”
“为什么?”斯坦尼斯没反应过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主动被这股黑暗力量感染吗。
“我要借助黑暗的力量向深渊复仇。”
斯坦尼斯张开嘴半天说不出话来,没想到一个人为了复仇竟然能够绝情到如此地步,连灵魂都可以出卖。
“你也见过神印?”
贝茨摩尔没有说话,那么多年前黑水从他的皮肤表面钻入他的毛孔之中的景象还历历在目。
“我是来自三岛北部加列利的一名渔民,已经游荡在世间将近百余年。”
他终于开口讲述自己的故事。
斯坦尼斯没有为他如此的长寿感到惊奇,他知道那是成为黑暗傀儡所要付出的代价,被黑色的盔甲支配就要永远在世间游荡。
“原本我有一名妻子和两名孩子。”如同所有熟悉的复仇故事,都是因为家庭而展开。
“在那件事发生在七十年前,从我居住的村庄外来了一名流浪商人,他的外表十分俊美,就如同教堂中天使的画作一般,村里年轻的女孩都被这名美少年所倾倒。”
斯坦尼斯觉得那个所谓的美少年不简单。
“而在同一天,我在海岩底下捞到了一片好似雕像的碎片,它像是从什么印记上剥落下来。我将它带回家当做装饰品放在客厅里。”
神印的碎片!
“在随后的日子,一切事情都如流水般平静的发生着,我甚至还请那名少年来我家里吃过饭。可是突然一天,在我外出的时候,村庄没有任何原因就都被那名少年屠灭,除了我外所有人都是死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贝茨摩尔语气平静,仿佛就在说另一个人的故事。
“在我留着血泪迈步走进躺着我的妻子和孩子的房间里时,那枚碎片开始发出黑光像是呼应我的悲恸。从那天起,我就决定向恶魔复仇,即使代价是将灵魂出卖给另一个恶魔!”
“最后,我用自己的灵魂换到了这身盔甲和这把剑,成为为神印收集灵魂的斩魂师,在随后长达七十年的复仇与追逐中,我才知道原来那名美少年底下隐藏的乃是一只深渊主宰,祂一路前行着只为吞噬着灵魂。”
“什么!深渊主宰!原来他们不止一个。”斯坦尼斯想到新年前和罗伯特费尽全力再加上伊芙琳才封印一个虚弱的深渊主宰。
“是的,祂被称作这个世界至高的存在,但即使这样,我也要舍弃所有将祂斩杀!”
即使只是站在旁边,斯坦尼斯也能感受到那个男人的复仇的执念是多么剧烈,不惜为此堕入地狱中粉身碎骨,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的了。
“所以在此之前我绝对不能死,而作为我所选择的藏身之所的主人,在我完成复仇前你也不能死!”贝茨摩尔抬起头用强硬的语气对他说道。
斯坦尼斯连忙不停的赔笑,“那是当然,我们大家都要好好活着。”
“不过作为过来人,我还是给你提一点建议,让你好好适应这股黑暗的力量,避免它尽早腐蚀你。”
领主洗耳恭听。
“首先,你要抑制住想要将皮撕下来的冲动。”
斯坦尼斯又感觉全身变得很痒。
“如果实在想挠,就多想想赤身裸体的漂亮女人或男人,这个黑暗力量似乎对这个很过敏。”
看起来这家伙很有心得。
“接着,你的黑暗之心最终会填满你的全部,不要妄想战胜它,因为无论是谁的心智都会被它最终腐蚀殆尽,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斯坦尼斯很不喜欢这个建议,那不是自己最终要变成这个怪物吗?一想到自己英俊的脸上要变得那样血肉模糊挂满铁钩,斯坦尼斯就感到一阵恶心。
“最后,变成黑暗奴隶的最终时间取决你什么时候被你心中意化而出的野兽所吞噬,比如我的就在那里。”
斯坦尼斯顺着他的眼神朝远方看去,一只巨大的恐狼正矗立在湖对面,它漆黑的皮毛与终于化为一体,如果不是那一排龇起的雪白的狼牙,斯坦尼斯还真没发现它一直悄无声息的躲藏在黑暗之中。